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樓租賃合同範本怎麼寫

來源:才華庫 1.03W

辦公樓租賃合同範本(一)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辦公樓租賃合同範本怎麼寫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東方海港國際大廈事宜,訂立本合同。雙方一致同意如下條款:

一、 出租房屋情況

1.1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東方海港大廈(以下稱該大廈)座落在上海市 區 路 。樓層 層,室號 室。(此樓層與室號供乙方在政府部門註冊備案登記之用)。大廈內電梯顯示樓層為 層,名義室號為 室(以下簡稱該房屋)。該房屋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房屋用途為 ,結構為 。該房屋的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

(一)“大廈”是指座落於 路 號被稱作“ ”或依甲方自主決定使用其他名稱之建築物的辦公樓部分。

(二)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預售/租許可證,許可證編號: 。

(三)“管理公司”是指甲方所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

1.2 該房建築面積與 區出具的《房屋土地權屬調查報告書(預測)》中描述一致,甲乙雙方確認暫以此面積作為租金與物業管理費等費用的計算依據。雙方同意,若該房屋的面積與政府部門其後由虹口區房地產測繪中心出具的《房屋土地權屬調查報告書(實測)》不符,則以《房屋土地權屬調查報告書(實測)》的數字為準。

1.3 該房屋位於大廈內,該房屋的平面圖與建築面積計算書(含室號)列於本合同附件(一),並蓋章簽字。

1.4 乙方在此認可,該房屋所在大廈的樓層序號及單元序號並非完全按照數字

序號排列,具體的排序方法由甲方自主決定。

1.5 乙方在此確認,租賃期內,甲方有權依其自主決定對大廈或其任何部分的名稱隨時進行變更,但甲方應在相關政府部門核准新名稱後書面通知乙方。甲方無須就大廈或其任何部分的名稱變更而對乙方作出任何賠償或補償。

1.6 甲方作為該房屋的 房地產權利人 與乙方建立租賃關係。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 已 設定抵押。

1.7 該房屋的現有裝修、附屬設施及裝置狀況在本合同附件(二)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1.8 甲方有權在其認為合適的時候、條件和期限內,在該大廈任何公共部位舉行或允許他人行為、組織任何儀式、展覽或陳列商品。

二、 租賃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為 辦公 使用,並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公司規定。

2.2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核準前,不擅自改變上述約定的使用用途。

2.3 乙方不得在該大廈堵塞任何進出口、樓梯、平臺、通道、自動樓梯、電梯、大堂或其他公共地方或堆放任何裝箱、紙盒、垃圾或其他任何種類或性質的障礙物。如有違反,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在無需發出通知的情形下,以甲方認為妥當的辦法,清理及處置乙方留下或未處理好的任何障礙物,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並不因此而須向乙方或任何其他人士承擔任何責任。

2.4 乙方不得在該房屋內飼養任何動物或寵物。

2.5 乙方不得在該房屋進行或准許任何銷售行為、物品拍賣或任何類似的銷售;也不得在該房屋外或該大廈內任何地方招徠生意、兜售、派發任何說明書或做廣告

三、 預租房屋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3.1 甲方應不遲於 年 月 日將該房屋交付乙方。

3.2 “交付日”是指上述第3.1條規定的甲方應將該房屋交付乙方並且在交房通知上載明的日期,但如果當事人按照本第三條之規定對該房屋交付乙方的日期進行了調整,則“交付日”是指甲方按照本第三條之規定書面通知乙方的經調整後的將該房屋交付乙方的日期。

3.3 如甲方延遲交付該房屋是由不可抗力引起的,則交付日應相應順延不可抗力影響持續的期間。但是,如果由於不可抗力導致甲方在_ _年 月 日之前仍未交付該房屋,乙方有權利書面通知甲方而解除本合同。在這種情況下,甲方應自收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起(15)日內將乙方已支付的保證金和預付租金(均不計利息)退還給乙方。

3.4 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應提前(5)個工作日向乙方發出書面交房通知(下稱“交房通知”),交房通知應載明該房屋交付日。

3.5 乙方應於交房通知載明的交付日(交付日見第3.1條)前往大廈管理公司辦理該房屋的交接手續。在辦理該房屋的交接手續之前,乙方應付清根據本合同規定乙方於該房屋交付時應支付的所有款項,否則甲方無義務將該房屋交付乙方。甲方在全額收到該等支付後應向乙方交付該房屋,雙方簽署房屋交付憑證,乙方需負責對其單元的裝置作檢驗並核實所有設施、裝修等皆合格,並需在交收表上籤署及蓋上公司印章。即視為甲方已按照本合同規定條件履行了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的義務。

