有關工程合同模板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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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工程合同8篇,歡迎大家分享。

有關工程合同模板8篇

工程合同 篇1

發包人(甲方):樂至縣恆豐豬業專業合作社

承包人(乙方):

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本建設工程施工專案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養豬場建築。工程地點:樂至縣勞動鎮七門村。工程內容:1、修建沼氣池300立方米;2、改擴建豬舍300平方米;3、修建豬糞堆糞場30平方米。

二、工程承包範圍:豬舍、辦公室、宿舍及倉庫建房屋簷面積為準

三、合同開工日期:20xx年6月15日,竣工日期:20xx年9月25日。合同工期總天數:105天

四、工程建設標準: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提供的《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小區(場)建設標準》進行建設。

五、工程價款:工程總價款為25萬元。在甲方按照《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小區(場)建設標準》進行驗收後付款。

六、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期完工,每逾一天,支付誤工費1000元。

2、甲方如果不能按合同要求支付工程款,每逾一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滯納金1000元。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2

[摘要]在建設工程開始施工之前會簽訂一些合同,這些合同所起到的作用就是規範工程專案,並且合同中也明確的寫明瞭發包人以及承包人在此工程中應該執行的內容。本文我們就根據目前建設工程的施工市場發展前景對合同管理的問題進行分析,並給出合理的建議。

[關鍵詞]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分析

引言

在建設工程施工的合同中,發包人和承包人要在一些問題上達成一致,使施工過程更加順利,但是施工合同的內容比較複雜,所以在管理合同的過程中難免會遇到一些問題。

1對合同進行管理的重要性

建設工程的施工合同主要是用來規範施工方操作的一份檔案,在施工中的每一項標準都是由此施工合同進行規定,在合同中所出現的對於工程施工質量的要求、工程所用工期以及整個工程造價都是在兩方進行協商之後並且達成一致的,所以當施工合同一旦簽訂,對工程施工的生產計劃和技術標準也都確立下來,並且雙方在施工中所承擔的責任和要履行的義務也在合同中有詳細的說明,合同管理的好壞對於專案管理及工程管理及工程施工的技術經濟效果和目標實現都有直接的影響,這樣也就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工程施工的管理體系。

2傳統施工合同中存在的問題

2.1對於施工合同沒有正確的認識

施工合同在施工中十分重要,而這一點被很多企業所忽視,所以導致合同的執行力度不足。是因為某些企業或者單位不重視對合同的管理,所以這些企業或者單位沒有安排相應的管理人員,也沒有足夠的經費進行保障,無法對工程施工進行對比和排查。

2.2合同的執行力度不足

在施工合同中出現的內容都是由兩方進行協商後並達成一致,不管是哪一方都要履行施工合同中規定的義務以及責任。如果在施工過程中出現爭議,必須按照施工合同的規定進行施工,否則會造成兩方毀約的後果。另外,如果施工合同管理只存在於紙張上,沒有按照施工合同的規定進行嚴格的管理會延長工程工期,耽誤工程款的交付等。

2.3缺乏完整的合同管理體制

由於建設單位沒有專業的合同管理人員,導致合同管理沒有特定的人員進行管理,出現問題時員工推卸責任,給建設單位造成利益損失。

3提高合同策劃的科學性

對於一項工程來說,其建設施工和合同的總體策劃有直接的影響,要明確合同總體策劃的根本性和指導性的地位,將影響工程建設和合同簽訂所出現的問題反映出來。首先怎樣將工程量進行劃分,保證每個合同都獨立承擔相應的工程量;其次工程承包中的委託方式以及承包方法如何進行選取;要採取什麼型別的合同形式;合同中要明確哪些注意事項等,以上列出的幾點都是需要建設單位管理好。

4在工程施工中高效合同管理

4.1建立實施合同的保障體系

4.1.1在建設單位中設立合同管理機構,聘請專業的工作人員進行合同管理的工作,保證合同管理工作的質量,使建設單位能夠更加專業化和高效化。

4.1.2對所有的工作人員進行合同法的觀念教育,將合同制定和履行合同的執行力提高上去,讓每一位工作人員都有法律意識,明白違約的嚴重性和要承擔的法律責任。

4.1.3仔細分析合同的履行情況,每一個環節都要在合同管理的工作中落實,包括施工小組和技術人員與承包方的詳細業務。組織工作人員對工程合同進行學習和解讀十分重要,讓工作人員對合同有一個清晰的認識,避免在合同管理時出現違規的現象。

4.2提高合同追蹤的及時性

在工程建設的過程中會出現很多的影響因素,導致實際的建設情況與本來計劃的有比較大的偏差,而這種產生的偏差在累積中會不斷的擴大,最後會造成合同的執行力度增大,解決此問題的方法就是對合同進行追蹤,分析出現的問題並找出原因,最終達到合同穩定執行的目的。

4.3加大對於合同的管理力度

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加強合同的管理力度十分重要。為了保證工程施工的順利進行,建設單位必須將對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作為規範建築市場的重要內容,要加大對於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力度,對待資金不到位的工程專案可以阻止招投標,不給辦理工程報建手續,盡力將建築市場風氣淨化。

4.4根據合同分析進行監督

4.4.1監督工程施工現場中的代表以及施工小組和其他工作單位,給施工小組提供幫助,確保施工計劃的落實,同時在施工中出現的問題結合合同內容進行講解。

4.4.2在一項工程中會有很多合同,比如說設計合同、造價合同等,這些合同對工程相對應的地方都有一定的要求,這就形成了一個管理網路,對於這些合同要進行梳理,保證每個合同所提到的部分都能順利進行。

