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備】房屋買賣合同集錦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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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房屋買賣合同10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必備】房屋買賣合同集錦10篇

房屋買賣合同 篇1

經常有人拿著房屋買賣合同來,要求與對方解除合同,理由是簽訂合同時賣方沒有房產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規定: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地產不得轉讓。那麼,沒有房產證的房屋買賣合同一定無效嗎?並非如此。

首先,房地產管理法第條的規定屬於行政管理性質的規定,目前的主流觀點是,違反了該規定並不必然導致合同無效。

其次,房地產證是擁有所有權的證明,沒有房產證即意味著沒有所有權,出賣沒有所有權的房屋屬於無權處分。但無權處分行為在無權處分人取得處分權利以後便生效,轉而成為有權處分行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九條規定: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手續,或者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才生效,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當事人仍未辦理批准手續的,或者仍未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合同應當辦理登記手續,但未規定登記後生效的,當事人未辦理登記手續不影響合同的效力,合同標的物所有權及其他物權不能轉移。依此規定,沒有房產證的房屋買賣合同並非必然無效。

再次,有的房屋買賣合同約定在賣方拿到房產證或者具備轉讓條件以後雙方再履行買賣合同,這樣的合同也並非一定無效。這樣的合同其實是附條件合同,在所附條件“賣方拿到房產證或者具備轉讓條件”成就以後合同才生效。在賣方沒有拿到房產證時,該合同不生效,但不生效不是無效,一旦條件成就合同就生效;如果合同所附條件確定不會實現,該就成為一份無效合同了。

最後,只有符合一定條件的合同才是無效合同。比如說:雙方都知道賣方沒有房產證,卻簽訂了一份買賣沒有房產證的房屋的合同;買方或者賣方有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行為;雙方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者利益;等等。

合同應當遵守。現代合同法的原則是儘量讓合同生效,這也是誠實信用原則的必然要求。同時由於合同的無效屬於絕對、當然、自始無效,因此,當發現合同出現無效事由時,應當及時予以解除,以免造成更大的損失。

房屋買賣合同 篇2

甲方(出賣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購買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房屋買賣一事,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前提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基本情況

1、甲方自願將以下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並自願購買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2)該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為聊房權證新字號;

2、附屬於該房屋的陽臺、走道、樓梯、電梯、樓頂、裝修、衛生間、院壩等其他設施、裝置將隨該房屋一併轉讓,且轉讓價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價款中,乙方不再另行支付價款。 第二條 保證

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沒有設定擔保、抵押等任何權屬糾紛,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條 房價款與付款方式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上述房屋總房價款為人民幣 元整(小寫:¥ 0.00元),此費用不包含房屋過戶有可能產生的一切稅費等費用。房屋過戶產生的一切稅費等費用由乙方一方獨自另外承擔。

2、支付方式、支付時間¥ 0.00元)。

3、甲方在每次收取付款後,應當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並註明收款時間。

第四條 交付期限

第五條 違約責任

3、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如任何一方違反上述合同規定,則守違約方有權解除合¥0.00元)。

第六條 其他1、該房屋正式交付前,甲方應結清物業管理、水、電、燃氣、等相關雜費。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4、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屬登記機關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房屋買賣合同 篇3

出賣人(甲方):身份證號碼:

買受人(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願將其村證房位於石家莊市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幣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__ 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含地下室——號-----平方米)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證定金壹萬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雙倍賠償;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簽定時,甲乙雙方都不具備過戶條件。等過戶條件成熟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手續。本合同發生的契稅,土地出讓金等由乙方負擔。其他稅費按有關法律規定負擔。乙方一次性將房款交付甲方。

四、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對----------------------------------------的房屋使用、*、出租、擔保、抵押、買賣、佔有等權利一併轉讓給乙方。

