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轉讓合同5篇

來源:才華庫 1.02W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技術轉讓合同5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技術轉讓合同5篇

技術轉讓合同 篇1

合同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九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前言

本合同於×年×月×日在__________________簽訂。

甲方為:中國 ×××××××公司

合同工廠:中國×××廠(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為:×國××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章 合同內容

1.1 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製造××合同產品的書面及非書面專有技術。用該項技術所生產的合同產品的品種,規格,技術性能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一(略)。

1.2 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製造,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和其它所有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資料的內容及有關事項詳見本合同附件二(略)。

1.3 乙方負責安排甲方技術人員在乙方工廠進行培訓,乙方應採取有效措施使甲方人員掌握製造合同產品的技術,具體內容見本合同附件三(略)。

1.4 乙方派稱職的技術人員赴甲方合同工廠進行技術服務。具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四(略)。

1.5 乙方同意在甲方需要時,以最優惠的價格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備件。屆時雙方另籤協議。

1.6 乙方有責任對本合同專案甲方需要的關鍵裝置提供有關諮詢。

1.7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樣機, 鑄件和備件, 具體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五(略)。

1.8 甲方銷售合同產品和使用乙方商標的規定,見本合同第八章。

第二章 定義

2.1 合同產品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全部產品。

2.2 藍圖指乙方製造合同產品目前所使用的總圖,製造圖樣,材料規範及另件目錄等的複製件。

2.3 技術資料是指為生產合同產品所必須具有的乙方目前正用於生產合同產品的全部專有技術和其它有關設計圖紙,技術檔案等。

2.4 標準指為製造合同產品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中,由乙方採用和制定的標準。

2.5 入門費指由於乙方根據本合同第一章1.2條,1.3條,1.4條,1.6條,1.7條規定的內容以技術資料轉讓的形式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設計和製造技術,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費用。

2.6 提成費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由於乙方所給予甲方連續的技術諮詢和援助,以及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連續使用乙方的商標和專有技術,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費用。

2.7 合同有效期指本合同開始生效的時間到本合同14.3條規定的本合同終止時間的期間。

第三章 價格

3.1 按本合同第一章規定的內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費用規定如下:

3.1.1 入門費為×××美元(大寫:×××美元)這是指本合同產品有關的資料轉讓費和技術培訓費,包括技術資料在交付前的一切費用。入門費為固定價格。

3.1.2 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後,甲方每銷售一臺合同產品的提成費為基價的×%。甲方向乙方購買的零件不計入提成費。

3.1.3 計算提成費的基價應是甲方生產合同產品當年12月31日有效的,乙方在×國×市公佈和使用的每臺目錄價格的××%。

3.2 乙方同意返銷甲方生產的合同產品。返銷產品的金額為甲方支付乙方全部提成費的××%(百分之××)。返銷的產品應達到乙方提供的技術性能標準。每次返銷的產品品種,規格,數量,交貨期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確定。

返銷產品價格按3.1.3條規定的提成基價計算,即目錄價格的××%。

第四章 支付和支付條件

4.1 本合同項下的一切費用,甲方和乙方均以美元支付。

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款項應通過××中國銀行和×國××銀行辦理。

如果乙方向甲方償還金額,則此款項應通過××銀行和××中國銀行辦理。

所有發生在中國的銀行費用,由甲方負擔。發生在中國以外的銀行費用由乙方負擔。

4.2 本合同第三章規定的合同費用,甲方按下列辦法和時間向乙方支付:

4.2.1 甲方收到下列單據,並審查無誤後××天內向乙方支付入門費××美元(大寫:××美元)。

(a)由乙方出具的保證函。在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規定交付技術資料時,保證償還金額××美元。

(b)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c)應支付金額為入門費總價的形式發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國政府當局出具的許可證影印件一份。若乙方認為不需要出口許可證,則乙方應提出一份有關不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證明信一份。

4.2.2 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第一階段產品的下列單據並審查無誤後××天內向乙方支付××美元(大寫:××美元。)

(a)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空運提單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乙方出具的第一階段產品的技術資料,樣機,鑄件和備件交付完畢的證明信正,副本各一份。

4.2.3 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第二階段產品的下列單據並審查無誤後××天內向乙方支付××美元(大寫:××美元)。

(a)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空運提單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乙方出具的第二階段產品的技術資料,樣機,附件五規定的××已交付完畢的證明正副本各一份。

4.2.4 合同產品第一批樣機驗收合格後,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單據並審查無誤××天內,向乙方支付××美元(大寫:××美元)。

(a)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雙方簽署的“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影印本一份。

注:如果驗收試驗延遲並是甲方的責任,將不遲於合同生效後(時間)支付。

4.3 本合同第三章規定的提成費,甲方將在抽樣產品考核驗證合格後按下述辦法和條件向乙方支付:

