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轉合同範本(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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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土地流轉合同範本(通用5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土地流轉合同範本(通用5篇)

土地流轉合同1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出讓方):

地址:

乙方(受讓方):

地址:

為了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有關政策、法規的規定,本著自願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

甲方採用 租賃 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二、流轉土地用途

乙方流轉用於 藥材 生產,不得改變流轉土地用途,不得用於畜牧業生產及其他非農生產。

三、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____年,從 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流轉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將承包的耕地畝流轉給乙方,該土地位於 。

五、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

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流轉費用採取實物支付。乙方每年月日支付甲方優質小麥 公斤/畝,每年月日支付甲方優質水稻 公斤/畝。質量標準根據國家標準確定。經雙方同意,也可根據當年實物市場價格折算成人民幣支付。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收回流轉的土地。

2、義務。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幫助調解本社群和其它承包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等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在流轉期間如遇土地徵用佔用情況,由甲乙雙方共同作出決定,乙方不得擅自作出決定,乙方沒有通過甲方私自作出的決定無效,如因乙方私自決定造成土地被徵用、佔用及其他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費用,賠償標準為每畝人民幣 壹仟萬 元。如確因國家或者集體需要,由甲乙雙方共同作出決定的,青苗賠償費歸乙方所有,其他土地補助、土地款、安置費、安置物等所有補償歸甲方所有。

4、合同期內國家給予的農業直補歸甲方所有。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在受讓的土地上,具有生產經營權。

2、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

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進行有效保護,不能依法保護,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①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②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③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④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⑤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九、違約責任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①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②荒蕪土地的、破壞土地的;③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履行流轉合同發生糾紛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鎮農業經營管理部門調解,不同意調解或調解無效的,向上級農業承包合同管理部門申請仲裁,不服仲裁決定的,可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發包方各一份,鎮農業承包合同管理部門留存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讓方)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受讓方)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流轉合同2

甲方(出讓方):

乙方(受讓方):

為了規範農村土地流轉,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土地流轉方式

甲方採用_____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山地、魚塘流轉給乙方經營。

二、流轉土地的用途

乙方只能將流轉的土地用於:_____。

三、土地流轉時限

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土地流轉數量及費用

甲方將第六條所列土地___畝、魚池___畝、山地___畝流轉給乙方經營,土地流轉費以現金人民幣貳拾壹萬元計算。

五、付費方式及時間

土地流轉費以現金凡是支付。土地流轉費分六次支付,第一次在春節之前付陸萬。以後每年春節前付___萬,直至付清貳拾壹萬。

六、流轉土地型別、面積和質量

田塊序號田塊名稱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號流轉面積(畝)質量、等級

水田旱地其它

合計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①按合同約定收取土地流轉費;

②監督乙方依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流轉土地;

③合同到期或解除後,監督乙方對需要還耕的流轉土地還耕恢復,收回流轉土地。

2、義務:

①協助乙方按照合同約定使用流轉的土地,幫助協調本村組內與其他農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治安等方面的糾紛;②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佔用流轉給乙方的土地。

八、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1、權利:

①在流轉的土地上享有自主生產經營權、管理權、產品處置權和收益權;

②流轉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造成經濟損失的,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2、義務:

①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

②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

③合同期內要保護好流轉的土地,不得損毀流轉土地;

④合同到期或解除後,若造成流轉土地損毀,必須負責流轉土地復耕;

⑤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因事故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①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②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③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國家和集體徵佔用土地等)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流轉的土地:

①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②荒蕪土地的,不按約定破壞土地上的附著物的,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

③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3、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或佔用流轉給乙方土地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十、違約責任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2、乙方違背合同條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十一、合同糾紛處理

如雙方發生合同糾紛,在雙方協商不成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政策執行,由甲方所在地鄉鎮土地承包管理部門或農業局土地承包管理部門進行調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約定

1、在合同期內國家有關惠農政策(如各種補貼),由方享有。

2、在合同期內流轉土地應交納的水費和生產統籌費用等由方承擔。

3、在合同期內經甲方同意後乙方可以將土地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4、在合同期滿後,若甲方需繼續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受讓。