五、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保證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權利,乙方保證按期繳納各項物業費用。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不得就該房屋與他人訂立《買賣合同》;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應當於20xx年月 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總額千分之一計算違約金支付給乙方。逾期超過____五___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並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人民幣___四萬____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計算的違約金給甲方。逾期超過___五____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約時,乙方已付房價款的_________作為甲方的損失賠償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影響到乙方居住權利的行使,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並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4、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觀原因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應按照市場評估價返還乙方房屋價款,並賠償乙方的房屋裝修費用。

5、如因規劃部門、設計部門的原因導致房屋質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應當通知乙方,如有補償款發放,甲方應當全額退還乙方。

七、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區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約定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5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見證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4

違反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房屋買賣無效。

一、哪些房屋買賣合同無效

(一)、 反法律、法規、政策的房屋買賣違反法律、法規是指違反<憲法>、<民法通則>、<合同法>和其他各種法律、法規、規章及地方性法律的行為。違反國家政策是指違反了雖未明確載於法律條文,但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已作了明確規定的情況。<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第三項規定:“民事法律行為不得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的房屋買賣合同應當認定為無效。違反了法律、法規及國家政策的房屋買賣有以下幾種:

(1) 雙方惡意串通,迼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房屋買賣。比如,無行為能力人的財產監管人,將該無行國能力人的房屋惡意出賣給他人,自己和他人獲得非法利益,損害該無行為能力人利益的情況。

(2) 違反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房屋買賣。

(3) 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房屋買賣。

(4) 房屋出賣人剝奪了共有人和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的房屋買賣合同。

(5) 享受政府或單位優惠補貼購建的房屋,違反法律規定沒有賣給原單位或侵犯原單位優先購買權的。

(6) 出賣違章建築,在國家徵用、拆遷範圍的房屋的。

(7) 違反法律、法規及國家政策的其他房屋買賣。

(二)、房屋買賣雙方當事人主體不合格的房屋買賣

(1) 賣方的主體不合格。主要包括:賣方主體無行為能力或者臨時處於喪失行為能力的狀態;賣方主體沒有房屋所有權,只是代管人或承租人或借住人;沒有取得合法授權或超越代理權代理他人出賣房屋的人等。

(2) 買方主體不合格。主要包括:違反法律規定,購買私人住房的國家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違反法律規定,購買他人享受國家或單位優惠補貼而購建房屋的非原單位職工等。

(三)、 規避法律的房屋買賣例如為了逃避債務而進行虛假的房屋買賣屬於規避法律的房屋買賣。

(四)、 買賣雙方意思表示真實的房屋買賣<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第二項規定,民事法律行為應當意思表示真實。第五十八條第三項規定,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為的民事行為無效。當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實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中:

(1) 欺詐。即一方當事人採取隱瞞事實真相或用虛構、捏造的事實欺騙對方,使對方當事人陷入錯誤認識而作出非真實意思表示,同對方進行房屋買賣的行為。欺詐行為有下列特點:欺詐行為須出於行為人的故意;欺詐的手段可能是積極的行為,也可能是消極的行為,其目的都是為了使對方陷入錯誤認識;受欺詐一方進行房屋買賣行為完全是由上述錯誤認識所造成的結果,即如果瞭解了事實真相就不會同意進行這項房屋買賣行為。

(2) 脅迫。即當事人一方因受到恐嚇、脅迫而為的房屋買賣行為。恐嚇是以將來施加危害而使他人恐怖的行為。在他人的恐嚇手段要挾下進行的房屋買賣行為,並非出於真實的意思表示,所以其行為理應無效。恐嚇可以是針對肉體方面的,可以是針對精神方面的,也可以是針對財產方面的,恐嚇可以是指向本人,也可以指向本人的親屬。恐嚇的事實必須是非法的、重大的和可能發生的;如果是合法的、輕微的損害、無可能性的行為,那麼該行為不構成恐嚇行為。脅迫與恐嚇不同,脅迫是對肉體直接施加暴力和強制;脅迫是用正在發生的事實來逼迫;恐嚇是以將來的危害相要挾。但無論是恐嚇還是脅迫,都是確認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根據。

