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委託加工產品合同範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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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時間的推移,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最新委託加工產品合同範本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最新委託加工產品合同範本5篇

最新委託加工產品合同範本5篇1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充分協商,在互利互惠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加工生產[ ]系列產品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加工產品範疇

1、產品品名:

2、產品規格為:

3、如增加產品由雙方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第二條 委託加工訂單

1、甲方根據市場銷售情況,於每月日以書面或傳真形式向乙方提供次月訂單,明確訂單的數量和供貨時間,乙方如有異議,應在接訂單後1日內書面提出,否則,視為同意。

2、乙方按確認的訂單提供產品,甲方可視具體情況對訂單進行相應的調整,調整計劃提前5天通知乙方,但調整幅度(量)不得超過計劃的25%,若超過25%,雙方另行協商。

3、乙方應盡最大努力,最大限度的滿足甲方訂單的要求。

第三條 加工產品質量及責任

1、乙方嚴格按甲、乙雙方確認的配方和工藝製作,產品質量符合國家食品衛生標準。

2、加工產品包裝上標註乙方廠名和廠址,同時註明乙方系受甲方委託生產,附“ ”商標使用授權書。

3、產品在保質期內出現批量性質量問題,經由雙方確認或國家檢驗檢測機構簽定屬乙方製造引起的,除由乙方承擔該批有質量問題產品(需雙方清點數量)的責任外,乙方還應按該批有質量問題產品總值的30%以實物形式(加工產品)補償給甲方;

4、乙方交付的產品如在市場流通中,因品質問題而導致甲方利益受損時,經雙方鑑定或經公證單位鑑定屬乙方責任的,乙方應負甲方直接損失賠償責任:

(1)加工產品的投訴賠償問題,甲方在預先徵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書面為準)可以先行賠付消費者,消費者簽收確認,由乙方負擔賠償,賠款在加工費中扣除;當乙方對甲方處理有異議的,甲方可委託乙方協助甲方處理;

(2)在甲方有要求時,乙方可協助甲方處理質量投訴,但不負責對終端使用者(即甲方客戶)提供售後服務;

(3)少量的包裝破損等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調換;

(4)若屬甲方運輸或出廠以後因保管不當導致產品變質,乙方不予承擔責任。

5、乙方應按產品標準要求對每批次產品進行抽檢及留樣,並嚴格遵循“三檢”制度。

6、乙方應根據甲方銷售需要提供加蓋公章的工商營業執照影印件及生產、衛生許可證影印件,相應批次產品的出廠檢驗報告單。

第四條 原輔料及包裝材料供應

1、產品的商標圖案、標識設計圖案和外包裝設計圖案由甲方提供給乙方,這些圖案及其組合的智慧財產權屬於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甲方產品以外的任何場所使用或許可他人使用。

2、乙方全面負責採購加工產品所需的原輔材料和包裝材料,並確保所採購的原輔材料、包裝材料符合甲方產品質量標準要求。

3、乙方應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裝紙箱、標籤等不能流入市場。

第五條 產品交付與驗收

1、產品實行甲方自行提供,交付地點為乙方工廠倉庫,物流運輸由甲方負責,乙方負責裝車。

2、產品交貨按甲方訂單履行,若有變動,雙方應提前約定。

3、產品在出廠之前,由甲方駐廠代表開具質量驗收單,並在乙方出庫單上簽字。

4、產品驗收依據為經雙方共同確認的質量檔案及國家相應標準。

5、如甲方認為原輔材料、包裝材料及成品出現不良現象(如原輔材料、包裝材料不符合標準,成品有破損現象等)時,可向乙方提出異議,並有權通知乙方停止使用不良的原輔材料及包裝材料;

6、交貨時間:自訂貨計劃在乙方確認(計劃確認時間為乙方收到傳真後1天內)後第七天開始供貨,日供貨量為:月訂貨量 萬箱以內的,第天不低於 萬箱,月訂貨量 萬箱的,每天不低於 萬箱, 萬箱以上的,每天 萬箱。

