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人的協議合同範本(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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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合夥人的協議合同範本(通用5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合夥人的協議合同範本(通用5篇)

合夥人的協議合同1

合作方:廣州國交交通設施發展有限公司(稱甲方)

合作方:贛州銀邦投資諮詢有限公司(稱乙方)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軍民融合的方針、平戰結合、軍民兼營”的指示精神,為更好更快的發展國防交通事業,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依照國交審批後的工程建設專案成立“專案工程管理部”,交由乙方全權負責實施、全權負責所屬專案的工程建設和管理,實行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執行模式,如期完成各項經濟指標和其他約定的指標;並獨自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權債務和由此引發的經濟、安全和法律責任。特制定如下條款: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工程專案合作經營原則:本著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分離、實事求是、互惠互利的原則,實行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執行模式,如期完成工程質量、施工安全、工期和其他約定的工作指標;並獨自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權債務和由此引發的、經濟、安全和法律責任。

第二章、合作經營方案

第二條、在乙方合作經營期內,甲方依照國交審批後的所有工程建設專案均交由乙方實施、建設和管理,自雙方簽訂合同後,甲方在2011年內應保證廣東省範圍內及省外等專案之一工程建設,其後年度工程量不低於5,000萬元(所有工程專案甲方所下浮點不含在工程造價和取費標準內)。

第三條 乙方按照甲方的經營理念,根據有關財務法規和規章制度規定,按有利於經營的原則自行管理日常財務。工程款項通過甲方轉付給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帳戶。

第四條 乙方應依據有關政策以及工商、稅務、衛生、質監等部門的有關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各種稅費和統籌資金。

第五條 甲方任命乙方為工程部負責人,乙方可以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自主招用、辭退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用工人員或非全日制用工人員,報甲方備案。

甲方負責辦理乙方工作人員因工作所需的相關證件。

第六條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狀況進行監督指導,享受財務監督權、稽核權、工程質量以及安全檢查權。乙方應當自覺接受甲方的監督,定期向甲方報告工作,聽取其意見、建議並及時改進。

第三章 下浮點的繳納

第七條 甲、乙雙方在具體的專案工程簽定補充合同,約定工程款的結算方式及時間、下浮點數。補充合同未做約定的,適用本合同約定,補充合同視同本合同的一部分。

第四章 合作經營期限

第八條 本合同有效期五年。自20xx年6月 日起至20xx年6月 日止。

第九條 合同期滿,乙方可以自願續簽合同,但乙方須在期滿前三個月以正式書面形式提出是否續簽意向。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簽權。

第五章 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 甲方應為乙方創造良好的經營服務,根據專案工程實際施工建設量來撥付工程款,每工程專案甲方在開工前期一個星期內不少於向乙方撥付工程款50%,餘下的工程款項按工程進度拔付,該款項乙方保證專款專用,不挪作他用。

第十一條 合同期內,專案工程招標工作由乙方負責組織實施,工程專案由乙方自行負責所有的管理事務,並承擔工程質量、安全、工期等一切責任。

第十二條 甲方於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由甲方提供專案工程管理部的辦公場所及辦公裝置移交給乙方使用。

第十三條 甲方須向乙方提供每專案的有效效證照以及相關有效檔案,並負責每專案的款項落實到位。

第十四條 甲方須協助乙方處理專案屬在地的社會關係。

第十五條 乙方確保甲方所屬專案工程建設安全、質量、工期的保障,並服從甲方領導,為發展國防交通事業而努力。

第十六條 雙方合作經營期滿後,甲方該配合乙方完成合作經營期間所承接的全部工程施工及決算完成,並付清全部工程款。雙方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七條 甲方有權在合同期滿30日前派員對乙方合作經營經營情況進行稽核結算。合同期屆滿之日,雙方就財務、財產等事項辦理交接手續。

第六章 工程質量和安全保證

第十八條 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國家安全生產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乙方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和費用。

第十九條 為了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乙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向甲方遞交工程質量、安全保證書一份。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條 任何一方違背本協議條款的行為均視為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依據本合同約定及有關法律規定追究違約方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違約方在守約方書面通知7個工作日之內向守約方支付100萬違約金,。違約事由持續三個月的,雙方都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甲方的違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違反本合同第二、三、四、十、十二條。

乙方的違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違反本合同第十五、十八條。

第二十一條 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應向甲方造成直接經濟損應承擔賠償損失的義務。

第二十二條 甲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無故解除本協議的,應當向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應承擔賠償損失的義務。

第八章 爭議解決

第二十三條 對於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各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行,應向合同簽訂地所轄區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經各方協商一致後予以修改、另行補充。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合夥人的協議合同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本著共同出資、合夥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的原則,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合夥投資人就合夥投資承租柳州市有限責任公司(詳細地址)生產線一條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夥投資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1、甲方,身份證號:住所:

2、乙方,身份證號:住所:

