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教師聘用合同

來源:才華庫 2.02W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校教師聘用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教師聘用合同

學校教師聘用合同1

甲方:___學校

法定代表人:簽名印章:

乙方:身份證號:簽字印章: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確立聘用關係。

一、聘用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從事工作,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此。該工作任務完成。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條件

1、甲方聘用乙方從事工作,其崗位職責按雙方簽訂的崗位聘任合同書的要求進行。

2、甲方應按照國家規定,根據乙方的崗位特點和工作要求,為乙方提供必須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措施。

三、工作紀律

1、甲方應加強單位內部管理,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

2、乙方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單位內部的規章制度。

3、乙方遵守公民道德,教師職業道德,教書育人,為人師表。

四、工資報酬和福利待遇

甲方以貨幣方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__元甲方為乙方交納三金每月補助__元,每月一併發放__元,由乙方自行交納三金。

五、聘用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經聘用合同雙方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聘用合同,並應當書面告知乙方理由:

(一)乙方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甲方公佈的聘用崗位要求的;

(二)乙方連續曠工超過3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的;

(三)對一學期內因工作紀律領導進行誡勉談話兩次的;

(四)乙方未經單位同意,擅自出行或者出行逾期不歸的;

六、關於違約金

違反聘用合同約定給予對方違約金__元。

七、聘請合同的爭議處理

雙方因履行聘用合同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功的,可以向當地人事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

八、工資計算

其他約定工資報酬按實際工作日計算。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單位公章):乙方(簽名):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名):乙方代理人(簽名):

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學校教師聘用合同2

為進一步完善、深化學校內部管理體制,充分調動教師工作的積極性、創造性,根據縣教育局批覆的《 中心國小教師全員聘用實施方案》,按照公開、公正、公平、自願的原則。

由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

甲方: 中心國小

法人代表:

乙方:

一、聘用條件

(甲方要求乙方)

1、必須熱愛教育事業,愛校如家,遵紀守法,能吃苦耐勞,具有奉獻及合作精神。

2、身體健康,能努力完成教育教學任務,合同期內不準調動。

3、能夠服從學校領導、課程安排、班主任工作、其它兼職及學校臨時性工作,能夠遵守學校一切規章制度。

4、熱愛學生,能熱情為學生服務,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能注重學生養成教育、安全教育。能認真做好教學常規工作, 能夠遵守考勤紀律,不遲到、不早退,有事請假。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滿後,根據雙方意願,可續簽合同。

三、甲方責權

1、甲方根據學校需求聘請科任教師,按學校規章制度對乙方有管理權,依據乙方的工作實績、工作表現對乙方有獎懲權。

2、甲方有權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隨時調整乙方的工作。

四、解聘條件

1、在合同期限內乙方違法亂紀,不遵守校紀校規,自由散漫,工作效率不高,破壞團結,在職工之間挑撥是非,製造矛盾,經教育不改者,甲方有權解聘乙方,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2、合同期限內,乙方如參與賭博、酗酒、打架鬥毆,有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行為,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甲方有權解聘乙方。

3、合同期限內,乙方因瀆職,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甲方有權解聘乙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學校教師聘用合同3

甲方(聘用單位):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精神,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20xx年教師聘用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20xx年教師聘用合同中乙方的權利

1.按約定取得_______元人民幣/課時的授課報酬;

2.要求甲方提供與授課物件相關的背景資料及授課的相關業務資料。

3.要求甲方提供良好的教學環境和必須的教學軟體。

第三條 20xx年教師聘用合同中乙方的義務

1.為甲方的授課積極準備教案;按時、認真上課,佈置及批改作業;保證每次課時(_______分鐘/節課)的完整,內容的充實;對輔導的學生進行考勤及紀律管理;認真負責努力提高學生成績。

2.甲方提出的其它合理要求,例如:課後對有關上課內容的詢問的解答等。

3.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第四條 20xx年教師聘用合同中甲方的權利

1.要求乙方按教學計劃按時完成授課,維護授課時的教學秩序,監督保證授課效果。

2.組織學生對授課質量進行評議,並根據學生的評議對授課內容及人員進行調整。

3.有權根據自身情況對課時進行調整,對授課內容進行變更,但必須提前通知乙方。

第五條 20xx年教師聘用合同中甲方的義務

1.按時支付授課報酬:基本工資________元/月,課時費_______元人民幣/課時。(寒暑假:學期結束髮放工資,春秋季:每月發放一次工資。)

