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個人房屋租賃合同

來源:才華庫 1.89W

簡單個人房屋租賃合同1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

簡單個人房屋租賃合同

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湖南省永州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號的三樓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20xx年7月17日至20xx年7月17日,計12個月。

二、本層樓按月租金為人民幣400元,現按年結算則只收取人民幣4000元整,租金需於本合同生效後的24小時內一次性全額交清。(不含保證金、其它費用。)

三、因提供乙方一臺吹油煙機及其它房間設施,收取乙方保證金共500元,如租賃期滿後房間設施一切完好,則保證金於租賃期滿後全額退還。(如發生故障或損壞請參考第六條)

四、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衛生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五、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裝修或改造,需先徵得甲方同意,並承擔裝修改造費用。租賃結束時,乙方須將房屋設施恢復原狀。

六、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10日內進行維修。其中,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照價賠償或者維修費用。(如是維修費用,不應當由保證金中扣除。)

七、除甲方不同意乙方續租外,租賃期滿後,在3日內甲乙雙方均無提出意見,則預設為乙方續租本層樓(時間從7月18日開始計算),但年租模式轉為月租模式(月底清帳,費用按當地市價為準)。同時本合同的法律效力及時間將延順至甲乙雙方另籤租賃合同前。

八、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使用後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九、租賃期滿前,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半個月至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後於【15-20】天內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另續簽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的權利。(如甲乙雙方均無提出意見,則參考上方第七條。)

附:【重要事宜】

①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徵用的;

(二)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範圍的;

(三)該房屋在租賃期間因不可抗力導致毀損、滅失的;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兩倍支付違約金;給另一方造成損失,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一)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二)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改變房屋居住用途,致使房屋損壞的;

(三)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四)乙方擅自轉租該房屋、轉讓該房屋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五)乙方擅自增加承租同住人,且人均承租建築面積或使用面積低於規定標準的;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違約責任

(一)該房屋交付時存在缺陷,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的15日內進行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乙雙方可商議減少租金並變更有關租金條款。

(二)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提前收回天數的租金的兩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三)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或口頭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或口頭同意的範圍和要求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四)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提前退租天數的租金的兩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④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屬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管轄。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雙方同意選擇下列第二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永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提請由當地人民法院仲裁。

(本合同共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簡單個人房屋租賃合同2

訂立合同雙方:

出租方: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___市______街______巷______號的房屋______棟______間,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_平方米,型別______,結構等級______,完損等級______,主要裝修裝置______,出租給乙方作______使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_個月,甲方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__個月或空置____月的。

合同期滿後,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

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稅費和稅費交納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______元,由乙方在______月______日交納給甲方。先付後用。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由稅務機關或縣以上財政部門監製的收租憑證。無合法收租憑證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雙方按規定的稅率和標準交納房產租賃稅費,交納方式按下列第____款執行:

1.有關稅法和鎮政發(90)第34號檔案規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負擔;

2.甲、乙雙方議定。

第四條 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和裝飾

修繕房屋是甲方的義務。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裝置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戶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繕範圍和標準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號通知執行。

甲方修繕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繕,經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述第______款辦法處理:

1.按規定的維修範圍,由甲方出資並組織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諾的維修範圍和工程專案內,先行墊支維修費並組織施工,竣工後,其維修費用憑正式發票在乙方應交納的房租中分______次扣除;

3.由乙方負責維修;

4.甲乙雙方議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飾,但其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均應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對裝飾物的工料費和租賃期滿後的權屬處理,雙方議定:

工料費由______方承擔( );

所有權屬______方( )

第五條 租賃雙方的變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續程式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3.乙方需要與第三人互換用房時,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甲方應當支援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條的約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負責賠償______元。

2.租賃雙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條約定的有關條款的,違約方負責賠償對方___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欠租外,並按租金的___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5.乙方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甲方有權責令停止轉讓行為,終止租賃合同。同時按約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數計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本合同期滿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繼續使用承租房屋,按約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後,甲方仍有終止合同的申訴權。

上述違約行為的經濟索賠事宜,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簽證機關的監督下進行。

第七條 免責條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八條 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宜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報送市房屋租賃管理機關認可並報有關部門備案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執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備案。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合同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

