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典當合同範文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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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典當合同9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關於典當合同範文九篇

典當合同 篇1

出借人(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借款人: (以下簡稱乙方)

證件號: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同意就下列房地產抵押典當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典當物狀況

1.房地產座落位置:

房屋所有權證: 字第 號,共有權證: 字第 號,土地使用權證: 字第 號。

2.結構型別: ,建築面積: 平方米,使用功能:

3.土地面積: ,使用性質:

4.乙方向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明晰,無任何權屬糾紛或爭議。

第二條 典當內容

1.估價:經甲乙雙方商定,上述房地產評估價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對此估價,雙方予以認可。

2.抵押典當金額:甲方按乙方認可的估價______折當,折當後的典當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抵押典當期限為:_____個月,即自二零零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 二零零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抵押典當期滿前乙方如欲續當,應於典當期滿前五日內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後辦理續當手續,本合同對續當合同繼續有效。超期續當或贖當每日加收典當金額0.5%的綜合費用。

4.典當利率:甲方月利率為____,乙方續當或贖當時按日計收。

5.實付金額:在本合同執行期間,甲方以典當金額的____,按月收取綜合費用,並一次性在應付乙方當金中先予扣除,扣除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即典當實付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乙方如在典當期間提前贖取當物,甲方不退還綜合費。

6.絕當:典當期滿五日內,乙方不辦理續當或贖當手續,甲方有權按絕當處理,甲方有權對該抵押典當物進行拍賣或做其他處置。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對乙方的抵押典當物、契據證件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毀損。否則,補辦手續費用由甲方承擔。

2.在乙方到期還清借款本息及綜合費用後,甲方應將典當物及契據證件交還乙方。

3.典當期間該典當物發生毀損或滅失(不可抗力除外),由甲方負責賠償。本條款適用於甲方封存管理的抵押典當物,甲方未封存的抵押典當物除外。

4.典當期內,乙方欲將房地產出租,除應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外,同時乙方須與承租人訂約由承租人出具承諾書,闡明乙方違反本抵押典當合同時,接到甲方通知後三十天內承租人即須遷離該典當房地產。

5.乙方違反本合同,甲方行使權利時,有權要求該房地產使用者(不論是抵押人自用,或他人租用)限期三十天內遷出,使用者如向甲方要求補償搬遷費用,乙方必須賠償甲方因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時間內主動還本付息並繳納綜合費用。

2.乙方必須保證所提供典當物契據證件的真實性、合法性。在典當貸款期內未取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典當物轉讓或以其他方式進行處置,不得對房屋進行翻建、修建、擴建;抵押物如有滅失或毀損,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並向甲方提供其它抵押擔保,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前償還當金,並要求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3.典當期內,乙方必須繳交有關部門對典當房地產所徵收的有關稅費,並保障該房地產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訴訟。如遇國家徵地拆遷,應與甲方重新簽訂典當抵押合同。

4.典當期間,乙方如發生當票遺失或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並辦理掛失手續和承擔手續費。掛失前該典當物被他人贖走,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乙方承諾宣告:本合同抵押典當物一旦發生絕當,乙方無條件、無償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產權交易過戶手續,房屋拍賣金額不足甲方本息及綜合費用時,拍賣價不足部分由乙方無條件承擔償還責任。

第四條 乙方須向甲方提交的契據證件如下:

1.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證;

2.抵押房屋地理位置平面圖、抵押房屋設計平面圖、抵押宗地平面圖;

3.產權所有人(土地使用權人)身份證、共有人身份證(原件)、戶口本或營業執照、法人程式碼證;

4.甲方要求的有關其他證件。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期還本付息並繳納綜合費用,應承擔違約責任,並償還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乙方在典當期滿不辦理贖當或續當手續,甲方有權按絕當處理。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 其他說明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登記單位各持一份。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經房地產交易管理機關登記後生效。

甲方: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共有人簽字:

聯絡電話:

簽約日期:二零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典當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民借字第( )號

當 戶(借款人): (以下簡稱甲方)

典當行(貸款人):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典當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前提下,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其自有的或其享有處分權的民品作為當物質押給乙方取得當金,並在約定期限內支付當金利息、綜合費,償還當金,贖回當物。甲、乙雙方就上述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定義

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本合同項下的下列詞語採下列含義:

1.1“本合同”由《民品典當借款合同》及其附件,雙方達成的《民品質押合同》以及任何補充協議、對賬單、甲方出具的並由乙方接受的任何承諾、宣告、授權、證明、確認書、第三方履約保函、當票、續當憑證、乙方通知等共同組成,組成各部分互為補充,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當票》中典當須知項下內容、《續當憑證》中續當須知項下內容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 “綜合費用”指乙方提供典當管理和服務應當收取的費用,但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包括保險費、保管費等。

1.3 “日”指自然日,包括工作日、法定休息日、節假日。

1.4 “月”指當金髮放之日起(含當金髮放當日)每屆滿30日為一個月。

1.5 若簽發當票,“當票”係指甲、乙雙方間簡明借貸協議、甲方收到當票上記載當金的收款憑證,並系甲方贖取當物的惟一憑證。

1.6 “續當”係指甲、乙雙方在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內以及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屆滿之日起5日內達成的順延借款期限的行為。續當一次的期限最長為6個月,續當期自前次典當期限或者續當期限屆滿日起算。甲、乙雙方為續當行為,可通過簽訂補充協議、簽發續當憑證或直接在當票上註明續當及續當期限等方式進行。

1.7 “贖當”係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與乙方結清當金本金、利息、綜合費、違約金、乙方墊付的費用等,以消滅當物上的抵/質押擔保負擔。

1.8 “轉當”係指在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屆滿後,因甲方未贖當,乙方與甲方達成的以新貸還舊貸行為。甲、乙雙方為轉當行為,可通過簽訂補充協議或直接在當票上註明轉當及轉當期限等方式進行。轉當一次的期限最長為6個月,轉當期自轉當之日起算。

1.9“抽當”係指典當或續當期限屆滿後,甲方不能全額償還全部當款本金,而償還部分當金本金,但當物上的抵/質押負擔並不消除的行為。乙方同意甲方抽當的,甲方必須首先結清截至抽當之日甲方欠付的利息、綜合費用、違約金、乙方墊付的費用及乙方已發生的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否則不成立抽當,甲方支付的款項直接用於衝抵甲方欠付的前述專案費用和甲方付款之後即將發生的前述專案的費用。抽當不影響絕當的發生。

1.10 “絕當”係指甲方未在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以及轉當期限屆滿的5內日贖當或與乙方達成續當一致的,即為絕當。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貸款的,視同絕當發生。

第二條 當物

2.1甲方自願以本(單位/人)的 (以下簡稱民品)作為當物向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民品為本合同項下債權之擔保。