4.4.3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所有的請求,命令以及會議內容都要進行詳細的記錄,在合同中找到相應的規定進行管控,防止出現差錯。

4.5避免合同中的違約現象

現在我國施工合同履約率較低,據統計平均合同履約率只達到了50%,已經給我們國家市場的經濟秩序造成了嚴重的影響,所以在工程專案開始施工之前,必須對於施工合同中所列出的內容仔細審查,儘量避免出現合同違約的現象。如果在施工過程中雙方出現不同的意見,雙方應該根據現有的制度進行協商解決,其中包括對工程質量的保證制度,工程的安全防範措施管理制度等。

5結束語

根據本文的描述來看,在建設的過程當中有一個好的合同對於工程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並且在最近幾年的建築行業發展中,由於工程合同管理不善而造成工程質量較差以及合同糾紛的情況是非常的多的,通過上文的詳細分析,介紹了幾個主要的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並針對問題提出了具體的措施,其中包括合同簽約、規範、管理以及履行情況等等,並且這些具體措施的實施有效的解決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的問題,為建築行業的發展提供更加有效的保障。

參考文獻

[1]史振龍.建築工程合同管理特點的闡述[J].建材與裝飾,20xx(08):114-115.

[2]羅標.解析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及其索賠[J].低碳世界,20xx(20):246-247.

[3]潘軍鋒.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案件審判疑難問題研究[J].法律適用,20xx(07):65-73.

[4]李祥軍,晉宗魁.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爭議成因及對策研究[J].建築經濟,20xx(08):62-65.

工程合同 篇3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制定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第一部分 協議書委託人(全稱)

監理人(全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下述工程委託監理與相關服務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點:

3. 工程規模:

4. 工程概算投資額或建築安裝工程費:

二、詞語限定協議書中相關詞語的含義與通用條件中的定義與解釋相同。

三、組成本合同的檔案

1. 協議書;

2. 中標通知書(適用於招標工程)或委託書(適用於非招標工程);

3. 投標檔案(適用於招標工程)或監理與相關服務建議書(適用於非招標工程);

4. 專用條件;

5. 通用條件;

6. 附錄,即:

附錄:a 相關服務的範圍和內容附錄b 委託人派遣的人員和提供的房屋、資料、裝置本合同簽訂後,雙方依法簽訂的補充協議也是本合同檔案的組成部分。

四、總監理工程師總監理工程師姓名: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簽約酬金簽約酬金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

包括:

1. 監理酬金:________ 2. 相關服務酬金:___________其中:

(1)勘察階段服務酬金:______(2)設計階段服務酬金:______(3)保修階段服務酬金:______(4)其他相關服務酬金:_______

六、期限

1. 監理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 相關服務期限:

(1)勘察階段服務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設計階段服務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保修階段服務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4)其他相關服務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七、雙方承諾

1. 監理人向委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監理與相關服務。

2. 委託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派遣相應的人員,提供房屋、資料、裝置,並按本合同約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訂立

1. 訂立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 訂立地點:__________

3. 本合同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份。

委託人:_____(蓋章) 監理人:_____(蓋章)

住所: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條件

1.定義與解釋

1.1 定義除根據上下文另有其意義外,組成本合同的全部檔案中的下列名詞和用語應具有本款所賦予的含義:

1.1.1 “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約定實施監理與相關服務的建設工程。

1.1.2 “委託人”是指本合同中委託監理與相關服務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繼承人或受讓人。

1.1.3 “監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監理與相關服務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繼承人。

1.1.4 “承包人”是指在工程範圍內與委託人簽訂勘察、設計、施工等有關合同的當事人,及其合法的繼承人。

1.1.5 “監理”是指監理人受委託人的委託,依照法律法規、工程建設標準、勘察設計檔案及合同,在施工階段對建設工程質量、進度、造價進行控制,對合同、資訊進行管理,對工程建設相關方的關係進行協調,並履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法定職責的服務活動。

1.1.6 “相關服務”是指監理人受委託人的委託,按照本合同約定,在勘察、設計、保修等階段提供的服務活動。

1.1.7 “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訂立時通用條件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理人的工作。

1.1.8 “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約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監理人的工作。

1.1.9 “專案監理機構”是指監理人派駐工程負責履行本合同的組織機構。

1.1.10 “總監理工程師”是指由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全面負責履行本合同、主持專案監理機構工作的註冊監理工程師。

1.1.11 “酬金”是指監理人履行本合同義務,委託人按照本合同約定給付監理人的金額。

1.1.12 “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監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託人應給付監理人並在協議書中載明的簽約酬金額。

1.1.13 “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監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託人應給付監理人的金額。

1.1.14 “一方”是指委託人或監理人:“雙方”是指委託人和監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託人和監理人以外的有關方。

1.1.15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資料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資料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1.16 “天”是指第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

1.1.17“月”是指按公曆從一個月中任何一天開始的一個公曆月時間。

1.1.18 “不可抗力”是指委託人和監理人在訂立本合同時不可預見,在工程施工過程中不可避免發生並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和社會性突發事件,如地震、海嘯、瘟疫、水災、騷亂、戰爭和專用條件約定的其他情形。

1.2 解釋

1.2.1本合同使用中文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件約定使用兩種及以上語言文字時,應以中文為準。

1.2.2 組成本合同的下列檔案彼此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本合同檔案的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適用於招標工程)或委託書(適用於非招標工程);

(3)專用條件及附錄a、附錄b;