(3) 乘人之危。即一方當事人由於各種原因而陷入了極度的經濟困徹難,或者是親人有重病急需錢救治,或者是生產經營陷入了極度困難,急需資金等情況下,他方乘機得用這種困難,將房屋買賣價格壓得極低,明顯違背等價有償原則。

(五)、 違反法定形式的房屋買賣房屋買賣應當簽訂書面合同,口頭合同無效;並且,房屋買賣應依法定程式到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過戶登記手續,不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房屋買賣合同不發生法律效力。法律要求了特定形式的法律行為,如果行為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形式,該行為沒有法律效力。<民法通則>第五十六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可以採取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規定用特定形式的,應當依照法律規定。”

(六)、 一方代理人與他方惡意通謀的房屋買賣這種房屋買賣行為是代理人揹著被代理人與對方私下串通所進行的侵犯被代理人合法權得的行為。代理人負有維護被代理人的利益、體現被代理人的意志的義務,如果損害了被代理人的利益,背離了被代理人的意志,那麼這種房屋買賣行為理應無效

二、解除房屋買賣合同的條件

《房地產買賣合同》自當事人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特別約定除外),各方當事人均須嚴格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將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的違約責任,但在符合一定條件下,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後不但不必承擔法律責任還可要求對方賠償損失。本律師在此就解除條件及程式做如下總結,以供網友參考:

(一)、《房地產買賣合同》的解除條件:

1、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

2、約定的解除條件成就;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4、在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再履行主要債務;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7、一手商品房的特別規定:

1)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導致買受人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無法取得房屋;

2)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導致買受人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無法取得房屋;

3)出賣人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

4)出賣人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

5)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交付使用後,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

6)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

7)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的;

8)出賣人遲延交房或買受人遲延付款,經催告後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

9)由於開發商的原因逾期辦理產權證超過一年的;

10)合同約定買受人以貸款擔保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或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履行的;

(二)、《房地產買賣合同》的解除程式 除上述第1種協商解除情況外,當事人一方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

(三)、《房地產買賣合同》的解除後果 《房地產買賣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採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房屋買賣合同 篇5

賣方: (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房屋買賣有關事宜,經雙方協商,訂合同如下:

1、 甲方自願將下列房屋賣給乙方所有。

1、 房屋座落於**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產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2、 房屋面積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狀況良好。

二、甲、乙雙方商定成交價格為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__________________元)。

三、乙方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一次性付清,付款方式為現金。

1、甲方自收到乙方房屋款後即上述房屋鑰匙交於乙方。

2、 甲方自收到乙方房屋款後即將房屋產權證交於乙方,並協同乙方辦理房產過戶手續。

四、出賣的房屋如出現產權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從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以前與該房屋產生的債權債務由甲方承擔,以後新發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承擔。乙方對新購房屋不得隨意改變房屋的主體結構,不得危害公共利益、損害他人的合法權益,發生意外糾紛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經房管局審查鑑定後生效,並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應嚴格履行。如有違約,違約方願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損失,支付違約費用。

六、雙方願按國家規定繳稅費及辦理有關手續。該房屋買賣所產後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注:交易雙方擔供的資料屬真實的,如有申報不實,雙方自願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圓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相美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所購位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所購商業用房的基本情況

該住房位於駐馬店市 小區名為

所購房屋位於

平方米, 元/㎡,總房款計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小寫¥ 元)。

第二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下列第 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合同簽訂之日,乙方一次性付清房款的,按房屋優惠價計,乙方應實付房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小寫¥ 元)。

2、分期付款。合同簽訂之日,乙方首付該住房總價款的 %,計 元; 年 月 日付房款 元;年 月 日付房款 元;餘款竣工時付清 元。乙方如未按以上規定的時間付款,按逾期應付款部分日萬分之四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付款超過30天后,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三條交付期限及責任

甲方應當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該房屋經驗收合格後交付乙方使用。交房標準:入戶防盜門、全封閉塑鋼陽臺、窗戶,全毛坯房,水電接通改造費、燃氣開口費乙方自理。

