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7篇)

來源:才華庫 1.41W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7篇)

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1

06年三月下旬,市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在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xxx的帶領下,對市直企業集體合同和勞動合同簽訂情況進行了調查。參加調查的人員有市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部分委員,市總工會、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有關領導。在調查過程中,我們聽取了市總工會、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彙報;深入到部分國有、民營、外資、個體工商企業瞭解情況,檢視有關資料;同時分別召開了部分企業職工代表座談會和企業領導座談會。現將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總的看來,各級各部門對勞動合同的簽訂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比較明顯的成效。

(一)領導比較重視。近三年來,市總工會同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就大力推行集體合同制度和工資協商制度,先後出臺了《關於當前企業推行集體合同制度的意見》、《關於xx市全面推行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制度的通知》等5個檔案。市總工會總結沙隆達、xx城南開發區等單位和地方的經驗,指導面上的工作。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高度重視勞動關係的協調工作,把企業集體合同制度建設和勞動合同管理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目標考核。

(二)工作基本推開。主要是兩個方面:一是以平等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為重點,職工參與企業民主管理的格局基本形成。目前全市各類企業4700家,已簽訂集體合同3685家,簽訂率為78%。其中國有企業945家已全部簽訂,簽訂率為100%。二是以全員勞動合同制度為基礎,確立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勞動關係的格局基本形成。截至到20xx年2月,全市城鎮各類企業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為358萬人,簽訂率為867%。

(三)制度初步建立。20xx年以來,全市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工會組織和企業聯合會(企業家協會)積極探索協調勞動關係的新機制,市直和各縣市區都建立了勞動關係三方協商會議制度,明確了三方在調處勞動關係重大問題的責任和作用。

(四)重點內容突出。合同內容比較全面、具體,勞資雙方的責任和義務比較明確,主要突出了經濟發展和企業改制的需要,對勞動者工資、養老保險、醫療、安全等方面的權益保護體現得比較充分。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對建立集體合同和勞動合同制度認識上有差距。一些企業特別是非公有制企業認為簽訂勞動用工合同有必要,而簽訂集體合同沒有多大必要;一些職工對集體合同制度認識不深,認為個人已經和單位簽了勞動合同,集體合同是工會和單位的事,與自己關係不大,籤不籤無所謂;還有一些有一定專業特長和技術的職工,擔心簽訂勞動合同後限制其擇業自由,不願和企業簽訂合同。這些認識上的差距,使得集體合同制度和勞動合同制度的執行缺乏一種內在動力,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合同的簽訂和執行。

(二)集體合同簽訂的程式不規範。一是平等協商難實現。目前一部分企業對平等協商制度的重要性還沒有完全認同,集體合同制度執行中重簽約、輕協商的現象比較普遍。有的企業是“一次協商管幾年”。工會代表廣大職工與單位簽訂集體合同,從法律上講是平等的,但從實際執行看,往往考慮單位困難多一些,考慮職工利益少一些。二是沒有嚴格執行審查備案制度。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集體合同簽訂後必須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查備案,才能生效。而我市雖然有4634家企業簽訂了集體合同,但按規定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審查只有3685家,有近1/3的企業沒有按規定備案審查。

(三)合同的簽訂率和履行率不高。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市總工會統計,全市有20%以上的.企業沒有簽訂集體合同,有近15%的職工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同時,合同的履行也不理想。20xx年市總工會對80名職工代表進行問卷調查,有22人表示集體合同缺乏監督執行,兌現不夠,佔職工代表的27%。有的企業集體合同中規定企業必須按國家規定為職工交社會養老保險,但由於資金週轉不過來,不僅未交納養老保險費,而且連基本工資也不能及時發放。

(四)合同的內容不完善。有的企業是迫於壓力而簽訂的合同,對合同的內容不重視,合同條文能模糊就儘量模糊,能抽象就儘量抽象;集體合同和勞動合同文字針對性不強,格式化的居多,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少。在抽查的幾家企業中,僅有沙隆達股份有限公司結合自身的實際簽訂了集體合同和勞動合同,其他企業都是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提供的格式合同。有些合同內容存在不公平。如有的合同規定安全事故責任由勞動者自己負責,社會養老保險由職工自己繳納等。

(五)合同的管理存在漏洞。一是管理制度尚未健全。據調查推算,約有60%左右的國有中小型企業未建立集體合同和勞動合同管理臺帳和相關管理制度。這種情況在非國有企業中比例更高。有些企業雖有管理臺帳和制度,但規定不具體,操作性不強。二是管理主體缺位或虛位。在非公有制企業中,相當數量企業沒有落實人員負責集體合同和勞動合同管理工作。在集體所有制企業中,不少企業雖然安排了人員管理,但實際沒有認真管理和檢查。合同簽訂後存放在檔案室,不修改、不完善;到期了不續簽、不終止。