簡單個人房屋租賃合同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省、市)(區、縣) ,出租房屋面積共平方米,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裝置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2.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租賃期共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使用。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3.經雙方協商該房屋每月租金為元;租金總額為元(大寫萬仟佰拾元整)。

4. 經雙方協商乙方負責交納租賃期間因居住及營業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5.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乙方如果因為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定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裝置,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選擇乙方恢復原狀。;有權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6. 租賃期內如果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若甲方在此期間出售房屋,須在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徵得乙方同意後方可實施,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7.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8.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7)拖欠房租累計個月以上。

9.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自然終止。

10.合同實施時,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裝置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裝置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驗收時雙方須共同參與,並共同簽字確認。

11房屋租賃期間.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或其他原因單方面提出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的違約金。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倍的滯納金。由於甲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12.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甚至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的。

5)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 %支付甲方滯納金。

6)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 %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7)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 倍支付滯納金。

8)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滯納金。

13.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其中,不可抗力系指 “ 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

14.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由甲、乙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它未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地址: 地址:

房產證號:

簽約日期: 年月日 簽約日期:年月日

簡單個人房屋租賃合同4

出租人(下稱甲方)

承租人(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乙方為合法住宿之需要,就租用甲方房屋事宜,雙方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一致合同條款。

一、租賃物及用途

甲方願意將擁有完整所有權及處分權的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約為______平方米的房屋租賃給乙方使用。乙方願意承租上述房屋,保證在約定範圍內使用房屋,並不得進行違法活動及超經營範圍從事活動。

二、租賃期間

乙方租賃甲方房屋的期限為 ,自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 年_____ 月_____日止。

三、租賃費用及給付

乙方租用甲方房屋的月租金為______元/月,採取先付租金後使用的原則,按______月繳納。下一次租金需提前______天內交納。

乙方所用水、電、煤氣、物管、清潔等相關生活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並按時繳納,逾期造成停水停電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採暖費由______方承擔。

四、乙方對房屋進行任何裝修或增設他物可能影響甲方房屋結構或安全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不得破壞房屋結構。

五、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規經營或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

六、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合同書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八、本合同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簽字) :

聯絡電話:

身份證號碼:

乙 方(簽字)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簡單個人房屋租賃合同5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將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租給乙方XX使用。

一、租房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月租金為____元,繳租為____支付一次,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____元),

以後應提前___天支付。

三、約定事項

1、乙方正式入住時,應及時的更換房門鎖,若發生因門鎖問題的意外與甲方無關。因用火不慎或使用不當引起的火災、電、氣災害等非自然類的災害所造成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無權轉租、轉借、轉賣該房屋,及屋內傢俱家電,不得擅自改動房屋結構,愛護屋內設施,如有人為原因造成破損丟失應維修完好,否則照價賠償。並做好防火,防盜,防漏水,和陽臺擺放、花盆的安全工作,若造成損失責任自負。

3、乙方必須按時繳納房租,否則視為乙方違約。協議終止。

4、乙方應遵守居住區內各項規章制度,按時繳納水、電、氣、光纖、電話、物業管理等費用。乙方交保證金________元給甲方,乙方退房時交清水,電,氣,光纖和物業管理等費用及屋內設施傢俱、家電無損壞,下水管道,廁所無堵漏。甲方如數退還保證金。

5、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如遇拆遷,乙方無條件搬出,已交租金甲方按未滿天數退還。

6、備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另水;_____噸氣;____立方電;___度

甲方簽章(出租方):乙方簽章(承租方):

電話;電話;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簡單個人房屋租賃合同6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座落、間數、面積、房屋質量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年零__月,出租方從__年__月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年__月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__個月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按國家__的規定執行(如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此條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協商確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裝置應每隔__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徵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援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__元。

2.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元。

3.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__元。

5.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1份;合同副本__份,送__單位備案。

出租方(蓋章)承租方(蓋章):鑑(公)證意見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名):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委託代理人(簽名):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經辦人

帳號:帳號:

電話:電話:鑑(公)證機關

電掛:電掛:(章)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簽約地點:簽約時間:年月日

有效期限至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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