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民間借款合同合集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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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合同有不同的型別,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民間借款合同10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關於民間借款合同合集10篇

民間借款合同 篇1

借款人(甲方):

出借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事宜,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期限及用途

1、1借款用途:

1、2借款金額(大寫)(小寫)

1、3借款期限為:

即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應由甲方在到期日前一次性償還完畢。

第二條 借款利率、計息和結息

2、1借款利率:借款利率執行月利率1.8%。

2、2甲方未按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乙方有權自借款被挪用之日起按借款利息的三倍向甲方收取違約金,借款利息照常計取;本合同項下借款逾期歸還的,乙方有權照常計取借款利息,並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利息的五倍向甲方收取違約金。

2、3結息

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月結息,第一次結息日為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往後順延30天,第二次結息日再順延30日,以後以此類推。甲方須於每一結息日前付清當期利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後一次償還日不在結息日,則未付利息應利隨本清。

第三條 下列條件未滿足的,乙方有權不提供本合同項下借款:

本合同項下借款有抵押擔保的,有關登記及/或保險等法律手續已按乙方要求辦妥,且該擔保、保險持續有效。本合同項下借款有保證擔保的,保證合同已簽訂並生效,且保證人按照乙方要求提供了合法有效的檔案材料。

第四條 甲方主要權利和義務

4、1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取得和使用借款。

4、2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不擠佔、挪用借款。

4、3向乙方提供真實、完整、有效的財務報表或其他相關資料、資訊,並積極配合乙方對其生產經營、財務活動及本合同項下借款使用情況的檢查。

4、4甲方實施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併、兼併、分立、合資、資產轉讓、申請停業整頓、申請解散、申請破產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債務關係變化或影響乙方債權實現的行為,應當提前書面通知乙方,並經乙方同意,同時落實債務清償責任或提前清償債務,否則不得實施上述行為。

4、5甲方發生除前項所述行為之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其他情形,如停產、歇業、登出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從事違法活動、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等,均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並落實乙方認可的債權保全措施。

4、6甲方為他人債務提供保證或以其主要財產向第三人抵押、質押,可能影響其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能力的,應當提前書面通知乙方並徵得乙方同意。

4、7甲方及其投資者不得抽逃資金、轉移資產或擅自轉讓股份,以逃避對乙方的債務。

4、8甲方發生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經營範圍變更等事項,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4、9本合同項下借款的保證人出現部分或全部喪失與本借款相應的擔保能力,或者作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擔保的抵押物、質物、質押權利價值減損,甲方應當及時提供乙方認可的其他擔保措施。

4、10為實現本合同及項下擔保合同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代理費、訴訟費、保險、運輸、評估、登記、保管、鑑定、公證)均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乙方主要權利和義務

5、1乙方有權瞭解甲方的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物資庫存和借款使用等情況,要求甲方提供近期財務報表等檔案、資料和資訊。甲方必須對所提供的資料和資訊的真實和完整負責!

如若有錯,甲方負責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

5、2甲方出現足以影響借款安全的不利行為或情形,乙方可以停止出借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

5、3甲方歸還的款項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應付數額的,乙方可以選擇將該款項用於歸還本金、利息、違約金或費用。

5、4甲方未履行還款義務,乙方可以就甲方的違約行為對外進行公開披露。

第六條 違約及其救濟措施

6、1甲方發生下列任一情況,均構成違約:

6、1 、1 甲方未按約定償還借款本息或支付其他應付款項;

6、1、2 甲方向乙方提供虛假的、無效的或不完整的資訊、檔案或資料的;

6、1、3 甲方拒絕或阻礙乙方對其收入或信用情況進行核實的;

6、1、4甲方受到行政或刑事處罰、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式及其他法律糾紛,乙方認為可能或已經對其償債能力造成不利影響的;

6、1、5甲方低價轉讓、無償轉讓或隱藏財產、減免第三方債務、怠於行使債權或其他權利,乙方認為可能危及本合同項下債權安全的;

6、1、6甲方未履行對乙方負有的其他到期債務,或乙方發現甲方有其他拖欠債務的行為的;

6、1、7甲方發生其他足以對其償債能力造成不利影響的事件,或甲方明確表示或以其行為表明將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6、1、8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6、2保證期間內,保證人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未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擔保的,構成甲方違約:

6、2、1違反保證合同任一約定或陳述與保證的事項存在任何虛假、錯誤、遺漏的;

6、2、2保證人拒絕乙方對其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督的;

6、2、3保證人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的;

6、2、4保證人喪失或可能喪失保證能力的其他情形。

6、3抵押期間內,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未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擔保的,構成甲方違約:

6、3、1因第三人行為、國家徵收、沒收、徵用、無償收回、拆遷、市場行情變化或任何其他原因導致抵押財產或權利毀損、滅失、價值減少;

6、3、2抵押財產或權利被查封、扣押、凍結、扣劃、留置、拍賣、行政機關監管,或者權屬發生爭議;

6、3、3抵押人違反抵押合同任一約定或陳述與保證的事項存在任何虛假、錯誤、遺漏的;

6、3、4可能危及乙方抵押權或質權實現的其他情形。

6、4擔保不成立、未生效、無效、被撤銷、被解除,擔保人違約或者明確;表示或以其行為表明將不履行其擔保責任,或擔保人出現部分或全部喪失擔保能力、擔保物價值減少等乙方認為可能危及本合同項下債權安全的其他情形,甲方未按乙方要求提供新的擔保的,視為甲方違約。

6、5違約救濟措施

出現上述任一違約情形,乙方有權行使下述任一項或同時行使幾項權利:

6、5、1停止發放本合同項下的借款;

6、5、2宣佈借款立即到期,要求甲方立即清償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

6、5、3要求甲方限期糾正違約行為並賠償相應損失;

6、5、4要求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所有債務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擔保;

6、5、5行使擔保權利;

6、5、6委託第三方或通過任何公眾媒體釋出公告等方式進行催收或追償;

6、5、7以法律手段追償借款本息及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

6、5、8解除合同;

6、5、9有權採取的其他救濟措施。

第七條 借款但保的具體約定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為 ,由甲方提供財產抵押擔保或第三方方式,擔保合同另行簽訂。

第八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甲方(是單位或其他組織的由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個人印章)、乙方簽名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每份4頁,雙方當事人各一份。

第九條 通知

9、1在本合同任一方當事人傳遞給另一方的通知,須按本合同所列的通迅地址、聯絡電話或其他聯絡方式進行。

9、2甲方通迅地址、聯絡方式如有變動,應於發生變動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因未及時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發生通知甲方的事項時,可採用書面、郵寄、新聞媒介公告、乙方張貼公告等方式通知。

第十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選擇由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訴訟管轄。

在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一條 合同雙方基本資訊

11.1借款人(甲方):

證件名稱及號碼:

住所地:

聯絡電話:

法定代表人:

11.2出款人(乙方):

證件名稱及號碼: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借款人要求出借人將此筆借款匯至以下賬戶並保證以下賬戶的準確及有效性。

開戶行全稱:

賬號:

戶主姓名:

借款人(甲方):

出借人(乙方):

(簽名蓋章)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民間借款合同 篇2

甲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郵政編碼:

通訊地址(住址):

乙方(放款人):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郵政編碼:

通訊地址(住址):

擔保人: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郵政編碼:

甲乙雙方因借款事宜,按照《合同法》、《民法通則》及其它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協議如下:

一、甲方於年月日向乙方借款合計人民幣元整(大寫為)已於年月日全部還清,互不拖欠。

二、甲方因事由再次向乙方借款合計人民幣元整(大寫為)。鑑於甲方之前借款均守信用,乙方按上述借款金額借給甲方。每日利息為本金的%。上述欠款及利息雙方約定甲方必須於年月日付清給乙方。

三、甲方應按約定及時還清欠款。逾期未還清的,每逾期一天,按欠款金額的%計算罰息;逾期每超一個月,在上一個月罰息基礎上加收%的罰息,直至還清為止。

四、上述借款在甲乙雙方訂立本協議之同時,已由乙方給付甲方,不另立據。

五、根據本協議的需要及雙方發出的通知、往來聯絡的便利,雙方在本協議確定的聯絡方式為雙方有效的聯絡方式。一方變更聯絡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六、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的任何糾紛,均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法院裁決。

七、因解決本協議糾紛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調查費、訴訟費、律師費等,由敗訴方承擔。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間借款合同 篇3

甲方(出借人)

住所:

乙方(借款人)

住所:

一、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__元(大寫) ___.

