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年度城鄉低保年審的工作總結

來源:才華庫 1.46W

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我縣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努力構建標準科學、物件準確、待遇公正、進出有序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格局,切實維護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權益。按照縣委、縣政府的總體安排部署,於2015年10月10日至12月5日,歷時50多天,開展了全縣城鄉低保核查清理工作,在工作中優先考慮因病致貧、因殘致貧、因學致貧、天災人禍等困難家庭及時得到保障;“人情保”、“關係保”得到有效清理;“錯保”、“漏保”得到有效遏制。目前該項工作已經結束,居民群眾反映良好。彙報如下:

鄉鎮年度城鄉低保年審的工作總結

一、部署及落實

出臺《XX縣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實施方案》(蒙政辦[2015]24號)、《XX縣城鄉低保工作責任追究暫行規定》(民保[2015]114號)對低保核查清理的工作方法、工作步驟和工作紀律提出了具體要求。10月9日縣政府召開動員大會,下達任務,明確責任。本次低保核查清理,我縣分宣傳發動、自查自糾、檔案完善、檢查驗收四個階段分步實施。整個核查清理過程,突出了 “細緻細心”、“真實有效”、“規範完善”、“嚴格認真”四個特點。①在宣傳動員階段要求細緻細心。採用各種手段廣泛宣傳,確保我縣所有低保戶都能獲知資訊,及時參加核查清理複核;②在自查自糾階段要求真實有效。對2015年在冊城鄉低保物件進行全部入戶複核,鄉鎮包村幹部、聯絡領導全程參與所在村城鄉低保戶的入戶調查(入戶調查有記錄、調查人與低保戶在其住房前拍照片存檔)。③在檔案完善階段要求規範完整。對在冊低保戶實行一戶一檔、編號管理;同時及時準確地把低保資料錄入到全國低保平臺資訊系統。④在檢查驗收階段要求嚴格認真。對督察發現的問題,現場指出,督促整改。

二、結果及成效

本次核查清理對子女有贍養能力的、村(居)委會幹部近親屬的、生活條件轉好超出低保標準的、群眾反映較多的低保戶進行重點核查。據統計,在稽核前全縣共有城鄉低保物件28900 戶47479 人,稽核後共取消4100戶6019人,佔稽核前人數的12.7%。同時,通過本次入戶核查摸排,全縣擬新增納入低保1006戶1490人。通過核查清理進一步摸清了底數,淨化了工作環境,達到了預期效果。

三、問題及分析

(一)子女有贍養能力而享受低保的現象較多。在農村一部分

老年人在自己失去勞動能力之後,子女不盡贍養義務,存在向政府求助而不依靠子女贍養的觀念。特別是在患病之後,為了得到政府的醫療救助,想法設法獲得低保。

(二) “人情保”和“關係保”現象存在。有些村幹部沒有堅持原則,不通過民主評議,或者沒有按照低保標準去認真核實,而是草率估計,隨意填報。雖然數量不多,但影響較大,群眾反映較為強烈。

(三)低保物件的收入界定缺乏統一的可操作性規範。如何界定居民收入,在實際操作中也是一個難題。除了帶有共性的銀行存款無法查實、務工收入及隱性就業、彈性就業收入難於核實外,農村低保物件的飼養收入、農作物收入的估算也很難做到絕對準確,從外表看也很難分辨貧富差距,因病返貧、子女求學返貧的情況也很難精確統計。這些現象的存在,造成了在確定低保物件時對居民收入缺乏有效的稽核手段,導致了在實際執行時尺度把握無法統一的問題。

(四)低保物件的稽核、審批環節有待規範。一是不按規定履行受理、調查、評議、稽核程式,隨意簡化辦理程式指定低保物件。二是有的村組幹部沒有及時做好宣傳,出現“錯保、漏保”現象,使其少數應保的`物件沒有得到及時上報。三是鄉鎮民政部門人員少,對各村的低保物件的家庭收入和財產狀況不能進村入戶逐一審查識別,導致少數不符合低保條件的人員享受低保。

(五)低保物件的動態管理有待進一步加強。低保一直存在“進低保容易,出低保難”,主動退保的幾乎沒有。低保人數眾多,監管不能及時到位,使低保家庭因人員變動、收入超標等不再符合保障範圍時不能及時取消。

(六)城南保障房(金蟾、萬順)小區有部分群眾反映戶口已從城關鎮遷至莊周辦事處,但是莊周辦事處迴應該小區不屬於莊周辦事處行政管轄範圍,群眾申請救助不予受理;有部分享受低保的特殊群體,如鄉鎮政府建設失地家庭、信訪維穩物件、社會閒人等,時常干擾正常的工作秩序,其產生的負面效應都是對低保相關規章制度的挑戰。

四、對策及建議

(一)加大宣傳。將城鄉低保政策和申請、稽核、審批等程式編寫成宣傳材料,下發到各鄉鎮、各村(居)委會,讓廣大居民群眾知曉低保政策支援低保工作。對鄉鎮民政幹部進行城鄉低保專業知識培訓,提高業務能力。

(二)建立低保經辦人員和村(居)民委員會幹部近親屬享受低保備案制度。統一規範備案內容、明確近親屬範圍、細化備案流程、強化管理措施。縣級民政局對備案物件逐一核查、嚴格管理。

(三)積極推動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建設。保證最低生活保障等社會救助物件準確、高效、公正認定。

(四)進一步規範稽核審批程式。要求鄉鎮對城鄉低保物件落實100%入戶調查、民主評議、稽核審批和張榜公示制度,確保低保稽核審批各個環節公開、透明,審批結果公平、公正。

(五)加強低保動態管理長效機制。完善低保家庭人口、收入和財產狀況定期報告制度,根據低保家庭人口結構和收入來源變化情況,實行分類施保、定期核查,動態管理。並加大與紀檢監察部門聯合對違規辦理低保案件的查處力度,嚴格責任追究。

(六)政府協調莊周辦事處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以及申請城鄉低保應在戶籍所在地的規定,受理該小區困難群眾救助申請。關於部分特殊群體享受低保問題,應依據低保政策,對有勞動能力而拒絕勞動、有穩定收入來源且家庭人均收入明顯超標的堅決予以取消。

城鄉低保核查清理工作是認真貫徹低保政策,實現低保規範化管理的有效措施,我們將在此基礎上,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將不符合政策條件的及時退出保障範圍,對因突發性災難造成家庭困難,且符合低保條件的要及時納入保障範圍,做到應保盡保,應退盡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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