(4)通用條件;

(5)投標檔案(適用於招標工程)或監理與相關服務建議書(適用於非招標工程)

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與其他檔案發生矛盾或歧義時,屬於同一類內容的檔案,應以最新簽署的為準。

2.監理人的義務

2.1 監理的範圍和工作內容

2.1.1 監理範圍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2.1.2 除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監理工作內容包括:

(1)收到工程設計檔案後編制監理規劃,並在第一次工地會議7天前報委託人。根據有關規定和監理工作需要,編制監理實施細則;

(2)熟悉工程設計檔案,並參加由委託人主持的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會議;

(3)參加由委託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會議;主持監理例會並根據工程需要主持或參加專題會議;

(4)審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重點審查其中的質量安全技術措施、專項施工方案與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符合性;

(5)檢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組織機構和人員資格;

(6)檢查施工承包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情況;

(7)審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進度計劃,核查承包人對施工進度計劃的調整;

(8)檢查施工承包人的試驗室;

(9)稽核施工分包人資質條件;

(10)查驗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測量放線成果;

(11)審查工程開工條件,對條件具備的簽發開工令;

(12)審查施工承包人報送的工程材料、構配件、裝置質量證明檔案的有效性和符合性,並按規定對用於工程的材料採取平行檢驗或見證取樣方式進行抽檢;

(13)稽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請,簽發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證書,並報委託人稽核、批准;

(14)在巡視、旁站和檢驗過程中,發現工程質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隱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並報委託人;

(15)經委託人同意,簽發工程暫停令和復工令;

(16)審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採用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新裝置的論證材料及相關驗收標準;

(17)驗收隱蔽工程、分部分項工程;

(18)審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變更申請,協調處理施工進度調整、費用索賠、合同爭議等事項;

(19)審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驗收申請,編寫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20)參加工程竣工驗收,簽署竣工驗收意見;

(21)審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結算申請並報委託人;

(22)編制、整理工程監理歸檔檔案並報委託人。

2.1.3 相關服務的範圍和內容在附錄a中約定。

2.2 監理與相關服務依據

2.2.1 監理依據包括:

(1)適用的法律、行政法規及部門規章;

(2)與工程有關的標準;

(3)工程設計及有關檔案;

(4)本合同及委託人與第三方簽訂的與實施工程有關的其他合同。

雙方根據工程的行業和地域特點,在專用條件中具體約定監理依據。

2.2.2 相關服務依據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2.3 專案監理機構和人員

2.3.1 監理人應組建滿足工作需要的專案監理機構,配備必要的檢測裝置。專案監理機構的主要人員應具有相應的資格條件。

2.3.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總監理工程師及重要崗位監理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以保證監理工作正常進行。

2.3.3監理人可根據工程進展和工作需要調整專案監理機構人員。監理人更換總監理工程師時,應提前7天向委託人書面報告,經委託人同意後方可更換;監理人更換專案監理機構其他監理人員,應以相當資格與能力的人員替換,並通知委託人。

2.3.4 監理人應及時更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監理人員:

(1)嚴重過失行為的;

(2)有違法行為不能履行職責的;

(3)涉嫌犯罪的;

(4)不能勝任崗位職責的;

(5)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的;

(6)專用條件約定的其他情形。

2.3.5 委託人可要求監理人更換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專案監理機構人員。

2.4 履行職責監理人應遵循職業道德準則和行為規範,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工程建設有關標準及本合同履行職責。

2.4.1 在監理與相關服務範圍內,委託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見和要求,監理人應及時提出處置意見。當委託人與承包人之間發生合同爭議時,監理人應協助委託人、承包人協商解決。

2.4.2 當委託人與承包人之間的合同爭議提交仲裁機構仲裁或人民法院審理時,監理人應提供必要的證明資料。

2.4.3 監理人應在專用條件約定的授權範圍內,處理委託人與承包人所簽訂合同的變更事宜。如果變更超過授權範圍,應以書面形式報委託人批准。

在緊急情況下,為了保護財產和人身安全,監理人所發出的指令未能事先報委託人批准時,應在發出指令後的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報委託人。

2.4.4 除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監理人發現承包人的人員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有權要求承包人予以調換。

2.5 提交報告監理人應按專用條件約定的種類、時間和份數向委託人提交監理與相關服務的報告。

2.6 檔案資料在本合同履行期內,監理人應在現場保留工作所用的圖紙、報告及記錄監理工作的相關檔案。工程竣工後,應當按照檔案管理規定將監理有關檔案歸檔。

2.7 使用委託人的財產監理人無償使用附錄b中由委託人派遣的人員和提供的房屋、資料、裝置。除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委託人提供的房屋、裝置屬於委託人的財產,監理人應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終止時將這些房屋、裝置的清單提交委託人,並按專用條件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

3.委託人的義務

3.1 告知委託人應在委託人與承包人簽訂的合同中明確監理人、總監理工程師和授予專案監理機構的許可權。如有變更,應及時通知承包人。

3.2 提供資料委託人應按照附錄b約定,無償向監理人提供工程有關的資料。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委託人應及時向監理人提供最新的與工程有關的資料。

3.3 提供工作條件委託人應為監理人完成監理與相關服務提供必要的條件。

3.3.1 委託人應按照附錄b約定,派遣相應的人員,提供房屋、裝置,供監理人無償使用。

3.3.2 委託人應負責協調工程建設中所有外部關係,為監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條件。