二、借款利息:借款利率為月利息 %,按月∕年收息。

三、借款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保證條款:

1、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還本付息,所產生的法律後果由乙方自負。

2、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逾期甲方有許可權期追回借款。

五、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應承擔違約金以及因訴訟發生的費用。

六、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合同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 (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民間借款合同 篇4

借款抵押人:(甲方)

借款抵押權人:(乙方)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借款作為流動資金。雙方經協商,在甲方以其所有的(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在借款期限內,甲方還清借款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第二條 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於 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第三條 借款期限為: 個月,即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本借款利率及計息方法,按照 。

第五條 借款的償還:甲方保證在借款期限內主動還本付息。

第六條 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第七條 抵押內容:為確保甲方履行還款義務,甲方自願以其有權處分並擁有所有權的位於 ,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房屋產權證號為的合法房產抵押給乙方,作為履行本合同的擔保。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優先用抵押財產償還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第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 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管局辦理他項權利證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民間借款合同 篇5

出借方(甲方):身份證號碼:

借款方(乙方):身份證號碼:

特別提示:

請認真閱讀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條款,對於不理解的條款,可以向出借方徵

詢,出借方應進行解釋。出借方、借款方一旦簽訂本合同,即認為已理解並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條款。

本合同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

守信用,經充分協本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元整,(小寫)¥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二條 借款期限為:個月,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三條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月)利率為(大寫)即(小寫) % 。

借款方每個還息日除按上述規定支付利息外,還應按合同借款金額的% 向出借方支付服務費。

第四條 還款方式:借款方選擇以下第 種還款方式:

1.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2.按月結息,利息支付日為每月 日,借款到期利隨本清。

第五條 借款方提前還款應徵得出借方的同意。出借方同意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及借款實際使用期限計收利息及相應的服務費,合同雙方另行約定的除外。

第六條 出借方提前收回借款應徵得借款方同意,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情形,出借方有權要求借款方在一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

1.借款方將所借款項用於非法活動;

2.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抵押之目的;借款方不能提供出借方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物的;

3.其他:

第七條 借款方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並接受出借方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於非法活動;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並按時償還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

第八條 出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對本合同項下抵押的房產進行查詢和核實;

2.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抵押登記完畢後日內,足額向借款方發放借款;

3.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款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抵押權。 第二部分 抵押條款

第九條 為確保借款方正當履行還款義務,借款方自願以其擁有所有權並有權處分的位於 -的合法房產(房屋所有權證號: ,建築面積 平方米)以及相應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抵押給出借方,作為借款方歸還借款的擔保。

借款方保證,該房地產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等情況; 和他人共有的,共有方應出具書面證明,同意將該房地產抵押給出借方,並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第十條 經評估公司評估,並經本合同雙方確認,上述用於抵押的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元。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簽訂後當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雙方當事人應持房屋所有權證及其他相關證件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

第十二條 抵押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服務費、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出借方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公證費、交通費、保全費。

當借款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借款方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出借方均有權直接要求借款方以該房地產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期間,未經出借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抵押物出租、轉讓、抵債或賦予其它負擔。

第十四條 出借方應在借款方償還全部款項後三日內(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協同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方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出借方可要求借款方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和費用,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抵押權;

2.借款方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出借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 %的違約金,並承擔出借方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公證費、交通費、保全費;

3.出借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方發放借款的,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費用,並向借款方另行支付全部借款本金 %的違約金;

4.因出借方的以下行為,致使不能根據本合同的約定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出借方應向借款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 %的違約金:

(1)出借方無正當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償還本金、利息和費用三日內(如遇法定節假日順延)拒絕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2)因出借方保管不善,造成房屋所有權證或他項權利證明丟失、損壞,不能及時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3)因出借方變更地址、電話等無法聯絡,不能如約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第十六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雙方已完全理解並接受本合同的內容,並承諾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

2.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本合同終止;

4.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提前解除,應由合同雙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雙方各執 份, (部門或單位)留存 份。