2.2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一致,確認該民品估價為人民幣大寫元 (¥: 元 )。

第三條 當物擔保的債權範圍及處臵當物後清償順序

3.1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當物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當金(¥: 元)

及按第六條計算的息、費,違約金、賠償金和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3.2續當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及續當期限屆滿後(含絕當後)所產

生的利息、綜合費、違約金(含《民品質押合同》項下的違約金)、賠償金,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無論續當是加重當戶息、費率負擔還是減輕當戶息、費率負擔的,均屬於擔保範圍。當戶不續當的,典當期限屆滿後(含絕當後)所產生的息、費均屬於當物的擔保範圍。

3.3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續當時將甲方拖欠的利息、綜合費、逾期違約金等轉入續當後的本金的,該等部分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逾期違約金等亦屬於當物的擔保範圍。

3.4絕當後及乙方按照第十一條約定提前收回貸款,甲方任何還款及乙方處臵當物後所得價款按以下順序清償乙方的債權:

3.4.1 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3.4.2 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

3.4.3 當金本金。

典當合同 篇3

典當行(以下簡稱甲方):

當 戶(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總則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本合同,乙方自願以其合法所有的機動車質押給甲方,作為當金擔保。為明確當票以外的其他事項,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典當管理辦法》,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質押車輛基本情況

典當車輛品牌: ,型號: ,數量 臺。

車牌照號: ,車架號: ,機器號:

車牌照號: ,車架號: ,機器號:

車牌照號: ,車架號: ,機器號:

第三條:質押車輛擔保範圍

當金、利息、綜合費用、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絕當後處分質押機動車的費用以及甲方可能產生的代墊費用和其他費用。本合同有約定具體數額的按照約定執行。沒有約定的依照相關單位出具給甲方的收款發票額為準。

第四條:當金及借款期限

當金:人民幣 萬元整,大寫金額: 整。

典當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費用:月利率 ,月綜合費率: ,合計: 。

第五條 乙方支付費用:

1、乙方按月利率 ,月綜合費率: ,合計:

支付利息和綜合費用。當期在5日內,利息和綜合費率按5日計算。

2、乙方如需續當,應於每月 日前支付上月利息和當月的綜合費用。如乙方未能履行此約定,甲方根據《典當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有權提前終止合同,並向乙方追索當金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行使質押權。

第六條:當金給付時間及方式:

甲方在辦理機動車質押手續後的當日,將當金、當票(客戶聯)及本合同(一份)一併交付乙方。

第七條:乙方保證及承諾

乙方保證對質押的機動車輛依法享有所有權。並保證在與甲方簽署本合同和當票時,所質押的機動車不存在本合同以外的其他質押、借用、託管、查封、扣押、訴訟等任何形式的所屬爭議或其他權利瑕疵。

質押物共有人同意將本合同質押物進行質押,並與借款人共同承擔償還借款的連帶責任。

第八條:雙方責任

1、質押車輛在交付甲方前,由甲乙雙方共同對該車進行驗車拍照(或錄影),並由乙方當場簽字確認。

2、質押車輛在甲方封存期間,甲方負責該車的安全並不得使用、轉讓、出租、出售、拆動(在當期內因車輛停駛時間長或自然老化造成的自然損壞除外)。

2、在質押期間,甲方須妥善保管乙方交付的質押車輛和各種有效證件與資料。若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拒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甲方責任。

3、機動車質押期間,如果價值有所減少,甲方認為有必要對機動車重新估價時,乙方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後,甲方認為機動車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時,乙方必須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當金。

4、甲方未在約定時間支付當金,應按當金 %向乙方給付違約金。

第九條:絕當物的處理:

乙方在本合同借款到期後逾期5日未辦理贖當或續當手續,甲方視為該質押物為絕當。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之( )款項進行處理:

1、乙方同意甲方行使質押權利,依照《典當管理辦法》規定進行處理;

2、甲乙雙方約定,由甲方委託拍賣機構將上述質押物公開拍賣。其拍賣收入扣除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擔保款項及拍賣費用後,剩餘部分退還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有關拍賣等手續,乙方委託甲方代理。

第十條:特別約定

本合同所約定的利率和綜合費率不受本合同借款期限限制。乙方必須按時交納利息和綜合費用直至清償完債務為止。

甲乙雙方約定: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綜合費用,甲方每日按借款金額的1增收違約金。

隨車手續: ,由甲方儲存。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須向甲方所在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如需仲裁,可另行商定。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

本合同是全國統一當票的補充借款合同,與當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項,按國家法律及國家商務部、公安部頒佈的《典當管理辦法》執行。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兩份、乙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發生法律效力。

甲 方(印章): 乙 方(印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住所: 住所:

組織程式碼證號:

身份證明號碼: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典當合同 篇4

合同編號: 借字第( )號

當 戶(借款人): (以下簡稱甲方)

證件號:

地址:

電話:

典當行(貸款人):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典當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前提下,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其自有的或其享有處分權的房產作為當物抵押給乙方取得當金,並在約定期限內支付當金利息、綜合費,償還當金,贖回當物。甲、乙雙方就上述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定義

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本合同項下的下列詞語採下列含義:

1.1“本合同”由《典當借款合同》及其附件,雙方達成的《房地產抵押合同》以及任何補充協議、對賬單、甲方出具的並由乙方接受的任何承諾、宣告、授權、證明、確認書、第三方履約保函、當票、續當憑證、乙方通知等共同組成,組成各部分互為補充,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當票》中典當須知項下內容、《續當憑證》中續當須知項下內容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 “綜合費用”指乙方提供典當管理和服務應當收取的費用,但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包括保險費、保管費等。

1.3 “日”指自然日,包括工作日、法定休息日、節假日。

1.4 “月”指當金髮放之日起(含當金髮放當日)每屆滿30日為一個月。 1.5 若簽發當票,“當票”係指甲、乙雙方間簡明借貸協議、甲方收到當票上記載當金的收款憑證,並系甲方贖取當物的唯一憑證。

1.6 “續當”係指甲、乙雙方在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內以及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屆滿之日起5日內達成的順延借款期限的行為。續當一次的期限最長為6個月,續當期自前次典當期限或者續當期限屆滿日起算。甲、乙雙方為續當行為,可通過簽訂補充協議、簽發續當憑證或直接在當票上註明續當及續當期限等方式進行。

1.7 “贖當”係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與乙方結清當金本金、利息、綜合費、違約金、乙方墊付的費用等,以消滅當物上的抵押擔保負擔。

1.8 “轉當”係指在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屆滿後,因甲方未贖當,乙方與甲方達成的以新貸還舊貸行為。甲、乙雙方為轉當行為,可通過簽訂補充協議或直接在當票上註明轉當及轉當期限等方式進行。轉當一次的期限最長為6個月,轉當期自轉當之日起算。