2.向乙方提供學生的背景資料,講明授課要達到的目的,協助提供和授課有關的業務資料。

3.為乙方的教學提供良好的授課環境和必須的教學軟體。

第六條 20xx年教師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本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

2.確需變更合同的,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3.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本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並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1)發生不可抗力,即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而導致課程不能繼續安排;

(2)乙方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如沒有教授資歷或能力)

(3)乙方故意不按時完成授課內容和授課計劃的,故意不遵守或違背公司的相關管理規定。

(4)通過組織學生對授課質量進行測評後,甲方有理由認為乙方教學不合格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除以上原因外,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應給予乙方原定年基本工資總額_______%的違約賠償金。

甲方因自身原因變更本合同的,應提前通知乙方,沒有提前通知造成乙方損失的,應當賠償。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2)由於身體疾病原因,要求提前終止合同或變更授課時間,並提供相關證明,但應提前_______天通知甲方。

第七條 20xx年教師聘用合同中其它事項規定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

蓋章: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蓋章:

學校教師聘用合同4

聘用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受聘人:(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政策法規和學校有關規章制度之規定,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雙方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一、工作崗位和工作(工種)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學校崗位工作。該崗位及職務的工作內容和工作要求詳見學校教職工崗位職責。

二、聘用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年,自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

三、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按崗位和職務的內容及要求,檢查督促乙方履行工作職責,完成工作任務,按照國家、省、市和學校規定,對乙方實施獎勵、處分,根據工作需要可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及職務。

2、向乙方宣傳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以及學校規章制度,經常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遵紀守法和職業道德教育,保障乙方的合法權益;按時發給乙方工資(獎金),根據學校規定發給獎金福利待遇。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參加政治學習、技術業務培訓,參加評優等權利;按規定領取工作報酬。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具有主人翁責任感,維護單位合法權益,遵守甲方的各種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務服從甲方管理,遵守職業道德,努力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努力學習政治文化,鑽研業務,積極參加必要的社會活動。

四、工作報酬

(一)聘用合同期內,甲方根據規定標準給予乙方各項待遇。

(二)甲方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剋扣或未按時支付乙方工資,乙方有權向有關部門申訴。

(三)工資標準:人民幣元/月,按聘用期限按月發給。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續訂、終止、解除

(一)下列情況,甲乙雙方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1、因教育事業教學計劃、課程設定調整;

2、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政策已經修改或廢止;

3、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4、其他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且有利於教育教學,不損害國家和雙方利益。

(二)聘用合同期滿即終止執行,如甲方因工作需要或乙方提出申請,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三)下列情況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2、乙方違反師德,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六、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時,應接受有關部門監督檢查,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逐級向上級申請調解,直至向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乙所在學校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

負責人:

年月日年月日

學校教師聘用合同5

甲方: 海華學校

乙方:身份證號; 畢業證編號;

一、雙方責任與義務

A、甲方:

1.甲方按工資方案規定每月12 日支付上月工資。每月從工資中扣除200元作為乙方違約抵壓金,如乙方不違約在下學期初支付給乙方。

2. 甲方須尊重乙方的合法權益,併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活及工作條件。

3. 甲方按規定發放各種獎金和外出開會、學習旅差補助。

B、乙方:

1、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愛崗敬業,努力完成甲方交給的各項任務。

2、為人師表、遵守職業道德,關心,愛護學生,做到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3、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服從甲方工作安排,遵守甲方一切規章制度。 4,應聘教師簽約時應上交教師資格證、畢業證、身份證影印件。

二、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辭退解聘乙方。

1、工作不服從安排,不遵守學校規章制度,背後煽風點火,拉幫結派者;