出借方(簽字):

電話號碼:

年 月 日借款方(簽字):電話號碼: 年 月 日篇二:借款合同公證

借款合同

貸款人、抵押權人(甲方):xxx,男,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證號碼:xx; 借款人(乙方):xxx,男,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證號碼:xx;

抵押人(丙方):xxx,男,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證號碼:xx;

甲、乙、丙三方經過協商,在丙方提供房產抵押的條件下,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為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額:人民幣x萬元整(¥xxxx),具體以借據為準。

二、借款用途:用於資金週轉。

三、借款利率:月利率2%。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x個月,即從x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止,具體以借據為準。

五、還款方式:按月結息,到期一次性歸還借款本金。

六、違約金:乙方如未能按時歸還利息或本金,即按應按借款本金數的3‰每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七、擔保方式:丙方自願以坐座在 [《廣東省房地產權證》編號: (粵地權證穗字第xxx號)]作為借款抵押物。借款期限屆滿,若乙方不能還清借款本息,逾期超過30日的,甲方有權依法處分上述抵押物。

八、本合同項下的借款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丙各方執一份,抵押登記機關、公證機關各存一份。 甲方:乙方:丙方:

日期:xxx年xx月xx日篇三:公證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合同編號: 號 出借人(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借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

乙方因生意需要向甲方請求借款,由甲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乙

方,上述保證人自願為乙方此筆借款提供連帶保證擔保。現經當事人各方平等協商,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一、甲方借給乙方:

人民幣(大寫):萬元整;

人民幣(小寫):.00元整;

二、借款利息: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按月計息,月息為1.5%。

三、借款用途:商業經營、貨物買賣、債務清償等一切合法商事用途。

四、借款期限: 自 年月 日起至 年月 日。

五、借款歸還: 乙方應於 年月 日之前向甲方歸還全部借款本息。本合同所指的“日”包括非工作日,借款到期,非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以還款日為週六日或法定節假日為理由延遲還款,否則構成違約。乙方違反本條約定逾期還款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月違約金按乙方應還款總額的30%計算。

六、擔保條款

1、債權及利息、違約金、甲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公證費、差旅費等所有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的還款義務所產生的各種費用負擔。

2、保證期間:為兩年(自);

3、本合同所有保證人均承擔連帶責任保證,每個保證人均負有在其擔保範圍內獨立清償被保證人(即乙方)所欠全部債務的義務。

七、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於 年月 日之前向甲方歸還全部借款本息。

2、乙方應嚴格按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將借款用於非法用途所產生的一切法律後果皆由乙方自己承擔);

3、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可以提前歸還借款,甲方同意乙方提前還款的利息按借款實際天數計算。

八、承諾保證條款

1、乙方及各保證人保證其向甲方提供的資質、資信、財務、經營狀況等所有資訊、證照、契據證件等真實、準確、合法、完整、有效;

2、乙方及各保證人保證在遭遇訴訟、仲裁、重大行政、刑事處罰及其財務資信狀況發生任何可能危機還款的不利變化等情況時,應於三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九、違約責任

1、借款到期乙方不能依約還款,甲方為實現自己的債權聘請律師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自願接受對甲方律師費的強制執行,並放棄對甲方要求其支付律師費的抗辯權。

2、在乙方遭受訴訟、仲裁、行政、刑事處罰以及財產與資信狀況發生不利變化進而影響其還款義務的履行等情況出現時,甲方有權單方宣佈借款提前到期,並同時行使本合同賦予的各項權利(包括但不限於直接申請出具強制執行證書,並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求乙方及保證人承擔償還責任)。

3、如乙方及各保證人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的承諾,或借款未到期,但乙方未能按月向甲方支付利息的,累計拖欠甲方兩個月利息未付的,甲方有權單方宣佈借款提前到期,直接申請公證強制執行,乙方及保證人自願接受強制執行。

4、因乙方違約,甲方依照本合同約定解除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月違約金按乙方應還款總額的30%計算。

十、 公證條款

1、本合同甲方、乙方、保證人均同意向北京市方正公證處申請對本合同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債權文書的公證。若乙方到期不依約還款,甲方有權向北京市方正公證處申請執行證書並憑執行證書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而乙方、保證人均願意接受人民法院的依法強制執行,並自願放棄抗辯權。