(六)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沒有得到充分保護。當前的集體合同制度和勞動合同制度還沒有完全將農民工納入到管理範疇。一些企業不願意和農民工建立勞動關係,對農民工一般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以口頭協議為主,以便規避法律或者逃避責任。農民工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現象時有發生,如超時勞動、剋扣和拖欠工資等。

三、幾點建議

針對調查中發現的問題,就我市下一步貫徹執行集體合同和勞動合同制度,提出以下意見和建議:

(一)要進一步加大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集體合同和勞動合同制度,是市場經濟條件下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確立勞動關係的一種法律制度,它既是建立勞動關係的標誌,又是勞動關係是否穩定、和諧的基礎,同時也是國家、工會以及勞動者自身維護勞動者權益的重要依據。因此,各級各部門要認真學習和宣傳《勞動法》、《工會法》和集體合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積極推進集體合同和勞動合同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要把企業法人和職工作為重點物件,使他們對簽訂集體合同和勞動合同的目的、意義、性質及內容有一個全面的瞭解。增強企業法人的法律意識和廣大職工的維權意識。

(二)要不斷完善集體合同和勞動合同制度。一是要建立和完善工會組織。要把改制企業、新建企業作為重點,把民營企業、外資企業作為難點,積極推進工會組織的建立,做到凡是有職工的地方都有工會組織。同時,要加強工會幹部的培訓,增強工會組織維護職工權益的意識和能力,為推進集體合同制度打下基礎。二是要全面建立和完善平等協商機制。各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以及工會組織,要指導企業建立平等協商制度,對平等協商的主體、原則、內容、程式等進行規範,形成一套科學、完整的機制,使得平等協商有章可循。三是要建立和完善集體合同和勞動合同管理制度。用人單位要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內部配套規章制度,落實專人或兼職人員對合同進行動態管理。

(三)要切實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一是要轉變歧視農民工的錯誤觀念。各級政府管理部門,首先應從自身做起,消除歧視觀念,把農民工作為我國產業工人的重要組成部分,做到平等對待,一視同仁。二是要提高農民工組織化程度,推進集體協商制度。要將農民工納入到集體合同制度管理之中,通過廣泛推行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制度,使農民工獲得平等的對話權利,從制度上保證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三是及時處理涉及農民工的勞動爭議案件。對於農民工申訴的勞動爭議案件,要本著依法、公正的原則,及時立案,及時處理。

(四)要建立健全監督制約機制。各級勞動行政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加強對用工單位實施集體合同和勞動合同制度的監督檢查。通過對用工單位和勞動者進行政策指導、諮詢服務、監督檢查以及集體合同稽核和勞動合同鑑證等,促進集體合同和勞動合同制度的順利實施和規範執行。各級工會組織要把推進集體合同制度和勞動合同制度作為自己的重要職責,認真履行好責任,切實抓出實效。

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2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企業與員工沒簽勞動合同算誰的錯?

沒簽合同這件事是企業和勞動者雙方的事,要分成不同情況進行分析,一般以1個月為期限,分成以下3種情況看。

情況一:入職1個月以內,員工拒絕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五條規定: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如果遇到勞動者找各種理由拒絕與公司簽訂合同,這種情況下,一個月以內,企業可以隨時辭退員工,無需承擔任何責任,就是這麼傲嬌,不過HR要留存勞動者故意拖延不籤合訂勞動合同的證據,另外員工工作期間工資還是要發的。

情況二:入職1個月內,企業未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勞動法》對企業不與勞動者簽訂這件事也不是特別斤斤計較啦,企業還是有1個月的緩衝期的,畢竟籤合同這件大事也是很麻煩的,勞動合同又是擬定、又是確認蓋章的,趕上大公司還得排隊等公章,所以HR也不要著急。

情況三:入職超過1個月,員工還沒簽訂勞動合同

如果說企業比較忙,沒能立即的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還情有可原,如果一個月了還沒與員工簽訂合同,勞動法大媽就忍不了了。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都1個月了還沒簽勞動合同,不好意思,友誼的小船翻了,無論是什麼原因、什麼理由,企業再如何的義正言辭、員工拒籤的再如何的情深意切,統統都是企業的'錯!2個月的工資補償妥妥的要付出了。

以上三種情況,都在直接或間接的針對企業,在勞動法面前,很多時候企業是弱勢群體,所以HR寶寶們遇到勞動問題一定要慎之又慎!

補籤勞動合同是否能規避法律風險?