2、故意製造麻煩或故意不完成教學任務並給學校工作造成損失者。

3、教學成績差,學生和家長對其反響強烈者。

4、品行不良,違法亂紀;侮辱學生,影響惡劣者。

三、 乙方在聘用期間可享受以下待遇

A、工資待遇

基本工資(800元)+考核工資(400元)+課時津貼(每節10元)+獎勵工資(200元) =月總工資。(說明:考核工資和獎勵工資按考核獎勵辦法納入考核和評比,按考核評比結果發放,不作為固定待遇。)

1、凡通過試教被錄用的教師均有一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間按學校規定只享受400元的工資待遇。

2、婚喪假期間均為三至七天,三天內工資照發,超出三天按事假處理。

3、女職工產假為三個月,工資為基本工資的1/2,上班後補發基本工資的差額部分。

4、在聘期間,國家規定的“五一”、“國慶”、“元旦”等節假日工資照發。寒暑假若不補課發放基本工資500元。

B、其他待遇

1、.享受業務培訓、評優、評先、晉級等待遇。

2、正試受聘一年後按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辦理社會勞動保險等。

3、續聘的民辦教師重新簽訂合同不存在試用期。

四、其他事宜

1、合同履行期間,甲方違約解聘乙方時,甲方支付乙方本月工資,獎金照發。

乙方違約擅自走人者,扣除離校前所有未發經費。

2、解聘續聘:均在每年六月份進行。乙方在合同期滿,不願續聘的須提前一

個月提出申請,及時辦理解聘手續,否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辭退乙方時,一次性結算工資並及時付清。

3、學校實行月休假制,雙休日照常上課。

五、本合同有效期為一年。

六、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七、本合同從簽定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若簽有其他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以

本合同為準。

甲方: (蓋章)

乙方: (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學校教師聘用合同6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甲方地址:

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戶口所在地地址: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型別為固定期限合同。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其中新聘用教師的試用期為2個月。終止日期為 年 月 日。

二、工作內容與工作量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工作。

第三條 工作量為每週5個工作日。乙方應根據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按質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三、工作條件與勞動保護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課時及坐班工作制。在保證完成規定課時及坐班時間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教學用品,建立健全有關教學管理制度,確保乙方教學工作的正常安全進行。

第六條 乙方在業務培訓、職務聘任、教齡和工齡計算、表彰獎勵、社會活動等方面依法享有與公辦學校教職工同等的權利。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補課,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補課費。

四、工作報酬、保險與福利待遇

第八條 甲方確定工作報酬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 甲方於每下個月月10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國辦教師按縣政府會議紀要執行?本科 元/月, 專科及以下 元/月 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 元/月。)

除試用期外,甲方應依法支付乙方寒暑假期間的基本工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應當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和醫療保險費用。

五、工作紀律、獎勵與懲處

第十一條 乙方應當認真履行法定義務,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愛護甲方財產;按甲方的要求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第十二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核。

乙方在教育教學、培養人才、科學研究、教學改革、學校建設、社會服務、勤工儉學等方面成績優異的,甲方予以表彰、獎勵。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完不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體罰學生,經教育仍不改正的;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甲方可依據本校的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扣發工資、直至解除本合同。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三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體罰學生,經教育仍不改正的;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4)被撤銷教師資格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2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十七條 甲方辦學效益極差瀕臨關閉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經向學校工會或者全體教職員工說明情況,並向教育、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十五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在不影響甲方正常教學工作前提下;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扣押有關證件等手段強迫從事教學工作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七、經濟補償

第二十一條 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二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第十四條、(2)第十六條、(3)第十七條、(4)第十九條(2)、(3)款、(5)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違反第十五條中的任一款,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負責發放給乙方自解除合同之日前的薪金。不再發給乙方任何經濟補償。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四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

第二十五條 甲方以下列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1.《海陽教師行為規範》;

2.《職工守則》

3.《班主任工作條例》

4.《海陽私立學校教師工作紀律及獎懲辦法》

5.《灤縣海陽私立學校教職工考勤制度》

6.《灤縣海陽私立學校工資政策》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與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蓋章)

乙方: (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蓋章)