2、本借款合同所需的公證費由乙方承擔。

3、執行金額的確認:甲方向公證處申請出具《執行證書》,公證機關有權通過乙方預留的地址以郵政特快專遞(ems)或以電話對執行金額向乙方進行核實確認,乙方接到公證處的《確認函》或核實電話時,如對執行金額有異議應於三日內持有效證據材料原件向公證處提出書面異議,如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內持還款證據材料原件向公證處提出異議,公證處即可依據申請人申請的金額出具執行證書。如公證處無法按乙方預留的聯絡方式聯絡到乙方,亦或乙方改變本合同中預留的聯絡方式未書面通知公證處,則不論乙方是否接到公證處的《確認函》或核實電話,均視同乙方自願接受強制執行並放棄對強制執行金額的抗辯權。

4、乙方、保證人各方接受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債務範圍包括: 萬元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甲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差旅費等所有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的還款義務所產生的各種費用負擔。

5、借款到期乙方不能依約還款,本合同各保證人願意單獨或共同作為被執行人接受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

6、乙方聯絡電話為: ,郵政編碼:

乙方特快專遞接收地址: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生效,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訂立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本合同所有當事人具有約束力。

甲 方: 乙方:

簽約時間: 年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保證人:

簽約時間: 年月 日

民間借款合同 篇6

貸款種類:

合同編號:

借款人:

住所: 電話:

法定代表人:

開戶銀行名稱:

開戶帳號:

傳真: 郵政編碼:

受託貸款人:

住所: 電話:

法定代表人:

傳真: 郵政編碼: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託人)與乙方簽訂的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協議,由乙方代委託人 向甲方發放__________貸款,並在受託範圍與甲方協商後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甲方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將用於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第四條 貸款利率和利息

貸款利率按__________息__________計算,按__________結息。

貸款利息自貸款轉存到甲方帳戶之日起計算。在合同有效期內,如委託人調整貸款利率,自利率調整之日起按調整後的利率執行。

第五條 用款計劃

甲方的分次用款計劃為: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萬元;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萬元;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萬元;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萬元;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_萬元;

第六條 還款計劃

甲方的分次還款計劃為: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萬元;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萬元;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萬元;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萬元;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萬元;

第七條 付息方式

甲方應在結息日前將資金匯入在乙方開立的存款戶內,以便於乙方按期、按規定收取利息。甲方不能按時付息時,按規定計收復利。

付息戶帳號為:

第八條 扣款方式

甲方保證按第六條、第七條確定的還款計劃歸還借款和借款利息,若不能按期歸還,又未取得委託人書面同意的,則甲方同意由乙方委託人從甲方的銀行帳戶中直接扣收借款本金、利息及有關費用。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2.貸款到期,由於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甲方經過努力仍不能還清借款的,可以在借款到期前_______日內向委託人申請展期,經委託人書面同意並通知乙方。甲、乙雙方簽訂展期還款協議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3.甲、乙任何一方發生合併、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轉制變更時,由變更後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和享有應有的權利。

第十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進行承包、租賃、合併和兼併、合資、分立、聯營、股份制改造等改變其經營方式時,應提前________日向委託人報告並通知乙方。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委託方的計劃及所供資金髮放貸款;

2.甲方應在乙方開立存款戶;

3.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歸還全部貸款本息;

4.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不得將貸款挪作他用;

5.甲方應按乙方要求提供其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等資料;

6.乙方有權檢查貸款的使用情況;

7.乙方有權對甲方的資金及經營情況進行監督;

8.乙方應按委託方的計劃及所供資金及時發放貸款。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乙方將停止發放貸款,同時向委託人報告,並按其書面意見處理。

2.甲方未按期或超過本合同約定分次還款計劃未償清的貸款為逾期貸款,乙方有權按委託人規定對逾期貸款加收________的利息。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完畢後終止。

第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其授權代理人) (或其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民間借款合同 篇7

貸款方:××

借款方:××

一、借款用途

張××要從事個體經營,急需一筆資金。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萬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為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許可權期追回貸款。

五、條款變更

因國家變更利率,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檔案,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六、權利義務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七、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間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民間借款合同 篇8

