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技術轉讓合同3篇

來源:才華庫 1.65W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技術轉讓合同3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關於技術轉讓合同3篇

技術轉讓合同 篇1

轉讓方: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

鑑於:_________關鍵技術(以下稱cdmaXX或技術成果)系經過轉讓方長時間的開發和實際專案的應用,技術上已完全成熟並得到特種行業使用者的肯定,且具有廣大的市場前景:鑑於受讓方在市場開拓方面的完整商務能力,為更好地將成果應用於社會和行業使用者,轉讓方願意將該項技術成果轉讓給受讓方,且受讓方同意接受該技術成果。現本合同雙方經過詳細磋商,依據我國現行、有效的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就技術成果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第三代cdmaXX行動通訊基站射頻子系統及cdmaXX移動通訊系統基站線性化放大器關鍵技術(以下稱cdmaXX或技術成果)是指:包括但不限於有關第三代cdmaXX行動通訊基站射頻子系統及cdmaXX移動通訊系統基站線性化放大器關鍵技術的軟體(元件)、技術檔案和技術資料。cdmaXX後繼開發技術成果是指:包括但不限於現有cdmaXX技術的後續開發及相關的技術檔案和技術資料。cdmaXX關聯技術成果及其後繼開發技術成果是指:與現有cdmaXX技術有關的其他技術成果及技術檔案和技術資料,及在此基礎上的後繼開發及相關的技術檔案和技術資料。

2、轉讓方於本合同生效日將本合同所涉技術成果獨家轉讓與受讓方。於該轉讓日起,受讓方擁有技術成果的所有權,但法律規定禁止轉讓的權益除外。

技術成果的轉讓包括但不限於在技術成果的相關權利保護期內下列各項權利:

(1)使用權,即以複製、展示、發行、修改、翻譯、註釋等方式使用技術成果的權利;

(2)使用許可權和獲得報酬權,即許可他人以前項中規定的部分或者全部方式使用其技術成果的權利和由此獲得報酬的權利;

(3)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技術成果的權利;

(4)其它法律、法規規定所享有的權利。

3、轉讓方應於本合同生效日將所轉讓的技術成果全部內容的詳盡資料交付於受讓方。

(1)該技術資料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

(2)轉讓方提交的上述技術資料,應使本行業內具有普通技術水平的專業人員能夠理解,並能夠在此基礎上對軟體進行修改、維護和再開發。

(3)轉讓方向受讓方提交上述技術資料後,不得繼續保留載有該軟體任何實質部分的任何載體。

(4)該等資料應確保受讓方能夠便利地使用、享有、行使本合同第1條所述的技術成果及相關權利。

4、轉讓方宣告並保證在本合同技術成果轉讓前

(1)所轉讓的技術成果真實、完整、合法、有效、屬於其所有,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

(2)轉讓方有權轉讓本合同所涉之技術成果,且技術成果未存有抵押、質押或其它擔保等情形;

(3)轉讓方在本合同簽訂前並未將技術成果以任何方式許可或洩露給任何第三方使用或獲得利益。

(4)除在本合同簽訂前已購得該技術成果的合法權利人外(如有)(以轉讓方提供給受讓方的權利人名單為限),轉讓方並未將技術成果以任何方式許可或洩露給任何第三方使用或獲得利益。

(5)轉讓方保證所提供的資料是完整、正確、清晰的並保證及時交付。

5、轉讓方宣告並保證在本合同技術成果轉讓後:

(1)非經受讓方書面同意,轉讓方不以任何方式使用技術成果、授權他人使用技術成果、為他人非法使用技術成果提供任何條件。

(2)轉讓方應保證技術成果/著作的開發者和轉讓方及其具有僱傭關係的人員(以下合稱僱員)和轉讓方的關聯企業不使用、不許可他人使用技術成果、不為他人非法使用技術成果提供任何條件。如前述僱員或其關聯企業有前列任何行為,轉讓方應就上述該等行為對受讓方直接承擔責任。

(3)轉讓方應就所轉讓的技術成果和技術成果使用者的有關情況以及其他與該技術成果市場有關的商業資訊承擔保密義務,上述保密義務同樣適用於轉讓方僱員及/或關聯企業。

6、受讓方的'承諾和保證

按本合同約定的轉讓金額在約定的付款時間內,全額支付給轉讓方。

7、轉讓方應就cdmaXX的關聯技術給予受讓方優先選擇權,在同等條件下,受讓方有優先購買權。

8、受讓方應於本合同生效後三日內向轉讓方支付轉讓費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9、合同一方違約,應向另一方支付相當於全額轉讓費10%的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守約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違約方並應賠償不足部分。