1.9“抽當”係指典當或續當期限屆滿後,甲方不能全額償還全部當款本金,而償還部分當金本金,但當物上的抵押負擔並不消除的行為。乙方同意甲方抽當的,甲方必須首先結清截至抽當之日甲方欠付的利息、綜合費用、違約金、乙方墊付的費用及乙方已發生的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否則不成立抽當,甲方支付的`款項直接用於衝抵甲方欠付的前述專案費用和甲方付款之後即將發生的前述專案的費用。抽當不影響絕當的發生。

1.10 “絕當”係指甲方未在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以及轉當期限屆滿的5內日贖當或與乙方達成續當一致的,即為絕當。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貸款的,視同絕當發生。

第二條 當物

2.1甲方自願以本(單位/人)坐落在 (房屋所有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和坐落在 (房屋所有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自有房產_____處作為抵押物向乙方申請典當貸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房產為本合同項下債權之擔保。甲方與乙方可就擔保的具體事項另行簽訂抵押合同。

2.2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一致,確認該房產估價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 )。

第三條 當物擔保的債權範圍及處臵當物後清償順序

3.1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當物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當金(¥: 元)及按第六條計算的息、費,違約金、賠償金和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3.2續當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及續當期限屆滿後(含絕當後)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違約金(含《房地產抵押合同》項下的違約金)、賠償金,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過戶稅費等)。無論續當是加重當戶息、費率負擔還是減輕當戶息、費率負擔的,均屬於擔保範圍。當戶不續當的,典當期限屆滿後(含絕當後)所產生的息、費均屬於當物的擔保範圍。

3.3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續當時將甲方拖欠的利息、綜合費、逾期違約金等轉入續當後的本金的,該等部分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逾期違約金等亦屬於當物的擔保範圍。

3.4 絕當後及乙方按照第十一條約定提前收回貸款,處臵當物後所得價款按以下順序清償乙方的債權:

3.4.1 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3.4.2 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 3.4.3 當金本金。

第四條 當金及用途

4.1 該房產典當借款金額(簡稱當金)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 4.2 甲方借款用途為 ,甲方應按借款用途使用當金,並隨時接受乙方對當金使用情況的檢查和監督。

第五條 典當期限

典當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簽發當票,典當期限以當票上記載的內容為準。

第六條 息、費率

6.1 甲、乙雙方一致確認,本合同項下的月綜合費率為 ‰、月利率為 ‰,合計為 ‰,以第三條約定的當金為基數從乙方發放當金之日起算。

6.2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乙方一次性預扣典當期限內 月綜合費 元。(大寫: 元)

6.3典當期限不足5天的,按5天支付利息,於典當期限屆滿當日支付;典當期限超過一個月的,甲方必須按月向乙方支付典當期內的利息,支付的日期為每屆滿30日的次日,最後剩餘期限不足一個月的,於典當期限屆滿的當日支付。續當利息支付標準和方式同上。

6.4 若乙方僅一次性扣除部分月綜合費,對於剩餘月份的綜合費,甲方應在當月利息支付日與利息同時支付。

6.5 本合同項下的利息和綜合費用不受典當期限及續當期限的影響,典當期限及續當期限屆滿,利息和綜合費仍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標準連續計算,直至乙方債權獲得完全清償之時,利息和綜合費的支付方式同6.3、6.4款。

6.6 乙方按照第十一條約定提前收回貸款的,已預扣的綜合費不予退還。

6.7 乙方依照第十一條約定提前收回貸款的,在不違反6.6款規定的前提下,甲方應償還至實際償還之日期間的按前述標準計算的所有的利息、綜合費以及第十條約定的逾期違約金、第十三條約定的違約金等,且甲方償還上述債務不以當物的變現價值為限,當物實際變現價值低於乙方債權金額的,甲方仍應負清償責任。

6.8 雙方一致確認:乙方向甲方收取費用未明確註明收費性質的,均視為收取本合同項下的利息和綜合費,若乙方收取的上述費用超過甲方依據本合同應支付的利息和綜合費金額,則超收的費用自動轉為後期發生的利息和綜合費,不發生償還乙方當金本金的法律效力。

甲方向乙方銀行賬戶支付的款項,均視為支付本合同項下的利息和綜合費,若甲方支付的上述費用超過甲方依據本合同應支付的利息和綜合費金額,則超收的費用自動轉為後期發生的利息和綜合費,不發生償還乙方當金本金的法律效力。

6.9 雙方一致確認:當物發生滅失、損毀,不論是由誰的原因造成的,或者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本合同項下的利息、綜合費及違約金仍按本合同約定的標準連續計算,且本合同項下乙方的任何債權不與甲方的任何債權予以抵銷。

第七條 續當

7.1 在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內以及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屆滿之日起5日內,甲方可向乙方申請續當,經乙方同意續當的,甲方應結清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內的利息和綜合費以及乙方墊付的費用,並按照乙方的要求辦理續當手續,包括但不限於對續當之前發生的債權進行對賬。

7.2 甲方在超過7.1款規定的5日期限向乙方申請續當的,經乙方同意的,仍然成立續當。 7.3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續當利息和綜合費的支付標準和方式同第五條。

第八條 贖當

8.1甲方提前贖當,應經乙方書面同意,否則不發生贖當的法律效力,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款項自動轉為後期發生的利息、綜合費、逾期違約金、實現債權費用等費用。

8.2 甲方提前贖當,乙方已預扣的綜合費不予退還;若乙方僅預扣了部分綜合費,甲方應按第六條約定與乙方結算利息和剩餘綜合費。

8.3 在絕當發生或乙方決定提前收回貸款時起至當物被處臵前,甲方選擇贖當的,應結清之前拖欠的利息、綜合費、乙方代墊的費用以及乙方為實現債權已發生的全部費用,並按照第十條承擔逾期違約金。

第九條 絕當

9.1 雙方一致確認:依2.2條約定的估價金額為標準,估價金額不足 萬元的,絕當後或乙方依照十一條的約定提前收回貸款,乙方可自行變賣或折價,損益自負。

9.2 依2.2條約定的估價金額為標準,估價金額在 萬元以上的,絕當後或乙方依照十一條的約定提前收回貸款的,依照以下方式處理:

9.2.1 若甲方與乙方在本合同第十六條中約定由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處臵當物的,從其約定,但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應在絕當或乙方決定提前收回貸款之日起6個月內處臵完畢。

9.2.2 若甲方與乙方未在本合同第十六條中約定由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處臵當物的,或者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未在絕當或乙方決定提前收回貸款之日起6個月內處臵完畢的,乙方有權單方委託資產評估機構對當物進行評估,並決定以拍賣或變賣方式處臵當物,但乙方以變賣方式處臵當物的,變賣價格不低於評估價的70%。