3.4 委託人代表委託人應授權一名熟悉工程情況的代表,負責與監理人聯絡。委託人應在雙方簽訂本合同後7天內,將委託人代表的姓名和職責書面告知監理人。當委託人更換委託人代表時,應提前7天通知監理人。

3.5 委託人意見或要求在本合同約定的監理與相關服務工作範圍內,委託人對承包人的任何意見或要求應通知監理人,由監理人向承包人發出相應指令。

3.6 答覆委託人應在專用條件約定的時間內,對監理人以書面形式提交併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給予書面答覆。逾期未答覆的,視為委託人認可。

3.7 支付委託人應按本合同約定,向監理人支付酬金。

4.違約責任

4.1 監理人的違約責任監理人未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4.1.1 因監理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監理人應當賠償委託人損失。賠償金額的確定方法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監理人承擔部分賠償責任的,其承擔賠償金額由雙方協商確定。

4.1.2 監理人向委託人的索賠不成立時,監理人應賠償委託人由此發生的費用。

4.2 委託人的違約責任委託人未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4.2.1 委託人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監理人損失的,委託人應予以賠償。

4.2.2 委託人向監理人的索賠不成立時,應賠償監理人由此引起的費用。

4.2.3 委託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過28天,應按專用條件約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4.3 除外責任因非監理人的原因,且監理人無過錯,發生工程質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誤等造成的損失,監理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時,雙方各自承擔其因此而造成的損失、損害。

5.支付

5.1 支付貨幣除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幣支付。涉及外幣支付的,所採用的貨幣種類、比例和匯率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5.2 支付申請監理人應在本合同約定的每次應付款時間的7天前,向委託人提交支付申請書。支付申請書應當說明當期應付款總額,並列出當期應支付的款項及其金額。

5.3 支付酬金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議獎勵金額及費用。

5.4 有爭議部分的付款委託人對監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請書有異議時,應當在收到監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請書後7天內,以書面形式向監理人發出異議通知。無異議部分的款項應按期支付,有異議部分的款項按第7條約定辦理。

6.合同生效、變更、暫停、解除與終止6.1生效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委託人和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協議書上簽字並蓋單位章後本合同生效。

6.2變更

6.2.1 任何一方提出變更請求時,雙方經協商一致後可進行變更。

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監理人原因導致監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長、內容增加時,監理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委託人。增加的監理工作時間、工作內容應視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確定方法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6.2.3合同生效後,如果實際情況發生變化使得監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時,監理人應立即通知委託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後工作以及恢復服務的準備工作應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確定方法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監理人用於恢復服務的準備時間不應超過28天。

6.2.4合同簽訂後,遇有與工程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頒佈或修訂的,雙方應遵照執行。由此引起監理與相關服務的範圍、時間、酬金變化的,雙方應通過協商進行相應調整。

6.2.5 因非監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資額或建築安裝工程費增加時,正常工作酬金應作相應調整。調整方法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6.2.6 因工程規模、監理範圍的變化導致監理人的正常工作量減少時,正常工作酬金應作相應調整。調整方法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6.3 暫停與解除除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當一方無正當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時,另一方可以根據本合同約定暫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

6.3.1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由於雙方無法預見和控制的原因導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無法繼續履行或繼續履行已無意義,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監理人的部分義務。在解除之前,監理人應作出合理安排,使開支減至最小。

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監理人的部分義務導致監理人遭受的損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情況外,應由委託人予以補償,補償金額由雙方協商確定。

解除本合同的協議必須採取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6.3.2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因非監理人的原因導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暫停,委託人可通知監理人要求暫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監理人應立即安排停止工作,並將開支減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導致監理人遭受的損失應由委託人予以補償。

暫停部分監理與相關服務時間超過182天,監理人可發出解除本合同約定的該部分義務的通知;暫停全部工作時間超過182天,監理人可發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達委託人時解除。委託人應將監理與相關服務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應承擔第4.2款約定的責任。

6.3.3 當監理人無正當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時,委託人應通知監理人限期改正。若委託人在監理人接到通知後的7天內未收到監理人書面形式的合理解釋,則可在7天內發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達監理人時本合同解除。委託人應將監理與相關服務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達監理人之日,但監理人應承擔第4.1款約定的責任。

6.3.4 監理人在專用條件5.3中約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委託人按本合同約定應付的款項,可向委託人發出催付通知。委託人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監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監理人可向委託人發出暫停工作的通知並可自行暫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暫停工作後14天內監理人仍未獲得委託人應付酬金或委託人的合理答覆,監理人可向委託人發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達委託人時本合同解除。委託人應承擔第4.2.3款約定的責任。

6.3.5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時,一方應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暫停或解除本合同。

6.3.6 本合同解除後,本合同約定的有關結算、清理、爭議解決方式的條件仍然有效。

6.4 終止以下條件全部滿足時,本合同即告終止:

(1)監理人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工作;

(2)委託人與監理人結清並支付全部酬金。

7.爭議解決

7.1協商雙方應本著誠信原則協商解決彼此間的爭議。

7.2調解如果雙方不能在14天內或雙方商定的其他時間內解決本合同爭議,可以將其提交給專用條件約定的或事後達成協議的調解人進行調解。

7.3仲裁或訴訟雙方均有權不經調解直接向專用條件約定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其他

8.1 外出考察費用經委託人同意,監理人員外出考察發生的費用由委託人稽核後支付。

8.2 檢測費用委託人要求監理人進行的材料和裝置檢測所發生的費用,由委託人支付,支付時間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8.3 諮詢費用經委託人同意,根據工程需要由監理人組織的相關諮詢論證會以及聘請相關專家等發生的費用由委託人支付,支付時間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8.4 獎勵監理人在服務過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使委託人獲得經濟效益的,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獎勵金額的確定方法。獎勵金額在合理化建議被採納後,與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