轉讓方未按第3條的要求向受讓方提供資料,受讓方有權要求轉讓方改正;至改正之日止,每逾期一日轉讓方應向受讓方支付相當於全額轉讓費0.2‰的延期轉讓違約金。

10、合同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另一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除執行上述第9條之約定外,並應返還從合同對方取得的的財產:

(1)轉讓方違反第4條任何一項;

(2)未能履行前述第3、6條之約定;

(3)發生戰爭、自然災害、政府行為等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11、轉讓方應按受讓方要求提供技術成果的技術培訓、輔導等相關服務,直至受讓方能夠獨立、正確地使用該技術成果。

12、因技術成果轉讓所需繳納的有關費用,依法由各方承擔。

13、本合同生效後,受讓方基於本合同所涉之技術成果的後繼開發、改進等技術成果的著作權及相關權利歸受讓方享有。

14、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提供之檔案/資料作為本合同之附件,構成本合同的必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15、未盡事宜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16、因履行本合同而致之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人民法院裁決。

17、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由合同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轉讓方(蓋章):_________ 受讓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技術轉讓合同 篇2

專案名稱:_________

轉讓單位(甲方):_________

受讓單位(乙方):_________

為了保障技術商品合理轉讓,有償付諸應用,促使新產品早日試製並投放市場,提高經濟效益,甲乙雙方根據自願互利的原則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_________技術轉讓給乙方,乙方使用該項技術生產_________產品。

二、甲方轉讓技術應達到的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和經濟效益。

1.該項技術的引數,所生產產品的數量、質量指標,最低或正常的生產能力,單項規格、公差等_________。

2.經濟效益_________。

三、國內外運用該項技術的情況和經濟效益

_________。

四、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將_________技術的資料和裝置、配件等(可用表格列出)交付乙方。

2.甲方負責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派出技術人員_________名到乙方單位,指導乙方安裝裝置和產品試製工作,並派員參與產品的鑑定工作。

3.甲方在合同執行期間對轉讓給乙方的技術如有後續改進,應及時轉讓給乙方(雙方協商互不相告技術後續改進內容者除外)。

4.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技術,應對第三方保密,不得擴散或轉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另行轉讓者除外)。

五、乙方的義務

1.雙方協商議定,技術轉讓費按下列第_________項辦法支付:

(1)乙方向甲方交付技術轉讓費共_________元,一次總算支付。

(2)乙方向甲方支付技術轉讓費,按甲方轉讓技術實施後新增銷售額或利潤的_________%提成。

(3)雙方按商定的其它辦法計算和支付技術轉讓費用。(如雙方商定有預交定金條款,應專條規定定金的金額和交付時間。)

2.在裝置安裝和產品試製過程中,乙方應服從甲方技術人員的指導。乙方應為甲方派出的技術人員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

3.乙方對甲方轉讓的_________技術不得向第三方擴散和轉讓(雙方商定同意乙方轉讓者除外)。乙方對甲方轉讓的技術如有後續改進,應告之甲方改進內容(雙方協商互不相告者除外)。(如雙方商定乙方向甲方支付一定入門費,則應在合同中立專條規定入門費的金額,交付時間等。)

六、轉讓技術的驗收標準與驗收方式

1.驗收標準_________。

2.驗收方式_________。

七、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及質量向乙方交付技術資料、裝置和配件,應向乙方償付相當於技術轉讓費_________%的違約金。如甲方遲延交付技術資料、裝置及配件,致使乙方接受甲方轉讓的_________技術已成為不必要時,乙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及規格派出技術員,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3.甲方如擅自將向乙方轉讓的技術又擴散,轉讓給第三方,應按技術轉讓費的___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技術如有紕漏,應及時更正和完善;如仍達不到合同規定的經濟技術指標,應按技術轉讓費的___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應賠償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八、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向甲方支付技術轉讓費,應按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2.乙方如擅自將甲方轉讓的技術擴散或轉讓給第三方,應按技術轉讓費的_____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3.乙方如果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未將甲方轉讓的技術付諸生產,除應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外,不得干預甲方另將技術轉讓給第三方。