9.2.3 乙方拍賣或變賣當物後或甲方與乙方達成以當物折價抵償乙方債務後,甲方應按照乙方的指示和要求辦理當物的過戶手續。

9.2.4 乙方處臵當物所得價款,若不足以清償乙方全部債權,甲方應繼續承擔清償責任;若在清償乙方債權後尚有剩餘部分,由乙方退還甲方。

9.2.5 本合同若辦理強制執行公證的,乙方可直接依公證執行文書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人民法院決定當物的處臵方式。

9.2.6 乙方也有權在任何時候不經上述9.2.1/9.2.2/9.2.3款規定程式而直接變賣當物,但乙方變賣當物的價格不得低於2.2款估價金額的70%。 9.3 甲方期滿未歸還典當貸款,甲方同意將個人(公司)全部資產和收入作為未歸還當金、綜合費用、利息以及違約金等的保證,乙方有權選擇優先執行甲方的其他財產,而不受當物存在的限制。

第十條 逾期違約金

10.1甲方如未按期支付利息及綜合費,甲方應每日按當金的萬分之 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10.2甲方如逾期償還乙方本金,除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費率支付利息及綜合費外,還應根據逾期天數每日按所欠當金的萬分之 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10.3 上述兩項逾期違約金互相獨立。

第十一條 提前收回貸款

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宣佈債權立即到期,提前收回貸款,並依法處臵當物;

11.1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借款資金用途;

11.2 未徵得乙方書面同意,擅自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

11.3 當物未按照乙方要求投保險,或當物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當物可能滅失(甲方另行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當物予以臵換的除外),或擅自處理(包括但不限於出售、出租、轉移、轉讓、承包、典當、贈予、再抵/質押、託管、以實物形式聯營、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臵)當物;

11.4 財務狀況惡化,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

11.5 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被行政處罰、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或涉及刑事訴訟等,足以嚴重影響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

11.6 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11.7 甲方的任何其它借款、擔保、賠償、承諾(含甲方對乙方的其他借款)或其他償債責任因違約被司-法-部門勒令提前履行,或到期不能履行,致使乙方認為甲方履行本合同項下任何條款的能力已受到影響;

11.8 當物有隱蔽瑕疵或當物的市場價急劇下降的,甲方應收到自乙方通知起三日內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當物予以臵換,並重新辦理相關抵/質押手續,否則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11.9 當物滅失、部分損毀或價值減少,甲方應自收到乙方通知起三日內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當物予以臵換或補足,並重新辦理相關抵/質押手續,否則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11.10 當物被查封、扣押、監管或被採取其他強制措施,但甲方在上述情形出現後三日內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當物予以臵換,並重新辦理相關抵/質押手續的除外;

11.11 拒不接受乙方經辦人對抵押財產進行查驗或拒不接受乙方對甲方貸款用途進行檢查和監督或在上述查驗、檢查、監督過程中提供虛假資料的;

11.12 拒不配合乙方的對賬要求的;

11.13 違反《房地產抵押合同》中的義務的; 11.14 出現其它嚴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第十二條 甲方宣告及保證

12.1甲方是本合同項下當物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或授權的經營管理者,並保證在抵押權存續期間,甲方持續的享有以上權利及權益;

12.2 在簽署本協議之前,在當物之上甲方沒有設立或允許設立任何擔保權利,並且在抵押期間甲方已經並將在任何時候享有對當物的合法所有權或處分權,並不再在當物上設定任何新的權利負擔;

12.3 本合同項下的當物依法可以設定抵押,且不存在任何設定、實現抵押權的障礙與限制;

12.4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與抵押有關的所有材料真實、合法、準確、完整,且保證履行質押登記的所有法定程式;

12.5本合同項下的當物未被查封、扣押、監管或被採取其他強制性措施。若在本合同簽訂後,當物出現上述情形,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並向有關部門告知存在抵押的情形;

12.6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出售、出租、轉移、轉讓、承包、典當、贈予、再抵押、託管、以實物形式聯營、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臵當物;

12.7沒有針對抵押物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式存在、懸而未決或有這樣的威脅; 12.8甲方承諾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財產保險費、登記、保管、過戶、公證等費用。

12.9甲方保證按本合同的規定,按時還本付息、費,息、費算至甲方全部還清本、息、費時止;

12.10當有任何訴訟、仲裁或法院聆訊等正在對乙方抵押權有不利影響時,保證5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並採取補救措施;

12.11按照乙方合理請求,採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檔案,以確保乙方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3.1 甲方違約責任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條外的其他約定,乙方有權行使下述一項或幾項權利:

13.1.1 按當金本金的 %向甲方收取違約金。

13.1.2 要求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所有債務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擔保。

13.1.3 有權宣佈債權提前到期,收回當金本息及相關費用。 13.1.4 本條違約責任與第十條逾期違約金是相互獨立的。 13.2 乙方違約責任

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如期發放當金,否則,應根據違約金額和天數,每日付給甲方萬分之 違約金。

第十四條 保證人責任

14.1 保證人對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債務對乙方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保證。

14.2乙方無須先向甲方追償或起訴或處臵當物,即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即保證人保證責任與當物的擔保系平行的、並列的,乙方可以選擇優先實現保證債權,不

受當物擔保物權存在的影響。

14.3 如存在兩個以上的保證人,各保證人均對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債務對乙方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保證,即各保證人之間的保證責任亦是平行的、並列的,乙方可以選擇分別或同時向各保證人主張無限連帶保證責任。

14.4 本合同項下的當物的擔保不成立(不論是否系因甲方違反誠實信用原則造成)、被確認無效、被撤銷或乙方單方面解除、拋棄,或發生當物滅失、損毀(不論滅失、損毀是由誰的原因造成,或者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情形,各保證人仍對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債務對乙方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保證,不因當物的擔保不存在而產生任何影響。

14.5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為乙方債權到期日起的兩年。

14.6 甲方及甲方授權代表與乙方達成的補充協議、續當、對賬單,均自動對保證人發生法律效力,但甲方及甲方授權代表與乙方加重甲方負擔的利率和綜合費率的,保證人僅在第六條約定的息費標準範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14.7 甲方及甲方授權代表與乙方達成轉當一致的,各保證人對乙方的轉當債權仍承擔無限連帶保證責任,乙方與各保證人之間無須再另行簽訂保證合同,但乙方提出要求的除外。

甲方及甲方授權代表與乙方加重甲方負擔的利率和綜合費率的,保證人僅在第六條約定的息費標準範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14.8 保證人特別承諾:在乙方債權未獲完全清償前,保證人暫不行使對甲方及其他保證人的追償權等,待乙方所有債權獲得清償後,保證人才有權行使該等權利,否則乙方有權要求保證人全數交還乙方。

14.9 上述條款,除乙方與保證人另行達成的補充協議中明確約定廢止其中的任一條款,否則上述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五條 其他事項