8.5 守法誠信監理人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從與實施工程有關的第三方處獲得任何經濟利益。

8.6 保密雙方不得洩露對方申明的保密資料,亦不得洩露與實施工程有關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資料,保密事項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8.7 通知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並在送達對方時生效,收件人應書面簽收。

8.8 著作權監理人對其編制的檔案擁有著作權。

監理人可單獨或與他人聯合出版有關監理與相關服務的資料。除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如果監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及本合同終止後兩年內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關監理與相關服務的資料,應當徵得委託人的同意。

第三部分 專用條件

1.定義與解釋

1.2 解釋

1.2.1 本合同檔案除使用中文外,還可用

1.2.2 約定本合同檔案的解釋順序為:

2.監理人義務

2.1 監理的範圍和內容

2.1.1 監理範圍包括:

2.1.2 監理工作內容還包括:

2.2 監理與相關服務依據

2.2.1 監理依據包括:

2.2.2 相關服務依據包括:

2.3專案監理機構和人員

2.3.4 更換監理人員的其他情形:

2.4 履行職責

2.4.3 對監理人的授權範圍:

在涉及工程延期____天內和(或)金額______萬元內的變更,監理人不需請示委託人即可向承包人釋出變更通知。

2.4.4 監理人有權要求承包人調換其人員的限制條件:

2.5 提交報告監理人應提交報告的種類(包括監理規劃、監理月報及約定的專項報告)時間和份數:

2.6 使用委託人的財產附錄b中由委託人無償提供的房屋、裝置的所有權屬於:

監理人應在本合同終止後 天內移交委託人無償提供的房屋、裝置,移交的時間和方式為:

3.委託人義務

3.1委託人代表委託人代表為:

3.2 答覆委託人同意在 天內,對監理人書面提交併要求做出決定的事宜給予書面答覆。

4.違約責任

4.1 監理人的違約責任

4.1.1監理人賠償金額按下列方法確定:

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資額(或建築安裝工程費)

4.2 委託人的違約責任

4.2.3 委託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確定:

逾期付款利息=當期應付款總額×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數

5.支付

5.1支付貨幣幣種為:______,比例為:______,匯率為:______.

5.3支付酬金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支付次數 支付時間 支付比例 支付金額(萬元)

首付款 本合同簽訂後7天內第二次付款第三次付款……

最後付款 監理與相關服務期屆滿14天內

6.合同生效、變更、暫停、解除與終止

6.1 生效本合同生效條件:

6.2 變更

6.2.2 除不可抗力外, 因非監理人原因導致本合同期限延長時,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確定:

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長時間(天)×正常工作酬金÷協議書約定的監理與相關服務期限(天)

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確定:

附加工作酬金=善後工作及恢復服務的準備工作時間(天)×正常工作酬金÷協議書約定的監理與相關服務期限(天)

6.2.4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額按下列方法確定: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額=工程投資額或建築安裝工程費增加額×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資額(或建築安裝工程費)

6.2.5 因工程規模、監理範圍的變化導致監理人的正常工作量減少時,按減少工作量的比例從協議書約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減相同比例的酬金。

7.爭議解決

7.1 調解本合同爭議進行調解時,可提交進行調解。

7.2 仲裁或訴訟合同爭議的最終解決方式為下列第種方式:

(1)提請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其他

8.1 檢測費用委託人應在檢測工作完成後 天內支付檢測費用。

8.2 諮詢費用委託人應在諮詢工作完成後 天內支付諮詢費用。

8.3 獎勵合理化建議的獎勵金額按下列方法確定為:

獎勵金額=工程投資節省額×獎勵金額的比率;

獎勵金額的比率為____%.

8.4 保密委託人申明的保密事項和期限:

8.5監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項和期限:

8.6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項和期限:

8.7著作權監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及本合同終止後兩年內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關監理與相關服務的資料的限制條件:

9.補充條款。

附錄:a 相關服務的範圍和內容

a-1 勘察階段:

a-2 設計階段:

a-3 保修階段:

a-4 其他(專業技術諮詢、外部協調工作等)

附錄:b 委託人派遣的人員和提供的房屋、資料、裝置

b-1 委託人派遣的人員名稱、數量、工作要求、提供時間

1. 工程技術人員

2. 輔助工作人員

3. 其他人員

b-2 委託人提供的房屋名稱、數量、面積、提供時間

1. 辦公用房

2. 生活用房

3. 試驗用房

4. 樣品用房用餐及其他生活條件

b-3 委託人提供的資料名稱、份數、提供時間、備註

1. 工程立項檔案

2. 工程勘察檔案

3. 工程設計及施工圖紙

4.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關合同

5. 施工許可檔案

6. 其他檔案

b-4 委託人提供的裝置名稱、數量、型號與規格、提供時間

1. 通訊裝置

2. 辦公裝置

3. 交通工具

4. 檢測和試驗裝置

工程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姓名,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________(姓名,身份證號碼)

甲方擬建房屋一座,位置在___縣__鎮__村__組,由乙方負責承攬建設。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平等協商,雙方自願簽訂本加工承攬合同。

