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對乙方有利的租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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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合同範本是依據房屋租賃合同相關法律規定制定的基本參照文字,下面是關於對乙方有利的租房合同的內容,歡迎閱讀!

關於對乙方有利的租房合同

篇一:房屋租賃合同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________;位於第____層,共_____ 〔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 租金

該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千___百__拾__元整。

租賃期間,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五條 付款方式

租金按___結算,由乙方於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交付給甲方。

第六條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 甲方對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在出租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該房屋前辦妥。出租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 維修養護責任

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著設施每隔 ____〔月〕〔年〕檢查、修繕一次,乙方應予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房屋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九條 關於裝修和改變房屋結構的約定

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和裝修或設定對房屋結構影響的裝置,需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投資由乙方自理。退租時,除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原狀恢復或向甲方交納恢復工程所需費用。

第十條 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並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水、電費;

2.煤氣費;

3.電話費;

4.物業管理費;

5.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

在租賃期,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未列出專案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條 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滿前____個月內向乙方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第十二條 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的;

2.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個月;

5.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6.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提前終止合同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籤訂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國家建設、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現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情形,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應提前__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四條 登記備案的約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甲、乙雙方持本合同及有關證明檔案向______申請登記備案。

第十五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六條 其它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七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貴陽分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九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頁,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 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篇二:房屋租賃合同 (對承租方有利)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就房屋租賃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將位於 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房屋建築面積為____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 年。租賃期間內甲方不得單方解除合同,甲方違約的雙倍返還乙方交納的押金並賠償乙方的其他損失。

第三條 租金。

該房屋租金為每月 元整。乙方應當在合同簽訂日一次性支付完畢,每逾期一天乙方承擔日5‰的違約金,乙方逾期三個月未繳納的,甲方可選擇解除合同。

第四條 押金。

乙方應當向甲方繳納元作為履行本協議的保證金。合同到期後甲方全額退還。

第五條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兩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六條 甲方對房屋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如有相關糾紛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 維修養護責任。

租賃期間,乙方對房屋及其附著設施每隔六個月檢查、修繕一次,房屋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限制性條款

甲方的限制性條款:

1、合同期間甲方不得無故單方解除租賃合同,不得干擾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不得做有損乙方權益的事情。否則,應當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各項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於裝修費、搬遷費、經營損失等;

2、在乙方租賃期間,甲方如需轉讓房屋的所有權,甲方應當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乙方明確表示拒絕購買的,甲、乙雙方的租賃合同對下一房主繼續有效;

3、租賃期間屆滿後,乙方有優先承租權,甲方不願再繼續租賃給乙方的,乙方在拆除能拆除的裝置後,甲方應當賠償乙方裝修費年10%折舊率後剩餘的價值。

乙方的限制性條款:

1、乙方在租賃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能單方改動房屋的磚牆結構;

2、乙方必須保證不轉租或以聯營、合夥、合作等變相轉租該房屋;

3、乙方不得私自改變合同約定的房屋用途,如確需變更經營範圍的,需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4、乙方必須合法經營,按時結清各種稅、費,不得拖欠。

如乙方違反上述限制性條款,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除押金不予退還外乙方還要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 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

1.水、電費;

2.相關政府性收費費;

3.租賃房屋而產生的.稅費;

4. 其他因乙方而產生的費用。

第十條 房屋押金

甲、乙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當於一個月房租的金額)作為押金。

第十一條 租賃期滿。

1、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甲方則優先同意繼續租賃;

2、租賃期滿後,如甲方未表示不續租的,則視為同意乙方繼續承租;

3、租賃期滿後,與租賃房屋混為一體的物品均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卸。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簽章):___

___年___月__ _日

篇三:租房合同書(有利於承租方)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 ,出租房屋面積共 平方米,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裝置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2.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租賃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居住使用。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但甲方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否則乙方有權原合同約定租金與甲方續簽租賃合同。

3.經雙方協商該房屋每月租金為還給乙方。

3.1付款方式為付,本合同簽訂時,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共計 元整,其中包括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的房屋租金和租房押金。

3.2 甲方收到相應款項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據。

3.3 在下一個付款週期到來前一個星期,乙方向甲方支付相應的房租,依此類推。

4.乙方負責交納租賃期間因居住產生的水費、電費、煤氣及網路費。

5.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均由甲方負責

6. 租賃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若甲方在此期間出售房屋,須在壹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徵得乙方同意後方可實施,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甲方出售房屋之行為不得影響乙方租住房屋,否則甲方應雙倍返還押金。

7.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2)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4)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5)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8.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壹個月前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9.合同實施時,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裝置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裝置的正常使用狀態,但是使用損耗導致電器不能正常使用的,不屬於乙方責任。

10.合同實施時,甲方必須保證其對房屋合法有效的所有權,如因所有權問題導致乙方不能合法在租期內承租該房屋,甲方應雙倍退還其向乙方收取的房租以及押金。

11.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由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它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設 施 、設 備清 單

1.廚房用具清單及數量:

2.衛生間用具及數量:

3.傢俱清單及數量:

4. 水錶現數:

5. 裝修狀況記錄:

6. 其它設施、裝置:

甲方:     身份證號:

電話:     傳真:

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

電話:     傳真:

地址:

簽約日期: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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