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房屋買賣合同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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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房屋買賣合同7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關於房屋買賣合同七篇

房屋買賣合同 篇1

甲方(出售方):

乙方(購買方):

甲乙雙方及中介方在自願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下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房屋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自願將其座落於**區**路**號**小區**號樓**號,建築面積**平方米, 結構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裝置出售給乙方。該房產的相關權益隨該房產一併轉讓。

第二條 甲乙雙方商定該房產的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元整大寫:人民幣**萬元整。本協議簽訂當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元整,付款方式為銀行轉帳。

第三條 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晰,無爭議;未被判決、裁定限制出售,也未設定抵押,不在建設拆遷範圍內並已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第四條 所有購房款付清後本協議自動生效,房屋買賣即成事實。乙方隨即享有該房產的所有權,並承擔該房產毀損、滅失的風險。甲方及繼承人不再享有該房產的所有權,不得再次轉賣他人或用作抵押或用作財產繼承或用作財產分割等任何權利,如甲方與其他第三方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關係使得乙方無法如本協議約定獲取該房產所有權,即甲方違約。

第五條 在政策和法律 允許範圍內,乙方要求甲方過戶,甲方或甲方繼承人應無條件積極協助乙方到房屋權屬登記機關辦理過戶。過戶時產生的所有稅費全部由乙方負責繳納。

第六條 物業管理、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電話等相關雜費,按下列約定處理:

1、甲方負責將以上雜費繳納至協議簽定之日(或**年**月止)。

2、協議簽定之日後(或**年**月起)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協議生效當日,甲方應將購買該房產過程中的相關費用票據、房屋產權證書和購房協議等全部資料原件乙交乙方儲存。

第八條 甲、乙雙方從簽訂協議之日起,均需遵守本協議約定,無論今後房價如何變動,甲、乙雙方不得違約。

第九條 違約責任

如甲方違約:

甲方無條件退還乙方全部購房款,並向乙方支付全部購房款總額的**%作為違約金賠付乙方,乙方退回甲方該房產和所有房產資料;

如乙方違約:

乙方將已支付的購房款作為違約金,並無條件退回甲方該房產和所有房產資料。

第十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約中若發生爭議,可提交瀋陽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 院起訴訟。

第十二條 該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甲方聯絡電話: 乙方聯絡電話:

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2

法律法規:《民法通則》、《合同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土地管理法》、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建設部相關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

(一)房屋與土地分開轉讓的,(現實中房產和地產分開轉讓的情形,房產不得轉讓/地產不得轉讓)

法律規定:

《城市房屋產權產籍管理暫行辦法》(建設部頒佈實施)的第三條規定:“城市房屋的產權與房屋佔用土地的使用權實行權利人一致的原則,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外,不得分離”

《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土地使用者轉讓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時,其使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但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作為動產轉讓的除外”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房地產轉讓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法理分析:這是因為房屋是建築在土地上的,為土地的固定附著物,二者之間具有不可分離性,否則,極易引起損失或導致糾紛。因此,房屋的所有權通過買賣合同轉讓時,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也必須同時轉讓。如果出賣人將房產和土地使用權分別賣與不同的買受人,或者出賣房屋時只轉讓房屋所有權而不同時轉讓土地使用權,則該類買賣合同應當是無效的。

(二)侵犯優先購買權的。

法律規定:

《民法通則》第七十八條第二款規定:“按份共有財產的每個共有人有權將自己的份額分出或者轉讓,但在出售時,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一百一十八條規定:“出租人出賣出租房屋,應提前三個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出租人未按此規定出賣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宣告該房屋買賣無效。”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條條也有相應規定:“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

法理分析:房屋所有人在轉讓涉及到共有或出租的房屋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有權人或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這就是說,所轉讓的房屋的產權為數人共有或已對外出租的,必須徵求共有人或承租人的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未取得其他共有人或承租人的同意,擅自出賣房屋的,其買賣行為一般應為無效。

(三)因欺詐而轉讓商品房的。

法律規定:

《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規定:買受人以出賣人與第三人惡意串通,另行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並將房屋交付使用,導致其無法取得房屋為由,請求確認出賣人與第三人訂立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的,應予支援。

(四)商品房預售違法的。

法律規定:

我國《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商品房預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並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如不符上述條件,買受人可請求法院或仲裁機構宣告該買賣無效。 (五)在商品房轉讓過程中,涉及到土地使用權轉讓違法的。

法律規定: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的相關規定,以下合同應為無效: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沒有按照出讓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按照出讓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屬於房屋建設工程的,沒有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屬於成片開發土地的,沒有形成工業用地或者其他建設用地條件;轉讓房地產時房屋已經建成的,沒有房屋所有權證書;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按照國務院規定,報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審批而沒有報批或不予批准的;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准予轉讓的,應沒有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並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

(五)其他的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禁止轉讓的。

如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權屬有爭議的等。

對這些特殊情形,應具體分析而不宜一概認為無效。

(一)房屋買賣未採用書面形式。

法律規定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房地產轉讓,應當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合同中應當載明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

《合同法》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房到買賣合同的簽訂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我國也《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法律分析由此可見,房屋買賣合同即使未採用書面形式,也並不必然導致合同無效。如買賣雙方均實際履行了主要義務,買受人已交付了房款,並實際使用和佔有了房屋,又沒有其他違法行為,只是該買賣合同沒有書面形式的,應認為買賣關係有效。但為了過戶的需要,應補籤書面的房屋買賣合同,買方可要求賣方協助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如雙方未履行口頭合同的主要義務且並不能就此達成一致,則該合同應認定為無效的合同。

(二)賣方轉讓沒有所有權證書的房屋買賣合同。

法律規定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規定不得轉讓。但從該條立法目的上看,其規定應當是屬於行政管理性的,違反這一規定,僅是產生房屋轉讓不能及時頒證或不能如期過戶的結果。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一條規定,“出賣的標的物,應當屬於出賣人所有或者出賣人有權處分。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或者限制轉讓的標的物,依照其規定。”可見,只要標的物合法且有權處分,對於標的物是否有相關證照,合同法並無特別要求。

《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第十九條

的規定也可以推匯出:房屋買賣合同簽訂時,儘管該房屋尚未辦理所有權登記,合同也有效。對此應理解為:房地產權利人沒有現實房屋的產權證而不能辦理房屋轉讓過程中涉及到的登記過戶手續,但不應據此認為預購房買賣合同必然無效。如雙方在簽訂協議時對房屋權屬證書尚未領取的狀況是明知的,且當條件或期限成就時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產權亦無其他爭議或購買的房屋已交付原告入住時,一般應認定為有效。如賣方隱瞞無證的事實或因存在屋建造存在違法行為且已被有關機關確定,根本不能取得所有權證的,則此類合同應為無效。

(三)沒有辦理過戶手續而引起發一方反悔的。

法律規定

《關於私房買賣的成立一般應以產權轉移登記為準的覆函》(1990年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強調:“簽訂房屋買賣協議以後,提出解除買賣協議,未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應認為該民事法律行為依法尚未成立。一方翻悔是允許的。”

《關於範懷與郭明華房屋買賣是否有效問題的覆函》(1992年7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答覆:“房屋買賣系要式法律行為,農村的房屋買賣也應具備雙方訂有書面契約、中人證明、按約定交付房款以及管理房屋的要件;要求辦理契稅或過戶手續的地方,還應依法辦理該項手續後,方能認定買賣有效。”

《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明確規定:“當事人以商品房預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由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不予支援。”

《物權法》第十五條規定:“ 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房屋買賣合同 篇3

第一章 合同當事人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

【國籍】【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

證件型別:【居民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______ 】,證號: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性別: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

(買受人為多人時,可相應增加)

第二章 商品房基本狀況

第一條 專案建設依據

1、出賣人以【出讓】【劃撥】【_________】方式取得坐落於________地塊的建設用地使用權。該地塊【國有土地使用證號】【____】為_________,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所佔用的土地用途為 ,土地使用權終止日期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2、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商品房專案核准名稱為__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