4.3.1 甲方在每日曆年度結束後××天內,向乙方提交一份甲方在上一日曆年度的每種型號的產品實際銷售量的報告

4.3.2 乙方每年可派代表到合同工廠檢查和核實甲方合同產品實際銷售量的報告,甲方將給予協助。乙方來華費用由乙方負擔。如果彙總和/或報告中所列的合同產品數量在檢查時發現出入很大,則甲乙雙方應討論此差距並洽商採取正確的措施。

4.3.3 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單據並審查無誤後的××天內向乙方支付提成費:

(a)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該年提成費計算書一式四份。

4.3.4 在合同期滿年度內,甲方在合同終止後××天內將提交一份最後銷售合同產品數量的報告,以便乙方計算提成費。

4.4 按本合同規定,如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甲方有權從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第五章 技術資料支付

5.1 乙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向甲方提供技術資料。

5.2 乙方應在××機場或車站交付技術資料。××機場或車站的印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有效交付日期。甲方應在收到資料兩週內,確認資料收悉。

5.3 第一階段產品的技術資料,樣機,鑄件和備件:

5.3.1 在合同生效後的××周內,乙方必須發出一套藍圖,一套二底圖和一套標準。可以分批交貨。

5.3.2 在合同生效後的××周內,乙方必須發出與第一階段合同產品有關的全部技術資料,樣機,鑄件和備件。

5.4 第二階段產品的技術資料和樣機:

5.4.1 第二階段開始日期後的×周內,乙方必須發出與第二階段產品有關的一套藍圖,一套二底圖和一套標準。可以分期交貨。

5.4.2 第二階段開始後的××周內,乙方必須儘快發出與第二階段合同產品有關的全部技術資料和樣機,鑄件和備料。

5.5 在每批技術資料或樣機,鑄件和備件發運後的××小時內,乙方應將空運提單號,空運提單日期,資料編號,合同號,件數和重量電告甲方。同時乙方應以航空信將下列單據寄給甲方:

(a)空運提單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b)所發運技術資料,樣機,鑄件和備件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

5.6 若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或樣機,鑄件和備件在運輸途中遺失或損壞,乙方在收到甲方關於遺失或損壞的書面通知書後,應儘快不遲於×個月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甲方。

5.7 交付技術資料應具有適於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防潮的堅固包裝。

在每件包裝箱的內部與外表,都應以英文標明下列內容:

(a)合同號

(b)運輸標記

(c)收貨人

(d)技術資料目的地

(e)重量(公斤)

(f)樣機,鑄件和備件目的地

5.8 每箱內應附有詳細裝箱單一式四份。

第六章 技術資料的改進和修改

6.1 為了適應中國的設計標準,材料,工藝裝備和其它生產條件,在不改變乙方基本設計的條件下,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技術資料進行修改和變動。甲方必須將這些修改和變動通知乙方。乙方有責任在培訓或技術指導時協助甲方修改技術資料,詳見附件三和附件四。

6.2 甲方必須在型號後加注尾標,以示區別那些影響形狀,配合或功能的修改,並通知乙方。

6.3 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在合同規定的範圍內的任何改進和發展,都應相互免費將改進,發展的技術資料提交給對方。

6.4 改進和發展的技術,所有權屬改進,發展的一方。

第七章 質量驗收試驗

7.1 為了驗證按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製造的合同產品可靠性,由甲,乙雙方共同在合同工廠對考核的合同產品的技術性能和要求進行考核驗收。如果需要,也可以在乙方工廠進行試驗或重做。甲方可派指定的人員驗證重複試驗,乙方負責重複試驗和乙方人員的費用,甲方負責甲方參加重複試驗的人員和翻譯的費用。具體辦法見本合同附件七。

7.2 考核試驗產品的技術性能應符合乙方提供的本合同中的標準規定,即通過鑑定。甲,乙雙方簽署“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明”一式四份,每方各執二份。

7.3 如考核試驗產品的技術性能達不到附件規定的技術引數, 雙方應友好協商, 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採取措施,消除缺陷後進行第二次考核驗收。

7.4 如考核試驗產品不合格是乙方的責任,則乙方派人蔘加第二次考核驗收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如系甲方責任,該費用由甲方負擔。

7.5 若考核試驗產品第二次試驗仍不合格時,如系乙方的責任,乙方應賠償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並採取措施消除缺陷,參加第三次考核,費用由乙方負擔。如系甲方責任,該費用由甲方負擔。

7.6 若考核試驗產品第三次考核試驗不合格時,雙方應討論執行合同的問題,如系乙方責任,則按合同9.8條規定,甲方有權修正合同。如系甲方責任,則由雙方共同協商進一步的執行問題。乙方將根據甲方的要求,為改進不合格的樣機提供技術諮詢。

