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的禮品採購合同模板

來源:才華庫 2.28W

甲方:

簡單的禮品採購合同模板

乙方: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向乙方定購以下商品。經雙方友好協商,訂製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品名、數量、價款。

品 名 規 格 數量 單價 金額 備 注

合 計 幣: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二:按甲方要求,在產品上印刷logo字樣為合同附件,

三:按甲方要求,在產品上印刷logo方式為:

絲印 移印 燙金、銀 壓印 鐳射雕刻 貼牌 紡印

四:製作週期 天。

五:結算方式及期限:

本合同簽定之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該合同總金額的 %定金,金額為 元人民幣,剩餘貨款甲方應在乙方貨到之日,驗收合格後一次付清全款。

六:交貨方式: 交貨時間: 交貨地點: 。

七:合同生效後,乙方收取甲方定金後開始生產,如甲方中途改動設計,乙方有權推遲交貨期。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方可生效,上述各項條款未盡事宜一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相關規定執行。

九: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 單位:

地址:

電話:

傳真:

網址:

郵箱:

委託人:

執照號碼:

稅務登記號碼:

乙方 單位:

地址:

電話:

傳真:

網址:

郵箱:

委託人:

執照號碼:

稅務登記號碼:

甲方(供應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公平、誠信、守法的原則下籤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主體資格]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應當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自身主體資格的證明。

二、[合同標的]

1、供應的商品種類、品名、品牌、規格、生產廠廠名及廠址、等級、質量標準、包裝要求、計量單位及單價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一《購銷商品確認單》。在合同期內,調整商品及價格時,以雙方確認的《購銷商品確認單》為準。

2、甲方應當按《購銷商品確認單》提交相關商品生產、代理、批發、進口、專項經營等許可或證明檔案以及相關質量檢驗證明。有專利、註冊商標標識的,還應提供國家頒發的有關證明。

三、[商品質量]

1、甲方供應的商品質量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質量標準。

2、甲方所提供商品的質量應當符合本合同或訂單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要求不明確的,執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執行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

3、商品若以甲方在訂貨前所事先提供的樣品或雙方在訂貨前約定質量、品種及規格的,則必須與樣品或約定的相符。

4、甲方所提供的商品保質期一般不得少於商品明示保質期的。

5、商品出現質量問題的,甲方應給予退貨,因此而產生的損失由甲方全部承擔,由乙方自身過錯造成的除外。

6、因商品的售後服務所產生的費用,乙方先行墊付的,經甲方確認後,方可在甲方貨款中直接抵扣或由甲方直接給付。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7、為保障消費者權益,貫徹國家食品、化妝品等安全方面的有關規定,乙方可對甲方提供的商品進行次的定期抽檢,由此產生的檢驗費由甲方承擔。乙方也可進行不定期抽檢,抽檢商品質量合格的,檢驗費由乙方承擔,不合格的則由甲方承擔,乙方應出具檢驗報告單。

商品在銷售過程中由政府專門機構依有關規定進行的質量檢驗,如檢驗部門收取費用的,抽檢商品質量合格的,檢驗費由雙方共擔,不合格的則由甲方承擔。

由消費者投訴而送檢的商品,檢後收集整理驗後不合格的,檢驗費用由甲方承擔。

上述檢驗應由甲方承擔的費用,乙方需提供政府專門檢驗機構合法收費憑證,並以憑證金額向甲方結算。

四、[包裝、條碼]

1、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裝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用中文標明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與廠址、規格、等級、採用的產品標準、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使用說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標誌及其它說明等,外包裝上顯示註冊商標或專利號的,應提供相關智慧財產權證明。

2、乙方根據賣場情況就商品提出特殊包裝的,甲方可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商品應當使用國家規定的標準條形碼,並經由乙方裝置驗證可用。如需乙方代編條形碼的,應在本合同後附加代編碼服務條款,甲方承擔相應費用。

五、[交貨及驗收]

1、雙方約定的交貨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將訂單列明的商品,按照約定的時間、運輸方式交付到雙方約定地點,由________承擔運輸費用。

2、乙方應當及時安排工作人員在到貨後按照訂單對商品的種類、規格、產地、數量、包裝等進行初步驗收,並出具收貨憑證;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訂單要求的,可以拒絕接收。對於特殊情況下無法在______小時內驗收完畢的,應當出具收貨待驗收憑證,同時告知驗收完畢的具體時間。

3、自交付、驗收後,商品毀損、滅失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4、甲方應保證所供商品在保質期內______%合格率,如在實際銷售中發生該批次商品部分質量不合格,乙方應及時對未銷售的該批次商品實行______%退換貨,同時甲方應對此負全部責任。