3.6如果乙方未能在交付日辦理該房屋的交接手續,該房屋仍視為已由甲方於交付日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條件交付給了乙方,並且甲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收取租金、第五條及第六條規定之各項費用。如交付日後的期間是免租期,則免租期仍從交付日起開始計算。如果乙方在交付日起(30)天內仍未辦理該房屋的交接手續,則甲方有權經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而終止本合同,這種情況下,甲方有權扣收保證金而無須向乙方退還,作為對甲方損失進行賠償的違約金。

3.7 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8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同時需將租賃物業內部裝修復原至原先交房狀態。

3.9 甲乙雙方約定,在租期內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租賃合同提前解除或租期到期後乙方不再續約,則甲方無需對乙方在該房屋內所附加的裝修和設施、裝置做任何補償和賠償。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租金為(人民幣) 元。月租金(每月租金=每平方米租金*建築面積*365天/12個月)總計為(人民幣)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整)。該房屋租金 年內不變。自第 年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甲、乙方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4.2 甲方同意在租賃期內給予乙方自該房屋交付日起_ 個月的裝修免租期。裝修免租期內乙方無須支付上述第4.1條規定的租金,但必須支付本合同第五、第六條所規定的物業管理費及其他裝修相關費用。裝修免租期為下述期間:

(一)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期間。

4.3 若乙方不論任何原因實際租賃不滿上述3.7條規定的租賃期,甲方有權向乙方索取裝修免租期內所免去的所有租金。

4.4 乙方應於本合同簽署後伍(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預付該房屋一個月的租金。其後各月應付的租金,應由乙方於每月第(1)日或之前向甲方提前付清。如預付的第(1)個月租金對應的期間結束後首日起(包括該日)至當月(日曆月)最後(1)日止(包括該日)不足(1)個日曆月,或者租賃期滿或提前終止時的最後(1)個月內的租賃期間不足一個日曆月,則該等月份的租金應根據上述4.1條規定的租金的日租金標準按照該月內的實際租賃天數計算。

4.5 本合同項下乙方對甲方的所有付款,應以美元或人民幣用法定票據或電匯至甲方書面指定之帳號,或以甲方屆時指定的其他方式支付。甲方應於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10)日前向乙方發出付款通知書。如該等付款以美元支付,美元與人民幣的匯率以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之前一個工作日(如該日不是工作日,則以該日緊接的前一個工作日)的中國人民銀行釋出的基準匯率(中間價)為準。乙方付款所發生的任何銀行手續費應由乙方承擔。

甲方:

開戶銀行:

帳 號:

戶 名: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 支票、本票、貸記憑證 或 匯款 。

五、 管理費、租車位費支付方式和時間

5.1 租賃期內該房屋目前的物業管理費按照租用面積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幣)_ _元計算,即該房屋每月的物業管理費(每月物業管理費=每平方米每月物業管理費*建築面積)為(人民幣) 元。

5.2 乙方應於本合同簽署後伍(5)個工作日內,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該房屋一個月的物業管理費。其後各月的物業管理費,應由乙方於每月第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提前付清。如果預付的第一個月的物業管理費對應的期間結束後首日起(包括該日)至當月(日曆月)最後一日止(包括該日)不足一個日曆月或者租賃期滿或提前終止時的最後一個月內的租賃期間不足一個日曆月,則該等月份的物業管理費按照該月內的實際租賃天數計算。美元轉人民幣匯率換算按4.5條執行。

5.3 甲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按本大廈物業管理公司的規定原則,給乙方承租 1個車位。乙方應每月第一日就該租賃向甲方支付每月每個車位租金人民幣 元。

5.4 乙方同意,如租賃期內管理公司就大廈中的所有辦公用途的房屋統一調整物業管理費、車位費等相關費用,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則乙方就該房屋所應付的物業管理費、車位費將於該一個月期滿時相應調整。

六、 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6.1甲乙雙方約定,乙方應於本合同簽署後伍(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但該付款必須在房屋交付日之前完成。保證金為該房屋三個月租金和三個月物業管理費之和,即(人民幣) 元。甲方收取保證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乙方根據預租意向書已向甲方支付的定金(如有),可用於抵扣保證金中同等數額的.部分。