員工都交離職申請了,才發現忘和員工籤勞動合,怎麼破?補籤還來得及嗎?

補籤勞動合同是否能規避風險的問題,法律圈也是探討激烈,但一直沒有確切的說法,下面觀點僅供大家參考!

觀點一:企業補籤合同也是亡羊補牢

雖然開始時用人單位沒有及時簽訂或者續簽合同,但在事後用人單位已經補籤,而且將之前的期限予以了覆蓋,勞動者也並未因此而遭受經濟損失,合同已經補籤,立法目的達到,再行雙倍罰則過於嚴苛,且補籤時勞動者未提出異議,應視為對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間支付雙倍工資權利的放棄。因此,用人單位不需再承擔雙倍工資的法律責任。

觀點二:企業有錯在先再怎麼補都違法了

用人單位未在用工後一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是既定的違法事實,事後的補籤或追認行為只是使得用人單位不再受雙倍工資的責難,但並不能豁免其之前違法行為所產生的責任。

案例中的員工可以算一算公司辭退是否發生在入職一個月以內,如果超過1個月,無論以何種理由辭退都會面臨2個月的賠償,其他勞動問題另算。

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3

甲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日到______年____月___日,其中試用期為____個月,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試用期內經甲方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權單方面內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延長乙方的試用期或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條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從事(崗位、工種)工作。在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崗位、工種。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8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第四條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工資標準為________元/月,乙方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甲方單位相同崗位最低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實行計時工資。基本(固定)工資為_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

第五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第六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二)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第七條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第八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合同文字雙方各執一份。

第九條勞動爭議的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工會尋求解決或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雙方約定其他事項

第十一條其它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牴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日

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4

一、新員工入職:

1、 新入職員工提供個人資料。身份證、學歷證及其他相關證件的原件、影印件以及免冠近照(多備幾張);如果是從其它單位跳槽的,還要提供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2、 填寫新員工情況登記表並簽字確認。要求越詳細越好,包括家庭住址、家庭成員、聯絡方式等內容,有什麼專案都填上。

3、 由用人部門負責人及人事部門等相關人員對該新人進行面試,並在入職表上簽字確認。

4、 辦理入職手續(該員工需提供的資料及繳納的費用必須按章辦事,除非由擔保人簽字擔保),由人事部門人員為其輸絡考勤指紋;由相關部門發放服裝、工具等相關物品。

5、 安排生活、工作等相關事宜;並由人事部門為該新員工建立檔案。

6、 參加職前培訓。對新員工進行入職前培訓,包括崗前培訓、安全培訓等,瞭解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培訓結束後要對新員工進行有效的考核並讓新員工在每次培訓表及考核單上簽字、確認。

7、 由用人部門相關人員介紹部門職能、工作職責、工作要求等。

 二、 新員工實習期及轉正:

1、 實習期:

1) 由用人部門委派專人負責新員工的實習工作,採用因材施教、以老帶新等有效方式讓新員工儘快熟悉並熟練掌握本崗位的'工作程式及要求,並瞭解和掌握該新員工的思想狀況,在工作及生活上積極給予其引導和照顧,嚴禁對新員工進行排擠或拉幫結派等;

2) 見習期滿報告。新員工實習期滿要由其本人撰寫見習報告或實習總結,以此檢驗新員工見習期內工作情況及心得,並由用人部門負責人對該新員工進行有效的考核並如實在此見習報告上填寫考核意見,作為該員工轉正的重要依據。(注:新員工的實習期的期限由用人部門負責人根據其的實際表現及能力,結合公司相關管理制度加以確定)

2、 轉正:

1) 新員工在試用期滿後填寫《轉正申請表》, 對自己在試用期內的工作做出書面總結,並向主管領導提出轉正申請;

2) 用人部門主管領導應與該員工面談,雙方對轉正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並在《轉正申請表》填寫評價考核意見,評價內容應包括該員工在試用期內的工作態度、技能、配合性、可塑性等方面,並將考核結果填寫清楚;總結得出是否轉正、延長轉正、

轉崗試用、再試用及辭退等初步意見,主管部門領導簽署意見並簽字;

3) 將《轉正申請表》提交人力資源部稽核;

4) 人力資源部對該表稽核,並填寫意見;

5) 然後交公司行政副總經理審批;

6) 再交由公司總經理審批;公司總經理批准後,該表由人力資源部辦理相關轉正手續並進行儲存備案。

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5

甲方(單位):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性別:民族:________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 ___ _聯絡電話_______ _家庭住址: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甲乙雙方的情況應如實填寫,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及乙方應簽字或蓋章,其他人不得代為簽字。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並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准。五、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併履行。六、本合同應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並不得擅自塗改。七、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查。