委託代理人: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學校教師聘用合同7

聘任合同

甲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教師資格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自願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型別為___固定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其中試用期為____個月。終止日期為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工作崗位與工作量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工作。工作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乙方應根據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教學用品,建立健全有關教學管理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確保乙方教學工作的正常安全進行。

三、工作報酬

第八條 甲方確定工作報酬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元或年薪為_____元。

規定了試用期的,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每月____元。

執行課時制的,工資支付按____執行。

合同期限內有寒暑假且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應依法支付乙方寒署假期間的薪金。

第十條 由於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於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當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____________執行。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病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六、工作紀律、獎勵與懲處

第十五條 乙方應當認真履行法定義務,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愛護甲方財產;按要求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第十六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核。

乙方在教育教學、培養人才、科學研究、教學改革、學校建設、社會服務、勤工儉學等方面成績優異的,甲方予以表彰、獎勵。雙方就獎勵做如下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校的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乙方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或體罰學生,經教育仍不改正或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甲方可依法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或體罰學生,經教育仍不改正或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4)被撤銷教師資格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 甲方辦學效益極差瀕臨關閉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經向學校工會或者全體教職員工說明情況,並向教育、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教師在孕期、產期或哺乳期內的;

第二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縣以上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扣押有關證件等手段強迫從事教學工作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離休、退休、退職及死亡或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子低於部分的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第三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辦學效益極差瀕臨關閉進行法定整頓期間,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高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二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賠償金。

第三十三條 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時,乙方在甲方工作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學校教師聘用合同8

甲方:

地址:

電話:

郵箱:

乙方:

地址:

電話:

郵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聘用合同書並保證嚴格履行。

一、聘用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學歷、職稱、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崗位為________________。

2、聘用期間若乙方不能勝任現在的工作崗位,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但不能調低乙方的基本工資。

二、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以下第_______種:

1、固定期限合同,正式聘用期不得低於_______年,但乙方提出簽訂期限低於_______年期限合同的除外。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甲方聘用乙方的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包含試用期為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

3、完成一定工作任務合同:完成任務的標誌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條件與勞動保護

1、甲方安排乙方執行課時及坐班工作制。在保證完成規定課時及坐班時間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2、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教學用品,建立健全有關教學管理制度,確保乙方教學工作的正常安全進行。

3、乙方在業務培訓、職務聘任、教齡和工齡計算、表彰獎勵、社會活動等方面依法享有與公辦學校教職工同等的權利。

4、甲方安排乙方加班補課,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補課費。

四、工作報酬、保險與福利待遇

1、甲方確定工作報酬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2、甲方於每下個月__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為_________。除試用期外,甲方應依法支付乙方寒暑假期間的基本工資。

3、甲乙雙方應當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和醫療保險費用。

五、工作紀律、獎勵與懲處

1、乙方應當認真履行法定義務,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愛護甲方財產;按甲方的要求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2、甲方負責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核。乙方在教育教學、培養人才、科學研究、教學改革、學校建設、社會服務、勤工儉學等方面成績優異的,甲方予以表彰、獎勵。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完不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體罰學生,經教育仍不改正的;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甲方可依據本校的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扣發工資、直至解除本合同。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1、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體罰學生,經教育仍不改正的;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4)被撤銷教師資格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___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5、甲方辦學效益極差瀕臨關閉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經向學校工會或者全體教職員工說明情況,並向教育、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6、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7、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在不影響甲方正常教學工作前提下;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扣押有關證件等手段強迫從事教學工作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8、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七、勞動爭議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向_______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八、合同文字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簽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學校教師聘用合同9

甲方:成都市和圓教育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手機:

電話:

教授科目: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本市相關法律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其中,試用期為兩個月(續簽教師無試用期)。

2.簽訂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離退休年齡,國家和本市另有規定可以延長(推遲退休年齡的,可以在乙方達到法定離退休年齡時,再根據規定條件,續簽合同;)

第二條:工作報酬及獎金

1. 基本工資結算。根據國家、市政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甲方應足額支付乙方相應的課時工資。試用期內課時工資¥ 元/2小時;試用期滿且合格,甲方支付乙方工資¥ 元/月(其中含30小時課程課酬),超出30小時課程外,按¥ 元/2小時課時工資計算。因個人原因,導致基本課時30小時沒上足,學校只能按實際課時數計算工資.在上班期間教師有義務完成學校安排的各項工作(學生答疑、宣傳等);(此條中所有小時均只指教師給學生的上課時間)

