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房屋出租合同範本

來源:才華庫 1.7W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最新的房屋出租合同範本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以供共同信守。

第一條、租賃標的物:

1、甲方將座落於 的房屋(詳見房屋所有權證書),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出租給乙方用作 商業使用。

2、甲方保證對以上房屋擁有合法出租的權利。甲方確保上述房屋產權清晰、確保該房屋可做商業用途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及租金:

1、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至。

2、該房屋租金實行按年計算,每年 元人民幣(大寫: )。

3、租金實行按每年結算,乙方應於合同簽訂後 日之內將房屋繳付給甲方。甲方在受到房租後為乙方另行出具書面收款憑證。

4、按國家規定收取的房租稅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房屋交付:

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甲方保證在 年 月 日之前全部交付乙方使用。

第四條、租賃保證金:

1、乙方須在甲方交付該房屋時向甲方一次性交納租賃房屋保證金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2、合同期滿或終止時,甲方在乙方結清所有租金及其他相關費用時將租賃保證金原數退還給乙方; 房屋因使用不當或人為原因造成房屋結構損壞的,由乙方自行負責維修,否則租房押金不予退還。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依合同約定將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2、甲方負責房屋屋樑、柱等主體結構非乙方原因損壞的維修。必須於接到乙方通知後3天內進行維修,如甲方未盡維修義務,乙方可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甲方負擔。如維修影響到乙方正常營業的,維修期間不計租金。

3、甲方保證乙方在租賃期限內合法擁有該房屋的使用權,不能再將房屋租賃給他人。如租賃期內轉讓該房屋,須提前兩個月(不少於兩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4、合同簽訂之日,甲方向乙方提供房屋產權等有關資料和證明檔案以供乙方辦理營業所需要的各種執照。如果因為甲方不能提供資料和證明檔案,導致乙方無法在正常時間辦理到營業所需要的各種執照,則免租期順延至甲方提供符合相關部門要求的材料之日止。

5、租賃期內,甲方如需提前解除合同,應提前 天通知乙方並徵得乙方同意。

6、甲方保證提供用電量、水源等相關配套設施給乙方使用,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保證按時交納租金、水電費、衛生費等應由其承擔的各項費用。

2、乙方須嚴格按房屋結構性質使用房屋。可按其經營需要,在不改變物業主體結構的前提下,自行裝修。因使用需要對房屋進行增加附屬設施和大型裝置,必須經甲方同意,甲方有權進行監督。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裝置歸乙方所有,維修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3、如需對現有水、電、消防、通訊設施進行大的改造、須經甲方同意,併到有關部門辦理手續後方可實施,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4、乙方要愛護和正常使用房屋及其水、電、消防、樓梯等設施,發現房屋及設施損壞應及通知甲方予以檢查和維修。因使用不當或人為原因造成房屋結構損壞的,由乙方負責維修。

5、承租期內,乙方不得在租賃的房屋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劇毒等違禁、危險物品及醫療門診和法律明文禁止的專案

6、租賃期間的工商、稅務、水電、消防、治安、環保、衛生等相關手續及年檢手續均由乙方自行辦理,費用亦由乙方承擔。按照相關規定需要甲方協助出示相關材料或相關證明檔案的,甲方必須在乙方要求之日起7日內予以協助。

7、承租經營中因經營所發生的債權債務及其他一切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概與甲方無關。

8、租賃期滿,乙方在承租內的裝修和設施裝置等,在不損害原有裝修的情況下,乙方可以自行拆走,對於不能拆除的雙方協商折價後歸甲方。在租賃期間乙方需要轉租房屋需經過原房主同意。

9、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 日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

10、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合同期滿,乙方應當在合同期滿之日起7日內撤場,乙方把承租房屋交還給甲方。

第七條、合同變更、解除及續期

1、因客觀原因,需要變更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簽訂書面協議的,可以變更本合同。

2、租賃期內,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合同自甲方發出書面通知書之日起即行解除:

(1)乙方擅自改變房屋的`使用性質或嚴重超出原定經營範圍;

(2)乙方擅自轉讓房屋或利用承租房屋從事非法經營活動;

(3)乙方拖欠租金、水電費等其他費用超過60天;

3、 租賃期內,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合同自乙方發出書面通知書之日起即行解除:

(1)甲方交付的房屋性質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或因為甲方原因導致無法辦理營業所需執照等,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

(2)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

(3)租賃期內,該房屋被鑑定為危房且依照法律不得用於出租的。

4、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任何一方需要在知道事情發生之日起 天內通知對方,合同即終止。乙方交還房屋,所繳的房屋租金在扣除乙方應付的費用後,甲方將餘額退回乙方。

(1)不可抗力。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造成該房屋毀損、滅失的,但乙方經營不善除外;

(2)房屋被政府徵收,或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被提前收回的。

5、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在同等條件下對該房屋有優先租賃權。乙方若要求在租賃期滿後繼續租賃該房屋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 天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當自收到乙方通知後 天內對是否同意續租作出書面答覆。否則視為同意續期。雙方續約的,應當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否則視為租期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第八條、違約及損害賠償責任:

1、甲方逾期提供房屋,每逾期一天,須按租金額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且租期順延。如逾期 天,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合同自乙方發出通知之日起即行解除。甲方須退還租金,並賠償乙方在前期裝修費用等經濟損失。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須按所欠租金金額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至清償之日止。如逾期 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斷水斷電,收回房屋,所收取的租金不予退還。

3、租賃期內,本合同因一方單方違約終止合同的,違約方除賠償守約方的實際經濟損失外,還需要向守約方支付相當於終止時6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第九條、爭議解決: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先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法院裁決。

2、因解決本合同爭議產生的費用,包括保全費、訴訟費、評估費、律師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十條、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房主一份。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經房屋所有人書面同意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證件號碼: 證件號碼:

住址: 住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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