二、合夥投資人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單位:萬元

出資者

名稱貨幣實物合計出資比例%繳付日期

三、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1、合夥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2、合夥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同承擔風險責任。

四、投資的轉讓

1、合夥投資人向合夥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夥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另一方合夥投資人同意。

2、合夥投資人因其他原因,可以向另一方合夥投資人轉讓其在合夥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

五、合夥投資協議的終止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夥投資協議終止:

1、合夥投資人增加或變更;

2、合夥人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合夥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

5、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合夥的其他事由,經雙方合夥投資人同意。

合夥投資協議終止前發生的合夥債務,合夥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共同承擔債務。

合夥期間所購置的機具裝置以及原材料、半成品、尚未售出的產成品等,在合夥投資終止時的資產評估辦法由雙方另行商定。

六、違約責任

1、由於合夥人單方行為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賠償。

2、合夥人一方違反本協議,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七、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合夥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合夥投資人各執一份。

3、投資雙方若發生糾紛,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柳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合夥人簽字:

簽定日期:

合夥人的協議合同3

合夥人:甲(姓名):住址:

合夥人:乙(姓名):

經雙方同意合夥經營V1國際造型店,在平等,自願、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V1國際造型理髮店,總投資為萬元,

甲:姓名:身份證號碼:出資金額元佔投資總額的x%。

乙:姓名:身份證號碼:出資金額元佔投資總額的x%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x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二條合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合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早1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三條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

①決定經營管理方針,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②購進常用貨物;

③支付合夥債權;

第四條每x月x日為分紅日,同時召開會議。

每月營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後,是為當月純利潤。紅利按每月純利潤之金額分配。卡金在未消費前,不列入每月業績賬,由保管儲存,以維護顧客信用。每月財務,由甲方保管,乙方監管,每月核算簽字後,分紅。

第五條合夥

雙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年。如果需要縮短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六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協議,應承擔總投資10%的違約金。

第八條以上合同若有釁待,按甲、乙雙方同意後更正之。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並按手印):日期:20xx年x月x日

乙方:(簽字並按手印):日期:20xx年x月x日

合夥人的協議合同4

甲方:姓名:性別: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姓名:性別:身份證號:

住址:

丙方:姓名:性別:身份證號:

住址:

丁方:姓名:性別:身份證號:

住址:

戊方:姓名:性別:身份證號:

住址:

以上五方本著平等、自願,充分協商的原則,就合夥經營範大姐修腳之家事項,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一、合夥經營專案

各方共同經營位於的字號的店鋪,經營範圍為:,法定代表人為,系該店鋪的。

二、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以本協議簽訂時開始,到各合夥人均同意終止時終止。

三、出資額、出資方式

1、該合夥專案的總出資額為人民幣元,各合夥人均以現金的方式出資,每人出款金額相等,為人民幣元。各合夥人在合夥專案中所佔份額相等,均為20%。

2、各合夥人的出資必須於年月日之前完成,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各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該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逾期未出資或者未完全出資的.,取消其合夥資格並由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在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任何合夥人不得要求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然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四、盈餘分配與債務的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五、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1、入資新合夥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夥人對入資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資

1)、自願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資: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資;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專案的法定事由。合夥人擅自退資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專案造成經濟損失的;③執行合夥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

合夥人退資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夥專案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3、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專案的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專案的合夥人。

六、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人的權利: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各方共同決定;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合夥人有退資的權利。

2、合夥人的義務: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七、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八、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1)合夥期限屆滿;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5)被依法撤銷;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合夥方共同清算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

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十、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到合同履行地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十一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伍份,合夥人各執一份,五份合夥協議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4、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並按手印):日期:20xx年x月x日

乙方:(簽字並按手印):日期:20xx年x月x日

丙方:(簽字並按手印):日期:20xx年x月x日

丁方:(簽字並按手印):日期:20xx年x月x日

戊方:(簽字並按手印):日期:20xx年x月x日

合夥人的協議合同5

一、共同投資人資料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號: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丙方:身份證號:丁方:身份證號:戊方:身份證號:甲、乙、丙、丁、戊五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五方共同出資籌辦公司,達成如下協議。

二、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共同出資人的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丁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戊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三、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1、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2、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

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3、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4、若共同投資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四、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行使及履行作為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為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方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五方協商經營狀況、財務情況為一季度一次);

3、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共同投資人可以對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共同投資人共同投票決定(小數服從多數)。

5、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所有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五、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六、其他權利和義務

1、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司貨物盤點單、固定財產清點單、員工工資發放清單、雜項支出清單方在處理對外事務時,如若涉及經濟支出,應問詢共同投資方,徵得多數人一致意見後,由甲方全權處理。

七、運營責任

為保證公司高效運營,方有權對公司的各個崗位人員的任命及工作安排,組建正規化的財務人員及財務系統,並委任方為公司運營的全職副總經理,協助方工作。

八、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丁方(簽字):_________

戊方(簽字):_________

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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