(甲方)貸款方(質押權人)

(乙方)借款方(質押人)

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根據《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立此合同,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

①乙方將自己名下的汽車,牌照號為: ,發動機號為: ,大架號為: ,向甲方作質押。(約定該車輛於乙方收到甲方借款時,交由甲方佔有)

②乙方應提供汽車相關檔案 已提供檔案打“√”

1、機動車登記證書 □

2、行駛證正副本原件 □

3、身份證原件 □

4、身份證影印件 □

5、車鑰匙( )把 □

6、保險 □

7、車船使用稅 □

8、購車發票 □

9、附加費原件(完稅證) □

③汽車內一切其它物品乙方已清理乾淨,質押車輛內乙方未清理物品,一律視作乙方放棄。

④汽車外觀狀況

⑤其它

第二條 甲乙雙方自願共同認定該車價值: 元。質押汽車已行駛里程數為: 。

第三條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 元,大寫: 。

第四條 借款用途:

第五條 借款利息、費用:

借款壹拾日期利息 %;叄拾日(月)利息 %;綜合費用 。借款同時繳清首期(月)利息、綜合費用。

第六條 借款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七條 汽車質押提前還款約定:

拾天期者當日還款按 %收取利息,即 元,次日者按 %收取利息,即元。二日以上者按100%收取利息;叄拾日(月)者,三天以內按 %收取利息,即 元,十五天以內按 %收取利息,即 元,十五日以上者按100%收取利息。

第八條 還款方式:

乙方先將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一次性交給甲方或將現金打進甲方帳戶(卡上),再提車驗車。

第九條 保證條款:

1、乙方到期不能償還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權對質押物進行處理,乙方到期如數償還了甲方的借款利息、綜合費用時,甲方將質押物退還給乙方。

2、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的規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於非法活動。

3、乙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償還乙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綜合費用。

4、乙方違約,甲方變賣汽車所得價款超過雙方認定價值部分歸甲方所有;不足認定價值乙方須向甲方補齊至足以清償借款本息及綜合費用。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償還本息和綜合費用、不辦理續期手續、不交納續期利息和綜合費用,則甲方有權處理質押車輛,按雙方簽約時共同認定的.價值出售汽車。若甲方暫未出售汽車,甲方享有質押車輛的使用權、收益權。

2、甲方在車輛質押期間,可以按每日10公里的車程行駛車輛以維護車輛或移庫。在每日10公里行程範圍內汽車輕微刮蹭,甲方除負責恢復外,不負責其它賠償;質押車輛在質押期間出現交通事故,由保險公司及責任人賠償,且乙方有責任以車主身份負責處理事故,甲方不負責其它任何賠償。

3、甲方在質押期間遺失車輛有關檔案,由甲方支付費用,乙方配合補辦相關手續,甲方不負擔乙方誤工等其它損失。

4、甲方在質押期間車輛被盜、燒燬、意外損壞,由保險公司賠償,甲方不負責任何賠償;沒有保險的車輛,甲乙雙方各承擔一半的損失(按雙方認定價值)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質押權人) 乙方(質押人)

年 月 日

民間借款合同 篇9

出借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統一信用程式碼:

住址/通訊地址:

電話/微信:

電子郵箱:

借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統一信用程式碼:

住址/通訊地址:

電話/微信:

電子郵箱:

保證人(以下簡稱丙方):

身份證號/統一信用程式碼:

住址/通訊地址:

電話/微信:

電子郵箱:

乙方向甲方借款、丙方自願為該筆借款提供保證擔保,各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 借款內容

1、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小寫) 元;

2、借款用途: ;

3、利率 : ;

4、期限:自 年 月 日(起算日)起至 年 月 日(截止日)止;起算日以實際支付日為準,實際支付日晚於起算日的,截止日予以相應順延;

5、乙方按月支付利息,日期為每月 日之前。

第二條 提供借款和還款

1、甲方提供借款方式:現金/轉賬;

2、乙方應在約定的截止日之前返還借款本金並每月應在約定的付息日之前支付利息;

3、乙方部分清償借款的,其還款順序如下:

(1)逾期利息;

(2)損害賠償金(包括但不限於交通費、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公告費、調查取證費、評估費、拍賣費、保全費、執行費等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3)利息;