第八章 “合同產品”的出口和商標

8.1 甲方生產的“合同產品”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銷售,可根據下列條件出口到其它國家:

8.1.1 甲方應首先與乙方協商,要求在乙方的銷售/分配網所在地區安排銷售(銷售,分配網包括乙方子公司和代理商)。

出口銷售的數量和專案將通過友好協商決定,若無法安排,則甲方可以自由出口,但是,甲方必須在完成交易後一週內,將專案,數量和購買商名稱通知乙方。

8.1.2 在乙方銷售/分配網不包括的地區,甲方可以自由銷售。

8.2 對於甲方把“合同產品”裝在中國的主機上出售到任何國家(包括在乙方銷售/分配網所在地國家)的權利,乙方不得干涉。為維修中國出口的主機,甲方可以自由銷售作為配件的“合同產品”。

8.3 在合同期間,甲方可以在“合同產品”上使用乙方使用的商標和標上甲方的商標,並註上“中華人民共和國××廠製造”。商標許可證應由甲方和××公司單獨簽訂。

8.4 當使用商標時,甲方生產的“合同產品”必須符合本合同項下由乙方提供的標準。在必要的時候,每年乙方可進行一次抽樣試驗。在抽樣試驗結果不符合乙方提供的標準時,乙方應建議甲方改進不合格的“合同產品”並在×個月內再次進行試驗。若結果仍不符合,則乙方就可中止甲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甲方可以再次提交另外的樣品給乙方進行試驗。再次抽樣試驗,結果符合乙方提供的標準時,乙方將再次給予甲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

第九章 保證

9.1 乙方保證其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在合同生效時乙方使用的最新技術資料,並與乙方擁有的技術資料完全一致。在合同期間,“合同產品”設計變化的技術通知書和技術改進,發展資料,乙方將及時地送至甲方。

9.2 乙方保證其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清晰的,可靠的,並按第五章的規定按時交付。有關定義如下:

9.2.1 “完整”係指乙方提供的資料是本合同附件中規定的全部資料,並與乙方自己工廠目前使用的資料完全一致。

9.2.2 “可靠”係指甲方按技術資料製造的合同產品應符合乙方按本合同提供的合同產品技術規範。

9.2.3 “清晰”係指資料中的圖樣,曲線,術語符號等容易看清。

9.3 如果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不符合9.2條的規定時,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書後××天內免費將所缺的資料,或清晰,可靠的資料寄給甲方。

9.4 當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五章或9.3規定的時間交付資料,則乙方應按下列比例向甲方支付罰款:

遲交×至×周,每整週罰款為入門費總價的××%。

遲交×至×周,每整週罰款為入門費總價的××%。

遲交超過×周以上,每整週罰款為入門費總價的××%。

9.5 若發生9.4條事項,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罰款總數不超過××美元(大寫:××美元)。

9.6 乙方支付給甲方的9.4條中規定的罰款,應以遲交的整週數進行計算。

9.7 乙方支付給甲方罰款後,並不解除乙方繼續交付上述資料的義務。

9.8 按第七章的規定,由於乙方的責任,產品經考核三次不合格時,則按以下辦法處理:

9.8.1 若考核產品不合格以致甲方不能投產,則必須修改合同,採取有效措施將不合格的產品從合同中刪除。乙方應退還甲方已經支付的那部分金額。這部分退還金額僅限於合同產品總的範圍中不合格產品所佔部分。並加年利×%(百分之幾)的利息。

9.8.2 如果根據9.8.1條修改合同,則甲方放棄只涉及不合格的那部分產品和零件的製造權,甲方將退回有助於製造這些不合格產品的全部檔案,不可複製或銷燬。

第十章 許可證和專有技術

10.1 乙方保證自己是根據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提供許可證和專有技術的合法者,並能夠合法地向甲方轉讓上述許可證和專有技術而無任何第三者的指控。

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權的控訴,則乙方應與第三方處理此控訴並負責法律和經濟責任。

10.2 與本合同有關的完整的×國專利清單列入附件二,本合同生效一個月內,乙方將向甲方提供專利影印本一式二份。但不給予×國專利許可證或不應包括此許可證。

10.3 本合同終止後,甲方仍有權使用乙方提供的許可證和專有技術,而不承擔任何義務和責任。合同終止後,使用×商標的權利也將終止。

10.4 雙方都應履行本合同,不應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和公佈雙方提供的任何技術資料或商業情報。

第十一章 稅費

11.1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稅費,發生在中國以外的應由乙方承擔。

11.2 在執行合同期間,乙方在中國境內取得的收入應按中國稅法繳稅。此稅費由甲方在每次支付時扣交,並將稅務局的收據副本一份交乙方。

第十二章 仲裁

12.1 凡因執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來解決。在不能解決時,則提交仲裁解決。

12.2 仲裁地點在北京,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程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仲裁也可在瑞典的斯德哥爾摩進行,並由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按仲裁院的程式進行仲裁。