2. 獎金結算。如乙方按照甲方規定履行本合同至期滿,甲方會獎勵乙方相應的獎金,獎金按¥ 20元/2小時計算,獎金於下年度教師節(9月10日)當日進行發放;如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規定履行本合同至期滿,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全部獎金獎勵;(此條中所有小時均只指教師的給學生的上課時間)

3. 試用期滿,甲方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按期為乙方繳付失業保險金、醫療保險金、養老保險金、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特殊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定為準。乙方個人應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按月代為扣繳,由甲方統一辦理相關手續。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勞動保護

1. 鑑於本行業特殊性,乙方具體作息時間為:星期一、星期二休息兩個大半天;星期三,星期四、星期五坐班時間為14:00至22:00;星期六、星期日的坐班時間為8點到12點,下午兩點到6點,但除坐班時間以外的時間裡乙方應保證隨時可以給學生上課,特殊情況以所在分校安排為準;

2. 甲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生安全以及在不損害人體的工作環境下工作;

3. 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第四條: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 聘用合同依法簽訂以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的規定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 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出現的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同意,可以續簽聘用合同;

3. 經聘用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4.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連續曠工超過5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的;

(3)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5)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6)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解除或終止聘用合同。

(1)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本合同規定第四條4中(1)(2)(3)(4)(7)除外);

(2)乙方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要求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規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鑑於本行業特殊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應該提前一個月書面報告甲方,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乙方應當堅持正常工作,繼續履行本合同;解除合同後乙方應賠償甲方因乙方辭職帶來的相關損失500到1000元(培訓費等)。

7. 乙方在涉密崗位工作的,解除本合同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涉密人員管理的規定。

第五條:聘用合同的續簽

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按照規定的程式續簽聘用合同,續簽聘用合同應當在聘用合同期滿前30日內辦理。

第六條:違反聘用合同的責任

(一) 甲方違約責任

1.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1)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

(2)解除本合同後,未依照有關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支付賠償金¥1000元。

2. 因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按照乙方的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二)乙方違約責任

1. 乙方無故中途終止合同,視為違約,應當向甲方賠償違約金¥1000元;

2.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甲方的智慧財產權、技術祕密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3. 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4. 把學生帶出去上課,應向甲方支付¥5000元/生的違約金。

第七條: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聘用合同發生爭議的,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當事人也可以自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有管轄權的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15日內向甲方所在地或者聘用合同履行地的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附則

1. 甲方有權根據國家和本地方的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的規定,制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並以適當方式公告,或告知乙方,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依據。乙方應當熟知本單位的規章制度,並嚴格遵守。

2.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3. 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日

成都市三人行培優學校學校專職教師管理條例 “讓每一個孩子的分數提高”是我們的宗旨,學生分數提高多少是檢測教師水平的重要標準,教學質量是教師在龍文的立足之本。因此,每位教師都必須把教學放在首位,把學生當成自己的孩子來教育,把龍文的教育事業作為自己的事業來做,力求成為龍文學校專職教師。

為了更好的落實龍文的教學宗旨,根據龍文學校教師聘任合同和龍文學校教師管理條例,再結合成都龍文學校的具體情況,特制定以下教師處罰條例。

一、教學要求

(一)給學生的第一次課

課前:必須根據主任及教育顧問提供的學生資訊和要求,精心編寫教案和學案,並且教案與學案必須配套且具有針對性,如果沒有教案或學案或教案與學案不配套的,處以50.00元的罰金。如果因為上述原因學生要求換老師或學生要求退費的,除當次課時費不算外,另處以200.00元罰金。

課中:必須以高度的教學熱情和精闢的講解貫穿整個教學,並根據學生的實際情況認真填寫教後記和《學生情況分析表》,如果沒完成教後記或《學生情況分析表》的,處以30.00元罰金。

