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銷售的簡單合同範本(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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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建材銷售的簡單合同範本(通用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建材銷售的簡單合同範本(通用5篇)

建材銷售的簡單合同1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真誠合作,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名稱、品牌、規格、生產廠家、數量及價格:

本合同金額合計:¥3369600.00,大寫:叄佰叄拾陸萬玖仟陸佰元正。

第二條 產品質量標準,驗收標準:

1、產品質量符合國家規定標準、行業規定標準。

2、乙方在供貨之前,須提供生產廠家的相關資質材料及所生產產品材質證明書,交貨時必須同時出具產品生產許可證,質檢報告及出廠合格證。

第三條 交貨地點、運輸及費用、計量、交貨時間

1、 乙方將貨物送達甲方指定地點。

2、運輸及其費用:乙方負責貨物的運輸,運輸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已包含在上述單價中。

3、交貨時間: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貨款結算: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甲方預付乙方合同總金額的20%,甲方驗貨物入庫九十天內,甲方支付乙方剩餘貨款的80%。

第五條 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發貨或收貨,並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第六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對方同意後,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並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如一方對仲裁不服,可於接到仲裁書後7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並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後作廢。

第九條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於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共一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材銷售的簡單合同2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購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乙方 木方、模板材料由甲方所供應,達成以下協議,特定立本合同,以資信信守。

一、貨物內容

二、運輸:

由甲方負責運輸(或託運),運費、均由甲方承擔。

三、貨款結算方式及期限:

四、交貨地點: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嚴格信守合同,不得違約,如有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付違約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2、甲方不能如期交貨,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以未按時交付貨物金額的每日百分之三計算,違約金不超過貨物總額的20%。

3、乙方逾期付款時,應按供貨物總額的每日百分之三向甲方償付逾期違約金,違約金不超過貨物總額的20%。

六、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的效力、履行、解釋等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均應首先友好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

甲乙雙方均應信守合同,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雙方協商一致並簽署書面檔案的除外)。

八、合同未盡事宜:

需經雙方另行協商並簽署書面檔案,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免責條款:

合同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客觀原因不能完成履行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書面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並要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單逾期付款除外。

十、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時生效,共一式份,乙方 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材銷售的簡單合同3

購貨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產品 名稱_________規格________

數量_________單價________

總價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規格________

數量_________單價________

總價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規格________

數量_________單價________

總價_________

總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

第三條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交貨規定

1.交貨方式: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

3.交貨日期:______

4.運輸費:______

第五條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雙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材銷售的簡單合同4

賣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與買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條款履行,並嚴格信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格:詳見附件

第二條 數量、單價、總值:詳見附件

第三條 交貨日期:

第四條 付款方式:買方應按上述約定的交貨期限將相應付款項以本款第 項方式支付至賣方下述賬戶:(1)電匯 (2)支票 (3)現金 (4)銀行匯票 (5)銀行劃款 (6)刷卡

第五條 品質和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買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數量與合同規定不符,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賣方應於收到異議後30天內答覆買方。

第六條 不可抗力:由於不可抗力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通知買方。如果買方提出要求,賣方立即向買方提供由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的證明檔案。

第七條 因執行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由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賣 方:____________(蓋章)

日 期:

買 方:____________(蓋章)

日 期:

建材銷售的簡單合同5

需方 (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協商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法的.規定,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甲方向乙方訂貨總值為人民幣140萬元。其產品名稱、規格、質量(技術指標)、單價、總價等如表所列。

第二條驗收方法; 由甲方現場驗收,乙方應確保質量合格,如出現問題,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24小時負責處理解決。

第三條貨款及費用等付款及結算辦法

第五條交貨規定

1.交貨方式:甲方提供一定的材料驗收場地,保證貨運道路暢通。石子採用過磅計量,以磅單為準,甲方派人過磅抽檢。

2.交貨地點:株冶低貨位施工現場

3.交貨日期:甲方天提前三通知

4.運 輸 費:包含在貨款內

第六條經濟責任

(一)乙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質論價。不能利用的,乙方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於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萬分之三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貨。由於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5%的罰金。

3.產品包裝不符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返修或重新包的費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裝,乙方應按不符合同規定包裝價值2%的罰金付給甲方。

4.產品交貨時間不符合同規定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償付甲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萬分之三的罰金。

(二)甲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甲方如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或包裝價值)總值 %的罰金。

2.甲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的,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 %的罰金。乙方不同意退貨的,甲方仍按合同規定收貨。

3.甲方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術資料、原材料或包裝物時,除乙方得將交貨日期順延外,每順延一日,甲方應付給乙方順延交貨產品總值萬分之三的罰金。如甲方始終不能提出應提交的上述資料等,應視同中途退貨處理。

4.屬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乙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萬分之三的罰金。

5.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萬分之三計算付給乙方,作為延期罰金。

6.乙方送貨或代運的產品,如甲方拒絕接貨,甲方應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第七條產品價格如須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並報請物價部門批准後方能變更。在物價主管部門批准前,仍應按合同原訂價格執行。如乙方因價格問題而影響交貨,則每延期交貨一天,乙方應按延期交貨部分總值的萬分之三作為罰金付給甲方。

第八條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登出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並報請上級主管部門備案。提出登出合同一方須向對方償付登出合同部分總額 % 的補 償金。

第九條如因生產資料、生產裝置、生產工藝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乙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花色、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__天與甲方協商。

第十條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並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一條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對方主管機關證明後,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並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如一方對仲裁不服,可於接到仲裁書後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並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後作廢。

第十四條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於本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共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並報雙方主管部門各一份。

訂立合同人:

甲方: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株冶低貨位專案部 蓋章

乙方;株洲天仙水泥有限公司 蓋章

經辦人: _(蓋章) 經辦人:__ (蓋章)

地 址:______ 地 址:______

電 話:______ 電 話:______

開戶銀行:建行香樟路支行____ 開戶銀行;建行株洲電力支行___

帳號 帳戶

__年 __月 __日 __年__ 月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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