12.3 仲裁裁決應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雙方都應遵照執行。

12.4 仲裁費應由敗訴一方負擔。

12.5 在仲裁過程中,本合同中除了接受仲裁的部分外,仍應由雙方繼續執行。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13.1 若簽約的任一方,由於戰爭及嚴重的火災,水災,颱風和地震所引起的事件,影響了合同的執行時,則應延遲合同期限,延遲時間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3.2 責任方應儘快地將發生的人力不可抗拒事故電告另一方,並在××天內以航空掛號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檔案提交另一方確認。

13.3 若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延續到××天以上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儘快解決合同繼續執行問題。

第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14.1 合同在甲方和乙方代表簽字之後,雙方需向各自政府申請批准,並以最後批准一方的日期作為生效日。雙方應盡最大的努力在××天期限內獲得批准。並用電報通知對方,隨之以信件予以確認。若合同簽字後×個月內不能生效,則本合同對甲方和乙方都無約束力,經雙方同意,申請批准的期限可以延長。

14.2 本合同用×文和中文書寫各四份,×文文字和中文文字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執中,×文文字各二份。

14.3 本合同從合同生效之日起×年內有效。有效期滿後,本合同即自動失效。除非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另有協議,第二階段合同產品開始日期將由乙方來華指導時,雙方簽訂備忘錄予以確認。

14.3.1 合同期滿前×個月之前的任何時候,甲方或乙方均可提出要求進行合同延期的談判,屆時簽訂合同延期的專門條款。

14.4 合同第一階段在合同生效之日開始,合同第二階段的開始日期預期為合同生效後的第×個月。

14.5 合同終止前,任何合同項下發生的未清理的賒欠和債務將不受合同終止的影響。合同的終止並不能解除債務賒欠一方對另一方債務。

14.6 本合同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4.7 合同簽字前雙方之間的所有來往通訊文電,從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動失效。

14.8 只有根據雙方授權代表簽字的書面檔案才能對本合同進行更改和補充。這些檔案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4.9 雙方為履行本合同而進行的通訊應以×國文書寫一式二份。

14.10 在對方預先沒有同意前,雙方不應將本合同的任何權利和/或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14.11 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並不影響×國和任何其它國家之間的貿易。

14.12 甲方同意從乙方購買一批(原材料或半成品),以便甲方生產“合同產品”,金額為××美元(大寫:××美元)。特定零件的訂貨和計劃由考察小組在×國確定,如價格和條件優惠,甲方將從乙方再訂一批(原材料或零件)。

第十五章 法定地址

甲方:中國××公司

地址:

電報掛號:

電傳:

××工廠

地址:中華人民共和國 省 市

電報掛號:

乙方: 公司

地址:

電傳:

本合同於××年×月×日在××簽字。

甲方××公司代表 乙方××公司代表

(簽字) (簽字)

××工廠代表(簽字)

甲方律師 乙方律師

(簽字) (簽字)

(注:合同附件均略)

技術轉讓合同 篇2

一、限制一方在合同技術標的上進行新的技術研究或要進行新的技術研究必須徵得另一方的同意,這種規定是阻礙技術進步的技術壟斷行為,是不利於社會進步的約定。

二、阻礙一方根據市場需求,按合理的方式實施技術。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就技術實施的期限、地域、方式進行約定,但是,不得限制當事人一方運用合同標的的技術按市場的需求在約定的期限、地域和按約定的方式限制其生產規模、產量、價格、銷售渠道等方式限制當事人一方根據市場需求按合同約定的方式實施技術。

三、不允許合同當事人一方從其他渠道取得技術,如在合同中不得約定當事人一方在接受了另一方的技術並得到指導後,一方不得從其他渠道取得技術的限制性規定。

四、不得有阻止國家指定推廣、使用的技術約定。國家指定推廣、應用的技術,是國家依據產業政策的規定和國民經濟發展的需要決定的,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只能使用轉讓的技術,不能使用國家決定推廣、應用的技術,是明顯的不合法條款,是不利於社會進步,不利於國民經濟發展的需要的。

技術轉讓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主要指讓與人),應當在簽訂技術轉讓合同時遵循法定原則,以免產生無效內容和無效條款。

技術轉讓合同 篇3

技術合同是指當事人之彰就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諮詢或者服務所訂立的相互之間權利和義務的合同的總稱。

技術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徵:

1.技術合同的標的物是技術成果和技術祕密。

技術成果以及技術祕密是一種特殊的商品,是凝聚著人類智慧的創造性勞動成果。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源於審理技術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條的規定,所謂技術成果是指利用科學技術知識、資訊和經驗作出的涉及產品、工藝、材料及其改進等技術方案,包括專利、專利申請、技術祕密、計算機軟體、積體電路布圖設計、植物新品種等。所謂技術祕密是為公眾所知悉、具有商業價值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資訊。