第二條 銷售依據

該商品房已取得【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明檔案】【《房屋所有權證》】,【備案號】【《房屋所有權證》證號】為________,【備案機構】【房屋登記機構】為____________。

第三條 商品房基本情況

1、該商品房的規劃用途為【住宅】【辦公】【商業】【______】。

2、該商品房所在建築物的主體結構為 ,建築總層數為_____層,其中地上____層,地下____層。

3、該商品房為第一條規定專案中的 【幢】【座】【___】____單元____層____號。該商品房的平面圖見附件一。

4、該商品房的房產測繪機構為____,其實測建築面積共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分攤共有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該商品房共用部位見附件二。

該商品房層高為_____米,有____個陽臺,其中____個陽臺為封閉式,_____個陽臺為非封閉式。陽臺是否封閉以規劃設計檔案為準。

第四條 抵押情況

與該商品房有關的抵押情況為【抵押】【未抵押】。

抵押人:________,抵押權人:______,

抵押登記機構:_____,抵押登記日期:______,

債務履行期限:__________。

抵押權人同意該商品房轉讓的證明及關於抵押的相關約定見附件三。

第五條 租賃情況

該商品房的租賃情況為【出租】【未出租】。

出賣人已將該商品房出租,【買受人為該商品房承租人】【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

租賃期限: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出賣人與買受人經協商一致,自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日至租賃期限屆滿期間的房屋收益歸【出賣人】【買受人】所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提供的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宣告見附件四。

第六條 房屋權利狀況承諾

1、出賣人對該商品房享有合法權利;

2、該商品房沒有出售給除本合同買受人以外的其他人;

3、該商品房沒有司法查封或其他限制轉讓的情況;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該商品房權利狀況與上述情況不符,導致不能完成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並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_________%(不低於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支付【已付房價款一倍】【買受人全部損失】的賠償金。

第三章 商品房價款

第七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照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____(幣種)____ 元,總價款為____(幣種)____ 元(大寫___元整)。

2、按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____ (___幣種) ____元,總價款為_____(幣種) ____元(大寫 _______元整)。

3、按照套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____(幣種)_____ 元(大寫______元整)。

4、按照_____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____(幣種)_______元(大寫______元整)。

第八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簽訂本合同前,買受人已向出賣人支付定金_____(幣種)____元(大寫_____),該定金於【本合同簽訂】【交付首付款】【_______】時【抵作】【_______】商品房價款。

(二)買受人採取下列第______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買受人應當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該商品房全部價款。

2、分期付款。買受人應當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分____期支付該商品房全部價款,首期房價款____(幣種) 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整),應當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___。

3、貸款方式付款:【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____】。買受人應當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首期房價款______(幣種) _____元(大寫______整),佔全部房價款的'________%。餘款____(幣種)_____ 元(大寫_____元整)向 (貸款機構)申請貸款支付。

4、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

房屋買賣合同 篇4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在 重慶市九龍坡區 渝州路 2小區3號樓 4單元 405室(建築面積120平方米,儲藏室40 平方米,產權證號st1002105420 )房地產出賣給乙方,並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出賣給乙方(附房產證影印件及該房產位置圖)。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築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壹佰萬零二千元整 ;即人民幣小寫100XX元 。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三十萬元整 ,即小寫300000元 。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 2個月內,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從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項通過銀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關期限和程式按照所在按揭銀行規定辦理)。

五、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土地出讓金)。

六、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有關稅費由 甲方承擔。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後,甲方即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產過戶手續,待房產過戶到乙方名下之時,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餘額。

八、甲方應在1個月 前將該房產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入網費、有線電視費等。

九、本合同簽訂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該方應向對方支付五十萬 元的違約金;一方如不能按規定交付房產或按規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對方支付五十元罰金,逾期30日視為毀約;如因政府及銀行規定,本合同涉及房產手續客觀上不能辦理過戶或銀行不能辦理按揭導致合同解除,不適用本條款。