課後:必須對學生的實際情況進行細緻地分析,找出學生在學習中存在的障礙和薄弱環節,制定出相應的教學計劃,學生第二次上課前交主任處,主任確認後徵求學生和家長的意見。如果學生第二次上課前主任未在教學輔導計劃上簽字的,處以50.00元罰金。

(二)輔導程序中的每一次課

課前:必須根據家長和學生認可的學習計劃,詳細地準備每次課的資料,認真編寫好教案和學生的學案,並於上課前交主任稽核,主任稽核簽字確認後方可實施。如果沒有教案或學案的,就沒有當次課時費。

課中:必須講解精闢透徹,並努力調動學生對該學科的興趣和熱情,確保學生成績穩步提高。如果學生上了20次課,成績還未提高的,學校有權重新給學生安排教師,對原任課教師處以100.00元罰金,另外最後一次課時費不記。同樣,如果學生中途要求換老師或要求退費的,最後一次課時費不計,另外處以100.00元/ 生的罰款。

課後:必須及時地分析學生的學習效果和反饋資訊,調整教學方法和教學風格。每月定期向主任或家長反饋本月學生學習情況,指出學生的進步和不足之處,如果學生上課一個月後,任課教師未向主任或家長反饋教學情況的,處以50.00元罰金。

(三)考試前後

1、指導、協助學生做好期中、期末統考複習。精心為學生準備滿足考試需要的練習題,督促學生完成,並對學生的不足之處進行輔導,確保學生成績的提高。

2、認真分析學生的考試試卷,查詢學生存在的問題,進行有針對性的輔導。

3、收集學生每次月考和大考試卷影印卷,交教務員存檔備案;確保學生解決問題能力要有明顯的改善,學習成績要有大幅度的提高。

(四)月考要求

1、每個學生一個月或學習完一章知識後,任課教師必須對學生進行階段性檢測。

2、教師必須根據學生的學習進度,精心準備試題,學生上課一個月或學完一章知識後如果教師未為學生準備月考試卷的,處以30.00元罰金。。

3、試題準備好後,交主任處,由主任組織學生進行學月考試。

4、考試完後,主任將試卷返還任課教師,由教師批閱,並寫出書面試卷分析並存檔,如果教師未對試卷進行批閱和出具書面試卷分析的,處以50.00元罰金。。

二、考勤要求

1、教師必須無條件服從學校的安排,不得遲到或早退,並課保證每次課至少提前5分鐘到達上課地點(跨校區且時間緊湊者除外),遲到一次處以30.00元罰金。

2、不得無故曠課,曠課一次處以300.00元罰金,有事必須提前請假,出具請假條,事假一天處以120.00元罰金;病假一天處以60.00元罰金,請病假必須出具醫院證明。

3、教師不得向學生洩露自己的聯絡方式,否則處以50.00元/生的罰款。。

4、各重點中學教師只能以龍文學校教師身份上課,所取得的一切教學成果歸龍文學校所有,向家長洩

漏自己學校的,處以200.00元的罰款。。

5、上課前手機必須處於關機或靜音狀態,不得在上課過程中打接電話,發簡訊,發現一次處以50.00元

罰金。

6、上課過程中不得做與教學無關的事,否則處以30.00元罰款。。

7、每次課後必須保證自己的工位乾淨整潔,桌面不得擺放凌亂,如果桌面凌亂或桌椅擺放不整齊的,

處以10.00元罰金。

8、上班必須精神飽滿,不得打瞌睡,萎靡不振,上課打瞌睡,萎靡不振,處以20.00元罰款。。

9、教學區不得聊天拉家常,上班期間不得用電腦做與教學無關的事,發現一次處以20.00元罰款。

10、 團結同事,不做有損學校的事,不說有損學校的話。發現一次處以100.00元的罰金。

11、 上班必須佩戴學校工作牌,沒帶工作牌的,處以20.00元/次的罰款。(購買再佩戴的除外)