第六條 其他

1、合同解除的條件

2、爭議解決途徑

3、合同生效時間

委託方 加工方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姓名: 代表人姓名:

____有限公司(蓋章): ____有限公司(蓋章):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最新委託加工產品合同範本5篇2

委託方:江陰市恆業鍛造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攬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承攬甲方加工業務所涉的有關內容,達成如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擬承攬甲方的產品加工業務,承攬期間,乙方將以自己的人員、裝置、技術完成加工業務。

二、合同期限:暫定一年,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期限屆滿,雙方可以順延期限。

三、本合同系雙方之間建立加工承攬業務的框架合同,具體的操作程式如下:

1、甲方有外協加工業務,通知(一般以電話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接到通知 天內到甲方,乙方確認其能夠按甲方要求(包括交貨時間、質量等)完成加工業務的,應派人到甲方接收待加工工件(或原材料),辦理交接手續,在《外加工通知單》及工藝質量檔案上簽字確認(如有特殊工藝質量要求,雙方可另行簽訂書面協議)。《外加工通知單》、工藝質量檔案等系雙方的結算依據,同時《外加工通知單》作為乙方的簽收憑證。

2、完成加工業務後,乙方應制作(或填寫)送貨單,將送貨單及與送貨單數量相符的加工件(及鐵屑等)送至甲方,堆放在甲方指定地點,並按照甲方的要求對產品進行標識。

3、甲方工作人員根據乙方送貨單數量進行數量點清,並對乙方交貨的數量進行簽收,但數量簽收不作為雙方結算加工費的依據。

4、甲方檢驗人員在乙方交付工件後三個工作日內對產品的外觀質量(如尺寸、表面情況)等

進行檢驗,並在交貨單上簽字,甲方倉庫人員憑甲方檢驗人員的檢驗憑證,對合格的加工工件予以入庫,並向乙方開具入庫憑證或在送貨單上簽字。

四、工件交付在甲方進行,在途責任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保證金及加工費標準。

1、若乙方系首次承攬甲方加工業務,應在接收第一批代加工工件時,向甲方交納保證金,保證金在個月後視乙方履行合同的情況歸還。

2、若乙方在甲方留存足額加工費,則乙方所留存的加工費即作為保證金。

3、保證金金額不低於 元,不足部分乙方應及時補足。若乙方違約或給甲方造成損失,相關違約金或損失甲方可直接在保證金中扣除。

4、加工費按甲方《外協加工費結算規定》進行結算,甲方《外協加工費結算規定》見附件。如有特殊加工要求,價格另行結算的,雙方另行就加工費達成補充協議。

六、甲方權利、義務:

1、按照約定支付加工費。

2、對於乙方的加工的進度及質量進行跟蹤及監督,若乙方未按要求履行加工義務,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3、合同期間,甲方有權與乙方以外的其他單位發生加工業務。

七、乙方權利、義務:

1、按照《外加工通知單》、加工圖紙的要求完成加工業務,並且遵守甲方的《外加工管理制度》。

2、按時、保質完成加工業務,禁止將承攬的業務轉發給第三方完成。

3、對在加工過程中所獲悉的甲方的商業祕密及技術祕密(包括圖紙等)必須予以保密,且在完成每件加工業務後,將圖紙等資料隨工件交還甲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影印、複製。

4、乙方人員到甲方公司,須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否則由此所致的一切損害均由乙方承擔。

5、乙方在工件加工前,應當檢查待加工工件的外觀、尺寸、所標明的材質、工作令號、件號是否與《外加工通知單》及加工圖紙相符,若不相符,則應立即通知甲方。若由於乙方怠於檢驗就加工,後續所發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6、乙方對於所加工工件的內在質量保證期為自交貨之日起兩年,在保質期內,甲方因乙方所加工的工件存在質量問題(無論甲方或其客戶是否使用)所致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工件本身的材料費、加工費、運費等)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檢驗人員對工件的檢驗不能免除乙方因加工工件存在質量問題所應承擔的責任。