6.2如乙方違反本合同之規定,則甲方有權(但並無義務)以保證金抵付乙方應付款項,和/或作為甲方因此而遭受損失之賠償,和/或根據本合同規定全部扣收保證金而無須歸還給乙方。如甲方持有的保證金由於作該等抵付和/或賠償和/或扣收而少於上述6.1條規定之金額,乙方應根據甲方的通知,立即向甲方補交該等差額。但乙方無權以保證金抵付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應付款項。

6.3租賃關係終止時,在乙方辦妥以該房屋為註冊地址或營業地址的工商登出或變更手續並且乙方所交還的該房屋及其裝修、裝置和設施已按照本合同第9.2條之規定恢復原狀且為可租賃狀態的前提下,甲方應在乙方交還該房屋後二十個工作日內將保證金(在按照本合同約定作出扣除後)一次性無息退還乙方。

6.4如果甲方將該房屋合法的轉讓予第三者且本合同繼續有效時,甲方有權在轉讓前行使本合同第6.2條規定的權利。甲方應當將保證金在按照本合同約定作出扣除(如有)後的剩餘部分轉交予第三者,由該第三者與乙方繼續履行本合同,並由該第三者重新開具保證金收據,而此後甲方對乙方不再就保證金承擔任何責任,也不再承擔本合同規定的其他義務。

6.5租賃期(包括裝修免租期)內有關該房屋的水費、電費、通訊費、裝置、非正常工作時間空調供應(的)等費用均應由乙方承擔。本條規定的各項費用的支付方式和時間,應以甲方和/或管理公司的書面通知為準。(按本大廈租戶手冊與裝修手冊上規定)

6.6上述6.5條所述之“非正常工作時間”是指除每週一至週五的( 8:00-18:30 )、週六的(09:00-13:00)以外的時間和法定/國定節假日(包括政府建議企事業單位參照執行的連休日)。乙方如要求在非正常工作時間供應空調,應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提前做出書面申請,並支付其所要求供應空調時段的費用。

6.7 大廈正常空調供應時間

週一~週五 08:00至18:30(法定假期除外)

週六 09:00至13:00(法定假期除外)

七、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7.1 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7.2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過錯、過失和疏忽,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7.3 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一個工作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房屋的影響。但出現緊急情況或經乙方同意則可不受該約束。因乙方阻撓甲方進行維修而產生的後果,則該由乙方負責。

7.4 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裝置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審批的,則還應報請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裝置歸屬及其維修責任由乙方負責。

7.5 乙方未事先徵得甲方和/或管理公司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或允許他人對該房屋及其裝修、附屬設施及裝置(包括但不限於線路、排水、消防、室內外的外觀及現有裝潢)進行任何改建、增建或增設。

7.6 經政府主管部門批准並經甲方或管理公司書面許可,乙方可在甲方或管理公司同意的範圍內對該房屋和/或對其裝修、附屬設施及裝置進行增建增設或改建。為此乙方應負責向政府主管部門報批,由此引起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消防系統的增建增設及改建工作必須由甲方選擇的裝修顧問公司或工程承包商進行,其它裝修、增建增設及改建工作須由甲、乙雙方達成一致並由乙方指定或認可的具有相關資質的工程承包商或顧問進行。乙方根據本合同規定進行的裝修、增建增設及改建的附屬設施及裝置應由乙方負責維修和保養,而甲方對此無須承擔維修和保養責任。

7.7 根據本合同7.6條所發生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裝修、增建增設及改建費、裝置材料費以及由此發生的稅收及政府收費等,一律由乙方承擔。

7.8乙方應負責保持該房屋及甲方提供的裝修、設施和裝置處於良好和可使用狀態(自然損耗除外)。

八、 裝修

8.1 乙方同意遵守和服從下列的規定對該房屋進行裝修或再裝潢或維修:

(一) 乙方必須自費準備並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提交關於工程提案的合適的圖則和規格說明(以下稱“乙方工程”),並提交有關該工程的設計概要圖則說明和計劃配置(以下合稱“乙方方案”)。

(二) 乙方方案必須:

(1) 包括就任何電配線、空調、管道口、消防裝置及其它公共設施的更改的詳細圖則及規格說明;

(2) 包括詳細的照明說明;