15.1 乙方無需徵求甲方同意,可將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他人。但甲方未得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還款責任或義務轉讓予第三者。

15.2 甲方繼承人或接辦人,仍須向乙方或乙方繼承人、接辦人繼續承擔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及其他責任。

15.3 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抵銷。

15.4 因乙方保管當物系無償,若保管不善導致當物遺失或損毀的,乙方應當按照估價金額進行賠償。

15.5當票遺失的,甲方應當及時向乙方辦理掛失手續。未辦理掛失手續或者掛失前被他人贖當,乙方不負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 通知與通訊

16.1 甲方指定 為履行本合同的聯絡人和代理人,代理與乙方進行對賬、代辦質押手續、收款、還款、續當、轉當,贖當、處臵當物等,甲方代理人的行為直接對甲方產生法律效力。

16.2 乙方指定 為本合同的聯絡人,代表乙方與甲方進行聯絡,乙方代表人對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益的放棄、變更、或減低均對乙方不產生法律效力。

16.3甲方聯絡方式 ,電子郵箱 ,通訊地址 。

乙方聯絡方式 ,電子郵箱 ,通訊地址 。

任何一方變更聯絡方式、通訊地址、電子郵箱,必須在變更後三日內通知另一方,否則另一方向上述通訊地址、電子郵箱,郵寄、傳送檔案等視為送達。

第十七條 解釋

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和標題項下的任何條款應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附 則

18.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含對保證人責任部分),首先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18.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18.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保證人各執 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

授權代表:

乙方:(簽字或蓋章)

授權代表:

保證人一:(簽字或蓋章)

授權代表:

保證人二:(簽字或蓋章)

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典當合同 篇5

典當行(以下簡稱“甲方”):

當 戶(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總則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本合同,乙方自願以其合法所有的機動車質押給甲方,作為當金擔保。為明確當票以外的其他事項,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典當管理辦法》,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質押車輛基本情況

典當車輛品牌: ,型號: ,數量 臺。

車牌照號: ,車架號: ,機器號:

車牌照號: ,車架號: ,機器號:

車牌照號: ,車架號: ,機器號:

第三條:質押車輛擔保範圍

當金、利息、綜合費用、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絕當後處分質押機動車的費用以及甲方可能產生的代墊費用和其他費用。本合同有約定具體數額的按照約定執行。沒有約定的依照相關單位出具給甲方的收款發票額為準。

第四條:當金及借款期限

當金:人民幣 萬元整,大寫金額: 整。

典當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費用:月利率 ‰,月綜合費率: ‰,合計: ‰。

第五條 乙方支付費用:

1、乙方按月利率 ‰,月綜合費率: ‰,合計: ‰

支付利息和綜合費用。當期在5日內,利息和綜合費率按5日計算。

2、乙方如需續當,應於每月 日前支付上月利息和當月的綜合費用。如乙方未能履行此約定,甲方根據《典當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有權提前終止合同,並向乙方追索當金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行使質押權。

第六條:當金給付時間及方式:

甲方在辦理機動車質押手續後的當日,將當金、當票(客戶聯)及本合同(一份)一併交付乙方。

第七條:乙方保證及承諾

乙方保證對質押的機動車輛依法享有所有權。並保證在與甲方簽署本合同和當票時,所質押的機動車不存在本合同以外的其他質押、借用、託管、查封、扣押、訴訟等任何形式的所屬爭議或其他權利瑕疵。

質押物共有人同意將本合同質押物進行質押,並與借款人共同承擔償還借款的連帶責任。

第八條:雙方責任

1、質押車輛在交付甲方前,由甲乙雙方共同對該車進行驗車拍照(或錄影),並由乙方當場簽字確認。

2、質押車輛在甲方封存期間,甲方負責該車的安全並不得使用、轉讓、出租、出售、拆動(在當期內因車輛停駛時間長或自然老化造成的自然損壞除外)。

2、在質押期間,甲方須妥善保管乙方交付的質押車輛和各種有效證件與資料。若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拒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甲方責任。

3、機動車質押期間,如果價值有所減少,甲方認為有必要對機動車重新估價時,乙方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後,甲方認為機動車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時,乙方必須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當金。

4、甲方未在約定時間支付當金,應按當金 %向乙方給付違約金。

第九條:絕當物的處理:

乙方在本合同借款到期後逾期5日未辦理贖當或續當手續,甲方視為該質押物為絕當。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之( )款項進行處理:

1、乙方同意甲方行使質押權利,依照《典當管理辦法》規定進行處理;

2、甲乙雙方約定,由甲方委託拍賣機構將上述質押物公開拍賣。其拍賣收入扣除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擔保款項及拍賣費用後,剩餘部分退還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有關拍賣等手續,乙方委託甲方代理。

第十條:特別約定

本合同所約定的利率和綜合費率不受本合同借款期限限制。乙方必須按時交納利息和綜合費用直至清償完債務為止。

甲乙雙方約定: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綜合費用,甲方每日按借款金額的1‰增收違約金。

隨車手續: ,由甲方儲存。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須向甲方所在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如需仲裁,可另行商定。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

本合同是全國統一當票的補充借款合同,與當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項,按國家法律及國家商務部、公安部頒佈的《典當管理辦法》執行。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兩份、乙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發生法律效力。

甲 方(印章): 乙 方(印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住所: 住所:

組織程式碼證號:

身份證明號碼: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典當合同 篇6

合同編號:

典當行(貸款人): (以下稱“甲方”)

當 戶(借款人): (以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典當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前提下,經友好協商,乙方同意將其自有的或其享有處分權的貨物作為當物質押給甲方取得當金,並在約定期限內支付當金利息、綜合費,償還當金,贖回當物。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下列貨物質押。甲、乙雙方就上述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當物

1.1乙方自願將自有的________(以下簡稱“貨物”),規格________ 數量 ________(該數量由雙方點庫確認)帳面價格 ________質押典當給甲方。甲方同意接受乙方以上述貨物為本合同項下債權之擔保。

1.2經甲方對典當貨物進行評估,估價此典當貨物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_________)。

第二條 當物擔保範圍及處置當物後的清償順序

2.1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當物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當金大寫______元(¥_____ )及按第四條計算的息、費,違約金、賠償金和甲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和質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2.2當戶續當的,續當期內所產生的2.1中的相關費用均屬於當物的擔保範圍。

2.3絕當後及甲方依本合同第十條約定提前收回貸款,或者甲方實現質押權後,乙方任何還款、甲方處置當物後所得價款均按以下順序清償甲方的債權:

2.3.1 甲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和質押權的費用

2.3.2 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

2.3.3 當金本金

第三條 當金、借款用途及典當期限

3.1借款數額(當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

3.2乙方借款用途為 ,乙方應按借款用途使用當金,並隨時接受甲方對當金使用情況的檢查和監督。

3.3典當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 _____日,(典當具體期限在雙方簽署的當票上予以確認).雙方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約定續當的,雙方另行簽署《續當合同》,《續當合同》上確定的典當終止日為本合同的典當終止日,除《續當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約定的事項在續當期間繼續有效。

第四 利息、費率

4.1甲、乙雙方一致確認,本合同項下的月綜合費率為___ %、月利率為___ %,合計為___ %,以第三條約定的當金為基數從甲方發放當金之日起算。

4.2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甲方一次性預扣典當期限內___月綜合費大寫 _________ 元(¥_________)。

4.3典當期限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支付利息,於典當期限屆滿當日支付;典當期限超過一個月的,乙方必須按月向甲方支付典當期內的利息,支付的日期為每屆滿30日的次日,最後剩餘期限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支付利息,於典當期限屆滿的當日支付。續當利息支付標準和方式,除《續當合同》另有約定外,依照本條執行。

4.4若甲方僅一次性扣除部分月綜合費,對於剩餘月份的綜合費,甲方應在當月利息支付日與利息同時支付。

4.5 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十條約定提前收回貸款的,已預扣的綜合費不予退還。

第五條 當物的移交與保管

5.1本合同項下的質物或質押權利憑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移交甲方佔有,法律要求辦理登記的,應於本合同簽訂之起 日內辦理登記。

5.2典當期間,甲方負責質物的安全並不得轉讓、出租、出售、拆動或損壞。

第六條 登記及保險

6.1需要辦理登記的,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乙方應會同甲方向當地工商登記部門申請動產擔保登記,申領登記證明,登記證明交甲方保管。

6.2屬可燃物資或易損貨物的,質押前,如甲方要求乙方為貨物辦理保險的,乙方應甲方要求為質押物購買保險,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保險單交由甲方保管。質押期間,甲方為保險的第一受益人。投保期限應長於質押期限。如本合同經雙方同意延長期限的,乙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限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意外損失,所得賠償金應優先支付給甲方。

6.3質押期間質押貨物發生意外損失所得賠償金應當償還甲方貸款本息及綜合費用(以下簡稱貸款本息)。賠償金扣除貸款本息後,剩餘部分退還給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補足。

第七條 當物的處分及流動限制

7.1質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質押物轉讓、贈與、遷移、變賣、抵償債務、再抵(質)押或以其他交易方式處置本合同項下質押物。若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7.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如需銷售質押物,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將銷售所得款項提前償還甲方貸款本息。

第八條 當金的發放

8.1在下列條件全部符合前,甲方有權拒絕發放當金:

8.1.1乙方已辦妥有關的政府許可、批准、登記等法定手續及甲方要求辦理的其他手續,且前述許可、批准或登記等手續已生效且持續有效併產生對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8.1.2本合同項下擔保物權已通過辦理抵押或質押登記取得他項權利證書,並持續有效且能對抗第三人;質押典當的,已經將質物移交甲方;

8.1.3沒有發生可能對乙方的還款能力有不利影響的事件,如有債務糾紛、正在訴訟中等;

8.1.4甲方要求乙方為當物辦理保險的,乙方已按照甲方要求辦理保險,並將保險單移交甲方;

8.1.5其他先決條件: 。

8.2在本合同8.1所列條件全部滿足且乙方辦妥相應的典當手續後,甲方應在 個工作日內發放當金。雙方一致同意,甲方將當金通過轉賬方式匯入乙方以下賬戶,轉賬一旦成功,即視為當金已被乙方提取和使用。

戶名:

賬號:

開戶行:

8.3如應乙方要求,需要甲方將當金髮放給乙方指定的第三人(非當戶本人)時,乙方應簽署付款指示書。

第九條 續當

9.1 在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內以及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屆滿之日起5日內,乙方可向甲方申請續當,經甲方同意續當的,乙方應結清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內的利息和綜合費以及甲方墊付的費用,並按照甲方的要求辦理續當手續,包括但不限於對續當之前發生的債權進行對賬。

9.2 乙方在超過9.1款規定的5日期限向甲方申請續當的,經甲方同意的,仍然成立續當。

9.3 除《續當合同》另有約定外,續當利息和綜合費的支付標準和方式同第四條。

第十條 提前收回貸款

乙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宣佈債權立即到期,提前收回貸款,並依法處置當物:

10.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當金用途;

10.2 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擅自為除甲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

10.3 當物未按照甲方要求投保險,或當物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當物可能滅失、或擅自處理(包括但不限於出售、出租、轉移、轉讓、承包、典當、贈予、抵押、託管、以實物形式聯營、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置抵押物等)當物;

10.4 當物有隱蔽瑕疵或當物的市場價急劇下降的,乙方應收到自甲方通知起 日內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當物予以置換,並重新辦理相關質押手續,否則甲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10.5 當物滅失、部分損毀或價值減少,乙方應收到自甲方通知起 日內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當物予以置換,並重新辦理相關質押手續,否則甲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10.6 當物被查封、扣押、監管或被採取其他保全措施,但乙方在上述情形出現後 日內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當物予以置換或補足,並重新辦理相關質押手續的除外;

10.7 拒不接受甲方經辦人對抵押財產進行查驗或拒不接受甲方對乙方貸款用途進行檢查和監督或在上述查驗、檢查、監督過程中提供虛假資料的;

10.8 出現其它嚴重危及甲方利益的情形。

第十一條 贖當和提前贖當

11.1到期後乙方憑當票、本典當合同及個人居民身份證等相關資料,到甲方贖回當物,甲方將當物及相關權利憑證返還乙方。

11.2徵得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當金(提前贖當),但乙方必須已償還截止至在該提前還款之日的所有到期應付款項。

11.3乙方提前償還部分的金額最低不得少於人民幣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且必須為人民幣的整數倍數(提前償還最後餘欠的金額除外)。

11.4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當金,典當綜合費按實際典當月數(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算)乘以本合同約定的月綜合費率計算收取。

第十二條 絕當

當期期滿5日後,乙方既不贖當也不續當的即為絕當,如發生絕當,乙方在此確認:

12.1甲方有權直接變賣、拍賣當物,並以變賣、拍賣所得的價款優先償還甲方的當金、綜合費用及其他費用。

12.2乙方自願放棄對甲方變賣、拍賣價格的爭議權和抗辯權。

12.3甲方有權就當物實行無底價公開拍賣,拍賣收入在扣除甲方本金、綜合費用、利息、稅費、訴訟費、違約金、拍賣費等相關費用後剩餘部分返還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十三條 乙方宣告及保證

13.1乙方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並承擔相應責任。

13.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其真實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13.3乙方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檔案、資料及資訊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未向甲方隱瞞可能影響其還款能力的任何資訊。