5、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經雙方簽章後生效。甲方、乙方、甲方所在太泊村、甲方所在彭澤縣棉花原種場土地承包管理部門(鑑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流轉土地座落方位簡易圖;

2、甲方身份證影印件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影印件;

3、乙方身份證影印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簽章)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簽章)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鑑證方:_______________(簽章)

鑑證經辦人:__________(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流轉合同3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見證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鄉(鎮)村組的畝(具體面積以現場測量為準)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依法佔有、使用、收益、處分。

轉讓土地狀況:

地塊名稱及坐落:

四至界限:東至南至西至北至具體轉讓包括的承包農戶情況及各自土地、轉讓金清單及籤認詳見附後清單。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轉讓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年限)。期滿後,若國家法律和政策沒有明文禁止延長承包期限的,則轉讓期滿自動無條件無償延長至下輪承包期限屆滿,甲方及村組集體協助辦妥相關手續。

三、轉讓費

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總計人民幣元。(具體轉讓包括的承包農戶土地、轉讓金清單及籤認詳見附後清單)。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1、本協議簽訂後日內乙方支付元作為定金;

2、甲方收到定金後向乙方移交土地並著手辦理農村土地流轉的手續,移交完成及手續辦妥後,乙方按雙方約定分期支付給甲方轉讓金。

3、分期分紅付款辦法:乙方承諾甲方每五年進行一次分紅

第一次250/畝(5年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第二次400/畝(5年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第三次600/畝(5年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第四次800/畝(5年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剩餘合同時間按1000/畝計算,每5年分紅一次。

五、承包經營權轉讓土地的交付時間和方式:甲方應於年日前將轉讓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為:甲方騰空地上一切附著物後由乙方直接佔有並接手土地。甲方未按前款約定時間交付的,雙方約定乙方可以單方面直接自行佔有接收土地及並自行處置地上一切附著物,甲方不得干預。甲方應因此承擔違約責任。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甲方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須辦理轉讓認可手續,在合同生效後各農戶終止與發包方(甲方)的承包關係。

2、甲方交付的轉讓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依據合同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即與發包方甲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辦理有關手續。附件清單內農戶直接適用本合同約定,不再另籤合同。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承包期內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

5、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國家政策規定的費用和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管好用好承包土地。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守約一方賠償經濟損失的同時,合同繼續履行。違約經濟損失的計算方法:

①乙方對土地未作任何投入之前,按照本合同總價款的10倍計算;

②乙方對土地進行任何形式的投入之後,則按照乙方委託評估的投資市場價值的10倍計算。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八、爭議條款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3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在本合同上簽字或者蓋章,各承包經營農戶在附後清單上簽字捺印後生效,按規定報經轉讓承包經營權土地的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備案。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多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等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流轉合同4

甲方(流出方):

乙方(流入方):

雙方同意對甲方享有承包經營權、使用權的土地流轉給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正、平等、自願、互利、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流轉標的

甲方同意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新平縣漠沙鎮峨德村委會他達莫小組50畝山地的承包經營權流轉給乙方從事農業生產經營。

二、流轉土地方式、用途

甲方採用轉包的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山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乙方不得改變流轉山地用途,用於非農生產。

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30年,從20____年5月1日起,至2050年5月1日止。

四、甲方將承包的山地50畝流轉給乙方,該土地位於 。

五、流轉價款、支付方式及時間

(一)乙方同意以(玖萬元)流轉價款支付給甲方;支付方式:本合同簽定之日支付給甲方流轉價款(叄萬元);合同期滿的第二年支付壹萬元,合同期滿的第三年支付壹萬元;合同期滿的第四年支付壹萬元;合同期滿的第五年支付壹萬元;合同期滿的第六年支付壹萬元;合同期滿的第七年支付壹萬元。

六、土地交付、收回的時間

甲方應於____年5月1日前將流轉土地交付乙方。乙方應於2047年5月1日前將流轉土地交回甲方。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交付、收回流轉的土地。