一、雙方權利義務

⒈甲方負責提供石灰、磚、水泥、沙子、水源、鋼材等建築材料。根據施工進度,乙方應提前___天通知甲方購買所需材料。

⒉乙方具有從事農村房屋建設的成熟經驗,負責施工建設並交付建房成果。當事人明確,雙方不存在僱傭關係。

⒊攪拌機、震動器等施工機械以及模板、腳手架等所有勞動工具由乙方自帶,費用由乙方自理。

⒋工期從_____年___月___日開始建設,工期為___天。如發生下雨、停電、地震等影響施工的不可抗力情況的,可順延工期。

①乙方加強對其人員的安全教育,嚴格管理,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安全施工。由於乙方人員的故意或過失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②乙方所屬人員的工資報酬由乙方負責支付,與甲方無關。

二、質量要求

乙方應當本著保質保量的原則,按照圖紙施工,加強質量管理。

重要施工過程:如地基、澆鑄須經甲方驗收後方能進行下一工序。

甲方發現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有偷工減料、工作不負責影響房屋質量等行為時,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或整改。

房屋建成後一年內,甲方發現質量問題的,乙方必須進行免費維修。

三、付款方式

工程款結算方式:以建房面積計算,每平方米人民幣___元。

付款時間:第一次付款在施工開始後___天內,第二次付款在___,第三次付款在___,第四次付款在房屋峻工並經甲方檢驗後____天內給付。

四、違約責任

由於工程質量達不到要求的,乙方要進行修理、重作;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因乙方原因導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乙方應承擔違約金___元,並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乙方若無視甲方的.合理要求,或者採取消極怠工和延誤工期等做法為難甲方,視為乙方根本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承擔違約金___元。

在乙方無違約行為的情況下,甲方若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應當承擔違約金___元(或每日承擔違約金____元)。

五、爭議解決辦法

發生合同爭議時,雙方應友好協商。

如協商不成,雙方可將爭議提交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附則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以上合同,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如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擔保人:

年月日

工程合同 篇5

建設工程勞務合同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以________ 公司(總部設於________ )為一方,甲、乙方代表通過友好協商於__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總 則

1.甲方負責實施本工程,乙方公司負責為本工程提供勞務。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直至雙方間全部遺留問題,包括財務問題處理完畢之日止。

第二條 人 員

1.乙方公司應按本合同附件一“提供勞務明細表”和附件二中商定的工程、人數、技術條件、派遣日期和工作期限,為本工程派出其授權代表、各類技術人員、工人、管理和服務人員(以下簡稱“人員”)。

2.附件一和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其內容在本合同簽字生效後一般不得變更。在特殊情況下僱主要求變更時,經乙方公司同意應按下述規定辦理:

(1)人員離境之前如需變更時,甲方應將變更內容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如甲方變更計劃未能及時通知乙方公司,而乙方公司已按計劃集中人員和訂購機票,甲方應負擔因此造成的損失。

(2)人員工作期限期滿之前,如需終止僱傭,甲方應在終止僱傭之日前____ 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3)人員工作期限如需延長,甲方應在期滿之前____ 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3.乙方授權代表負責組織人員在工地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中國公司的義務,並負責管理人員的內部事務。

第三條 簽證和其他證件

1.乙方應按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人員出入中國國境的一切必要手續,並承擔其費用。

2.甲方應按專案所在國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人員出入專案所在國及居留、工作許可證、機動車駕駛執照等必要手續,並承擔費用。

甲方為人員辦理上述手續,應向乙方具體明確提出由乙方提供的全部必要的證件,如因甲方的要求不明確而引起證件不足致使人員不能入境或無法獲得居留和工作許可證,則乙方不負責任。

3.如果甲方未能為人員獲得在專案所在國的居留、工作許可證和機動車駕駛執照等,而使人員無法進行工作,應付給人員在此期間的合同工資。如人員因此被迫返國時,甲方應負擔人員的回程旅費,並支付每人____個月合同工資的賠償費。

乙方公司沒有按甲方要求提供全部必要的證件,從而使甲方無法為人員辦理在專案所在國的居留和工作許可證等使人員無法工作或被迫返回中國,人員工資、回程旅費等由乙方公司負擔。

4.乙方公司應按本合同附件一和二將人員的姓名、出生地和日期、職稱、護照號碼、發照日期和單位、出發日期通知甲方或甲方在專案所在國的授權代表。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公司的通知後即向專案所在國政府辦理申請入境的必要手續,並通知乙方公司。同時甲方應通過專案所在國有關機構通知該國駐華使館,以便辦理入境簽證。

第四條 乙方公司的義務

1.符合雙方在附件一商定的技術條件;

2.遵守專案所在國的法律和法令,尊重當地風俗習慣;

3.尊重甲方人員的技術指導;

4.不參與專案所在國的任何政治活動;

5.遵守工地和駐地的紀律和規章制度;

6.與甲方為實施本工程而僱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合作共事。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

1.對人員給予正確的技術指導;

2.尊重人員的人格、風俗和習慣;

3.不干涉人員在非工作時間的活動自由;

4.保障人員的安全;

5.對人員的解僱和更換,應由雙方的工地的授權代表商定。

第六條 工作時間

1.人員每週工作5天,每天工作白班8小時,夜班7小時,每天工作時間安排可由甲方與乙方公司授權代表在工地商定。

2.凡由於待料、停電、氣候惡劣等非人員的責任而造成的停工,應計為工作時間,合同工資照付。

3.駐地至工地的單程所用時間,不應超過20分鐘,超過的時間應計入工作時間。

4.人員自中國到達工地後和本合同期滿自工地回中國前,應分別享有____ 日有薪休息。

第七條 合同工資

1.人員的月工資(包括伙食費)在本合同有效內按以下標準支付(美元):

(1)半熟煉工,幫廚,服務人員

(2)熟練技工,廚師

(3)工長

(4)技術員,護士,翻譯,會計員

(5)駐地經理

(6)工程師,醫師,會計師

(7)高階工程師

(8)授權代表

(9)副授權代表

2.如本合同期超過1年,自第2年始,每月工資遞增____ %.