六、[退、換貨]

1、考慮到商品的自然損耗和季節性差異,雙方同意本合同項下商品退、換貨率為______%,或在《購銷商品確認單》中就不同商品約定不同的退、換貨率。

2、乙方退換貨應當向甲方發出退換貨書面通知,甲方應當於收到後______天內對所退換商品進行核實並書面確認,______天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覆或書面確認後未在天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乙方有權自行處置該商品,並在對賬結算時予以扣除。

3、對於存在保質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應當在保質期、有效期尚存1/6的期限內提出退換貨。

4、下列情形下,甲方有權拒絕退貨:

(1)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商品汙染、毀損、變質或過期的;

(2)乙方以調整庫存、經營場所改造、更換貨架等事由的。

七、[商品損耗]

甲乙雙方都認同,商品在到達乙方後的倉儲、上架、銷售過程中存在著一定比例的自然損耗(不含乙方的自身過錯)及質量抽檢的樣品損失,甲方願意與乙方共同承擔一定比例的損耗,雙方約定由甲方承擔的本合同項下損耗為購銷金額的______%。

八、[對帳]

1、對帳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乙雙方確認的對帳週期為:每月______次,對帳日期為每月______日,對帳日______天。

3、雙方按照確認的書面對帳單按時進行對帳,如因乙方原因在規定的日期不能提供對帳單的,在甲方開具發票後,乙方應當依據銷售清單和本合同先行給付無爭議部分的貨款。甲方如遇特殊情況未能在規定的時段對帳,可與乙方協商解決。

4、對帳日前天,甲方應當按照進貨、銷售、退貨等清單載明的數量及數額向乙方提供《商品對帳單》,乙方持相關單據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後簽字確認;無故不確認的,視為認可《商品對帳單》的內容。

九、[結算]

乙方以下列方式結算貨款:□現金□銀行轉帳

甲方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確認的結算週期為:

貨到:□7天□15天□30天□45天□60天□天(國家規定的'60天內);

十、[反商業賄賂約定]

甲乙雙方均反對索賄、行賄及其它不正當交易行為。甲方承諾,不向乙方人員提供贈送禮品、現金、樣品、餐飲等任何形式的利益。

若甲方被發現以任何形式的商業賄賂及其他不正當方式取悅乙方工作人員,以獲取訂單、更有利的價格、貨架資源,或虛報送貨量,或降低商品質量,或縮短付款

1.合同介紹

1.1甲方(採購方)

甲方名稱:

通訊地址:

聯絡人:

電話、傳真:

e-mail:

1.2乙方(供應商)

乙方名稱:

通訊地址:

聯絡人:

電話、傳真:

e-mail:

1.3合同目的

提示:說明甲方向乙方採購何種物品,經雙方協商後確定本採購合同。

2.術語、關鍵詞解釋

物品:

係指供應商按合同要求,需向採購方提供的一切軟體、硬體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服務:

係指根據合同,供應商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保險以及其它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除錯、提供技術援助、培訓等。

3.採購物品說明

3.1採購物品及說明

3.2技術指標和質量要求

4.合同價格和支付方式

4.1本合同總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4.2預付款。甲方於本合同簽署之日起,在15日內,將合同總成交價的20%,即人民幣(元),作為預付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後,以傳真向甲方確認。如甲方不按上述規定準時支付預付款,則交貨期作相應的順延。

4.3發貨款。乙方按合同規定在發貨時,將有關運輸提單或自提單、商業發票、裝箱單和質量證書,以可靠方式寄遞給甲方。甲方收到以上單據的次日起15日內,將合同總成交價的40%,即人民幣(元),作為發貨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後,以傳真向甲方確認。

4.4驗收款。在採購物品通過甲方的驗收之後,甲方在15日內,將合同總成交價的40%,即人民幣(元),作為驗收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後,以傳真向甲方確認。

4.5甲方和乙方應以書面方式相互通知各方的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帳號。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帳號如有變更,變更一方應在合同規定的相關付款期限前二十天內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如未按時通知或通知有誤而影響結算者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5.交貨與交貨方式

5.1乙方於本合同簽署之日起,在30日內,將甲方採購的物品全部送達指定地點。

交貨地點:

5.2乙方應在交貨前7日內,以電話或傳真向甲方提供交貨計劃(內容包括合同號、裝置名稱、型號規格、數量、重量和體積的約數、交貨時間、地點、運輸安排)。甲方應及時作好準備,辦妥一切接貨手續,在貨物到達後四十八小時內提運完畢。

