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合同範文集合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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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監理合同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監理合同範文集合5篇

監理合同 篇1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建築工程勘察監理合同條例》,以及裝飾行業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並共同履行。

第一條 工程專案甲方委託乙方承擔以下工程監理任務: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監理收費及支付方法

(一)本工程監理收費按照國家和現行市場收費標準執行。經甲乙雙方商定監理總收費________元/月,共__________月,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生效時甲方向乙方預付合同監理費總額的_____%作為合同定金,監理工作完成後,定金抵做工程監理費。監理工作進行到超過該監理階段的一半時,甲方應支付監理費總額的_____%(不包括定金);監理工作結束甲方工程驗收通過當日,應支付該工程的全部監理費。

第三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本合同規定的有關建設檔案和監理資料,並保證所提交資料質量達到工程監理要求。

2、按約定的日期和數量付給乙方定金和工程監理費。

3、本工程建築材料、裝置的加工定貨如需乙方監理人員配合時,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責任

1、每週兩次檢查工地情況,並向業主彙報。對工程涉及的問題為業主提供中立的專業意見

2、對開工前期的監理工作

①對施工圖設計方案進行會審。

②對施工單位的施工人員進行資格稽核和施工組織方案作出評價。

3、原材料、構配件及裝置的質量認可,以及工程投資成本控制。

4、分項、分部工程的檢查和竣工驗收。

5、工程進度進行控制,稽核設計、施工總計劃,稽核施工進度計劃和材料採購計劃,並對工程進度進行檢查。

第四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在本合同第三條所約定的時間內交付工程監理費時,甲方從應付監理費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向乙方按應付工程監理費的_____償付違約金。

(二)由於乙方監理錯誤給甲方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時,乙方有責任在監理上繼續採取補救措施,並酌情賠償甲方因此而實際發生的部分經濟損失,全部賠償金額不超過該部分工程的全部監理費。

(三)甲方不履行合同時,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實際完成工作量另付監理費。乙方不履行合同時,應雙倍返還甲方定金,同時返還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監理費。

第五條 合同生效、中止與結束

(一)甲乙雙方因故需變更或終止本監理合同時,應提前兩週書面通知對方,對本合同中的遺留問題取得一致意見,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未達成協議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二)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監理工作的,當監理工作進行不到半個月時,甲方應支付半月監理費。當監理工作進行超過半個月時,甲方應支付一個月的監理費。

(三)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規定的全部工程監理檔案,甲方按本合同規定付清全部監理費之日起,結束本合同關係,本合同另有條款約定的除外。

(四)由於施工方、材料供應或者業主的原因不能按規定施工期限完工,導致的施工時間延長,其監理費用另算。如果甲方要求乙方繼續完成本工程的監理直到工程完工,雙方需再簽訂監理延長合同。

第六條 不可抗力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時,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不受本合同有關條款的約束。

第七條 合同糾紛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協商不成時,採取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向消費者委員會申請調解;

2、向有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4、其它解決方式: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未盡事宜與附加條款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並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

(二)本合同附加條款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同文字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合同履行完後自動終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監理合同 篇2

業 主(甲方):監理單位(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範》以及行業相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湖北銀行黃石分行開發區支行裝飾工程 2、工程內容:湖北銀行黃石分行開發區支行室內外改造裝修、土建、消防、空調、水電工程

3、工程造價:開發區支行裝飾工程合同價

4、合同起止時間: 年月日至 年月日

第二條:公司委託代表

湖北中南工程建設監理公司黃石分公司派駐畢立華監理工程師為駐工地代表。

第三條:監理人員的資質要求

派駐現場監理人員必須有國家註冊工程師資質(包括土建、裝飾、水電等)

第四條:監理費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約定範圍內按工程合同價的1.76%計算工程監理費。

2、進場七日內支付30%監理費,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七日內支付監理費至95%,如有罰則約定範圍的相應扣除工程監理費用,工程決算完畢監理費餘款付清。

第五條:監理的義務權力 1、監理的義務:

1.1、監理參與業主裝飾工程設計方案制定、施工設計圖審定、工程招標、工程施工、工程驗收、工程決算等工作的整個流程範圍,並明確賦予其職權和工作要求;

1.2、在本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後,未徵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洩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1.3、協助業主辦理消防、質監等有關開工手續,並代表業主組織工程分

部和竣工驗收整理存檔工作;

1.4、監理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注重資訊、新工藝、新材料,應運用合理的技能,為業主提供與其監理單位水平相適應的諮詢意見,認真、勤奮地工作,幫助業主實現合同預定的目標,公證地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1.5、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向設計方或施工方提出建議,並向業主提出書面報告,如果由於擬提出的建議會提高工程造價,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取得業主的同意;