第八條 夜班及加班

1.根據工程的需要,甲方要求人員在夜間工作或加班,應商得乙方授權代表同意,每月加班工作小時原則上不得超過____ 小時。

2.夜間時間係指從當日晚上9時至次日晨5時。人員夜間工作(指正常夜班工作)甲方應按合同工資150%支付工資;人員夜間加班,甲方應按合同工資200%支付加班費。

3.小時工資按下式計算:

第九條 工資和加班費支付

1.人員工資支付應自人員離開中國________之日起至回到中國________之日止。平均日工資為月合同工資的1/25.

2.乙方公司在工地的授權代表應按甲方提供的表格填寫工作時間和加班時間,編制工資單,在每月工資結算日即________日後________天內即________日前提交甲方在工地的授權代表稽核批准。

3.工資單審批後,甲方應在每月工資結算日即________日後一天內將工資和加班費以美元支付給乙方。其中:____ %電匯至________銀行營業部乙方公司帳號;____ %支付給乙方公司工地授權代表。若甲方延遲付款應按延遲天數,每天按欠付款總額的____ ‰,以美元向乙方支付利息。

付款自匯款銀行把所需匯款的電傳發至中國________銀行之日(起息日)起。

第十條 稅金

乙方負責為人員交納政府所徵收的一切稅金;甲方負責為人員交納專案所在國政府所徵收的一切稅金。

第十一條 節假日、每週休息日和年度休假

1.按專案所在國政府的規定,每週的休息日為星期________.

2.人員應享受專案所在國政府頒佈的法定節、假日和中國春節2天,國慶節1天的休假,共________天。

3.人員每工作期滿1年,享受為期________天的回國年度休假。甲方承擔休假人員從駐地至中國________間的往返旅費。人員工作不滿一年,其實際休假天數按下列公式計算:

實際工作月數× (x/12)=休假天數

4.人員在專案所在國的節、假日和中國上述節假日以及年度休假期間,應享受全部合同工資。

5.因工作需要並應甲方要求,人員可不回國休假而留在工地繼續工作。但需經雙方代表協商同意。在此種情況下,人員年度休假工資及其從工地到________間的往返旅費甲方支付,同時支付人員在年度休假期間的實際工作天數的合同工資和加班費。

第十二條 預付工資

1.甲方在每批人員抵達崗位後,即應向乙方授權代表以當地貨幣支付每人相當於________美元的預付工資。

2.乙方對上述預付工資從人員抵達工地後第________個月還清,每月償還____ 分之一。

第十三條 動員費

1.甲方應向人員每人支付________美元的動員費。

2.上述動員費應在每批人員抵達工地後由甲方隨同人員的機票費以美元一併電匯至中國銀行乙方帳號。

第十四條 保 險

1.乙方為人員自其離開中國________之日起至返抵中國________之日止在中國投保人身意外險,保險費由僱主承擔。甲方應隨同人員的月合同工資以美元一併向中國公司支付每人每月________美元保險費。

2.人員在中國投保人身意外險後,如經甲方要求,乙方可向甲方提供必要的證明檔案,以避免甲方為人員在專案所在國重複投保。

第十五條 醫療和病假

1.甲方應為人員在整個合同期間因病或因工傷提供免費醫療、藥品和住院治療。所需中藥乙方可代購,但藥費、包裝費和運費由甲方承擔。

工程合同 篇6

發包單位(甲方):

施工單位(乙方):

一、前言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由乙方承擔甲方龍澤麗苑公用電力管道施工任務,為明確甲、乙雙方職責、權益,順利完成施工任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二、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龍澤麗苑公用電力管道施工

2、工程地點:陽城縣濱河東路龍澤麗苑小區

3、工程內容:公用電力管道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工程量

圖紙設計範圍內的工程專案。

四、工程價格

工程款總額為叄拾壹萬捌仟陸佰叄拾叄圓。

五、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後預付工程款總額的30%,工程完工後留10%保修款後,一年內付清。

六、雙方職責

1、甲方負責現場監督、管理、處理周圍群眾關係

2、甲方負責提供水、電供應,食宿乙方自行解決。

3、乙方負責按設計方案進行工程施工,並對施工安全負責。甲方要求的其它工程,現場簽證另行結算。

4、乙方負責對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文明施工,並承擔施工人員的安全事故責任。

5、乙方保證施工按合同工期完成,由於質量問題引起的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擔。

6、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檢驗報告及竣工驗收報告。

七、施工工期、工程驗收

1、施工工期:施工工期暫定80天。若因停水、停電、雨、雪天氣影響、土方開挖或甲方及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影響工程進度,工期順延。

2、工程驗收:應在乙方工程施工結束後5日內完成驗收並辦理決算報告。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合同履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加汽站基礎工程,機械費、運輸費、漿砌石人工費達成以下協議:

一、挖掘機220以上:單價為每小時380元(不含稅) 挖掘機80型:單價為每小時240元(不含稅) 裝載機50型:單價為每小時280元(不含稅) 壓路機:單價為每小時240元(不含稅)

水洗黑沙:單價為每立方55元(不含稅)

漿砌石人工費:每立方68元(不含稅)