(3) 遵守所有有關部門,包括但不限於消防、質監、環保等不時釋出的相關規章制度和專項審批檔案規定。

(三) 甲方或管理公司應在乙方遞交了乙方方案後的七天內同意接受或駁回或要求將該方案作出修改。

(四) 乙方應支付“乙方方案”審圖費及其他裝修期間相關費用。

(五) 乙方在得到甲方或管理公司書面許可並獲得有關政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始乙方工程。乙方應在得到許可後儘快開始乙方工程並迅速完成。凡是有噪音或汙染的可能影響到相鄰租客的裝修工程,則其僅能安排於工作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晚上7:00至次日早上7:00;星期六、星期日全天。

(六) 乙方必須至少在工程開始日提前三天向甲方遞交下列資料:

(1) 乙方的建築工程中計劃僱用的總承包商和其它承包商的名稱、資質、合同、材料清單、環保指標和地址;

(2) 建築工程實際開始日期和預計完成日期及計劃開業日期。

(七) 乙方依據本合同第八條或本合同其它條款實施任何經批准的工程時,應當令其僱員、代理人、承包商、許可人及工人,與甲方、及/或管理公司、其僱員、代理人、工人及在該大廈內做任何工程的其它承租人和承包商合作。乙方必須承諾,令其代理人、僱員、承包商、許可人和工人遵守及服從由甲方及/或管理公司、其代理人、僱員提供的關於實施工程的指令。

8.2 乙方必須向政府有關部門提交所有必要的申請及規則。不得在獲得所有必要的政府有關部門的批准、執照或許可證及甲方或管理公司書面批准前,對該房屋進行內部裝修、分隔、修建、安裝裝置或改建。倘乙方因任何原因,在獲得所有必要的政府有關部門的批准、執照或許可證前,已開始對該房屋進行內部裝修、分隔、修建、安裝裝置或改建,乙方必須對該等非法工程而引起的一切後果獨自承擔責任,包括但不限於承擔因須符合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而進行的拆毀附加部分和改建的費用和開支。乙方並須對甲方因乙方違反本條規定而引起的一切損失、索賠、開支、訴訟負全額賠償的責任。

九、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9.1 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最遲於租賃期滿日或本合同提前終止之日17:00時之前向甲方交還該房屋。乙方如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或未與甲方書面達成關於續租或延期的協議而逾期不交還該房屋,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人民幣) 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佔用期間的使用費,還應承擔該房屋在佔用期間內的物業管理費和第6.5條所規定的一切其他費用。如因乙方逾期不遷出該房屋而造成甲方其他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9.2 乙方向甲方交還該房屋前,應自負費用對該房屋進行打掃和清理,使該房屋處於完好和可出租狀態。乙方如按甲方同意的範圍內和要求下對該房屋進行了裝修、增建或改建,必須根據甲方的要求在租賃期滿或本合同提前終止前將該房屋恢復原狀,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如未經甲方同意或超出甲方同意的範圍和要求對該房屋進行了裝修、增建或改建,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房屋原狀並賠償損失。如屆時甲方依其完全自主決定書面同意乙方無需將該房屋恢復原狀的,甲方無任何義務就乙方對該房屋和/或其裝修、裝置和設施進行的增建或改建作出任何補償和/或賠償。

9.3 租賃期滿或本合同提前終止乙方交還該房屋時,如甲方發現該房屋和/或本合同附件三所列的裝修、裝置和設施被損壞或遺失(自然損耗除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並可從保證金中扣除。如保證金不足賠償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差額。

9.4 在租賃期內,如本合同未因本合同之規定事由被終止而乙方自行提前遷出該房屋,致使該房屋被第三者未經甲方同意而佔據,不論乙方對該等佔據是否知曉或同意,乙方應對因其自行遷出和該房屋被佔用而引起甲方的所有損失和費用承擔責任。

9.5 如乙方在租賃期滿之日或本合同提前終止之日沒有向甲方交還該房屋,則甲方除有權向乙方收取佔用使用費和物業管理費及其他費用以外,還有權在租賃期滿之日或本合同提前終止之日起(7)日後開啟該房屋的門鎖並更換門鎖,將屋內的物件包括但不限於傢俱、裝置和其他添置物或裝修、附著物件搬出該房屋,並將該房屋騰空收回。甲方對因此而引起的損壞及乙方之損失概不負責。對於乙方遺留在該房屋內的物件,甲方有權就該等物件向乙方收取倉儲費用,並有權按照甲方認為適當的方式出售、轉讓、丟棄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分該等物件,並將處分所得(如有)用於償付乙方所欠甲方的任何款項及賠償甲方因本款規定事由所發生的及將發生的損失。但不論任何情況甲方均將無任何義務就該等物件向乙方支付或償付任何款項。