八、加工費的支付:

乙方每月月底憑《外加工通知單》及有甲方檢驗人員和庫管簽字的《委託

加工送貨單》到甲方財務進行結算,根據結算確定金額開具相應的增值稅發票,甲方在收到發票後90個工作日內付款。

九、違約金及損失計算:

1、若乙方逾期交貨,每逾期一天,支付違約金1000元,逾期超過十天的,自第十一天起,每天支付違約金20xx元。

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工藝要求、質量要求進行加工,若乙方未按照甲方的工藝要求、質量要求進行加工的,按所加工工件成本價格的. 5%--30%支付違約金。因質量問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另行賠償損失(損失計算按本條第3、4款計算)。

3、對於加工存在質量問題的工件,可以返工的,所有返工費用(包括運輸費)均由乙方承擔,且因返工造成延期交貨的,乙方另行按本條第一款的約定支付違約金。

4、對於存在質量問題報廢的工件(鍛件補焊即視為報廢),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損失計算方法如下:原材料損失(按工藝下料重量計算)+工件交付乙方前所產生的加工費(加工費標準按合同附件進行結算)+甲方向客戶支付的違約金及賠款+預期利潤(按工件價格20%計算)-報廢工件殘值(按該材質市場廢料價格折算)。

十、其他:

1、合同附件:《外協加工費結算規定》。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江陰市恆業鍛造有限公司乙方: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日期: 日期:

最新委託加工產品合同範本5篇3

委託方:江陰市恆業鍛造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攬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承攬甲方加工業務所涉的有關內容,達成如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擬承攬甲方的產品加工業務,承攬期間,乙方將以自己的人員、裝置、技術完成加工業務。

二、合同期限:暫定一年,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期限屆滿,雙方可以順延期限。

三、本合同系雙方之間建立加工承攬業務的框架合同,具體的操作程式如下:

1、甲方有外協加工業務,通知(一般以電話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接到通知 天內到甲方,乙方確認其能夠按甲方要求(包括交貨時間、質量等)完成加工業務的,應派人到甲方接收待加工工件(或原材料),辦理交接手續,在《外加工通知單》及工藝質量檔案上簽字確認(如有特殊工藝質量要求,雙方可另行簽訂書面協議)。《外加工通知單》、工藝質量檔案等系雙方的結算依據,同時《外加工通知單》作為乙方的簽收憑證。

2、完成加工業務後,乙方應制作(或填寫)送貨單,將送貨單及與送貨單數量相符的加工件(及鐵屑等)送至甲方,堆放在甲方指定地點,並按照甲方的要求對產品進行標識。

3、甲方工作人員根據乙方送貨單數量進行數量點清,並對乙方交貨的數量進行簽收,但數量簽收不作為雙方結算加工費的依據。

4、甲方檢驗人員在乙方交付工件後三個工作日內對產品的外觀質量(如尺寸、表面情況)等

進行檢驗,並在交貨單上簽字,甲方倉庫人員憑甲方檢驗人員的檢驗憑證,對合格的加工工件予以入庫,並向乙方開具入庫憑證或在送貨單上簽字。

四、工件交付在甲方進行,在途責任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保證金及加工費標準。

1、若乙方系首次承攬甲方加工業務,應在接收第一批代加工工件時,向甲方交納保證金,保證金在個月後視乙方履行合同的情況歸還。

2、若乙方在甲方留存足額加工費,則乙方所留存的加工費即作為保證金。

3、保證金金額不低於 元,不足部分乙方應及時補足。若乙方違約或給甲方造成損失,相關違約金或損失甲方可直接在保證金中扣除。

4、加工費按甲方《外協加工費結算規定》進行結算,甲方《外協加工費結算規定》見附件。如有特殊加工要求,價格另行結算的,雙方另行就加工費達成補充協議。

六、甲方權利、義務:

1、按照約定支付加工費。

2、對於乙方的加工的進度及質量進行跟蹤及監督,若乙方未按要求履行加工義務,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3、合同期間,甲方有權與乙方以外的其他單位發生加工業務。

七、乙方權利、義務:

1、按照《外加工通知單》、加工圖紙的要求完成加工業務,並且遵守甲方的《外加工管理制度》。

2、按時、保質完成加工業務,禁止將承攬的業務轉發給第三方完成。

3、對在加工過程中所獲悉的甲方的商業祕密及技術祕密(包括圖紙等)必須予以保密,且在完成每件加工業務後,將圖紙等資料隨工件交還甲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影印、複製。

4、乙方人員到甲方公司,須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否則由此所致的一切損害均由乙方承擔。

5、乙方在工件加工前,應當檢查待加工工件的外觀、尺寸、所標明的材質、工作令號、件號是否與《外加工通知單》及加工圖紙相符,若不相符,則應立即通知甲方。若由於乙方怠於檢驗就加工,後續所發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6、乙方對於所加工工件的內在質量保證期為自交貨之日起兩年,在保質期內,甲方因乙方所加工的工件存在質量問題(無論甲方或其客戶是否使用)所致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工件本身的材料費、加工費、運費等)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檢驗人員對工件的檢驗不能免除乙方因加工工件存在質量問題所應承擔的責任。

八、加工費的支付:

乙方每月月底憑《外加工通知單》及有甲方檢驗人員和庫管簽字的《委託

加工送貨單》到甲方財務進行結算,根據結算確定金額開具相應的增值稅發票,甲方在收到發票後90個工作日內付款。

九、違約金及損失計算:

1、若乙方逾期交貨,每逾期一天,支付違約金1000元,逾期超過十天的,自第十一天起,每天支付違約金20xx元。

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工藝要求、質量要求進行加工,若乙方未按照甲方的工藝要求、質量要求進行加工的,按所加工工件成本價格的 5%--30%支付違約金。因質量問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另行賠償損失(損失計算按本條第3、4款計算)。

3、對於加工存在質量問題的工件,可以返工的,所有返工費用(包括運輸費)均由乙方承擔,且因返工造成延期交貨的,乙方另行按本條第一款的約定支付違約金。

4、對於存在質量問題報廢的工件(鍛件補焊即視為報廢),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損失計算方法如下:原材料損失(按工藝下料重量計算)+工件交付乙方前所產生的加工費(加工費標準按合同附件進行結算)+甲方向客戶支付的違約金及賠款+預期利潤(按工件價格20%計算)-報廢工件殘值(按該材質市場廢料價格折算)。

十、其他:

1、合同附件:《外協加工費結算規定》。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江陰市恆業鍛造有限公司乙方: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日期: 日期:

最新委託加工產品合同範本5篇4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

傳真: 傳真:

銀行: 銀行:

銀行戶頭號碼: 銀行戶頭號碼: 增值稅號碼: 增值稅號碼:

甲方與乙方在平等、自願基礎上,經友好協商簽訂此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1)乙方希望根據下列條件委託甲方加工 產品,有關產品訂單將按本協議規定向甲方發出。

(2)甲方希望根據下列條件為乙方加工將按本協議規定完成。

(3)乙方為 權。

第一、每月訂單

1、乙方必須提前 天以傳真方式給甲方落實訂單數量。訂單內容指明提貨時間。

2、甲方在收悉訂單後,必須在 內以傳真書面向乙方確認訂單。

3、除非雙方經過同意,否則在訂單(本文來自 萍飛精品商貿:被甲方確定接納後,乙方不能中止訂單而甲方必須履行訂單。

4、乙方必須最遲在甲方開工前五天向甲方提供訂單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裝材料。

5、甲方收到足夠及質量合格之材料日與成品出貨日不少於 (含週六及週日)。因原材料及包裝材料數量不足,質量不合格或延遲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遲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6、原材料及包裝材料的進庫(甲方之倉庫)質量檢驗工作由乙方委派代表全權負責。