2.技術合同的法律調整具有多樣性。

對技術合同的法律調整,會涉及合同法以及智慧財產權法等多種法律。

3.技術合同是雙務合同、有償合同。

4.技術合同的主體一方具有特定性。

技術合同當事人,通常至少一方是能夠利用自己的人事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服務或諮詢的法人、自然人、其他組織。

技術合同的內容:與其他合同一樣,技術合同的內容是通過技術合同的條款體現出一的。而技術合同特殊性也正是通過技術合同條款的特殊性體現出來的。技術合同一般應包括以下見容:專案名稱;標的的內容、範圍和要求、履行的計劃;、進度、期限、地點、地域和該項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風險責任的承擔;技術成果的歸屬和收益的分成辦法;驗收標準;價款、報酬或者使用費及其支付方式;違約金或者損失的計算方法;解決爭議的方法;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技術合同價款、報酬和使用費的支付;對技術合同的價款、報酬和使用費,當事人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技術合同》司法解釋第14條確認,人民法院可以按照以下原則處理;對於技術開發合同和技術轉讓合同,根據有關技術成果的研究開發成本、先進性、實施轉化和應用的程度,當呈人享有的權益和承擔的責任,以及技術成果的經濟效益等合理確定;對於技術諮詢合同和技術服務合同,根據有關諮詢服務工作的技術含量、質量和數量,以及已經產生和預期產生的經濟效益等合理確定。

我國《合同法》將技術成果分為兩類:一是執行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基聳組織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職務技術成果;二是職務技術成果以外的基聳技術成果,或稱之為非職務技術成果。合同法的這一公類方式與專利法的有關規定是基本一致的。

依照我國《合同法》第326條第2款規定,技術成果主要包括兩類:其一,執行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工作任務所完成的技術成果。所謂“執行法人或老臣是其他組織的工作作亂”,既包括工作人員人人事他的本職工作,也包括履行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交付的本職工作以外的任務。其二,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物質技術完成的技術成果。《技術合同》司法解釋第4條確認,所謂主要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物質技術條件,包括在技術成果的研究開發過程中,全部或者大部分利用了法人或者其技術成果具有實質性的影響。

技術轉讓合同 篇4

一、合同名稱

____________專有技術轉讓許可證合同

二、簽約時間與地點

本許可證合同於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在中國_______簽訂。

三、合同當事人及法定地址

中國_______進出口總公司(以下簡稱受方)為一方,_____國_____技術公司(以下簡稱供方)為另一方,同意就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以下稱本合同)。

(雙方法定地址以及電報、電傳號)

四、鑑於條款

鑑於供方擁有設計、製造、安裝_________產品的專有技術,供方是該項技術的合法所有者,願將該技術轉讓給受方。

五、合同中所涉及的關鍵名詞的定義

本合同所用下述用語的定義是:

專有技術係指為製造_______產品所需的,為供方所掌握的一切知識、經驗和技能,包括技術資料和不能形成文字的各種經驗和技能。

技術資料係指上述專有技術的全部文字資料(或扼要指明資料的範圍)。

合同產品系指受方根據本合同使用供方所轉讓的專有技術製造和銷售的產品。

淨銷售價係指銷售合同產品的發票金額扣除產品稅、交易折扣以及因退貨、拒收所引起的退款剩餘的價款。

合同期限係指本合同生效日起算至第十年為止的期限。

六、合同範圍與內容

1.供方同意受方在中國設計、製造、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或專利技術)。在該地區受方享有有利該技術獨佔性製造產品和銷售產品的權利(或這是一項非獨佔的許可證)。

2.供方負責向受方提供______技術的研究報告、設計、計算、產品圖紙、製造工藝、質量控制、試驗、安裝、除錯、執行、維修等一切技術資料、資料(詳見附件×)和經驗,以便受方能實施製造產品(產品的型號、規格、技術引數詳見附件×)。

3.供方負責自費派遣技術人員赴受方進行技術指導和參加_________的效能考核(詳見附件×)。

4.供方負責接受受方有關人員自費赴供方進行培訓,使受方人員能掌握合同規定的上述技術(詳見附件×)。

5.在合同有效期限內,受方在合同產品上有權使用屬於供方所有的______商標(或牌號)。

6.供方有責任(或同意)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方提供為製造合同產品所必需的裝置、測試儀器、原材料及零部件(或供方有責任幫助受方為實施製造合同產品所需的配套件,從第三方取得有關技術許可證,或者與第三方進行合作生產)。