十、轉租

除雙方事先約定外,乙方不能將所租賃區域轉租給其他公司或個人。

十一、續租

11.1如乙方希望續租,在租賃期屆滿前(6)個月之前,乙方應向甲方發出該房屋的續租書面通知(以下簡稱“續租通知”),則甲乙雙方應就續租事宜進行協商,有關續租的條件和條款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同意。

11.2乙方收到甲方同意續租通知後十(10)天內與甲方簽署關於續租該房屋的房屋租賃合同(以下簡稱“房屋續租合同”),並隨同甲方辦理必要的手續(包括辦理該房屋租賃登記的變更手續等)從而將該房屋的租賃關係延長相應的月份。就該等手續的辦理,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11.3如果乙方未能在租賃期屆滿前(6)個月之前向甲方發出續租通知,或者乙方未能按照上述11.2條之規定與甲方簽署房屋續租合同,本合同規定的租賃關係將於本合同規定的租賃期屆滿時終止。在租賃期的最後六個月內,乙方必須允許甲方在事先通知乙方後讓可能成為該房屋的租客在合理時間內視察該房屋。

十二、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2.1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變更本合同,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12.2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 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 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徵用的。

(三) 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範圍的。

(四) 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但該等損壞在一百八十(180)天內能夠修復的,本合同不得終止)。

(五) 該房屋被司法、行政機關依法限制其房地產權利;或出現法律、法規禁止出租的其他情況。

12.3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保證金的金額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一方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一) 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經權威部門鑑定存在嚴重缺陷, 實際危及乙方安全的。

(二) 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限制,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三) 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損壞的。

(四) 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五) 乙方擅自轉租該房屋、轉讓該房屋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 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及物業管理費等累計超過 個月的。

(七) 乙方利用該房屋從事非法活動的。

十三、甲方的違約責任

13.1 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因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的,甲方應賠償乙方的直接經濟損失。

13.2 租賃期間,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保證金之同等金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十四、乙方的違約責任

14.1 該房屋交付後,乙方擅自中途退租的,即構成嚴重違約。在此情況下,甲方有權沒收乙方已支付的保證金作為違約金,並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履行本合同或就乙方的違約行為所造成甲方的直接經濟損失向乙方索賠。

14.2 該房屋交付後,出現上述14.1情形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解除本合同前乙方已支付的所有租金(無論該等租金所對應的租賃期間是否屆滿)均不予退還;甲方同時有權向乙方索取乙方在本合同第4.2條規定的裝修免租期(如有)內所免去的所有租金,此外,就租賃期在本合同提前解除後的剩餘部分(剩餘租賃期)甲方的租金損失,由乙方全部支付予甲方。

14.3租賃期內,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甲方同意給予乙方七(7)天寬限期,乙方在寬限期內向甲方支付該房屋租金的不需支付滯納金;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過七(7)天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自租金應付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照該房屋月租金的1%支付滯納金。

14.4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支付裝修押金、物業管理費、水費、電費、通訊費、非正常工作時間空調供應的費用或任何應付的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或逾期補交保證金,甲方同意給予乙方七(7)天寬限期,乙方在寬限期內向甲方支付該等款項的不需支付滯納金;乙方逾期支付上述任何款項或逾期支付租金超過七(7)天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自該等款項應付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照逾期支付之款項1%支付滯納金。

14.5 若乙方有違反本合同第16條之義務的情況,經甲方書面通知但在合理期限內並未改正,則甲方有權終止本租賃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直接經濟損失。

十五、甲方之義務

15.1甲方須向政府有關部門支付所有根據法律、法規就該房屋租賃而須由出租人支付的稅費。

15.2除本合同其他條款規定的甲方義務外,甲方還應履行下列義務:

(一) 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條款和條件向乙方提供可以正常使用的房屋。

(二) 在租賃期內,甲方如擬對該房屋進行改建、增建或裝修,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