九、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經有關部門證實後,不以違約論,但必須及時告知對方有關情況。

十、其它

1.本合同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合同期為_________年零_________個月。甲乙雙方在合同期間不得隨意更改或廢除合同。

2.在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屬於同一系統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解決,不屬同一系統的,或經主管部門調解不成的,任一方當事人可以提請合同仲裁機關仲裁或法院審理。

4.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付本一式_________份,交_________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5.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技術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技術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詳細地址:_________ 詳細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技術轉讓合同 篇3

一、合同名稱

__________專有技術轉讓許可證合同。

二、簽約時間與地點

本許可證合同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在中國_______簽訂。

三、合同當事人及法定地址

中國______________進出口總公司(以下簡稱受方)為一方,__________國__________技術公司(以下簡稱供方)為另一方,同意就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以下稱本合同)。

(雙方法定地址以及電報、電傳號)

四、鑑於條款

鑑於供方擁有設計、製造、安裝__________________產品的專有技術,供方是該項技術的合法所有者,願將該技術轉讓給受方。

五、合同中所涉及的關鍵名詞的定義

本合同所用下述用語的定義是:

專有技術(know-how)係指為製造______________產品所需的,為供方所掌握的一切知識、經驗和技能,包括技術資料和不能形成文字的各種經驗和技能。

技術資料係指上述專有技術的全部文字資料(或扼要指明資料的範圍)。

合同產品系指受方根據本合同使用供方所轉讓的專有技術製造和銷售的產品。

淨銷售價係指銷售合同產品的發票金額扣除產品稅、交易折扣以及因退貨、拒收所引起的退款剩餘的價款。

合同期限係指本合同生效日起算至第十年為止的期限。

六、合同範圍與內容

1.供方同意受方在中國設計、製造、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或專利技術)。在該地區受方享有有利該技術獨佔性製造產品和銷售產品的權利(或這是一項非獨佔的許可證)。

2.供方負責向受方提供____________技術的研究報告、設計、計算、產品圖紙、製造工藝、質量控制、試驗、安裝、除錯、執行、維修等一切技術資料、資料(詳見附件______)和經驗,以便受方能實施製造產品(產品的型號、規格、技術引數詳見附件______)。

3.供方負責自費派遣技術人員赴受方進行技術指導和參加__________________的效能考核(詳見附件______)。

4.供方負責接受受方有關人員自費赴供方進行培訓,使受方人員能掌握合同規定的上述技術(詳見附件______)。

5.在合同有效期限內,受方在合同產品上有權使用屬於供方所有的____________商標(或牌號)。

6.供方有責任(或同意)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方提供為製造合同產品所必需的裝置、測試儀器、原材料及零部件(或供方有責任幫助受方為實施製造合同產品所需的配套件,從第三方取得有關技術許可證,或者與第三方進行合作生產)。

七、價格或許可證使用費

1.根據本合同規定,供方向受方提供的技術和技術服務等,受方應向供方支付的合同總價為____________萬美元,其中:技術使用費____________元;資料費______________元;技術服務費____________元。……上述價格為固定價格。

2.受方有義務對根據許可證轉讓的技術支付下列費用:

(1)入門費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

(2)受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應向供方支付常年提成費,其提成率為合同產品淨銷售價的3%。

八、技術資料的交付

1、供方應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的規定向受方提供技術資料。

2.供方用空運把技術資料送達中國____________機場。該機場在收到技術資料而在空運提單上加蓋的印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受方將帶有到達印戳日期的空運提單影印本一份寄送供方。

3.在技術資料發運後的二十四小時(或四十八小時)內,供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與日期、資料項號、件數、重量、航班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受方,並將空運提單正本一份、副本兩份和技術資料裝箱清單三份航空郵寄給受方。

4.如受方收到技術資料後發現不符本合同附件______的規定,包括在空運中丟失或損壞,應在三十天內通知供方,說明所缺或損壞的資料,供方應在收到通知後立即(或三十天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受方。如果受方在收到技術資料後六十天內沒有提出資料不足或損壞的書面通知,即視為受方對技術資料驗收。

5.技術資料使用文字為英文(或其他文字),計量單位為米制,技術資料所適用的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工業標準。

6.技術資料的包裝要適應長途運輸與搬運,防雨、防潮、每箱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合同號(許可證合同編號lis85001)、收貨人(中國______________進出口總公司__________分公司)、目的地(中國________________市機場)、毛重(________公斤)、箱號(或件號)以及運輸標誌等。