13.4乙方保證當物沒有其他共有人或者其他共有人已經授權其有合法的處分權。

13.5乙方確認當物無任何財產、產權糾紛,亦未對其典當物設定任何形式的抵押擔保、留置等。

13.6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未簽定任何期限的合同(即無出售,無轉讓、無按揭貸款)。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14.1 逾期違約金

14.1.1乙方如未按期支付利息及綜合費,乙方應每日按當金的萬分之 ___向甲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14.1.2乙方如逾期償還甲方本金,除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費率支付利息及綜合費外,還應根據逾期天數每日按所欠當金的萬分之 ______ 向甲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14.1.3上述兩項逾期違約金互相獨立。

14.2 乙方違反14.1的其他約定,甲方有權行使下述一項或幾項權利:

14.2.1 按當金本金的______%向乙方收取違約金;

14.2.2 要求乙方對本合同項下所有債務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新的擔保;

14.2.3 有權宣佈債權提前到期,收回當金本息及費用;

14.2.4 本條違約責任與14.1逾期違約金是相互獨立的。

14.3 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如期發放當金,否則,應根據違約金額和天數,每日付給乙方萬分之______違約金。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凡因履行本合同或當票而產生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通知與送達

16.1 甲方的聯絡資訊如下:

通訊地址:

電話:

傳真:

EMALL:

乙方的聯絡資訊如下:

通訊地址:

電話:

傳真:

EMALL:

16.2雙方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相互發送的函件或通知應按照本合同16.1所預留的聯絡方式和地址進行送達:

16.2.1如為信函,以郵戳所示日期為送達之日;

16.2.2如為傳真,傳送之日即為送達之日;

16.2.3如為專人遞送,收件人簽收之日為送達之日;

16.2.4如交由專業快遞公司遞送,以寄件人交寄後滿三日為送達之日;

16.2.5如用電子郵件送達,電子郵件發出之日為送達之日。

16.3任何一方變更其聯絡方式或地址應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另一方仍有權將變更前的聯絡方式視為有效。

第十七條 附 則

17.1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如需辦理登記的,自登記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借款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全部付清時失效。

17.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登記部門存檔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3《續當合同》及補充協議為本合同的補充,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提示條款

乙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說明,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並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本頁為簽章頁,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簽章: 簽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典當合同 篇7

典當行:(下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當戶:(下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甲方向乙方發放當金。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平等協商,就以下條款達成一致,訂立本典當借款合同。

第一條: 典當金額、利率、綜合費率、期限如下:

金額(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利率___﹪/月;綜合費率___﹪/月;期限___個月,由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典當期限以雙方簽署的當票為準)。

第二條:乙方應按當票約定的典當期限歸還全部當金本息、綜合費用。

第三條:利息及還款方式

本合同有效期內遇國家調整利率,甲方可根據國家調整利率的規定,調整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從調整之日起,按新的利率計收利息。 乙方還款方式為到期一次還本付息。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當金由取得甲方認可的財產抵(質)押或(和)擔保人以保證的方式提供擔保,並另行簽訂抵(質)押或(和)保證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條件。

第五條:典當期內及典當期限屆滿後5日內,經雙方書面同意可以續當。續當時乙方應結清前期利息和當期費用。

第六條:當期屆滿5日後,當戶不贖當也不續當,即為絕當。絕當物品由甲方委託拍賣機構公開拍賣。拍賣收入在扣除拍賣費用及當金本息後,剩餘部分甲方應退還乙方,不足部分向乙方追索。

第七條:乙方於典當期限或者續當期限屆滿至絕當前贖當的,屬逾期贖當,應根據當期內的息費標準(息費標準按__/天計算)和實際逾期天數,補交當金利息和綜合費用。

第八條:絕當後,甲乙雙方協議贖當的,逾期費用由雙方協商確定。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解除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條款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並應取得同意後由甲、乙雙方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條:違約責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有以下任何一項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提前收回當金本息及其他一切相關費用:

1. 乙方違反了本合同任何義務性條款的;

2. 抵(質)押財產發生損毀、滅失等情形可能危及借款安全的;

3. 依據法律法規及金融規章出現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的情形。

第十一條: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在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當事人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均同意提請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訴訟管轄(本合同簽訂地為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成立並生效。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合同。如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三條:乙方委託甲方向其家庭、單位、級有關部門瞭解其資金、收入、財產、信用、社會表現等資信情況,並授權甲方向徵信機構提供其資訊和對外披露其失信資訊。

第十四條:特別約定

凡按乙方地址郵寄的各種函件即視為已送達(以郵寄憑證為準);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__份,甲方執__份,乙方執__份,_________________執__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典當合同 篇8

甲方:_ __

乙方:_ 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乙雙方合作申辦典當行批文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責任

1.1 負責提供甲方申辦典當行所需的資金、驗資、場地等硬體設施和業務必需的其他設施;

1.2 保證申報資料的齊全並及時配合乙方做好申報材料工作;

1.3 出具委託書,委託乙方辦理有關手續。

第二條 乙方責任

2.1 負責提供乙方申辦典當行所需的資金、驗資、尋找申辦典當行所需的鑑定評估會計師事務所及申辦典當行之一切所需材料;

2.2 負責準備典當行章程、可行性報告等申報所必須之資料;

2.3 負責呈報申報材料到惠州市主管部門(惠州市經濟和資訊化局),直至取得省主管部門(廣東省經濟和資訊化委員會)的批文。

第三條 費用

3.1 甲方需支付共計人民幣 萬元,支付方法為:

3.1.1 簽訂本合同之日,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元。史玉柱

3.1.2 在向省主管部門申報材料前,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

3.1.3 取得省主管部門批文前,再支付_________元。

3.1.4 取得省主管部門批文後三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

3.2 如乙方將申報材料呈送市主管部門,經核准,再上報省主管部門後,本第3.1.1條、第3.1.2條費用共_________元,甲方不得要求退還。

第四條 申報期限

從呈交材料至主管部門之日起,具體由直至省主管部門公佈結果。

第五條 履約保證

除首期_________元外,第3.1.2條、第3.1.3條共_________元交保管人

_________保管,保管人必須按本合同支付條件向乙方及時支付。 第

3.1.4條費用_________元交由保管人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保管。保管人應按本合同支付條件及時支付。保管費_________元,由甲方在交存履約保證金時一併支付。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 乙方向主管部門呈報材料後,甲方不得撤回或要求撤回申請,否則,乙方已收費用不予退還。

6.2 如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包括但不限於不提供必要的申請資料,按時支付應付費用等),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已支付費用不予退還。

第七條 保密

一方對因本次合同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洩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

當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條款或者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協議附件

