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混優秀合同範本

來源:才華庫 6.57K

篇一:商混合同範本

編號:2013-0

商混優秀合同範本

商品混凝土供需合同

工程名稱: 建設單位: 需貨方單位: 供貨方單位:

中國有色金屬工業第六冶金建設有限公司

供貨方組織機構程式碼證: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工

程使用混凝土具體情況,經 中國有色金屬工業第六冶金建設有限公司(需貨方單位)與  (供貨方單位)協商簽定本商品混凝土供需合同。第一條:工程概況及供需要求1工程名稱 2建設單位 3監理單位 4建設面積: 5結構層數: 6交貨地點: 7工程子項: 8運輸方式: 9原材料供應: 10  合同簽約地:

供方負責; 供方負責;

河南省鄭州市中原區淮河西路36號六冶大廈

第二條:需方單位對混凝土的技術要求

第三條:商品混凝土結算價格及付款方式 一、結算價格:

1. 各種標號商品混凝土價格以供貨當月《 工程造價資訊》釋出的商品混凝土價格為基 準點,現金下浮23元,承兌下浮22元(含運輸費用到需方指定地點的固定價格)構成商品混凝土的結算價格;

2. 細石混凝土按同標號商品混凝土價格結算;

3. 商品混凝土新增劑除微膨脹劑加10元/m3,其他商品混凝土新增劑供貨方免費提供(纖

維新增劑除外); 二、付款方式:

1. 現金支付:供貨方供貨滿一個月為一個結算單位,供需雙方以現場實際驗收數量為準, 核對無異議後,供需雙方辦理商品混凝土結算,供貨方提供當月結算全額發票和80%的收款收據,需貨方收到發票和收款收據後,在十個工作日內支付供貨方80%的貨款,其餘20%貨款待主體結構驗收合格後,需貨方在三個月無息支付給供貨方。

2. 六月期承兌匯票支付:供貨方供貨滿一個月為一個結算單位,供需雙方以現場實際驗收 數量為準,核對無異議後,供需雙方辦理商品混凝土結算,供貨方提供當月結算全額發票和80%的收款收據,需貨方收到發票和收款收據後,在十個工作日內支付供貨方80%的六月期承兌匯票,其餘20%六月期承兌匯票待主體結構驗收合格後,需貨方在三個月無息支付給供貨方。

第四條:計量與結算方式

1.  供貨方供應的商品混凝土數量以運輸到施工現場每車實際過磅數量為準。

2. 每次工段的最後補方,需貨方施工員通知供貨方補方數量,對已運到工地的補方混凝土

方量有否用完(補方數量不超出需貨方所報的補方數量),交貨單需貨方均應簽收。需貨方收貨人員驗收無誤簽字後的交貨單作為結算的依據,並每月彙總供貨量,經雙方核對確認。

3.  需貨方所報需用計劃最少方量為1立方米。即:需貨方所報需用計劃大於等於1立方米,供貨方都應按時送到需貨方指定地點。 第五條:發票及收款收據:

1. 供貨方提供的發票必須是以供貨方名稱所開具的國家稅網可查詢到的正規有效發票,發 票抬頭為:中國有色金屬工業第六冶金建設有限公司。

2. 供貨方在收款前,要向需貨方提供二票制的全額發票和收款收據。 第六條:雙方職責 一、需貨方職責

1. 保證施工場地通水、通電、道路暢通和照明良好;水電費用需貨方負責; 2. 負責混凝土施工期間的現場指揮,負責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及便利的條件;

3. 合理制定施工計劃,提前六小時書面或電話通知供貨方供應時間,並說明所需混凝土強 度等級、數量、澆注部位及其他相關要求;

4. 安全專人在生產期間負責施工,協調好供貨方商品混凝土供應地點的供料;

