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出合同模板彙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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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演出合同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演出合同模板彙編5篇

演出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自願簽訂該協議。該協議宗旨在於保護雙方權益,實現雙贏。

一、甲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提供景區水上舞臺作為乙方演出場地。演出場地的搭建、燈光、音響等一切設施裝置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演出要求作出適當的調整,包括以下內容:

(1)演出地點: 景區水上舞臺

(2)表演時間:每週六場,分別為星期一、三、六、日(注:星期六、日白天晚上各一場),表演時間:每天14:30、6:30。

(3)表演時長(小時/場):

(4)節目型別: 歌唱節目、舞蹈、小品、雜技、魔術等

(5)表演場數:(場) 一年為400場 2、甲方對乙方的演出節目有權嚴格稽核、經稽核後達不到甲方要求的節目質量,乙方需作出調整。經甲方確認後,乙方不得隨意更改演出形式與節目內容。乙方將稽核後的節目作為景區固定節目進行演出。如有更換需書面報請甲方,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否則作為違約處理。

3、甲方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保護乙方的正當權益。

4、甲方有權無償向乙方提供演出用電。

5、甲方不提供乙方演出人員的交通、食宿等一切費用。

二、乙方權利及義務

1、乙方在達到甲方對錶演節目水平和質量後,有權獲得本協議商定的報酬。

2、乙方有權援引適當法律及法規條文拒絕不適當的表演內容,且該拒絕事項不在違約之列。

3、乙方應不得耽誤甲方所制定的與乙方相關的工作進度並應積極配合。

4、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完成表演,包括以下內容:動作、力度、協調、音準、等具體內容和感情處理、投入程度等抽象內容。

5、乙方與遊客、演藝人員、其他演出公司等人員在景區內發生糾紛,所造成的民事、刑事、經濟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款項支付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演出費用支付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1、演出費用總金額: (元)(大寫: )(詳見附件清單)

2、支付方式:甲方按季度分四次向乙方支付演出費用。

3、支付時間(4次):

4、考慮到乙方前期投入較大,在合作滿一月後,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支付前一月的演繹費用。除此外,其餘款項支付方式不變。

三、爭議處理及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如就合同發生爭議,在協商無果的條件下,可以訴諸簽約所在地具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進行管轄;或訴諸仲裁機構進行仲裁。

2、任何一方違約需承擔違約金貳萬元。

3、乙方需按照合同約定保質保量完成演繹活動。當因天氣、表演人員身體狀況欠佳、裝置、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發生時無法進行演藝活動,乙方若無書面請示甲方,造成演出場數的刪減,乙方需承擔5000元/場的違約金。且缺席演出三次及以上,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四、附加條款

五、合同履行地:四川省蓬溪縣寶梵鎮。

六、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叄份,乙方持壹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即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 蓋章

乙方代表簽字:

蓋章

年月 日

演出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住址: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

甲乙雙方經平等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電視劇《戴流蘇耳環的少女》(以下簡稱該劇)演員服裝製作之有關事宜達成一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訂立本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 工作內容

乙方按照已通過甲方稽核並簽字的演員造型設計圖紙進行相關物品製作工作(具體制作

內容參照‘附件一’)

第二條 工作進度

1.乙方應於_ 20xx _年_ 5_月_4 _日將製作樣品交付甲方稽核;

2. 乙方應於__ 20xx _年_ 5_月_ 8_日將修改樣品交付甲方稽核,甲方稽核通過後開始製作;

2.乙方應於_ 20xx _年_ 5_月_18 _日前將所有制作物品交付甲方。

第三條 報酬及支付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費用人民幣900元(大寫:玖佰元整 )/套,(物品清單及報價參照附件二),支付方式安排如下:

a. _ 20xx _年_ 4 _月_30 _日前向乙方支付訂金,即人民幣_ 20000 _元(大寫:貳萬園整);

b. 甲方每週按照乙方已做衣服數量付款,即按照900元(大寫:玖佰元整)/套支付。

c. 乙方收到款項後 2 日內提供甲方相應發票

d. 酬金的支付方式為: 銀行轉賬 現金

如選擇銀行轉賬,乙方指定的收款帳戶為:

開戶銀行:

開戶名稱:

帳 號:

第四條 驗收標準

1. 乙方設計產品最終成果應符合設計方案以及效果圖等,達到令甲方滿意的效果;

2. 乙方的設計的風格和形式(包括但不限於色彩、造型、主題、工藝、材料、配飾)應當與該劇風格一致,符合該劇中演員的角色特點、表演要求和背景要求,能夠更好地展示角色,使該劇拍攝得以順利進行;

3. 乙方交付的製作成品應保證在藝術和工藝上都能完美地體現設計意圖和該劇要求,該劇中所有演員能夠正常穿戴和表現角色。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在乙方如約履行本協議項下各項義務時,及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酬金;

2. 配合乙方的製作工作,需要甲方提供配合的其他事項、內容和要求,乙方應當事先以書面方式向甲方提出(應給予甲方合理的準備時間),經甲方確認後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3. 有權隨時瞭解乙方的製作進度,並對乙方的製作提出建議和意見,乙方在與甲方進行協商,並得到導演組確認後,由甲方出具書面修改意見,然後進行適當修正。因此造成工作進度延後的,乙方免責;因此增加乙方工作量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增加製作費用;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按照約定的時間、內容、標準及甲方的要求全面完成委託事項並交付委託成果,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延誤,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2. 在製作過程中,乙方應認真與導演及相關人員充分溝通、合作;

3. 製作樣品完成後,乙方應根據甲方指示的最終角色人選、劇情要求等對成果進行調整和改進。如果角色人數或角色形象發生變化,甲方應該向乙方提前書面告知。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重新協商確定製作費用。協商不成,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支付已經完成的製作成果的費用;

4.乙方應運用自身的人力、知識和技能,有機地結合造型的藝術感覺要素、材料要素和應用技術要素、色彩與款式、面料與裝飾物、人工設計技能與科學系統設計技能完成製作任務;

5.有義務在該劇拍攝過程中對所有制作物品進行統一保管並承擔保管責任,如在非該劇拍攝時間內、演員操作不當、表演過程中的意外等非乙方工作人員原因對物品造成的損壞、損毀或遺失,乙方不承擔責任,如需修補或重新制作,雙方需重新協商確定費用;

6. 有義務在本協議限定的時間內,將製作物品與甲方進行交接並在交接時製作交接清單,不得未經甲方許可以任何方式進行留存;

7. 移交完成後,乙方在電視劇製作完成後不再對所有物品負任何責任,如有損壞需要修補或重新制作,雙方需重新簽訂協議;

8. 有權利根據本協議約定收取酬金。

第七條 智慧財產權

1. 所有制作物品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

2. 乙方在參與任何與本協議所指該劇相關的公開活動中的影像資料,甲方有權刊登或發表在商業平面媒體、網站或影視的活動介紹中;

3. 乙方有權在該劇播放結束後,在平面媒體、網站或影視的非商業性介紹中使用與本協議所指該劇相關的公開活動中的影像資料及與自身製作相關的各項資料;

第八條 姓名、肖像使用權

甲方有權無償使用或許可播放者、發行者在該劇、該劇的'衍生產品、平面廣告、宣傳片或預告片使用乙方的姓名和肖像。但僅限於該劇推廣、宣傳之目的。

第九條 合同的解除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甲乙雙方可以通過書面形式通知解除本合同:

1.非因本合同規定的不可抗力因素,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規定按時完成造型的設計,經甲方催告後_1_日內仍未完成並向甲方提交的;

2.乙方部分或完全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致使其不能繼續履行本合同;