七、價格或許可證使用費

1.根據本合同規定,供方向受方提供的技術和技術服務等,受方應向供方支付的合同總價為______萬美元,其中:技術使用費______元;資料費_______元;技術服務費______元。……上述價格為固定價格。

2.受方有義務對根據許可證轉讓的技術支付下列費用:

(1)入門費__________美元。

(2)受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應向供方支付常年提成費,其提成率為合同產品淨銷售價的3%。

八、技術資料的交付

1、供方應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的規定向受方提供技術資料。

2.供方用空運把技術資料送達中國______機場。該機場在收到技術資料而在空運提單上加蓋的印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受方將帶有到達印戳日期的空運提單影印本一份寄送供方。

3.在技術資料發運後的二十四小時(或四十八小時)內,供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與日期、資料項號、件數、重量、航班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受方,並將空運提單正本一份、副本兩份和技術資料裝箱清單三份航空郵寄給受方。

4.如受方收到技術資料後發現不符本合同附件×的規定,包括在空運中丟失或損壞,應在三十天內通知供方,說明所缺或損壞的資料,供方應在收到通知後立即(或三十天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受方。如果受方在收到技術資料後六十天內沒有提出資料不足或損壞的書面通知,即視為受方對技術資料驗收。

5.技術資料使用文字為英文(或其他文字),計量單位為米制,技術資料所適用的標準為________工業標準。

6.技術資料的包裝要適應長途運輸與搬運,防雨、防潮、每箱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合同號(許可證合同編號lis85001)、收貨人(中國_______進出口總公司_____分公司)、目的'地(中國________市機場)、毛重(____公斤)、箱號(或件號)以及運輸標誌等。

九、交換改進技術及對技術資料的修改

1.供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應免費提供給受方。受方改進和發展的技術也應按對等原則提供給供方,但改進和發展的技術所有權屬於受方,對方不得申請專利或轉讓給第三方。雙方交換技術資料,均不附加任何限制。

2.供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如有不適合於受方生產條件的,供方有責任協助受方修改技術資料,並加以確認。

十、效能考核和驗收

1.在合同產品首批生產後,由雙

方根據本合同附件×的規定,共同進行產品效能考核。

2.經考核合同產品的效能符合本合同技術檔案規定的技術指標,即通過驗收,雙方簽署合同產品效能考核合證明書一式四份。每方各執二份。

3.如經考核,合同產品效能不符合本合同技術檔案規定的技術指標時,雙方應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責任。如責任在供方,供方應自負費用,採取措施,消除缺陷。缺陷消除後進行第二次考核。如第二次考核後仍不合格,供方應繼續採取措施,消除缺陷,並進行第三次試驗。如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時,受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如果考核不合格責任在於受方,受方在供方協助下,採取措施,消除缺陷,並進行第二次或第三次試驗。如第三次考核不合格時,則由雙方協商如何再執行合同的問題。供方協助受方消除缺陷派遣技術人員的交通和食宿費用由受方負擔。

十一、保證與索賠

1.供方保證按本合同附件×的規定提供給受方的技術資料是供方所掌握的最新資料,並保證向受方及時提供任何發展和改進的技術資料。

2.供方保證所提供的資料是正確的、完整的、清晰的和可靠的,與供方生產使用的技術資料完全一樣。

3.供方應按本合同規定日期交付技術資料,如果未按時交付資料,按下述比例向受方支付罰款:

(1)拖延一至四周,每週為本合同總價格(或技術使用費)的0.5%;

(2)拖延五至八週,為本合同總價格(或技術使用費)的1%;

(3)拖延八週以上,為本合同總價格(或技術使用費的)的1.5%。

4.供方向受方支付罰款並不解除供方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5.如果供方遲交技術資料超過六個月,受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此時供方應將受方已支付的金額,並按年利_______%的利息,一併退還給受方。

6.如果合同產品考核驗收三次仍不合格時,受方除有權終止本合同外,受方還有權收回已付給供方的全部金額,並加年利_______%的利息。如果產品只有部分效能指標達不到合同的規定時,受方減少支付合同總價的__________%。

7.供方保證合同中轉讓的一切權利,包括製造、使用、銷售以及其他有關技術的合法性,並保證不受第三方的指控。如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供方應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法律上和經濟上的一切責任。

十二、稅收

1.凡因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款,在受方國內的由受方負擔。在受方以外的則均由供方負擔。

2.供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國境內取得的許可證使用費的收入,必須按中國稅法(或按_______國與________國的稅收協定)納稅。

十三、仲裁

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切爭議,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解決時,應提交仲裁解決。

2.仲裁地點在瑞典的斯德哥爾摩,由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根據該院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或仲裁在被訴方的國家進行。如在中國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程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如在_______國則由______仲裁協會按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3.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4.仲裁費用,除仲裁另有規定外,由敗訴方負擔。

