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體產品維護服務協議

來源:才華庫 1.42W

技術服務合同

軟體產品維護服務協議

甲方:

稅號:

乙方:XX有限公司

稅號:xxx

為確保甲方正確和安全使用我公司相關軟體產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此合同,合同雙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相關軟體產品技術維護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內容:

乙方受甲方委託對甲方使用以下軟體產品進行技術維護服務:

產品型別:□網上抄報稅系統□網上認證系統□網上申報系統□車購稅申報系統其他

二、服務方式:

1、電話支援服務:乙方設專線電話向甲方提供全天候電話技術支援服務,解答甲方問題,指導甲方排除故障,以滿足甲方服務需求。全國服務熱線電話:

400-61-12366,全省服務熱線電話:

0551-65994361/65994365;

2、上門維護服務:對於電話不能解決的問題,乙方在24小時內做出響應,現場排除故障不超過一個工作日;

3、回訪服務:安裝後一年內乙方至少安排一次電話回訪;

4、安裝服務:在甲方提供能正常執行相關軟體產品的硬體和軟體執行環境下,乙方協助甲方安裝,保證甲方能夠正常進行相關軟體產品系統操作,乙方負責相關軟體產品系統的升級工作;

5、培訓服務:乙方負責為甲方相關軟體產品系統操作人員提供免費技術培訓及人員變更後甲方要求的後續免費技術培訓;

6、其他約定事項:

三、服務收費標準:

1、在甲方使用相關軟體產品系統執行期間,甲方應於每年相關軟體產品系統服務到期日之前向乙方繳納相關

技術維護費。2、繳費標準:網上抄報稅系統:100元/戶/套/年;網上認證系統:100元/戶/套/年;網上申報系統:100元/戶/套/年;車購稅申報系統:150元/戶/套/年;

3、服務的`相關軟體產品系統共計套,技術服務費合計 元。

四、違約責任:

1、甲方有權向乙方或主管稅務機關投訴乙方服務質量或技術服務工程師,乙方對投訴的問題和被投訴的人員,經查實確認後及時將處理結果通知甲方,乙方服務質量投訴電話:;

2、由於以下情況造成該系統無法正常使用,乙方只負責恢復相關軟體產品系統的正常執行,不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 1)操作人員誤操作;

( 2)應甲方的要求系統移機時,所造成的資料丟失和軟體損壞;

( 3)計算機感染病毒;

( 4)不可抗力(如突然停電)等原因。

五、合同糾紛的解決: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請求當地國稅機關進行調解。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解決不成的,雙方商定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六、合同期限:

本合同執行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異議,則本合同有效期則自動順延一年,順延的次數不限。如一方提出異議,則屆滿之日自行終止。

七、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約時間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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