1.6、在委託的工程範圍內,業主對本工程的有關任何意見和要求(包括索賠要求),均必須首先向監理提出,由監理研究處臵意見,再同雙方協商確定。當業主和有關方發生爭執時,監理根據自己的職能,以獨立的身份判斷,公正地進行調解,當其雙方的爭議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室內裝飾行業主管部門等仲裁機關進行調解和仲裁時,應當提供作證的事實材料;

1.7、出具工程監理評估報告。

2、監理的權力:

2.1、裝飾工程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準和使用功能要求,向業主的建議權;

2.2、工程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實用、美觀、經濟的原則,向設計單位提出建議、並向業主提出書面報告,如果由於擬提出的建議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事先取得業主的同意;

2.3、裝飾工程有關的協作單位組織協調的主持權、重要協調事項應當事先向業主報告;

2.4、報經業主同意後,釋出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

2.5、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對於不符合設計要求及廠家質量標準的材料、裝置,有權通知施工方停工整改、返工,施工方取得監理復工令後才能復工,釋出停工、復工令應當事先向業主報告,如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告,則應在24小時內向業主作出書面報告;

2.6、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承包合同規定竣工期限的確認權。

第四條:業主的義務及權力 1、業主的義務

1.1、業主應向監理提供專案檔案及資料,並負責裝飾工程的所有外部關係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1.2、業主應在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書面提交併要求作出決定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1.3、業主應當授權熟悉本工程情況的領導、常駐代表,負責與監理聯絡。更換常駐代表和領導,要提前通知監理;

1.4、業主應當授予監理的監理範圍和權利,及時通知已選定的設計方、施工方,並在與設計、施工方簽訂的合同中予以明確監理。

2、業主的權利

2.1、業主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和設計使用功能要求的認定權,以及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

2.2、業主有權要求監理公司提交監理工作月度報告及監理公司業務範圍的專項報告,並加蓋公司合同章。

第五條:罰則約定

1、工程施工期內,監理方必須常駐工地,如有違反,甲方有權拒付監理費。 2、監理單位與施工單位串通,弄虛作假、降低工程質量的,將不合格的建設工程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裝置按照合格簽字的,造成損失的,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2、業主應當履行監理單位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監理造成的經濟損失。

3、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無論業主或監理單位均不得轉讓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4、監理單位(派出監理人員)不應接受監理合同約定以外的與監理工程專案有關的報酬,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設計方、施工方或配套方索取錢財,監理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與業主利益衝突的任何活動。

第六條: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及解釋權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後方能進行變更。

3、合同項下不發生任何業務或業主提出終止要求的情況下本協議終止。 4、本合同依據《合同法》、《湖北省室內裝飾工程監理管理規定》、《建設工程監理規範》、《室內裝飾工程質量規範》、《湖北省室內裝飾施工監理規程》享有對本合同的解釋權。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室內裝飾行業主管部門申請仲裁。協商或調解不成立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陸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叄份。

業 主:(簽章)湖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黃石分行

甲方代表:(簽章)

監理單位:(簽章)工程建設監理公司黃石分公司

乙方代表:(簽章)

年 月 日

監理合同 篇3

委託方(甲方):中國人民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監理方(乙方):福州三益家政諮詢服務有限公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兩者在平等、自願、商量一致的基礎上,就委託方的裝飾裝修工程監理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工程概況:框架結構

工程名稱:中國人民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閩侯支公司(籌)

工程地點:閩侯縣甘蔗街道山前村三福花園一層1#店面

建築面積:125平方米,使用面積:114平方米;

工程監理期限:60天,自簽訂合同次日起計算。

第二條 監理範圍:

1、地面(防水面層、水泥砂漿面層、面磚面層、地板面層)

2、水電(上、下水、強電、弱電管線鋪設及燈具、潔具安裝)

3、抹灰(一般抹灰、裝飾抹灰、清水砌體勾縫)

4、門窗(木門窗製作與安裝、金屬門、塑鋼門、特種門、門窗玻璃安裝)

5、吊頂(暗龍骨吊頂、明龍骨吊頂)

6、軟質隔牆(板材隔牆、骨架隔牆、活動隔牆、玻璃隔牆)

7、飾面板(磚)(飾面板安裝、飾面磚貼上)

8、塗飾(乳膠漆、木器漆、美術塗飾)

9、裱糊與軟包 (裱糊、軟包)

9、細部(櫥櫃製作與安裝、窗簾盒、窗臺板和門窗套製作與安裝、護欄和扶手製作安裝、花飾製作安裝)

第三條 監理工作內容:

1、施工圖會審及圖紙交底。

2、材料驗收。

3、工程質量控制。

4、工程造價控制。

5、工程進度控制。

6、工程分部分項及竣工驗收。

7、工程質量保修期的監理。

第四條 工程質量監理依據:

1、《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範》

2、《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規範》

3、本工程的設計圖紙

第五條 監理費及付款方式:

1、本工程監理收費按照國家和現行市場收費標準執行。經甲乙兩者商定監理收費每平方米72元,以工程使用面積114平方米計算,收費人民幣8208元,金額大寫捌仟貳佰零捌元進行結算。

2、 自簽訂合同之日起3日內,委託方支付監理方監理費總額的百分之三十,計人民幣2460元,金額大寫貳仟肆佰陸拾元。

3、 工程吊頂分部分項驗收合格後並簽字確認後3日內,委託方支付監理方監理費總額的百分之五十,計人民幣4100元,金額大寫肆仟壹佰元。

4、 工程竣工驗收後,10日內,委託方付清監理方監理費餘額計人民幣1648元,金額大寫壹仟陸佰肆拾捌元。

第六條 監理人義務

1、 監理人按合同約定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人員,完成合同約定的監理工程範圍內的監理業務。

監理人決定委派黃練雄監理工程師,全權代表監理人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監理人義務。

2、 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認真、勤奮地工作,為委託人提供相應的諮詢意見,公正維護各方面的合法權益。

3、 監理人使用委託人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委託人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餘的物品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給委託人。

第七條 委託人義務

1、 委託人應根據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及時向監理人支付監理費。

2、 委託人應當負責本工程施工的所有外部關係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根據需要,如將部分或全部協調工作委託監理人承擔,應在補充協議中明確委託的工作和相應的報酬。

3、 委託人應當在兩者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與工程有關的工程資料。

4、 委託人應當在兩者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費書面提交併要求做出決定的一切事宜做出書面決定。

5、 委託人應當將監理人的監理權利和許可權及時書面通知已選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並在與承包人簽訂的合同中予以明確。

第八條 監理人權利

1、 監理人在委託人委託的工程範圍內,享有以下權利:

(1)、對工程設計不符合國家頒佈的裝飾裝修質量標準、房屋安全規定或設計合同的質量標準時,監理人有權書面報告委託人並要求設計人更正。

(2)、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對於不符合設計要求和合同約定及國家標準的材料,有權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對於不符合規範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監理機構復工通知後方能復工。

(3)、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的籤認權。

(4)、在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格範圍內,工程款支付的稽核和籤認權,以及工程結算的複核確認權與否決權,未經監理工程師簽字確認,委託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九條 委託人權利

1、委託人有對本工程設計工程造價變更的審批權。

2、委託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提交監理工作月報及監理業務範圍內專項報告。

3、監理人調換本工程監理人員須事先經委託人同意。

4、當委託人發現監理人員不按監理合同履行監理職責,或與承包人串通給委託人或工程造成損失的,委託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更換監理人員。直到終止合同並要求監理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或連帶賠償責任。

第十條 監理人責任

監理人在監理期內,應當履行約定的義務,如果因監理人員過失造成了委託人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託人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監理費總額(除去稅金)。

第十一條 監理人員過失是指:

1、未嚴格按照國家施工質量標準和施工規範進行質量控制,造成工程返工的。

2、未嚴格對按合同約定施工材料進行檢驗,造成工程返工的。

3、未嚴格進行分部、分項驗收,做好驗收記錄,並經委託人確認,留下工程隱患造成委託人損失的。

衡量監理人是否過失的依據以監理人的是否書面告知委託人或承包人的報告以及工程驗收記錄為準。

4、 監理人在監理期如果失職,同意按以下方法承擔責任,賠償損失。

賠償金 = 直接經濟損失 × 5%(酬金比率)

第十二條 委託人責任

1、 委託人應當履行監理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監理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2、 監理人處理委託業務時,因非監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委託人要求補償損失。

3、 委託人應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監理人監理費,如逾期不付,每逾期一天向監理人支付人民幣壹佰元違約金。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1、 由於委託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發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長了監理期限,兩者應重新約定監理費用。

2、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當在3日前通知對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貪汙可以免除責任的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必須採用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3、 監理人由於非自己的原因而暫停終止執行監理業務,其善後工作以及恢復執行監理業務的工作,應當視為額外工作,有權得到額外報酬。

4、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兩者當事人商量解決,商量不成的按下列第 1 種方式解決: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5、 本合同未盡事宜,兩者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兩者各執一份。

7、 本合同經兩者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甲方:中國人民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分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省保險大廈 地址: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監理合同 篇4

本合同書委託方為:______

(以下稱"甲"方)

被委託監理方為:_______工程諮詢監理公司

(以下稱"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按本合同書要求進行:______工程專案的施工監理,監理範圍___質量控制、進度控制和投資控制工作。服務期限為____年__月至____年__月。總費用為:____萬元。乙方接受甲方委託,簽定本合同書。

本合同書(協議書連同合同一般條款、特殊條款與附錄,稱為"本合同書")經合同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簽字,並加蓋本單位公章後生效,合同雙方各持合同正本壹份和副本四份,副本報送監理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單位。