12、 愛護小區的公共財產,注意管好學生保護好自己的工位,工位損壞的照價賠償。

13、 教師有義務做好宣傳和對學生進行免費的自習陪讀答疑工作,完成學校交給的各項工作,工作

拖沓或牴觸的,處以30.00元/次的罰款。

三、儀表要求

1、教師必須穿著端莊得體,不穿拖鞋、背心上課,發現一次處以50.00元罰款。。

2、講究個人衛生,勤刷牙、上課不吸菸、不飲酒、不帶具有傳染性的疾病上課,上課期間吸菸的,處

以50.00元/次的罰款。

四、補充條例及其它獎懲條例

1、教師可以調休和存休。

調休:週一、二有課的教師可與週四、五對換,即週一或週二按照週四、五的坐班時間坐班,週四或週五休息。調休必須提前與主任協商,填寫好調休單,否則按曠工或遲到處理。

存休:教師可利用週一、二坐班,並且不調休,用於春節或暑假休息。存休不得超過4天,即如果教師滿足存休條件,可在學校正常休息的前提下,多休息4天.( 如果有課,教師不得使用存休)

2、獎勵:

(1)教師如果全年學生流失率為0的,明年可比別的老師多漲5.00元/時的工資;全年流失率低於5%的,明年可比別的老師多漲5.00元/次的工資。

(2)教師擴科或利用自己的生源向學校推薦學生的,對教師可給予100.00---300.00元的獎勵。

(3)教師向學校推薦合格優秀教師的,給予100.00元/師的獎勵。

(4)教師外出宣傳,拿回來電話或者邀約家長上門做測評併成功簽單的,給予教師一定的獎勵。獎勵標準:拿回電話的:學生簽單總金額和續單總金額的1%;約訪家長的:學生簽單總金額的2%,續單總金額的1%。

(5)教師對學校有特別突出貢獻的,可給予100.00—1000.00元的獎勵。

3、懲罰

(1)丟學生累積4人,工資降5元/次,累計6人的,工資降5元/時。

(2)丟學生後一個月內學校有權不給該教師排課,且該教師的基本工資=教師的單位小時工資*(30小時-該學生每月應上小時)。

(3)學校組織的考試,如果成績低於平均分10分的,學校有權取消該教師的休息時間或對教師處以200.00元的罰款。

未盡事宜,以學校行政和教師代表討論決定為準。

學校教師聘用合同10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名稱: 國小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戶籍地址:

經濟型別: 民辦非企業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郵編: 電話: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合同。

一、合同的型別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的型別為: 固定期限合同 。

固定期限合同:期限 學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試用期

第二條 本合同的試用期 一個月 。

第三條 錄用條件為: 能勝任學校安排的工作崗位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內容為: 教育教學 。

第五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國小 。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 標準工時 工作制,具體為參照 學校作息時間表 。

第七條 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休息休假的規定,確實由於生產經營需要,應當與乙方協商確定加班事宜。

五、勞動報酬

第八條 本合同的工資計發形式為: 計時形式 。

(一) 計時形式。

乙方的月基本工資為: 元 。

(二) 計件形式。

乙方的勞動定額為: ∕ ,計件單價為: ∕ 。

第九條 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如遇特殊情況順延)

第十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

第十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六、社會保險

第十二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公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溫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應依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

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八、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按照約定向乙方提供適當的工作場所、勞動條件和工作崗位,並按時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

乙方應當認真履行自己的勞動職責,並親自完成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 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 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 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在使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學生監護人向教育主管部門投訴相關老師體罰或變相體罰、謾罵和侮辱學生,強制學生有償家教,擅自向學生亂收費,經查屬實,給校方造成較重負面社會影響的;

(五)教師資格證、畢業證等證件經有關部門認定為假證的;

(六)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七)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八)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二十四條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一) 乙方如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但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乙方為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 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 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 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 本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 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滿,有第二十五條約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應當延續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但是,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約定乙方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後終止本合同的情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十一、經濟補償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一) 乙方依照第二十二條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二) 甲方依照第二十條約定向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並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

(三) 甲方依照第二十四條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四) 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本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第二十六條第一項約定終止本合同的;

(五) 依照第二十六條第四項、第五項約定終止本合同的;

(六)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 經濟補償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如乙方月工資高於本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二十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十二、補充條款和特別約定