(二)協助和督促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合理正常使用土地,協助解決該土地在使用中產生的用水、用電、道路、邊界及其他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三)不得將該土地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再流轉。

八、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合同約定流轉的土地具有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自主生產經營權,經營決策權,產品收益、處置權。

(二)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用,不得擅自改變流轉土地用途,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對土地、水源進行毀滅性、破壞性、傷害性的操作和生產。履約期間不能依法保護,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一)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二)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三)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四)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十、違約責任

(一)甲方不按合同規定時間向乙方交付流轉土地,或不完全交付流轉土地,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壹萬元。

(二)甲方違約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應支付乙方賠償金壹萬元。

(三)乙方不按合同規定時間向甲方交回流轉土地、或不完全交回流轉土地,應向甲支付違約金壹萬元。

(四)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向甲方償付賠償金壹萬元。

(五)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

1.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對土地、水源進行毀滅性、破壞性、傷害性的操作和生產,荒蕪土地的,破壞地上附著物的;

3.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十一、特別約定

(一)本合同在土地流轉過程中,如遇國家徵用、農業基礎設施建設使用該土地時,雙方應無條件服從,並按甲方30%、乙方70%分配國家徵用土地、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獲得的補償費。地方附著物補償費由乙方收取。

(二)本合同在土地流轉過程中,如遇涉及該山地在內的大規模土地流轉獲得的流轉費按甲方30%、乙方70%比列分配。地方附著物補償費由乙方收取。

(三)本合同在土地流轉過程中,乙方要流轉土地於他人時,如當時流轉費高過或等於300元每畝時,按甲方30%、乙方70%比列分配。

(二)本合同履約期間,不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合併,負責人變更,雙方法定代表人變更而變更或解除。

(三)本合同終止,原土地上新建附著構築物,歸甲方所有,甲方不作補償;

(四)國家徵用土地、鄉(鎮)土地流轉管理部門、村集體經濟組織、村委會收回原土地重新分配使用,本合同終止。土地收回重新分配給甲方或新承包經營人使用後,乙方應重新簽訂土地流轉合同。

十二、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轄區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新平縣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其它約定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鄉(鎮)土地流轉管理部門、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委會(原發包人) 各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如果是轉讓土地合同,應以原發包人同意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土地流轉合同5

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和《重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自願、有償原則,就本宗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事宜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鎮村社畝土地(詳情見下表)流轉給乙方從事生產經營。

轉包土地詳細情況

二、流轉期限

自年月同期限不得超過 年 月 。

三、土地流轉價款的支付

1、流轉價款的計算與支付:田坎計入田的面積內。

2、支付方式與時間:將此產量按當年9月20日至30日之間的______平均價摺合現金於

四、雙方約定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在簽訂合同後應報土地發包方備案,並按期將合同標的物移交給乙方經營使用,轉讓或互換須報發包方變更原土地承包合同和承包經營權證書。

2、甲方有權按期收取流轉費用,並承擔作為原土地承包方應履行的相應義務。

3、乙方應按期交納土地流轉費用,並在法律和政策允許的範圍內合法經營,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荒蕪土地。

4、甲乙雙方不得未經對方同意將土地轉租給第三方。

五、其他約定

1、在流轉經營期間,如國家支援農業生產的政策性補助由甲方享受。僅限種糧直補,如遇由乙方原因取消直補,由乙方按當年標準補給甲方。

2、流轉經營期間,如遇開發徵地,徵地補償由甲方享受,種養殖及設施補償由乙方享受。

3、本合同到期後,甲方如需繼續流轉,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4、本宗流轉合同屬(轉讓、轉包、出租、互換、入股)合同,雙方協商是(否)請鄉鎮農村土地管理機構進行鑑證。

5、合同到期後,土地歸還及地面附著物和相關設施的處理:由雙方協商是否拆除不利於耕種的設施。

六、違約責任及爭議的解決

1、如違約,應由違約方支付給未違約方10000元/畝違約金,並承擔相關的違約責任。

2、如雙方發生爭議,可請求村組幹部或鄉鎮農村土地管理機構調解,也可向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及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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