(三) 除按本合同規定行使甲方的權利外,甲方不得對乙方正常合理使用該房屋進行干擾或妨礙。

十六、乙方之義務

16.1 乙方須向政府有關部門支付所有根據法律、法規就該房屋租賃而須由承租

人支付的稅費。

16.2 乙方必須遵守和服從由甲方或管理公司不時制訂的修改的關於管理和控制該大廈及該大廈裝置、設施、公共部位的規章制度外,乙方還應履行下列義務:

(一) 乙方應保持該房屋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附件三所列的裝修、設施和裝置等的清潔完好及可使用狀態。

(二) 乙方應嚴格遵守使用者守則以及甲方和/或管理公司所不時制定和修改的關於大廈管理的其他規定。乙方、其僱員和承包商不得影響或干擾甲方和/或管理公司對大廈的正常管理。

(三) 乙方不得將武器、、硝石、火藥、火油或其他易燃易爆類危險品、違禁品、或可能使該房屋保險費用被要求增加的物品帶進或存放在該房屋內。

(四) 乙方不得在該房屋內進行或允許、默許任何非法的和不道德的活動,或各類宗教活動或其他甲方認為不適當的活動,或可能對其他使用者或租戶造成或引起他人厭惡的活動,或干擾或可能干擾其他使用者或租戶或他人安靜祥和地使用大廈公共場所及該房屋之外其他房屋的活動。

(五)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該房屋的外部包括公共通道、窗戶、外牆或頂部展示、樹立、黏貼或懸掛任何標誌、文字、海報、旗幟、廣告牌、或告示等。

(六) 乙方須對其僱員、訪客和承包商的行為負責,保證他們不進行對該房屋有損害的行為及本合同不允許乙方進行的行為。乙方須對其僱員和承包商在該房屋或大廈的任何部位的故意或過失的行為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七) 乙方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將大件笨重機械、裝置、貨物或裝修材料搬入搬出該房屋。乙方不得在該房屋的地面上或他處放置超過規定負載的物品。在將物品搬進該房屋之前,應通知甲方或管理公司並查詢該房屋的最高載重量。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權規定保險箱或其他重物的放置位置,以便使負載力分佈均衡。搬進該房屋的專業器具或裝置須放置在乙方自費置辦的適當的承託物上,其安置應符合甲方或管理公司的要求足以防止震動或噪音干擾其他使用者。乙方發生違約行為且未糾正前,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將屬乙方的裝置、器具、貨物及其他財產搬離該房屋。

(八) 乙方必須遵守並使其賓客、訪客或被許可使用者遵守甲方或管理公司制定的有關車輛停放的條規、限制,不得使其車輛或允許、默許其他賓客、訪客或被許可使用者的車輛隨意停放而阻塞大廈的進出通道或其他公共區域。

(九) 除非經甲方的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房屋用於或在該房屋內從事或經營下列生意或事業:任何種類的養殖、工業或生產製造工場、倉庫、殯儀館或殯葬用品銷售、佛堂、道堂、其他宗教場所、壁龕、招待所、賓館、床位出租等及其他未經甲方許可的活動。

(十) 乙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及上海市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如有關法律、法規和/或規定因乙方原因而被違反,由此造成甲方的任何損失(包括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籤署本合同而遭受的行政處罰),乙方必須承擔一切經濟及行政責任。

(十一)乙方應取得在該房屋內合法進行經營活動的所有批准、營業執照及許可證等,且應適時更新此等批准、營業執照及許可證。

(十二)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辦理本合同在相關房地產管理部門的預租合同登記備案和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包括但不限於提供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等檔案以及簽署必要的檔案等。

十七、保險

17.1 甲方所投保之保險將僅限於以該房屋、機器裝置及附屬設施為投保標的,並以甲方為受益人。如發生任何保險事故,有關保險公司在該等保險單證項下所作之賠償均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以該等保險事故造成其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為由要求分享由有關保險公司支付並歸甲方所有的保險賠償金。

17.2乙方不得做出或允許他人做出任何行為,使該房屋或該大廈的火災保險、其它任何可保風險或第三保險(包括第三者索賠而引起的損失或破壞的保險)無效或可能無效,或致使保險費增加。倘該等保險的保金因乙方作出的任何行動、行為、事件而增加,甲方有權在不影響其任何其它權利和補救的前提下,向乙方追討因此而增加的保金。