為建立勞動關係,明確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一)勞動合同期

本合同期限採用下列方式。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開始履行,至法定條件出現時終止履行。

(二)試用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內):

1、試用期從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生產(工作)崗位,併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2、乙方應按照甲方對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

第三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培訓

1、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和操作規程、工作規範,並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杜絕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

2、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告知乙方所從事的工作(生產)崗位,存在職業危害因素的名稱、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後果。按國家規定定期安排從事職業危害工作的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3、實行對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甲方按國家規定為其提供勞動保護。

4、甲方應根據需要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培訓或為乙方接受職業培訓提供必要的條件。

第四條勞動紀律

1、甲方應當依法制定和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依法對乙方進行規範和管理。

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第五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實行第項工作制。(1)、標準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3)、不定時工作制。

2、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

第六條勞動報酬

1、甲方按照本市工資結合本單位工資制度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具體標準工資為元/月。,乙方試用期工資為元/月。

2、甲方每月日支付乙方(當月/上月)工資。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工作,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時間為。

第七條保險福利

1、甲方必須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和代扣代繳乙方的社會保險費(包括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女工生育等保險)。

2、甲方可以根據本企業的具體情況,依法制定內部職工福利待遇實施細則。乙方有權依此享受甲方規定的福利待遇。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雙方協商同意的;

2、由於不可抗力或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其他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本項所稱重大變化主要指甲方調整生產專案,機構調整、撤併等。

第九條合同的終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應即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

2、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終止情形

第十條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甲方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本合同第八條第3項的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前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3)、《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5、乙方提前三十日(試用期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乙方擔任重要職務或執行關鍵任務並經雙方約定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的除外。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條本合同終止或解除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

第十二條合同的續訂

1、本合同期限屆滿後,經雙方協商本合同可以續訂。

2、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經濟補償和違約責任

1、合同期內,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補償辦法按《勞動合同法》及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2、合同期內,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除本合同第十條第6款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為乙方所實際支出的培訓費用和招聘費用。賠償辦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勞動爭議的處理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天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約定。

有國家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合同期內,如所定條款與國家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不符的,按新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雙方事後就有關事宜達成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的,由雙方簽訂書面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確定。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聯絡方式(電話): 聯絡方式(電話):

______年____月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日

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6

《勞動合同法》對強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作了明確規定,範圍比以前寬了,如果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因用人單位的原因未訂立的,將受到支付雙倍工資的懲罰。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二款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上述規定有兩方面的重大變化。一是以前規定勞動者必須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了十年以上,現在除了保留這一規定外,增加了“連續兩次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這一條件。如果企業連續兩次與該勞動者訂立一年期勞動合同,那麼第三年開始時,職工就有要求籤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權利。第二個方面的變化是續簽勞動合同的主動權發生了變化,以前的主動在須用人單位一方,如果用人單位不同意延續勞動合同,職工就無權要求延續勞動合同。現在的主動權在職工一方,只要符合前面所講的兩個條件,職工提出續簽合同,用人單位必須同意,即企業只有兩次選擇職工的權利,兩次選擇權行使以後,選擇權則交給了職工,只有職工可以炒企業,企業炒職工則是違法。因此,用人單位訂立第二次勞動合同時,應對該勞動者的素質進行全面的評估。《勞動合同法》還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在勞動合同法實施的情況下,不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會獲得任何好處,相反,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八十二條的規定,還將承擔支付雙倍工資和視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等處罰,故使用任何一種型別的工人,期限在一個月以上者,都必須事先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對工作內容和報酬方式作出明確的規定,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要是企業在規定的時間內不與勞動者籤書面的勞動合同的話,那麼相關的賠償包括雙倍工資以及視為雙方之間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7

1、勞動合同法第82條規定: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工資。

2、不簽訂勞動合同在什麼情況下可以獲得雙倍賠償?

勞動者同意並且積極和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但是公司拒絕簽訂;

未簽訂合同的情形發生在20xx年2月1日以後;

並且從進入公司滿一個月以後即第二個月開始計算。

3、勞動者不與公司簽訂合同

公司不依法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合同,才需要承擔支付每月2倍工資。

如果是勞動者故意或者不願意與公司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的,不適用改條款。

職工故意或者不願意簽訂勞工合同,則不能獲得2倍工資。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賠償還需要確定是哪一方主體沒有履行簽訂勞動合同的義務。從上面的規定我們可以看出,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結果其實就是兩種,要麼是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要麼視為與勞動者簽訂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關於勞動合同的其他內容你需要了解的,可以諮詢網站獲得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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