5. 對運送到工地的混凝土應按相應的規範進行施工操作,不得擅自在混凝土裡面加水或添 加其它材料。如不按相應的規範進行操作或自行新增材料出現任何質量問題,由需貨方負責; 6. 對合同的混凝土工程的澆注質量及養護質量負責(自運、自泵者,還應對自運、自泵過 程負責);

7. 若需貨方認為供貨方所供應的混凝土存在質量問題,應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供貨方,經 雙方現場核實以書面方式確認後共同商定處理措施;

二、供貨方職責

1. 按需貨方混凝土澆築通知(書面或電話)要求積極組織生產,確保混凝土及時供應到施 工現場;

2. 人員車輛進入施工現場後要服從需貨方指揮,積極配合現場施工;

3. 組織各種原材料,把好材料驗收質量關;按現行規範要求設計本合同混凝土配合比; 4. 對混凝土所用的原材料質量和攪拌、運輸、泵送過程中的混凝土質量負責; 5. 在施工現場自覺接受需貨方及監理方的質量驗收;

6. 按照GB14902-2003《預拌混凝土》規定進行出廠檢驗,留置試件,經28天標準養護按 照52107-2010《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進行評定,並滿足評定要求; 7. 混凝土供貨期間,供貨方要及時向需貨方提供有關技術資料。

8. 供貨方要按照需貨方的要求在指定的時間內將商品混凝土運輸到指定地點,如果供貨方 沒有按照需貨方要求將合格的商品混凝土供應到現場,供貨方要按照商品混凝土供需合同總價款15%的違約金支付給需貨方,累計違約時間超過2日,需貨方將向第三方購買商品混凝土並簽訂商品混凝土供需合同,由此產生的混凝土價差將從供貨方的混凝土貨款中直接扣除,其他經濟損失(停窩工費、業主的罰款等)也由供方承擔,需貨方有權從供貨方的貨款中直接扣除並解除混凝土供需合同。 第七條:產品交付

1. 商品混凝土的交貨地點為需貨方施工的工程所在地,即施工現場;

2. 供貨方自運到需貨方的施工現場或需貨方所指定的其他地點時起,商品混凝土的所有權 轉移給需貨方;

3. 所有權移交過程中,需貨方認為商品混凝土不符合合同以及設計圖紙的技術要求時,經

雙方確認後可以退貨;

4. 商品混凝土的毀損、滅失等風險在所有權轉移之前由供貨方承擔,在商品混凝土所有權 轉移之後由需貨方承擔。 第八條:質量驗收

1. 商品混凝土拌和物的質量驗收按GB14902-2003《預拌混凝土》的有關規定驗收;供需 雙方均應委派專人負責;

2. 混凝土強度評定:按照GB14902-2003《預拌混凝土》的規定,在施工現場由供需雙方 留置交貨檢驗試件和備用試件;經28天、60天、90天標準養護,按照50107-2010《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統計法進行評定。滿足評定要求,應視為混凝土合格,對強度不合格的混凝土應按50107-2010《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中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3. 環保指標應符合規範要求。

4. 抗滲、抗凍及早強等指標應符合設計要求;

5. 若需貨方認為供貨方供應的混凝土有質量問題,應有雙方認可的質量仲裁部門確認; 第九條:爭議及違約責任

雙方出現爭議時及時協商解決,對雙方確認的事項以補充協議的形式共同參照執行。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一切爭議將提交給需貨方所在地法院處理。 第十條:其它

1. 本合同壹式陸份,正本供需雙方各執壹份,副本供方執壹份,需方執叄份;

2. 本合同以需方第一批次混凝土澆築通知單提交給供貨方方可生效,合同生效後雙方均應 按照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

3.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 力。

需方(章): 供方(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賬號:賬號:

簽定日期:2013年月日簽定日期:2013年  月  日

篇二:供料協議 範本

工程名稱:供料單位:需料單位協議編號:

青 混 合 料 供 料 協 議

甲方:(買受方)  乙方:(出賣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 本著公平公正誠實信用原則。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產品的名稱、技術標準、計量方法