十八、豁免條款

18.1 因對該房屋或其相鄰房屋或大廈進行維修保養或因按本合同規定的程式對該房屋或其相鄰房屋或大廈進行裝修、增建或改建,致使公用設施臨時性停止使用,或導致該房屋的水、電、電話、傳真或其他有關服務或供應臨時性中斷,從而使乙方或乙方的僱員、代理人或訪客發生損失的。

18.2 因甲方及/或管理公司無法預見及預防之原因,造成該大廈內電梯、自動扶梯、消防保安設施、中央空調系統或其他裝置發生任何故障、缺陷、破損或電、水、煤氣供應、電訊及電話服務和其它公共設施供應的不足、發生故障、破裂、變化、干擾、停止,而使乙方或任何其他人士蒙受、承受任何人身或財務的損壞、損失、破壞或任何生意上的損失或任何擾亂、不便。

18.3 因颱風、山崩地裂、毒氣、火、煙或其它任何物質或東西的洩漏、水溢位、該大廈內或相鄰大廈的振動、雨水和海水的滲入、老鼠、白蟻及其它害蟲的滋生、該大廈其它部分使用者的作為、不作為、疏忽或懈怠、該房屋及甲方的裝置物和配件或任何部分的缺陷、該大廈內無論任何物品的墜落或下落、該大廈或該房屋遭受爆炸、盜竊、搶劫、而使乙方或任何其它人士蒙受、承受任何人身或財務的損壞、損失、破壞或任何生意上的損失,但能證明上述損害事件的發生是因甲方過錯責任的除外。

18.4 甲方或管理公司提供的保安人員、管理人員、任何性質的機械、電子防盜系統(如有),並不構成甲方對該房屋或其內的人身和財產負有保安的責任。乙方在任何時間都對該房屋及其內的人身和財產負有保安責任。

18.5 由於甲方及/或管理公司對該大廈公共部位或設施的重新安裝維修或修理工程引起該大廈設施如空調、天線、電梯和自動扶梯的中止使用,致使乙方使用該房屋時感到不便或受到干擾、或使乙方受到損失或損壞。乙方不得因發生前述事件時,減少或停止支付租金、管理費或其它根據本合同須支付的費用。

十九、權利的放棄、部分有效和非排他性補救

19.1 甲方瞭解到乙方違約而又接受租金時,不能視為甲方放棄追究乙方違約責任的權利。乙方交付的租金或其他款項不足本合同之規定金額時,或甲方接受金額不足的租金或其他款項,均不能視為甲方同意乙方少付租金或其他款項,也不影響甲方追索欠租欠款的權利以及根據本合同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此外,甲方未能或延遲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將不意味放棄該等權利。甲方的任何權利的放棄均以甲方簽署的書面明確表示為準。

19.2 如本合同的任何規定在任何方面成為無效或不合法,應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合法有效性。

19.3 本合同規定的甲方和乙方各自的權利和補救措施,不應排除或替代各方根據法律所應有之權利和補救措施。

二十、其他

20.1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0.2 本合同所提到的任何當事人應包括該當事人的繼承人和受讓人。

20.3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4 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則由本合同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解決。

20.5 本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制定,本合同若有中文、英文兩個版本,以中文文字為準。

20.6 本合同一式五份,經雙方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後生效。其中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房地產交易中心受理處辦理租賃備案手續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辦公樓租賃合同範本(二)

甲方(出租人): 身份證號:

乙方(承租人):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經濟合同法》及其租賃合同的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等制定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將自有的坐落於東山大道卓越廣場B座 的套房 110 平方米寫字樓出租給乙方作為辦公場所。

二、合同簽訂時,乙方應一次性付給甲方押金 元(不計息) 因不可抗拒的因素而中止合同或合同期滿不再續租時一次性無息退還。

三、甲方將上述套房交付給乙方使用時,乙方必須在開始計租之日起按季度預付的租金。以後按合同規定的日期向甲方交納租金。從計租之日起,物業費、水電費、煤氣費、電視收視費、電話費、寬頻費、停車費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計租之日為 年 月 日開始。租金每季度為 元(人民幣大寫: )。乙方採取按每個季度為一期支付的方式向甲方預交付下一季度的租金給甲方,乙方應當在每季度租期屆滿前10個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順延)前向甲方支付下一季度租金。

五、租賃期滿時,乙方如需續租,須提前壹個月與甲方協商,()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續租租金按照當時的市場行情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續租第 年起租金按不高於3%-- 5 %遞增。