5.在仲裁過程中,除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十四、不可抗力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嚴重水災、火災、颱風以及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本合同不能執行時,可延遲履行本合同,延遲的期限相當於事故影響的期限。

2.發生不可抗力事故後,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十五天內以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檔案提交給另一方確認。

3.如不可抗力事故持續一百二十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繼續執行本合同的問題。

十五、合同的生效、期限、終止及其他

1.本合同由雙方代表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市簽字。簽字後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有關當局申請批准,爭取在六十天內獲得批准,以最後批准的日期為合同生效日期。如簽字後六個月仍得不到批准,雙方有權撤銷本合同。

2.本合同從生效日起______年內有效,有效期滿後合同自動失效。如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內,經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後可延長_______年。

3.本合同期滿時,債務人對債權人未了債務應繼續予以支付。

4.本合同條款的任何修改、補充,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後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檔案,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5.本合同附件一至附件________,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文兩種文字寫成,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兩份。

受方:供方:

中國_______進出口總公司______國______公司

代表_________(簽字)代表________(簽字)

(附件略

技術轉讓合同 篇5

本技術轉讓合同(以下簡稱“合同”)由甲方_________(根據_________法律成立和存在的一家公司,其辦公室設在_________)和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和存在的一家公司,其主要辦公室和營業地點為_________),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達成和簽署(甲方和乙方以以下有時合稱“雙方”,或單獨稱為“一方”)。

鑑於甲方已獲得甲方集團及其附屬公司的授權,向第三方出售關於_________的技術和訣竅;

鑑於乙方有意獲得這種技術和訣竅;

鑑於甲方願意根據主合同的條款和條件,及根據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向公司出售此種技術和訣竅。

為此,雙方協議如下:

第一條技術訣竅和培訓的內容及質量保證

1.1本銷售合同的主題是使用甲方和它的關聯公司所擁有的技術和訣竅的權利,包括一切規格,作業週期資料等,以及包括與此有關的任何技術資料_________。

1.2甲方將按照附件b的規定提供技術服務以及指導開車和開車後初期操作,有關此種技術服務費用應作為甲方按主合同向乙方認繳資本的一部份。

1.3甲方應在它的關聯公司,即甲方集團設於的設施中的_________工廠,或在甲方自行選擇的另一間_________工廠,提供操作和保養培訓。乙方人員接受培訓的最適當時間,將由甲方和乙方共同商定。在甲方的設施進行的此種培訓,估計可在兩個至三個星期的時間內完成。派遣受訓人員所需的在國外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支付並應作為甲方按主合同向乙方認繳資本的一部份,有關的其餘費用由乙方負責。

1.4乙方應挑選合理人數的具有適當資歷的人員,包括一名操作員和一名工程師,派往上面第1.3款所述的設施接受培訓。受訓人員中,至少應有一人能操流利_________語。

1.5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為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一切檔案,一切檔案均僅有_________文字。

1.6甲方應提供在乙方的工廠中初期必需的培訓工作,以便使乙方能正確地掌握_________的操作工藝,該培訓費用應作為甲方按主合同向乙方認繳資本的一部分。培訓人員的數目,以及他們派駐乙方的工廠進行安裝和試車培訓的時間長短將與乙方商討後由甲方決定。此種人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生活費應由提供,作為主合同中所規定的該廠向乙方認繳資本的一部分。

1.7乙方對有關_________在本合同條款規定以外的任何協助,應由甲方諮詢協議的形式提供,其條款和條件將以書面形式商定。

1.8甲方應根據第1.8.2條的驗收測試程式保證提供給乙方的_________裝置達到第1.8.1條所述的規格和效能。

1.8.1規格和效能_________。

1.8.2驗收測試程式_________。

第二條付款

2.1考慮到乙方購買使用_________工藝的權利,乙方同意分五期,每年一期以_________萬美元向甲方支付總金額_________萬美元。該款以匯款形式匯入由甲方指定與中國銀行有業務聯絡的國外銀行賬戶內,第一期款項將於_________工廠開始作業之後十二個月到期應付,此開始作業日期應由雙方書面同意確定。

2.2甲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按中國稅法應繳納的,與上面第2.1款所述有關的任何稅金,均應由乙方為甲方預扣和代繳;乙方這樣為甲方預扣和代繳的任何此種稅金,均應由甲方記入貸方,作為乙方部分清償上面第2.1款規定應向甲方付款的一部分。乙方為甲方這樣代繳的一切稅金,均應在繳稅日期後十天內向甲方提出書面報表。這種書面報表應附上以甲方為抬頭人的政府正式收據原件,並應當書明為哪一筆特定付款繳納該項稅金。