(4)本金。

第三條 抵/質押

1、乙方自願以其所擁有下列財產作為抵/質押物: ;

2、抵/質押物的擔保範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損害賠償金(包括但不限於交通費、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公告費、調查取證費、評估費、拍賣費、保全費、執行費等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3、抵/質押期間,無論何種原因導致抵/質押物價值減少並影響擔保債權的,乙方應立即向甲方提供與抵/質押物所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4、抵/質押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抵/質押物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捨棄或者以任何方式處置設定其它負擔,經甲方書面同意的出租或轉讓的,租金或轉讓所得應首先用於償還借款。

第四條 保證

1、保證方式:連帶責任保證;

2、保證範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包括但不限於交通費、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公告費、調查取證費、評估費、拍賣費、保全費、執行費等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2、保證期間:保證期間為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

第五條 乙方、丙方義務

1、乙方應按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

2、乙方、丙方應保證提供對甲方的資訊資料真實、準確有效;

3、乙方、丙方變更住址、通訊地址、電話、電子郵箱等資訊的應當事先告知甲方;

4、乙方、丙方如發生重大變故、財務危機和麵臨重大訴訟、仲裁或處罰時,應立即如實向甲方披露。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在借款期限內,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提前收回全部借款本息:

(1)乙方或丙方向甲方提供虛假資料的;

(2)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

(3)甲方與乙方或丙方無法取得聯絡的;

(4)乙方抵/質押物不真實、產權不明、與實際價值不符或有滅失風險的;

(5)乙方或丙方發生重大變故、財務危機和麵臨重大訴訟、仲裁或處罰,足以影響其還款能力的;

(6)乙方超過1個月不足額支付利息的;

(7)乙方或丙方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事件的。

2、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足額還本付息的,除按約支付利息外,另以借款本金為基數,每日加收萬分之 的逾期利息;

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除承擔逾期利息之外,還應賠償因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交通費、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公告費、調查取證費、評估費、拍賣費、保全費、執行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第七條 其他約定及附則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儘量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並適用簡易程式審理。

2、根據本合同約定的聯絡方式,任何一方向對方所發出的信件,自信件向郵政特快專遞交郵後的第3日視為送達;發出的簡訊/微信/電子郵件即時視為送達。

3、本合同約定的聯絡方式亦作為爭議解決時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送達地址,人民法院的訴訟文書向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的上述聯絡方式送達的,視為有效送達。

4、本合同沒有丙方的,不影響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的效力。

5、本合同一式份,各方各執一份,自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丙方(簽字或蓋章):

簽約日期:年月日

民間借款合同 篇10

借款人(債務人):

抵押人:

貸款人(抵押權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等規定,本著平等、自願、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三條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的 (年/月)利率為 (大寫)即¥ (小寫)。

第五條 還款方式:借款人選擇以下第 種還款方式:

1.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2.按 (月/季)結息,利息支付日為每 (月/季)末 日,借款到期時利隨本清。

3.其他: 。

第六條 提前還款: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徵得貸款人同意。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及借款實際使用期限計收利息《另行約定的除外》,雙方另行約定。

第七條 提前收回貸款: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應徵得借款人同意。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如出現下列情形,貸款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一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於非法活動;

2.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3.其他:

第八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並接受貸款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於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並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九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有權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房產進行查詢和核實;

3.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完畢抵押登記後 日內,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4.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貸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抵押權。

第二部分 抵押條款

第十條 抵押物: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願以其擁有所有權並有權處分的位於東營市 號樓 單元 戶的合法房產(房屋所有權證號:東房權證 字第 號,建築面積 平方米)以及相應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抵押給貸款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抵押人保證,該房地產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已出租等情況。和他人共有的,共有人同意將該房地產抵押給貸款人,並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第十一條 抵押價值:經本合同各方確認,前條用於抵押的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估價報告編號: 字第 號)。

第十二條 抵押登記:本合同自簽訂後兩日內(遇法定節假日順延),抵押雙方當事人應持房屋所有權證及其他相關證件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

如因抵押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掩蓋重要事實導致不能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登記無效或者被登出的,借款人和抵押人應對貸款人承擔相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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