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借款合同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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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在借款人在抵押期限到期之際,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可先提出書面申請,經債權人審查同意並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就可延長抵押期限。接下來是小編分享的抵押借款合同範本。文章希望大家喜歡!

抵押借款合同範本

抵押借款合同範本

借入方:_________(甲方)

地址:_________

出借方:_________(乙方)

地址:_________

甲方為了在_________事業進一步得到發展,需要_________美元的流動資金,因此,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_____美元。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借款及抵押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額: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借美元_________元(大寫:美金_________元整),按甲方實際需要分期貸入。

二、支付方式:

1.乙方以美元幣支付借款;

2.以電匯方式匯入甲方提供的中國境內的美元帳號;

3.乙方同意在提款期內,在接到甲方的書面提款通知後三日內,將美金_________元,匯入甲方提供的中國境內的美元帳號;

4.本筆借款的提款期為本協議生效後一年。

三、利息:

1.利息利率:年利率10%;

2.根據匯率變化,允許利率有20%的浮動,具體由雙方當時協商;

3.利息本金:按實際借款金額;

4.利息日期:按實際借入天數計算;

5.還息時間:以實際收到借款日起算,每月計利息一次,匯入乙方指定的帳戶。

四、借款期限:

1.償還期:貳年;

2.甲方視為經濟情況,亦可以提前償還借款;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算,全部本息於二年內償還;

4.甲方在同時償還債務的情況下,乙方有優先清償權。

五、抵押:

1.甲方同意以自己所有的_________全部產權房及_________全部產權房,共計_________平方米作為抵押,甲、乙雙方依法向國家法律規定的行政主管機關辦理房產抵押登記;

2.甲方按時償還所借的本息,甲、乙雙方應在規定時間內向國家法律規定的行政主管機關辦理登出登記手續。

六、違約責任:

1.乙方如延期支付借款,要支付延期時間按上述利率計算的違約金;

2.甲方如延期償還本息,除非乙方同意,否則要支付雙倍利息;

3.如甲方不能償還上述債務,該抵押房乙方拍賣時,應優先償還乙方的債務,不足部分仍由甲方償還。

七、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在執行中友好的協商;

2.如發生糾紛,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通過仲裁方式解決;

3.本合同自簽署後,經外匯管理局登記後生效,本合同項下還本付息,事先經外匯管理局批准。

八、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呈外管局存按_________份,律師樓存證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抵押借款合同範本

甲方(出借人、抵押權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丙方(抵押人) ,身份證號碼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借款條款

第一條 借款金額:據乙方申請,甲方同意借款給乙方 .

第二條 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於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將借款挪作他用。

第三條 借款利率:

第四條 借款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如實際放款日與該日期不符,以實際放款日期為準。乙方收到借款後應當出具借據,乙方所出具的借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 借款的償還:利息按月結清,月初支付當月利息。本金在借款到期日結清,同時甲方應當歸還乙方先前所出具的借據。如推遲歸還借款,乙方應當按日支付滯納金 .

第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事項的,甲方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事件發生時,宣佈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清償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而無須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一)乙方違反本合同借款條款中的任何條款;

(二)根據擔保條款的約定,因抵押人、抵押物發生變故或抵押人違反擔保條款的約定,致使抵押人需提前履行義務或甲方提前處分抵押物的;

(三)乙方發生其他可能影響歸還甲方借款本息的行為。

第七條 本合同的相關費用(包括抵押登記、公證等)均由乙方負責。抵押條款

第八條 抵押物為 ,現抵押人同意以該資產的剩餘價值作為抵押,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做擔保。

第九條 抵押擔保範圍為本《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滯納金及實現債權的其它所有費用,同時也包括因借款人違約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 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記之日起至主債務履行完畢止。

第十一條 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出租、變賣、贈與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

第十二條 抵押權人可以單方憑經過公證的本《抵押借款合同》到登記部門辦理二次抵押登記手續並領取《它項權利證書》。如登記部門一定要抵押人到場,則抵押人應當配合。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或抵押登記證明交由抵押權人保管。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中“借款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其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抵押條款”的效力,抵押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第十四條 借款人如不能按時還款,自逾期 天后,抵押權人則可以變賣抵押物以挽回損失

其他條款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丙方簽章之後生效,本合同中的抵押條款在辦妥抵押登記之後生效。

第十五條 如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借款人願意接受法院的強制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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