本合同書籤於:____年__月__日 地點: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合同一般條款

第一條

甲乙雙方的監理依據是_________。

第二條

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合同書,並按本合同書開展監理工作。

第三條

甲方是本工程專案建設的組織者,負責建設中籌集資金、徵地、移民、協調與當地關係等職責,對本工程建設效益全面向國家負責。

乙方受甲方的委託,作為本專案監理單位,根據本合同書進行監理工作,行使甲方賦予的權力並對甲方負責。

第四條

本合同書所指的工程監理範圍與內容在附錄B服務範圍與內容中詳細說明。

第五條

本合同書所指的監理費用及支付辦法在附錄D中詳細說明。

監理合同 篇5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有限公司

丙方:-------工程有限公司

監理公司:-------監理中心有限公司

乙方於 200--年 -- 月 -- 日與 -----有限公司(甲方更名前公司) 簽訂了-----有限公司---專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包括本協議書前甲、乙雙方針對本工程簽訂的所有合同、補充協議書等合法有效檔案(以下統稱為“原合同”),現甲、乙、丙、監理公司四方就解除上述合同、補充協議書等原合同事宜經充分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均自願同意解除“原合同”。

二、甲方、乙方和乙方的關聯方針對本工程所簽訂的涉及到甲方義務等,包括但不限於執行中甲方的擔保責任等內容,由乙方負責自行解決,並承擔因此引起的所有責任及甲方因此所受損失。

三、乙方、丙方必須按業主、監理要求無償提供完整符合工程竣工驗收要求的承包範圍內已完成部分的工程竣工驗收所需資料:乙方負責完善20xx年1月21日前施工工程部分的資料,丙負責完善20xx年1月21日後施工工程部分的資料,乙方整理完善的資料由丙方負責檢查和接受,並負責承擔因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和後果,監理公司對乙方、丙方提供的上述資料進行檢查和監督,並承擔因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和後果。

四、乙方“原合同”完成工作內容(-------------等)工程造價:

1、200--年---月---日前完成部分:按----工程諮詢有限公司《-----公司--------造價司法鑑定》的司法鑑定結果下浮5%,作為乙方“原合同”此期間完成工作內容的結算。

2、20---年---月28日至20---年--月---日期間完成部分:按-----造價諮詢有限公司的審計結果,作為丙方完成乙方“原合同”此期間完成工作內容的結算。

五、工程款支付:

1、乙方、丙方必須對甲方前期已支付各項工程款(含針對本工程所支付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20---年---月--日甲方給乙方冷卻塔工程前期施工單位------工程有限公司的借款人民幣-----萬元)按其財務要求予以確認,並按要求開具正規稅務發票,否則,甲方有權不支付有關工程款項。

2、本協議第五條第1款乙方“原合同”完成工作內容結算款的支付:

2.1該部分工程現存的質量問題,由乙方委託有資質的單位進行整改。整改費用合計----萬元(小寫:------元),由甲方從乙方結算款中扣減後代為支付給相關單位。

2.2本協議第2.1條質量整改工作完成,並通過有關質量檢測部門驗收後,支付至最終結算款95%(本款項分兩個月支付,每月支付一半);剩餘5%為質量保證金,保修期按國家規定執行,在整體工程驗收完兩年後按實際發生的費用結算,餘款無息返還乙方。質量保證金在乙方提供等額銀行保函後,甲方可予先行支付。

3、本協議第五條第2款丙方完成乙方原合同工作內容結算款的支付:

3.1按甲、丙雙方新合同及聯合宣告等約定支付條款支付。

3.2乙方承諾一次性返還丙方前期管理費、鋼筋、資料完善等有關費用---萬元(小寫:----元),並由甲方從乙方工程款扣減後直接支付給丙方。

4、工程款支付時,乙方必須按甲方財務規定進行前期已支付工程款的確認並提供發票,且必須在乙方補齊前期已支付的各項工程款發票後才予支付後期各項工程款。

八、“原合同”履約保證金:在乙方按甲方財務要求確認並完成本協議約定內容後,與工程結算款一併無息返還。

九、乙方前期代付臨時場地租賃費人民幣-----元(小寫:----元)由乙方提供相關票據後同工程結算款一併支付;乙方前期代付司法鑑定費用人民幣-----元(小寫:----元)按甲、乙雙方於20---年----月21日簽訂的補充協議中約定的承擔比例(即雙方各承擔一半)同工程結算款一併支付。

九、20---年---月21日後,施工的------等工程所涉及的債權債務由-----工程有限公司負責承擔,並承擔因此引起的所有責任及甲方因此所受損失。

十、本協議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協議書一式十二份,甲方五份,乙方三份,丙方三份,監理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委託代理人(簽章):

-----工程建設監理中心 乙方(蓋章):

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訂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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