3.非因本合同規定的不可抗力因素,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如期向乙方支付酬金,連續逾期達_15_天,經乙方催告後_15_日內仍未向乙方支付的;

4.甲方破產、解散或被依法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10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檔案,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一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1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甲方所在地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5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三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1_年,自簽訂日起計算。

本合同正本一式_2_份,雙方各執_1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演出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藝術表演團體

一、演出內容、時間、地點、場次:

1、甲乙雙方經過相互協商,決定舉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演出時間定於:

3、演出地點:

4、演出場次:

5、演出裝臺、排練時間:

二、演出費用:

1、甲方向乙方支付演出費__________元,舞美製作費__________元,共計__________元(不含交通費、道具運輸費及食宿費)。

或:甲乙雙方按__________的比例分配票房,票價檔次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演出場地由_____方負責,演出的營業稅由_____方負責。

3、演出的宣傳由_____方負責,演出的節目單印製由_____方負責。

4、演出道具由_____方提供,演出燈光由_____提供,演出音響由_____提供,演出佈景由_____方提供,演出服裝、化妝由_____方提供,演出樂器由_____提供。

5、演出器材的運輸費由_____方負責。

6、演出從北京至________的往返交通費由_____方負責,其中飛機票_____張,火車軟臥票_____張,火車硬臥票_____張。

7、演出總人數為_______人,在演出期間的當地住宿費由_____方負責,住宿標準為三星級以上賓館,其中單人標準間_____間,雙人標準間_____間。

8、演出人員在演出期間的當地餐費由_____方負責(用餐標準及時間見附件)。

三、結款方式:

1、甲方在合同簽定後________內向乙方支付定金________元,全部款項在________內結清。

四、其它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義務按上述議定事項履行自己所承擔的經濟責任與其它保證條件。

2、乙方有義務按雙方議定的節目單內容高質量地完成演出。

3、甲方或任何第三方如需對演出進行錄音、錄影須事先徵得乙方同意。

五、違約責任:

1、甲方如未按上述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造成影響演出的情況,一切後果由甲方 承 擔,並須向乙方賠償簽約金額的100%,分成演出則須向乙方賠償全部票房中乙方所佔比例份額的100%。

2、乙方如違反合同,擅自變更演出時間、內容,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並須向甲方賠償簽約金額的100%,分成演出則須向甲方賠償全部票房中甲方所佔比例份額的100%。

六、互不承擔責任:

1、 如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戰爭、災害等導致演出不能進行所造成的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七、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中如有修改本合同的內容,以補充協議為準。

八、爭議解決辦法:

1、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單位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 方:

代表簽字:

蓋章:

地址:

開戶行:

賬號:

電話:

傳真:

郵編:

乙 方:

代表簽字:

蓋章:

地址:

開戶行:

賬號:

電話:

傳真:

郵編:

演出合同 篇4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廣東城市線上票務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及《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銷售 演出活動門票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標的

1、 甲方擁有本次演出活動的全部門票的所有權,甲方委託乙方作為本次演出活動門票的代理銷售方。

2、 乙方利用自己的票務銷售網路和渠道負責甲方本次演出門票的銷售工作。

3、 甲方交付給乙方的門票在銷售期內未售出的,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有權將乙方剩餘門票取回另行處理。演出結束後甲方清點乙方所售的門票後,開出蓋有甲方公章的結算對賬單,經乙方確認後作為結算憑證與乙方進行結算。

4、 演出活動

(1) 演出名稱:

(2) 演出地點:

(3) 演出時間:

(4) 演出票價:

二、甲方權利及義務

1、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本次演出批文影印件或相關檔案資料,並對本次演出的合法性以及經營活動的有效性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2、 甲方應向乙方及時提供本次演出活動有價值的相關動態、文字圖片、影音資料等,並授權乙方在自己的宣傳渠道或媒體中刊出;

3、 甲方在自有廣告宣傳和公關活動中儘量為乙方售票提供電話、公司名稱等文字、網址等購票資訊的宣傳,以便乙方更好地銷售門票;