九、交換改進技術及對技術資料的修改

1.供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改進和發

展的技術資料,應免費提供給受方。受方改進和發展的技術也應按對等原則提供給供方,但改進和發展的技術所有權屬於受方,對方不得申請專利或轉讓給第三方。雙方交換技術資料,均不附加任何限制。

2.供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如有不適合於受方生產條件的,供方有責任協助受方修改技術資料,並加以確認。

十、效能考核和驗收

1.在合同產品首批生產後,由雙方根據本合同附件______的規定,共同進行產品效能考核。

2.經考核合同產品的效能符合本合同技術檔案規定的技術指標,即通過驗收,雙方簽署合同產品效能考核合證明書一式四份。每方各執二份。

3.如經考核,合同產品效能不符合本合同技術檔案規定的技術指標時,雙方應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責任。如責任在供方,供方應自負費用,採取措施,消除缺陷。缺陷消除後進行第二次考核。如第二次考核後仍不合格,供方應繼續採取措施,消除缺陷,並進行第三次試驗。如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時,受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如果考核不合格責任在於受方,受方在供方協助下,採取措施,消除缺陷,並進行第二次或第三次試驗。如第三次考核不合格時,則由雙方協商如何再執行合同的問題。供方協助受方消除缺陷派遣技術人員的交通和食宿費用由受方負擔。

十一、保證與索賠

1.供方保證按本合同附件______的規定提供給受方的技術資料是供方所掌握的最新資料,並保證向受方及時提供任何發展和改進的技術資料。

2.供方保證所提供的資料是正確的、完整的、清晰的和可靠的,與供方生產使用的技術資料完全一樣。

3.供方應按本合同規定日期交付技術資料,如果未按時交付資料,按下述比例向受方支付罰款:

(1)拖延一至四周,每週為本合同總價格(或技術使用費)的0.5%;

(2)拖延五至八週,為本合同總價格(或技術使用費)的1%;

(3)拖延八週以上,為本合同總價格(或技術使用費的)的1.5%。

4.供方向受方支付罰款並不解除供方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5.如果供方遲交技術資料超過六個月,受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此時供方應將受方已支付的金額,並按年利______%的利息,一併退還給受方。

6.如果合同產品考核驗收三次仍不合格時,受方除有權終止本合同外,受方還有權收回已付給供方的全部金額,並加年利______%的利息。如果產品只有部分效能指標達不到合同的規定時,受方減少支付合同總價的________%。

7.供方保證合同中轉讓的一切權利,包括製造、使用、銷售以及其他有關技術的合法性,並保證不受第三方的指控。如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供方應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法律上和經濟上的一切責任。

十二、稅收

1.凡因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款,在受方國內的由受方負擔。在受方以外的則均由供方負擔。

2.供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國境內取得的許可證使用費的收入,必須按中國稅法(或按_________國與______國的稅收協定)納稅。

十三、仲裁

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切爭議,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解決時,應提交仲裁解決。

2.仲裁地點在瑞典的斯德哥爾摩,由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根據該院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或仲裁在被訴方的國家進行。如在中國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程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如在________國則由______仲裁協會按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3.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4.仲裁費用,除仲裁另有規定外,由敗訴方負擔。

5.在仲裁過程中,除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十四、不可抗力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嚴重水災、火災、颱風以及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本合同不能執行時,可延遲履行本合同,延遲的期限相當於事故影響的期限。

2.發生不可抗力事故後,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十五天內以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檔案提交給另一方確認。

3.如不可抗力事故持續一百二十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繼續執行本合同的問題。

十五、合同的生效、期限、終止及其他

1.本合同由雙方代表於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市簽字。簽字後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有關當局申請批准,爭取在六十天內獲得批准,以最後批准的日期為合同生效日期。如簽字後六個月仍得不到批准,雙方有權撤銷本合同。

2.本合同從生效日起____________年內有效,有效期滿後合同自動失效。如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內,經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後可延長______________年。

3.本合同期滿時,債務人對債權人未了債務應繼續予以支付。

4.本合同條款的任何修改、補充,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後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檔案,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5.本合同附件一至附件________________,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___文兩種文字寫成,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兩份。

受方:中國______進出口總公司

代表________________(簽字)

供方:______國__________公司

代表________________(簽字)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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