本協議附件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

第十條 不可抗力

10.1 因不可抗力而使本合同無法開始履行或在履行過程中需要終止的,各方當事人均無須承擔違約責任。

10.2 本條款所稱不可抗力,係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及國家、省、市、主管部門有關法律、政策及規定的相應變化和調整。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11.1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11.2 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三條 後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本協議生效後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四條 通知

14.1 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14.2 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協議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範圍。

14.3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 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其他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

):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典當合同 篇9

當 戶:(以下簡稱甲方)

證件號( 證):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典當行:(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典當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自願、誠實、信用的前提下,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其自有的、有處分權的財產作為當物抵/質押給乙方取得當金,並在約定期限內支付當金利息、綜合費,償還當金,贖回當物。甲、乙雙方就上述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當物

甲方用作典當的當物為 (詳見《當物清單》)。

第二條 當物擔保的債權範圍及處置當物後清償順序

2.1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當物抵/質押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當金、利息、費用、違約金、賠償金和乙方代墊的為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

2.2 絕當處置當物後所得價款按以下順序清償乙方的債權:

(1)乙方為實現債權代墊及發生的費用;

(2) 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

(3) 當金。

第三條 當金及用途

3.1 當金為(大寫) 元(¥ 元)。

3.2 甲方典當用途為 ,甲方應按典當用途使用當金,並接受乙方對當金使用情況的檢查和監督。

第四條 典當期限

典當期限為天,即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當期不足5天的,按5天計算。

第五條 綜合費用、當金利息

5.1 雙方一致確認,本合同項下的月利率為%,月綜合費率為 %,合計為月%。以當金為基數從乙方發放當金之日起計算。典當期限及續當期限屆滿後,利息和綜合費仍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標準連續計算,直至乙方債權獲得完全清償之時止。

5.2 雙方一致同意,乙方按照第種方式收取典當費用,甲方提前贖當或乙方按照

第九條約定提前收回當金的,已交納的或預扣的綜合費用不退還。

①乙方一次性預扣典當期限內的綜合費用,在發放當金時一次性扣收,利息在還款時一起結算。

②甲方應在每月日前,向乙方支付典當期內下個月的綜合費用,並結算上月的利息。

5.3 雙方一致確認:乙方向甲方收取費用未明確註明收費性質的,均視為收取本合同項

下的利息、綜合費和違約金,若乙方收取的上述費用超過甲方依據本合同應支付的利息和綜合費金額,則超收的費用自動轉為後期發生的利息和綜合費,不發生償還乙方當金本金的法律效力。(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六條 續當

6.1 典當期限屆滿前甲方若不能贖當,可向乙方申請續當,經乙方同意續當的,在甲方結清此前所有費用及利息時,按乙方的要求辦理續當手續。

6.2甲方申請續當後,乙方沒有同意的,則續當不成功,甲方應無條件履行贖當義務。

6.3甲方於典當期限屆滿之日起5日內申請續當的,除承擔當金綜合費用、利息外,還應按照典當期限屆滿之日起至續當成功之日的實際天數,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逾期違約責任。

第七條 贖當

7.1在典當期限內申請贖當的,按第五條約定與乙方結清利息和綜合費,及償還本金後,並按照乙方的要求辦理相關贖當手續。

7.2甲方於典當期限或者續當期限屆滿至絕當前贖當的,除須償還當金本息、綜合費用外,甲方還應當根據逾期天數,按照本合同約定承擔逾期還款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 絕當

8.1甲方應當在典當期限或續當期限屆滿前贖當,逾期達5日不贖當也不能續當的即形成絕當,甲方同意按照約定的方式,由乙方全權負責處置當物,處置方式包括不限於折價變現、拍賣、轉讓等,直到變現為止。

8.2 當物經處置變現,在扣除處置變現的費用及當金本息和相關費用後,有剩餘的部分退還甲方,不足以清償的部分向甲方追索。

8.3對當物處置需要變更產權手續時,甲方無條件配合,對需要提供的資料時,在乙方發出通知後一週內負責提供到位,若甲方不配合、不執行則視為甲方違約。

8.4 本合同若辦理強制執行公證的,乙方可直接依公證執行文書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人民法院決定當物的處置方式。

第九條 提前收回當金

甲方發生擅自改變當金用途,或財務狀況惡化,或涉及重大糾紛等其他喪失商業信譽,或影響還款能力的情況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前贖當,以乙方正式的通知時間為準,通知後5天內在甲方沒有按照贖當程式執行到位時,乙方可直接進入絕當處置程式。

第十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0.1 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取得當金,並按照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當金。

10.2按時歸還當金,支付利息、綜合費用,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10.3保證提供的當物產權無糾紛,確保處置變現無任何障礙。並應向乙方提供有效身份證件和與當物有關的真實、合法、準確、完整的材料,以證明當物的來源合法,且有義務按乙方的要求辦理登記、當物抵/質押登記手續和公證等相關手續,因辦理相關手續涉及第三方應收取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10.4若在本合同簽訂後,當物出現被查封、扣押、監管或被採取其他強制性措施的情形,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並向有關部門告知存在抵/質押的情形。若因此給乙方導致損失或影響的,由甲方承擔相關責任。

第十一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1.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所需的證(照)件及相關資料,有權瞭解甲方的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產品物資庫存和當金使用情況。

11.2甲方出現影響乙方權益的行為或情形時,乙方有權停止發放當金和提前要求甲方贖當。

11.3有義務在本合同簽訂後向甲方發放當金,在當期內有義務保護好甲方存放的當物安全,出現乙方人為損毀、遺失按典當金額進行賠償,屬於正常損毀或不可抗力導致的損毀或遺失與乙方無關。

11.4當物處置變現後,扣減所有費用及本金後,若有多餘的款項應當在乙方收到全部款項後七個工作日退還給甲方。

11.5甲方按照贖當程式歸還了本金及所有相關費用、利息後,乙方應及時返還當物和當物相關證件及甲方提供的原始單據。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 甲方逾期還款、付息、付費違約責任

甲方如未按期還款,或未按期支付利息及綜合費,甲方應依據所欠的本金、利息和綜合費用總額,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支付罰息,並且每日按當金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直至乙方債權獲得完全清償之時止。

12.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了本合同中其它任何條款的約定時,違約方將按當金的百分之二十承擔違約金給守約方。

第十三條 通知與通訊

1、甲方確定的聯絡方式如下:電話聯絡方式為 , 通訊地址,電子郵箱 。

2、甲方變更聯絡方式、通訊地址、電子郵箱,必須在變更後三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否則乙方向上述通訊地址、電子郵箱,郵寄、傳送

檔案等視為送達到位。

第十四條 附 則

14.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首先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14.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特別宣告:甲、乙雙方已詳讀本合同各條款,乙方已按照甲方的要求對合同的每一條款進行了詳細的說明,本合同一經簽字或蓋章即視為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的條款文義已充分理解。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簽約地點:簽約時間: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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