但如遭遇不可抗力,且甲方在發生之日起15日內告知乙方的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甲方可據實予以延期。

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付乙方使用,按逾期交付房價總額日萬分之四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交付超過30天后,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單方解除合同的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後,法定可以解除合同的事由未出現時,任何一方不得解除合同,否則應向對方支付房屋總額10%的違約金。

第五條交接

該房屋由雙方進行驗收交接,由於乙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按房價總額的日萬分之四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交付超過30天后,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六條甲方保證房屋沒有債權債務糾紛

由於甲方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1、甲方在交房前按該套房屋總銷售額的2%徵收維修基金,該維修基金由甲方統一代收。

2、甲方應當在房屋交付使用後的540日內,甲方辦理房產權大證,分戶房屋所有權證乙方自己辦理或甲方統一代理辦證,費用由乙方承擔。面積確認以房產證為準,房款多退少補。如因甲方的'責任,乙方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甲方同意乙方退房或按房價款的2%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受政策性或辦證機構調整影響,辦證日期可相應順延。

第八條保修責任

以建設部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為準。

第九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1、未經有關部門批准或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該房屋進行改建、擴建,不得隨意拆除房內設施、裝置。

2、乙方不得侵佔房屋的毗連、共用部位和設施、裝置,保證走廊、樓梯、樓道的暢通,對房屋的承重結構、上下水管線、供電、燃氣等設施、裝置的使用,應當遵守有關規定,凡屬乙方人為損壞的,由責任人負責維修或賠償。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與該住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3、小區的物業管理工作由甲方的物業管理公司負責進行管理,甲方交房後乙方物業管理費按《物業管理辦法》執行。

第十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向房地產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各一份,物業存檔一份。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章):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7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

地址: 聯絡電話: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

地址: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標的房屋

1、轉讓房屋情況

甲方自願將此房屋賣給乙方,房屋(以下簡稱“房屋”)坐落於 區(縣) 小區(街道) 號(棟) 單元 號(室)。該房屋所在樓層為 層,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以產權證記載為準),房屋性質為 ,房屋的抵押情況為。

隨該房屋同時轉讓的房屋附屬設施裝置、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

2、房屋面積

房屋面積以甲方與房屋開發商所籤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編號 )記載面積為準。如房屋最終取得房地產權證的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編號 )不一致,則以房地產權證記載為準。

3、房屋產權

甲方與房屋開發商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編號 ),但該房屋尚未取得房地產權證。

第二條 房屋金額

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該房屋成交總價格為:人民幣元(小寫), 元整(大寫)。

上述房屋價格包括了該房屋附屬設施裝置、裝飾裝修、相關物品和其他與該房屋相關的所有權利。

第三條 付款方式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定金合同金額的95% 元整,定金最終抵作房屋款。

2、二手房屋交易公證辦完後,甲方將與房屋開發商所籤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編號 )、購房發票等等一切合同、票據、資料、鑰匙等等的原件交付給乙方後 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的95%,即人民幣 元整。

3、待該房屋取得房地產權證後,甲方與乙方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後日內,乙方向方支付合同金額的 %,即人民幣 元整。

第四條 房地產權證辦理

如本合同項下房屋已具備辦理房地產權證的條件,甲方應積極予以辦理,如在前述條件具備的前提下甲方一個月內未予辦理,則逾期一日按合同金額的1‰向乙方無能為力付違約金。

第五條 房屋交付

1、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將該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並於交付當日辦理完畢配套交接手續。

2、如房屋開發商尚未交房,則待收到開發商交房通知後7日內,乙方需辦理物業、入住或管理等手續的,甲方應於配合辦理。

第六條 房屋過戶

甲方應於本合同項下房屋取得房屋產權證後7日內,與乙方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如該房屋有貸款,則應於取得房屋產權證後7日內,辦理貸款清償及房屋過戶等手續。