5.3甲方對乙方交付的物品,均應妥善接收並按裝置儲存的環境條件規定保管。對於因乙方誤發、多發或少發的物品,甲方應負責妥善保管,並及時通知乙方查處,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5.4本合同所有物品運抵甲方現場後,雙方代表共同參加開箱檢驗。如裝置外包裝完好無損,但箱內裝置發現短缺或損傷,應由乙方負責補足或修理,其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6.安裝、除錯與驗收

6.1乙方派遣技術人員按合同規定的日程完成“採購物品”的安裝和除錯工作,並對甲方人員進行技術指導,保證使“採購物品”達到預定的效能指標。

6.2在安裝除錯過程中,甲方應提供各種配合條件和所需稱職的技術人員和輔助人員,在乙方技術人員的指導下配合乙方進行安裝、除錯和其他輔助工作。

6.3乙方安裝除錯完畢後,甲方組織人員對採購物品進行驗收測試,將驗收測試情況記錄在《採購物品驗收報告》中。如果甲方發現採購物品中存在缺陷,雙方應當視問題的嚴重性給出合適的處理措施。

(1)如果採購物品存在嚴重的缺陷,則退回給乙方。乙方應當給出糾正缺陷,雙方協商第二次驗收的時間。乙方應當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如果採購物品存在一些輕微的缺陷,則乙方應當給出糾正缺陷的措施,雙方協商是否需要第二次驗收。

6.3當所有的採購物品都通過甲方的驗收後,雙方責任人簽字認可,採購物品正式交付給甲方。之後,甲方將驗收款(見合同條款4.3)支付給乙方。

7.品質保證與維護

7.1乙方保證提供給甲方的“採購物品”是全新的、技術是先進的、質量是良好的、效能是穩定可靠的、數量是完整無缺的。

7.2乙方承諾質量保證期:採購物品通過驗收之日起,系統軟硬體保修六個月。本保證不包含由於甲方不當的操作或修理造成的後果。

7.3在保修期內,乙方負責對其提供的硬體裝置、軟體和系統進行維護或維修,不收取任何費用。保修期結束後乙方依然負責對所售裝置進行維護或維修,其間產生的材料費用由甲方承擔。在裝置保修期結束後一旦甲方要求進行升級和改造,乙方保證提供相應的服務,此項費用由甲方承擔。

7.4如果採購物品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收到甲方維護要求後,在24小時內作出響應;遇有嚴重技術問題,重大故障,需要現場維護,乙方應在24小時內到達甲方現場(在交通允許的情況下)。

8.違約與賠償

8.1甲方違約處理:

(1)如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準時支付款項時,應從最遲付款日的次日起,每日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部分總值的萬分之三的違約金。此項違約金額以逾期付款部分總值的百分之五為限度。

(2)如因甲方原因致使裝置安裝順延,乙方技術人員由此滯留在安裝地點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8.2乙方違約處理:

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準時交貨,乙方應從最遲交貨日的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延遲交貨部分貨款的萬分之三的違約金。此項違約金額以逾期移交裝置部分貨款的總值的百分之五為限度。

9.保密

9.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技術資料、資訊、計算機軟體、專有技術、設計方案等智慧財產權及價格條款等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甲方應採取保密措施,予以嚴密保守。

9.2除為了維護操作相關裝置而需接觸乙方有關技術資料等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甲方有關人員外,甲方同意不向其他人員洩露乙方的任何保密資訊,也不向任何第三方轉讓、交換或洩漏乙方提供的上述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等,或擅自出版以上“技術資料”,如違反本條規定致使乙方遭受損失,甲方應負法律責任,並賠償由此引起的直接和可能的經濟損失。

9.3甲方的保密義務期限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終止後年(由雙方商定)。

10.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生效後,發生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等,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

10.2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並在十五天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將有關證明檔案送交對方。

10.3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時,甲乙雙方應協商以尋找一個合理的解決方法,並盡一切努力減輕不可抗力產生的後果。

10.4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續三十天時,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是否繼續履行或終止的問題。

11.合同生效與終止

11.1本合同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日期,即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如雙方簽字日期不一致時,以最後簽字方的簽字日期為合同的生效日期。

11.2本合同的“採購物品”最終保證期限屆滿日期,即為本合同的終止日期。但保密條款、爭議解決和雙方未了的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並且守約方有權提出索賠。

12.爭議解決

12.1本合同及其修訂本的有效性、履行和與本合同及其修訂本效力有關的所有事宜,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任何爭議僅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2.2甲乙雙方因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首先應爭取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該協商應在三十天內解決。

12.3如協商不能解決時,合同的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本地仲裁委員會,並按該委員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12.4爭議進行仲裁期間,除爭議事項外,甲乙雙方應繼續履行各自本合同中規定的義務和行使權利。

13.合同確認

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份,自合同各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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