第三條額外義務

3.1為了使甲方願意向乙方出售_________工藝,乙方同意對此種技術和訣竅加以保密,除了合理需要使用這些技術和訣竅,且已書面同意對此種資料加以保密的乙方高階人員以外,乙方不得向任何其他人透露這些技術和訣竅。此外,乙方同意,它將只在它的工廠中使用此種技術和訣竅,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出售這些技術和訣竅,也不得授予這些技術和訣竅的許可證。

3.2有關_________工藝的非專利技術改進的有關資料,甲方應向乙方免費提供,乙方也應在對等條件下向甲方提供類似的資料。

3.3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如有人鑑於乙方使用_________工藝,且此種使用符合甲方或它的任何一個關聯公司向乙方提供的指導,而向乙方進行據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侵犯任何人的權益的任何控告或法律訴訟時,則甲方在接到乙方的書面請求時,應在此種控告或法律訴訟中進行辯護,並由甲方自行負擔這方面的費用。乙方應將任何關於此種據稱為侵犯的宣告,控告或訴訟,威脅控告或訴訟,迅速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有權委託乙方選擇的顧問律師在任何此種控告或法律訴訟中作為乙方的代表

,由乙方負擔這方面的費用。

3.4甲方和乙方同意盡最大努力獲得為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政府有關部門批准。

第四條終止

4.1本合同從第1頁書明日期起生效,主合同終止時,本合同同時終止。在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將有責任繼續支付按第2.1款規定欠甲方的一切款項。

第五條一般規定

5.1本合同,包括本合同規定的乙方的任何權利或義務,不得由乙方加以全部或部分轉移或轉讓。

5.2.1如果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雙方之間發生爭議,雙方首先應盡力通過友好討論來解決這些爭議。如果在_________天內不能通過此種方式解決爭議和令雙方滿意,則任何一方均可將該爭議提交在_________的仲裁院根據該院的仲裁規則來仲裁該爭議,但是有如下規定:

(1)任何此種仲裁的一切程式均應同時使用華語和英語進行,並應同時使用中文和英文編寫此種訴訟的每種抄本。

(2)應有_________名仲裁員,他們均應能操流利英語,但其中有_________名應操流利華語。

5.2.2一切仲裁裁決都應為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雙方同意接受仲裁裁決的約束並應採取相應的行動。

5.2.3除非仲裁裁決另有規定,仲裁費應由敗訴方負擔。

5.2.4在根據本條規定進行仲裁訴訟時,本合同應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支配和據以進行解釋。

5.2.5任何仲裁裁決均應由對受裁決方行使司法權的或在受裁決方擁有資產地區內行使司法權的任何法院來加以實施。

5.2.6在根據本合同或為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仲裁訴訟,為實施任何仲裁訴訟的裁決而進行的任何起訴,在雙方之間根據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訴訟中,各方明確放棄以主權國家豁免權作為辯護,明確放棄以它是政府的一方,政府的機構或按照政府指示行事為基礎的任何辯護。

5.3.1在發生不可抗力時,則在不可抗力引起延誤的期間內,本合同雙方或合營公司各方的合同義務應暫停和自動延長,延長的時間和此種暫停時間相等,無須為此付出費用或受罰。在本合同內,不可抗力的定義與主合同相同。

5.3.2如果不可抗力的情況延續到超過六個月的時期,任何一方均可用航空掛號郵件向另一方發出通知,無須辦理其它手續即可撤消及終止本合同。

5.3.3宣稱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迅速通知受影響的其它方,並應提供有關發生此種不可抗力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

5.4按合同規定應由任何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任何通知或書面通訊,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規定的一切報價,信件或通知,均應以電報或電傳發出,並且用航空掛號信加以確認,迅速發到或寄到有關一方。按本合同規定收到這些通知或通訊的日期應被認為是航空信郵戳日期以後的十二(12)天或發出電報或電傳以後的二個工作日。一切通知和通訊均應發往下面列出的適當地址,直到一方向另一方或各方發出書面通知更改地址為止(視實際情況而定):

乙方:_________,甲方:_________。

5.5除非本合同雙方正式授權的高階人員簽署的書面檔案明確宣佈,並特別指明本合同,否則本合同的條款不得修改,放棄或解除。

5.6如任何一方在任何時間不要求對方履行本合同的任何規定,不應以任何方式影響此後任何時間要求此種履行的完全權利,同樣,如果任何一方放棄追究另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規定的情況,不應被認為放棄追究此後對此種規定的任何繼續違反,也不應被認為放棄此項規定本身。

5.7本合同的任何內容均不應被解釋為使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成為另一方的代理人或代表,任何一方都不得自稱為對方的代理人或代表,任何一方均不應由於另一方的行動或不採取行動而負責任或受約束。

5.8本合同以中文字和_________文字簽署生效,兩種文字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作為以上各點的憑證,本合同雙方已促使它們各自正式授權的代表在本合同前面書明的日期簽署本合同。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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