7、加工費(包括甲方提供之原材料成本)為人民幣。於此協議簽訂日起計至 年 月 情況作出調整。

8、乙方將負責產品的驗收工作、安排運輸事宜、及支付相關運費和保險費。

9、乙方負責提供合適的原材料及包裝材料,並免費向甲方運送所需原材料及包裝材料,乙方自行安排處理有關材料的運輸事宜,及支付相關運費和保險費。

第二 技術及工藝

成品各項理化指標由乙方提供(見附件一),甲方嚴格按照 ____ 工藝進行加工。首次加工由乙方負責加工過程中成品各項理化指標的線上檢測和品質控制。甲方只要按照上述要求加工並達到附件一中的品質指標要求,甲方對產品質量即沒有任何責任。產品其它質量責任則由乙方承擔。

第三 付款條件

1、加工費,乙方在產品生產完成後全數匯至甲方的銀行戶頭。

2、非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乙方的商標、商號或洩露甲方為乙方的產品代加工商。

第四 雙方責任

甲方根據乙方確認的配方及工藝要求加工上述產品,必須保質保量、按期完成乙方的加工任務指標,乙方負責上述加工產品由原材料到所有包裝品的採購,如原材料沒有按生產計劃到位而影響生產,乙方將負全部責任。

第五 協議終止

1、其中一方可提前九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解除此協議。

2、如任何一方違反以上條約,另一方有權根據本協議規定,提早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解除此協議。

3、協議終止後,乙方必須於協議終止後五個工作天之內提走所有屬於乙方之剩餘的產品,原材料及(本文來自 萍飛精品商貿:包裝材料,否則甲方有權自行處理有關物料。

第六 協議期限

本協議從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計算有效期 年。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補充協議延長協議期限。

甲方: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姓名: 年月日 乙方: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姓名: 年月日

最新委託加工產品合同範本5篇5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 住址:

郵編: 郵編: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的有關規定,就幹芝麻葉食品委託加工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託加工產品名稱、

加工工序範圍和產品規格 委託生產產品名稱:

第二條:付款方式;先付款後提貨,乙方收到款後向甲方出具增值稅發票。

第三條:雙方應遵守

3.1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衛生許可證》、《營業執照》代加工產品的生產批准文號的影印件,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衛生許可證》、《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的影印件,甲方有權在包裝盒上列印委託生產廠家乙方的廠名全稱、生產許可證號。

3.2 為便於甲乙雙方生產的合理安排,甲方進行一批產品加工時,提前5天內以書面或口頭形式向乙方提出加工計劃,乙方須於收到甲方提出計劃之日起3日內給予回覆並安排生產計劃。

3.3技術資料的提供與保密:甲方須向乙方提供有關加工產品的加工工藝、條件等資訊,乙方須對甲方提供的材料予以保密,乙方如私自洩露甲方的工藝、技術等資訊,需賠償由此造成的甲方的全部損失。

3.4 生產記錄的填寫與保管:生產記錄與檢驗報告由乙方在交產品時一同提供給甲方,乙方應如實填寫批生產記錄,當批生產結束及時交甲方技術人員進行稽核與保管,如出現生產記錄或物料由於乙方原因造成不合格的情況,甲方有權拒絕驗收。

第四條:其他約定事項

4.1 合同期內甲乙雙方任意乙方提出修改合同條款,可以補充合同的形式商定。

4.2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為:

第五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延遲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 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至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 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的證明。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對 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協商為達 成書面合同,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授權代表( 簽字 ):

乙方:

授權代表(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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