第七條 稅費的交納

合同履行中,乙方承擔過戶(或更名時產生的房屋交易稅,契稅、個人所得稅等其它費用)。

因一方不按法律、法規規定繳納相關稅費導致諮易不能繼續進行的,其應當向守約方支付相當於合同金額40%的違約金。

第八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本合同簽訂之後,乙方即實際享有房屋所有權,並履行相應的付款義務。在辦理房屋過戶前,乙方在行使權利時需要甲方協助的,甲方應當協助;

2、房屋實際交付給乙方前,房屋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房屋完成驗收交接後,實際交付給乙方之日起,房屋風險責任轉移給乙方承擔。

第九條 宣告及保證

1、甲方保證:

1.1 房屋上不存在任何權利瑕茲和質押擔保的情況,且房屋所有權真實、合法、有效;

1.2 甲方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如為代理人則代理人已經過權利人的授權;

1.3 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不將房屋出賣給第三人。

2、乙方保證:乙方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約定的期限和條件將該房屋交付乙方的,按照如下規定處理:

1.1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過戶到乙方名下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乙方有權選擇解除合同,甲方應當自收到合同解除通知之日起3日內退還乙方全部已付款,並按合同金額的4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2 逾期在30日之內,自約定的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或過戶之日止,每逾期一日按合同金額的1‰向乙方按日計算違約金,並於該房屋實際交付或過戶之日起3日內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1.3 逾期超過30日後,乙方有權選擇解除合同,甲方應當自收到合同解除通知之日起3日內退還乙方全部已付款,並按照合同金額的40%支付違約金。

1.4 如發生本條1至3款的違約情況,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最終解除的,甲方還應賠償乙方對房屋的實際裝修損失。

2、乙方未按照第四條約定的時間付款的,按照以下規定處理:

2.1 逾期30日的,自約定的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日按照合同金額的1‰向甲方按日計算違約金,並於實際付款之日起3日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2 逾期超過90日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7日內按照合同金額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由甲方退還乙方全部已付款。

3、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再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導致乙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自收到合同解除通知之日起3日內退還乙方全部已付款,並按合同金額的4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 合同的轉讓

除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一方當事人,並自不可抗力事件結束之日起 日內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證明。

第十三條 爭議的處理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第十四條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房屋買賣合同 篇8

甲方(轉讓方): 。

乙方(受讓方): 。

甲乙雙方就甲方所有的位於 房屋及宅基地轉讓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標的物

該宗房屋位於 ,共 間以及相應的宅基地。

二、房款及支付

該宗房屋及宅基地共計作價 元,乙方於 年 月 日前交付轉讓款 元,餘款 元於20xx年 月 日之前付清。

三、標的的交付

甲方在 年 月 日之前交付轉讓標的。

四、權利義務

甲方保證對該房屋擁有全部的所有權,該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權無任何權利瑕疵。如果因權利瑕疵或者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不能購得該房屋,甲方應當支付違約金 元並賠償乙方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直接經濟損失、房屋改造費用、應得利益損失、因糾紛而支付的律師費、公證費)。

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交付房屋,每拖延一日需承擔房屋總價款1%的違約金。

合同簽訂後,甲方不得為任何租賃、擔保、買賣等損害該房屋所有權的行為,否則承擔與房款等額的違約金。

在房屋交付之後,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辦理各項過戶手續,過戶費用由雙方另行協商。

該宗房屋的所有權於合同簽訂時轉移至乙方,該房屋上的一切權益全部歸乙方享有(包括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等),如果該處房屋因改造需要拆遷,因拆遷而產生的所有補償款及權利全部由乙方享有。

在房屋交付前所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水費,電費等)由甲方承擔, 與乙方無關。房屋交付之後所產生的水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六、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9

賣方:,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地址:

聯絡電話:

買方:,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地址: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一)賣方所售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為:開縣漢豐街道九龍路5號吉祥中華城2棟26-6,該房屋所在樓層為26層,建築面積共124.78平方米。