4、 甲方每次交付乙方銷售的門票及其發票,並向乙方提供一式兩份的簽收單,以此作為甲乙雙方確認票款結算對賬單的憑證之一;

5、 甲方負責因購票者和觀眾引起的一切糾紛,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乙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乙方權利及義務

1、 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演出票務銷售的推廣工作,認真執行本協議簽署時甲方以書面方式交付乙方的甲方銷售政策,在零售時須按票面值銷售;

2、 乙方負責自有銷售網點的票務銷售和結算工作;

3、 乙方如出現有門票遺失及誤收假幣票款等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結算方式

1、 乙方代售甲方的門票,甲方按乙方實際銷售總金額支付給乙方代理費,費率為乙方銷售總票務所得的總金額(按乙方銷售的總票務的票面價格計算)的 。

2、 結算方式:甲乙雙方均派專人負責票款的結算工作。乙方應支付甲方提供的經雙方確認無誤的結算對賬單上扣除代理費後的金額。

3、 乙方於活動結束後

4、 由甲方負責提供發票給乙方的購票客戶,應與待銷售的門票同時交付乙方。

五、賬戶資訊

乙方將結算款項以匯款方式支付到甲方如下指定銀行帳戶:

開戶名稱:

銀行賬號:

開戶銀行:

六、保密條款

本協議任何一方對在合作過程中所獲知的對方未向社會公開的技術情報和商業祕密均負有保密義務,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將其洩露給第三方,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相應損失。

七、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合作期限至為本協議和所有補充協議的義務全部履行完畢為止。

八、違約責任

1、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條款中其承擔的任何義務,均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負責賠償另一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經濟損失。

2、 在合同期內,若甲方對演出活動進行重大調整,需提前一週書面通知乙方。如因此而引發觀眾投訴、索賠等事件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賠償乙方因此而產生的損失;

3、 若由於不可抗力造成活動中止或取消,甲方應負責處理與觀眾的退票事宜,乙方同意以雙方協商認可的條件協助甲方辦理退票事宜,但乙方已經收取的代理費不再退回。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由此導致的所有問題、顧客糾紛以及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具體善後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

4、 如因非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演出活動取消,甲方應負責處理與觀眾的退票事宜,並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若乙方因此遭受損失的,甲方應全額賠償乙方的損失。乙方仍有權保留其已銷售門票的代理費。

5、 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乙方有權直接在門票銷售收入中予以扣除,門票銷售收入不足的,甲方應另行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九、爭議解決

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之中如雙方發生爭議,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中更新或重新定義相應條款內容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本協議一式肆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字: 日期: 日期: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演出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協商就乙方在甲方體育場舉行“校運動會”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

1、同意於年 月 日 時至年月日 時將體育場提供給乙方舉辦 活動。

2、負責提供現有體育器材、檢錄、休息場地、和與活動有關的 來中心人員的一般性服務接待工作。

3、執行雙方商定的工作時間表,安排好各崗位工作人員及值班人員。

4、提供體育場現有的水、電、光、音響等設施。

5、做好場地管理、器材發放及活動結束後場地清理工作。

二、 乙方:

1、負責本次活動的各項組織工作。

2、負責本次活動的後勤、安全保衛場地衛生及有關手續的審批等工作。

3、負責向甲方提供本次活動的計劃及方案(體育比賽秩序冊等),徵得甲方同意後實施。

4、向甲方支付水電、場地清潔費 元,本協議簽訂後三天內至財務科一次付清,逾期不交本協議自行作廢。

5、嚴格遵守甲方場館使用的有關規章制度,活動中損壞的建築物、裝置物品等要照價賠償。

三、其他:

1、乙方如因大雨或甲方接上級行政性命令或政治性活動,使活動停止,雙方應無條件接受,場地租用時間另行協商。

2、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之處,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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