1、產品名稱為:

瀝青混合料(由乙方提供)。

2、產品技術標準如下:

2.1本專案要求採用強制間歇式拌和機拌制瀝青混合料,冷料倉與熱料倉數量均不得少於5個,篩網尺寸為5×5mm、11×11mm、15×15mm、22×22mm、35×35mm,應配有二次除塵裝置。計量系統應準確,施工前必須進行計量系統的標定,油石比和級配應符合設計要求。

2.2各種瀝青混合料的效能指標應符合《公路瀝青路面施工技術規範》(JTG F40-2004)要求。

2.3要求運料車的車廂底板塗薄層隔離層或防粘劑(一般採用洗衣粉溶液),運料車應採用帆布蓬覆蓋嚴密,並且覆蓋物四周應固定,防止其在車輛行駛過程中被風吹動。

2.4 施工前須進行生產配合比設計,施工期間每天應進行瀝青混合料抽檢試驗。

3、計量方法:產品計量由雙方利用乙方場地磅進行計量,甲方可指派材料員負責監磅、核實數量並簽字驗收認可,料到工地後由甲

方工地人員負責簽收,結算數量以榜單數量為準。

二、產品種類、價格及數量

(1)瀝青混合料AC-25 元/噸  (SBS改性瀝青重交瀝青) 總量噸

(2)瀝青混合料AC-20 元/噸(SBS改性瀝青重交瀝青) 總量噸

(3)瀝青混合料AC-16 元/噸(SBS改性瀝青

總量噸

(4)瀝青混合料AC-13 元/噸(SBS改性瀝青

總量噸

(5)瀝青混合料AC-10 元/噸(SBS改性瀝青

總量噸

(6)瀝青混合料AC-5 元/噸 (SBS改性瀝青

總量噸

(7)瀝青混合料SMA-13 元/噸(SBS改性瀝青

總量噸

(8)瀝青混合料SMA-10 元/噸(SBS改性瀝青

總量噸

(9)瀝青混合料ATB-30 元/噸(SBS改性瀝青

總量噸

(10)瀝青混合料AM-25 元/噸(SBS改性瀝青

總量噸

重交瀝青) 重交瀝青) 重交瀝青)重交瀝青) 重交瀝青)  重交瀝青) 重交瀝青)  重交瀝青)

(11)瀝青混合料AM-20 元/噸(SBS改性瀝青重交瀝青) 總量噸

(12)彩色瀝青混合料AC-10 元/噸

總量噸

運費  元/噸

以上各種瀝青混合料總計噸,

預計金額(大寫)元(小寫) 元  此價格到 2015年 6月30日為止。

三、付款方式

按甲方付款金額發料。

四、工期要求

按甲方要求施工工期供料。

五、運輸方式:

1、甲方委託甲方簽訂運輸合同,乙方代收運輸費。

2、甲方指定運輸目的地,甲方配合做好運輸協調工作。

六、雙方責任:

1、乙方應及時調配各種原材料以保證瀝青混合料的及時供應,在施工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配合甲方施工,並根據甲方的要求按時、按質、按量提供瀝青混合料並提供相關乙方提供的材料報告等資料。

2、在施工條件不允許情況下(下雨、下雪、氣溫低於15℃,晚間施工等),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暫緩供料建議,如甲方不接受乙方方的建議執意施工後造成的一切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乙方不予承

擔任何責任。

3、甲方在施工期間,如發現瀝青混合料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時應停止用,及時書面通知乙方,協商解決。如甲方發現問題後未及時通知乙方,繼續使用,造成的損失甲方自行承擔。

4、甲方必須保證按本協議“第三條”規定的付款方式及時支付貨款,否則乙方有權停止相關服務。

5、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書面通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所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協商解決。

6、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七、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3)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2、合同解除後,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3、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1、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不的隨意變更,如需變更須雙方同意。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