第二條房屋權屬情況

(一)該房屋性質為商品房。

(二)該房屋的租賃情況為賣方未將該房屋出租。

第三條成交價格和付款方式

(一)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該房屋成交價格為:人民幣741722.27元,大寫:柒拾肆萬壹仟柒佰貳拾貳元貳角柒分。

(二)買方付款方式如下:

1、本合同簽訂後當天,買方向賣方支付人民幣8萬元。

2、20xx年1月底支付人民幣21萬元。

3、從20xx年1月開始,由買方向銀行繳納按揭月供。在買方未能向銀行申請按揭成功以前,由買方按月打入賣方名下的銀行卡繳納按揭月供。

4、如買方向未能按時向銀行繳按揭月供,影響賣方銀行信用,按買方違約對待,由買方承擔違約責任。

5、如買方到期不能辦理銀行按揭貸款,賣方在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手續之前向買方一次性支付剩餘銀行按揭款。具體數額以在銀行查詢的數額為準。

第四條權屬轉移登記

(一)雙方同意,自本房屋房產證下達2年後5個月之內,雙方共同向房屋權屬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手續。在開發商處接收房屋的所有費用由買方負擔。賣方做好協助工作。

(二)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手續所有的稅費由買方負擔。賣方做好協助工作。

第五條違約責任

一、逾期交房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賣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期限賣方原因未能將該房屋過戶到買方的,按照如下規定處理。

1、逾期在30日之內,自第四條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賣方應按日計算向買方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並於該房屋實際交付之日起3日內向買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30日後,買方有權退房。買方退房的,賣方應當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照合同總價款的30%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二、逾期付款責任。

買方未按照第三條約定的時間付款的,按照以下規定處理:

1、逾期在30日之內,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方按日計算向賣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並於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3日內向賣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30日後,賣方有權解除合同。賣方解除合同的,買方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3日內按照合同總價款的30%向賣方支付違約金,並由賣方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

第六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一方當事人,並自不可抗力事件結束之日起3日內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證明。上述房屋風險責任自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之日起轉移給買方。

第七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對本合同中未約定、約定不明或不適用的內容簽訂書面補充協議進行變更或補充。對本合同的解除,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為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買賣雙方雙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賣方代理人:買方代理人:

合同簽訂日期:20xx年1月6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10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聯絡電話: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聯絡電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原則,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並經房屋宅基地所有權人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現甲方自願將甲方合法擁有的坐落在_____省_____市_____區_____號_____樓(層)室的房屋賣給乙方,並將與所出賣房屋的使用權同時轉讓給乙方。乙方也充分相識該房屋具體狀況,並自願購買該房屋,該房屋始建於_____年,房屋結構為_____結構,層高為_____層,建築層數地上_____層,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價格

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按套(單元)計算,每套單價_____元,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即人民幣小寫_____元。

第三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1、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購房款(人民幣_____元),由銀行直接劃撥給甲方指定賬號。因甲方提供指定賬號錯誤等原因造成甲方購房款無法到賬的責任由甲方全部承擔。乙方出具銀行劃撥憑證,甲方應開具收款收據或收款證明。

2、其他付款方式:

第四條 交付期限

甲方應於購房款到賬之日起__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如遇房屋正在出租,自交房之日起,租賃關係自動轉為乙方,由乙方負責收租。

第五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額的___‰支付違約金,逾期達一個月以上的,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屆時將由乙方承擔此次交易中雙方的全部費用,並向甲方支付購房款___%違約金。

第六條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總款向甲方索賠倍處罰賠償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七條 關於合法、權屬的約定。

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並已經取得全部共有人的一致同意。合同生效後,如遇政府徵地拆遷,房屋的拆遷利益(包括拆遷補償款、回遷房等)全部歸乙方所有。甲方房產合法繼承者,不得向乙方收回乙方所購買的房屋及所有權。

第八條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效力。附件包括甲乙雙方身份證影印件、甲方擁有房屋合法所有權證明、甲方和宅基地所有者簽署的賠償協議影印件。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雙方。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方代理人(簽章): 乙方代理人(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籤於_____ 籤於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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