十、交付該房產,甲方不得損壞該房產的結構、地面和牆壁及不適移動的物件,並將抽風機一臺(型號:1005648485 ),空調兩臺(型號:0152468549 ),熱水器(型號:1095874554),浴霸(型號:1025456985 ),飲水機(型號:1084759264 ),音響兩臺(型號:258695 ),涼衣架,房內燈具,前後門窗窗簾、電腦桌一張,櫥衛設施, 等讓與乙方(含在房屋價值內)。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房屋買賣合同 篇5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

國籍:____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地址: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郵政編碼: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

國籍:____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郵政編碼: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並經土地所有權人xxx同意,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因為甲方的三個女兒都在外工作,現在甲方也在自家田地上養魚為生,位於張家組的老房已經無人居住,現在甲方自願將坐落在xx省xx市xx縣xx鎮xx村委會xx組的房屋院落(包括:主房一間,廚房一間,豬圈一間)及其一些附屬物出賣給乙方,並將與所出賣房屋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給乙方。該房屋始建於20xx年,房屋結構為土木結構,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__;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附屬土地平面圖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該院落具體位置為:

東鄰:

南鄰:

西鄰:

北鄰:

登記長度為:米、寬度為米,面積共平米

該院落相關的附屬物同時全部轉讓,附屬物包括:房屋後兩分的茶園一塊,房屋前後的所有果樹,原來的老水池及其水源一個,房屋後的一畝菜地及其後山5分的一塊耕田一併轉讓,並且允許乙方家人過世以後可以在甲方家的林權山內安葬,到時不收分文安葬地塊錢。

第二條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甲方暫測)(原產權證上標明)(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以下簡稱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

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10%時,房價款保持不變。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50%時,甲乙雙方同意另協商處理。

第三條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准檔案號為__________;該房屋買賣後,按照有關規定,乙方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價格

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築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

即人民幣小寫元。其中(小寫:)為房屋實際價款,(小寫:)用於購買xx房屋後的地塊(面積為平米)作為道路,(小寫:)用於購買xx家地塊(面積為平米)作為道路,(小寫)用於購買徐羅組家地塊(面積為平米)作為道路。乙方在合同生效時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項。

甲方應在前將該房屋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有線電視費等。

第五條付款方式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幣)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並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甲方。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六條交付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乙方,並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乙方。

第七條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_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_天后,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甲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八條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____個月內按_____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______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___個月,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九條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並已經取得全部共有人的一致同意。若因產權、使用權或其他產權原因而導致乙方無法正常使用,甲方願意賠付乙方全部轉讓款、房屋的改造、建造、裝修等費用及土地增值部分。

合同生效後甲方有配合乙方辦理相關產權證照轉移義務,如因政府原因確實無法辦理產權轉移手續,甲方須把相關證件交乙方儲存。如遇政府徵地拆遷,該院落的拆遷利益(包括拆遷補償款、回遷房等)全部歸乙方所有。

第十條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三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xx村委會仲裁。

第十四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________頁,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_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籤於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年___月___日

籤於__________

房屋買賣合同 篇6

賣方: (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過友好協商,自願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一、甲方承諾並自願將坐落於 省 市 區 小區建築面積為㎡(平方米),使用面積㎡(平方米)自有回遷樓房,出售給乙方。乙方取得房屋後,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否則甲方將向乙方支付相當於房屋總價款20%的違約金。

二、上述房屋包括附屬設施,經雙方約定房屋單價(人民幣):元/平方米;總價:

三、雙方約定,乙方分三次付清房款。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 年月,乙方付給甲方首付款(含定金) (小寫: ),甲方同時將房屋交付乙方,以及回遷安置協議原件、房屋原始產權證明及身份證影印件交付乙方。雙方應當為對方出具相應的憑證。乙方在 年 月日前向甲方支付(第二次)房款 萬元,剩餘房款 萬元在房產證辦理完畢日內支付給甲方。乙方每次付給甲方房款均以銀行卡轉賬進行,甲方宣告以下作為本次交易銀行賬戶: 戶名: 開戶行:。