篇三:供料協議

工程名稱:湖南順天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昭山示範區基礎設施建設片區道路工程第二標專案經理部

(昭山大道一標)

供料單位:長沙市市政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坪塘分公司

需料單位  湖南順天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協議編號: 20140927

甲方:(買受方) 湖南順天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昭山示範區基礎設施建

設片區道路工程第二標專案經理部 (昭山大道一標)乙方:(出賣方)  長沙市市政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坪塘分公司

丙方:(見證方)  湖南昭山經濟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 本著公平公

正誠實信用原則。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協議,

以便共同遵守。

一、產品的名稱、技術標準、質量驗收、計量方法

1、產品名稱為:

SMA-13改性玄武岩(骨料採用南京玄武岩)、

AC-20石灰石瀝青混凝土、

AC-25石灰石瀝青混凝土 、

乳化瀝青碎石封層。

2、產品技術標準如下:

2.1各種瀝青混合料的效能指標應符合《公路瀝青路面施工技術

規範》(JTG F40-2004)要求,在生產現場和施工現場抽取樣品,送

業主指定的檢測公司檢測,七日內確認結算,甲方憑檢測報告認可。

2.2乳化瀝青碎石封層在施工過程中由業主現場代表、甲方現場

代表,工程監理簽字認可。

2.3各層瀝青混凝土材料送至現場時均要求滿足昭山經濟建設投

資有限公司材料招標時的各項引數要求。(若未能滿足國家規範範圍要求的一律無條件退場)

3、計量方法:按照設計圖紙要求、變更、按照實際噸位進行結算。

二、合同單價與結算方式

承包人與發包人的結算價格:經雙方協商一致採用單價包乾的形式,確定單價如下:

1、 主道16cm厚(底、中層設計為重交瀝青,面層設計為SMA

改性瀝青,乳化瀝青同步碎石封層,其它以業主方提供

的設計圖紙為準)瀝青砼材料單價為:一公分乳化瀝青

封層為10元/㎡;七公分 粗粒式瀝青混凝土(AC—25C)

370元/噸;五公分 中粒式瀝青混凝土(AC—20C)380

元/噸;四公分  SMA改性改性瀝青混凝土(AC—13C),

骨料採用南京玄武岩725元/噸。(以上價格為貨物按附

表要求,到昭山三標現場的價格)。

2、 透層、粘層油由丙方在工程計量結算。

3、 以上單價稅金由甲方負責支付。

三、付款方式

1、在乙方簽訂合同後甲方向業主申請瀝青砼總金額的30%備料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備料款後十個工作日內開始供貨。

2、瀝青料供料每達到一萬噸(以磅單為準)結算一次,七日內

甲方按照實際應付款項的80%支付給乙方;

3、本合同範圍供料完成一個月內,付至合同總價的95% ,餘款作為質保金,一年內支付給乙方。

四、工期要求

開工日期:暫定2014年月日

竣工日期:暫定2014年月日

總有效工期  天,甲方必須提前七天通知乙方;在甲方按合同約定完成付款和根據國家規範所限定的氣候條件科學施工前提下,最終以滿足甲方和業主進度計劃要求為總原則。

五、雙方責任

1、工期延誤:如因乙方原因(人力不可抗因素除外)未按節點工期完成各分段工程,超過15日以上的,每延誤一天乙方向甲方承擔每天壹萬元的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支付乙方工程進度款和工程結算款(見證方原因除外),逾期半年以上,則由丙方負責支付。超過15日以上的,每延誤一天承擔每天壹萬元的違約金。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陸份,甲、乙、丙三方各執貳份。經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且單位蓋章後生效。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需經本合同三方協

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補充協議和施工技術指標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樣適用於爭議解決條款。

七、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以依法向三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由下述各方簽署。在簽署本合同時,各方已就全部條款進行了詳細說明和討論,各方對本合同全部條款均無異議。

發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期:  年月日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期:  年月日

見證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期:  年月日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