二、所需材料甲方運到位,提供攪拌機,轉料車,水、電均由甲方負責。

三、結款方式: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工程合同 篇8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 照明工程,特訂立本合同。

1、合同內容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工程範圍:

施工工期

2、1開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2、2結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2、3總日曆工作天數為 : 天

2、承包方式

本工程為包工包料(包含燈具採購)的承包方式。

3、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4、1合同總價款(暫定)人民幣:

4、1、1合同總價款包括照明燈具、工程施工費。

4、2付款方式

4、2、1施工進場兩天內支付暫定工程款的70%,竣工驗收後支付至總工程款的100%。

4、2、2合同價款的增減:工程量以竣工圖為基準。

4、燈具技術引數要求

4、1光通量:

4、2顯色指數:

4、3色溫:

4、4配光曲線:

4、5整燈光效:

4、6壽命:

4、7工作溫度:

4、8燈具和電源防護等級為IP65;

4、9工作電壓:AC185V~265V,頻率為50HZ+—10HZ

4、10光通維持率:

4、11道路平均照度和均勻度要求:

4、12未作要求部分,須滿足國家及省市相關規範要求。

5、質量要求

依據《城市道路照明設計標準》(CJJ45—20xx)、圖紙設計標準及相關驗收標準;光衰≤5%/年。

6、雙方責任

6、1甲方責任:

6、1、1甲方在乙方施工前,向乙方提供 原來地下管網圖、照明工程電氣施工圖(招標檔案中提供的圖紙)電子版。

6、1、2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場地及施工用水、用電。

6、1、3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

6、1、4由於工期太緊,甲方必須在收到乙方檔案(包括圖紙、變更、與工程進度有關的檔案)2小時內予以確認,否則視為甲方已確認。

6、1、5甲方負責協調施工現場中發生的非施工單位引起的各種問題。

6、1、6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工程驗收申請後48小時內組織相關人員對該項工程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及時辦理結算。

6、2乙方責任:

6、2、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竣工圖四套。

6、2、2除錯驗收合格後,需免費對甲方操作人員進行技術培訓,直至甲方人員能夠達到技術上熟練操作。

6、2、3按施工安全規範做好施工質量、安全管理,如在施工期間發生施工質量、安全事故,應及時報告甲方。保證施工現場清潔符合有關規定,按文明工地標準組織施工,做到“工完、料淨、場地清’。

6、2、4隱蔽工程,隱蔽前應提前8小時通知甲方驗收,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隱蔽,自行隱蔽無效。

6、2、5乙方進場施工時應自覺遵守施工現場管理制度,遵守甲方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有關規定,承擔在安裝、施工過程中的放火、防盜等安全責任;對現場所有其他建築及建築裝修、裝置、器具、綠化苗木不得破壞。

7、暫停施工

7、1當碰到重大質量事故、安全事故或其他甲方代表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乙方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12

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乙方應當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程。乙方實施甲方代表作出的處理意見後,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業主代表應當在2小時內給予答覆。甲方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後2小時內未予答覆,承包方可自行復工。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甲方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工期順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7、2非甲乙雙方的原因,切是不可抗拒的原因(天氣、人為因數)可進行暫時停工。

8、工程延誤

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後,工期相應順延;

8、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資金、指令、批准、答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8、2經甲方認可的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8、3一天內非甲方、乙方原因停電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8、4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人員窩工,乙方有權索賠窩工費,同時工期順延。

9、不可抗力

9、1 照明工程為冬季室外施工,由於天氣下雨、雪等天氣原因造成不能施工,工期相應順延,乙方可索賠費用和工期。

9、2非甲乙雙方的原因,而是不可預料的外界因數影響造成的停工,工期相應順延,乙方可索賠費用和工期。

10、變更

施工中甲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應在變更前3天,向乙方發出書面變更通知,乙方按通知進行變更。因變更導致的費用按合同的結算辦法方法計價,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11、驗收

11、1安裝工程開始前,乙方應提供主材的相關資料及材料報驗單,報給甲方,甲方要在2小時內對材料的質量進行檢查。

11、2隱蔽前通知甲方,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隱蔽。

11、3燈具安裝除錯完畢後,經甲方驗收合格,作為本工程的最終質量驗收。

12、工程質保期

12、1本工程質保期為工程驗收合格之日期 年。保修期內如工程發生故障,乙方必須在接到通知後的12小時內派人員維修,因產品質量問題引起的工程維修,甲方支付維修所發生的費用,乙方維修。因安裝問題引起的工程維修,乙方負責免費維修。

12、2保修期滿後,乙方應建立24小時電話熱線跟蹤服務,若工程發生故障,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24小時內趕赴現場維修,以最優惠的成本價維修更換。

13、違約責任

13、1本工程驗收質量必須達到乙方承諾的合格標準。

13、2除不可抗力外,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條款,否則,違約方須承擔違約責任。

13、3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工期完工,每延誤一天,支付合同總價的萬分之二的違約金,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權停工,甲方支付誤工費,由此造成工期延誤由甲方負責。

14、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同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專案工程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5、其它

15、1由於開挖路面原因移動部分苗木時,乙方請甲方代表現場確認,甲方代表同意後,乙方挖處苗木,苗木的種植工作不在乙方合同範圍內,乙方不負責。

15、2乙方不負責乙方開挖的水泥路面和地板磚的修復工作。

15、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另籤補充協議。

15、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三份。

發包方(蓋章): 承包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經辦人:

電 話: 電 話: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時 間: 時 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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