四、甲方保證其出賣給乙方的房屋,(原始)產權為其本人,有處分的權利,房屋上沒有任何第三方的抵押、擔保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他項權利。且無其他糾紛。乙方買受後,如該房屋產權有糾葛,影響乙方權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賠償乙方因此而受到的經濟損失。

五、雙方對房屋質量無異議,房屋交付後,因房屋質量引起的糾紛,雙方不相互承擔賠償責任。

六、甲方所出售房屋為拆遷安置回遷房,甲方並未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對此乙方完全知曉。乙方同意甲方關於房屋產權過戶的承諾:甲方在能辦理產權登記時應該第一時間辦理產權登記,甲方辦理完全產權登記後,應立即協助乙方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如屆時該房屋存在產權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並退換乙方支付的全部房款,同時支付相當於房屋總價款的20%的違約金。

七、甲方應配合爭取能在產權證辦理前直接將房屋所有人更改為乙方姓名,如乙方不能與開發商(拆遷辦)直接辦理更名手續,以甲方名義辦理產權證書,則辦理費用由甲方承擔,過戶費用由乙方承擔,且甲方應當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過戶手續,甲方知曉可辦理房產證事宜後,應及時通知乙方,或接到乙方通知後,提供一切與之有關的資料。不得以任何理由藉故要挾推辭,否則視甲方為違約,向乙方支付相當於房屋總價款的20%的違約金。如因甲方的延誤,致使影響產權過戶登記,因而使乙方遭受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甲方承諾在合同簽訂之日起3年可辦理房產證且為乙方辦理房屋產權過戶,屆時因各種因素導致房產局不予辦理房屋產權證以及過戶,甲方應退還乙方支付的全部房款並支付相當於房屋總價款的20%的賠償金。如若遇到房屋產權證下發延遲再由雙方協商確定期限內辦理。

九、合同簽訂生效後,房屋升值與甲方無關,乙方享有該房屋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十、本協議簽訂前或簽訂後,該房屋如有屬於甲方應繳納的一切稅收、費用,概由甲方承擔。

十一、本協議簽訂後,雙方應該共同遵守,甲方不得反悔,不得再對該房屋主張任何權利。如果甲方違約,除了退還乙方交納的全部房款,同時,應當支付相當於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四倍的利息,並支付相當於房屋總價款的20%的違約金。

十二、本協議簽訂後,雙方應該共同遵守。如違約,違約方除賠償對方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該賠償對方房屋總價款20%的違約金。

十三、在房產證辦理時若實際登記建築面積小於甲方承諾的65平米,所產生的面積差,甲方應按照5000元/平方米返還乙方多付的房款並支付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利息。

十四、甲方法定繼承人一致同意此次房屋買賣交易,並且同意本協議所有條款,甲方法定繼承人無此房屋的繼承權與使用權。

十五、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雙方發生分歧應該協商解決,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商不成,任一方均可起訴至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六、本協議自甲乙雙方夫妻現場出具結婚證明並共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交一份於房屋所在地社居委備案留存。

甲方(簽字)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電 話:

(法定繼承人意見/簽字):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電 話: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電 話:年 月 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7

賣方: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買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相關規定,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該存量房買賣的有關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1、甲方將坐落在 的房地產(產權證書號為:)出售給乙方,該房屋建築面積 平方米,儲藏室(或車庫) 平方米。乙方已對甲方所出售的房地產做了充分了解,願意購買該房地產。

2、甲乙雙方約定上述房地產的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付款方式:。

3、甲乙雙方於 年月日前向房屋登記機構申請辦理轉移登記。

4、甲方定於 年 月日前將上述房地產交付給乙方。

5、甲乙雙方約定上述房地產轉移登記中產生的費用由 方承擔。

6、本合同一式 份,經雙方簽字後即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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