六、乙方承認在交付使用本套房時,本套房完好無損。合同期間,乙方保證房屋結構及其裝修飾物完好,不任意破壞,造成破壞的願意修復原狀並費用由乙方自付。租賃期滿不續租時也必須完整無損交付給甲方。如有毀損要按甲方要求恢復或清理乾淨。退租時及時搬出傢俱、用品等,如未及時退出,則由甲方處理。

七、租賃期間,不得改變房屋用途,安全問題由乙方完全自負並遵守物業管理規定和樓紀樓規,不得影響鄰里生活、辦公,不得在本租房內進行從事違法違紀和危害社會公德活動。

八、乙方不得擅自將房屋的全部或部分出借、轉租、頂讓或以其他變相方式交由他人使用。

九、違約責任:

①乙方未提前壹個月通知甲方又不續租的,甲方有權沒收其押金;甲方未提前壹個月通知乙方又不續租給乙方的,甲方除退還給乙方全部押金之外,另補償乙方壹個月租金。

②乙方須依約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甲方可提前收回房屋,扣收押金。

③租賃期間,如一方確有特殊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時,須提前壹個月通知對方,並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支付壹個月的租金作為違約償金。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一、補充條款:乙方裝修:1、按物業的規定提供裝修圖紙一式兩份,裝修期間的物業水電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2、水電佈局要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同意的方案、才能施工。3、乙方不續租退出時不破壞裝飾裝修,如有破壞必須按甲方要求清理乾淨。4、第一次裝修期間不收租金。

十二、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簽訂): 乙 方(簽字):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辦公樓租賃合同範本(三)

出租方:__________房地產經紀有限責任公司(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租賃協議:

租賃標的物及租賃目的

1、甲方將位於______市北站路_____號綜合辦公樓_____樓內半層轉租給乙方作辦公使用。該層辦公樓原為甲方向______市______商貿有限公司所租賃的。

租賃期限及租金

2、租賃時間為貳年,即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止。

3、租金每月為(大寫)人民幣_______元(¥_______元)整。乙方租滿一年後,從第二年開始,租金每年遞增_______%。

4、租金以人民幣統一結算,按月結算,先交後用,每月_______日前交清。

5、在簽訂合同時,乙方需向甲方交納押金(大寫)人民幣肆仟元(¥_______元)整。該押金在乙方租賃期滿無違約行為後退還。

6、租賃期滿乙方需繼續租用,甲方應優先乙方租用,租金按遞增後執行。

甲方的權利義務

7、在合同生效後,甲方於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將租賃物交付給乙方使用,在乙方租賃期間為乙方合理使用租賃物提供便利。按約定收取租金。

8、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對租賃物的合理使用,乙方不得改動原房屋裝修及結構。如乙方損壞房屋裝修及結構。

9、甲方有權制止,並要求乙方恢復原狀,賠償損失。乙方在正常使用時屬自然磨損的損壞除外。

10、甲方有權利監督乙方安全和消防管理。

11、如因原出租方______市______商貿有限公司企業整體出讓或政府規劃等非人為原因,造成合同不能繼續執行時,合同自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12、甲方應協助提供給乙方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等相關證照所需的各種資料。

乙方的權利義務

13、在法律規定各合同約定範圍內使用租賃物,不受甲方干預。

14、非經甲方同意不得轉讓、轉租租賃物,不得改變租賃用途。

15、按約定交納租金,如超過十天不交租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租賃物。

16、接受產權單位的安全、消防監督,做好租賃物的消防安全工作,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完全責任。

17、合同終止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後,乙方應在終止或解除後三天內將租賃物返還甲方。水電費的交納水電費按實際使用量,每月向甲方結算。

18、每月按有關規定交納衛生清理費。

違約責任

19、乙方未按本協議定期支付租金,甲方按每日______%收取欠交租金的滯納金,超過________天不交租金,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收回租賃物。

20、甲乙雙方應做好各使用的財物的安全消防工作,並自行購買財產保險或消防器材,並自行承擔相應責任。

21、合同終止或依法解除,乙方不按約定返還租賃物的,每遲延一日,乙方按上年平均日租金額雙倍交納違約金給甲方。

22、本合同依法訂立後即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違反法律規定和本合同約定解除合同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爭議的解決方式

23、甲乙雙方發生一般爭議時,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解決;雙方發生特別嚴重的爭議時,通過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合同的生效

24、本協議經雙方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後即刻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______市居家房地產經紀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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