第三十條 乙方為甲方的服務期 合同期內 。

第三十一條 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限自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

競業限制的範圍為: ∕ 。

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為: ∕ 支付方式為: ∕ 。

十三、違反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二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終止本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由於乙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四條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為: 一個月的工資 。

第三十五條 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為: ∕ 。

十四、其他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後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學校教師聘用合同11

聘用單位(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受聘人員(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絡方式:

地址:

幼兒園因工作需要,聘用_______為本園幼兒教師,擔任教育教學工作。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如下:

一、合同期限

聘期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試用期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二、聘用雙方應履行如下義務

1、聘用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我省的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2、受聘人員的義務職責:

(1)遵紀守法,遵守聘用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

(2)學習業務,鑽研技術,努力完成崗位職責所規定的任務。

3、聘用單位的義務職責:

(1)組織安排受聘人員積極參加上級相關部門組織的各類培訓、進修等活動。

(2)保證受聘人員享受有同類人員同等的工資、福利、學習、民主管理、政治榮譽等權利。

三、受聘人員勞動報酬

聘用期間月工資__________元。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受聘人員在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聘用所規定的條件的。

2、受聘人員違法違紀或違反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受聘人員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

4、聘用單位不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

5、由於自然因素或者社會因素而發生了雙方當事人無法預料或者雖可預料但無法防止的不可抗拒的情況,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時,勞動合同可以終止。

五、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都應遵守合同,不得擅自違約。如需中途終止合同,須經雙方協商解決。未經協商同意,違約一方應給對方賠償損失。如有爭議,由勞動部門仲裁。

六、合同期滿,本合同終止。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聘用單位、受聘人員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並受到法律保護。

聘用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受聘人員(簽章):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學校教師聘用合同12

甲方(僱主):

身份證號:

乙方(僱員):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就乙方為甲方提供保姆服務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內容

1.看護小孩;

2.清洗小孩衣物;

3.家務(室內保潔)。

二、服務時間

1.每天 時 分至 時 分。

2.乙方每月可休息 天,具體休息時間雙方臨時商定。

三、服務費用

1.服務費用為1000元/月,甲方於每月。

2.因特殊情況,乙方需要加班(指晚上留宿),則甲方須每晚另行支付20元加班費。

四、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上述服務內容提供服務;

2.甲方發現乙方患有疾病等不適合繼續看護小孩的情形,有權隨時解除合同;

3.甲方有義務按時支付服務費用。

五、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利要求甲方按時支付服務費用;

2.乙方有權利要求甲方為其工作提供必備裝置或條件;

3.乙方須自覺履行上述服務專案,細心照顧小孩;

4.乙方不得隨意將他人帶入甲方家中,不得隨意翻動甲方家中物品,如有偷竊等違法行為,甲方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5.乙方如遇親友生病等急事,需臨時離開時,應徵得甲方同意;

6.乙方工作期間,如因其過錯造成甲方及其家人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毀,應承擔賠償責任;

7.乙方如欲解除合同,則需提前30天通知甲方,乙方不得擅自不辭而別,否則,甲方將追究其違約責任。

8.乙方在非工作時間(包括上下班在途時間)所發生的事故,由其自己解決,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學校教師聘用合同13

招聘方:XX學校 (以下簡稱甲方)

受聘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保證學校服務工作的正常開展,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甲乙雙雙本著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作崗位

甲方根據自願報名、綜合考核、擇優錄用的原則,自簽約之日起,聘用乙方為甲方的 .

第二條 工作職責

1、

2、

3、

第三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根據甲方工作需要、聘用期間考核結果以及甲乙雙雙意向,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簽聘用合同。聘任期限另行商定。

3、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簽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義務

(1) 甲方有權根據工作的實際需要,安排乙方的工作任務和工作數量,並對乙方提出具體的工作職責要求。

(2) 甲方提供給乙方為正常開展工作所必需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措施,保障乙方的合法權益。

(3)甲方根據聘用合同的約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等情況,按月準時核發乙方應得的工作報酬。

2、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享有參與學校辦學、教育教學、促進學校改革發展等方面的權利。

(2)乙方每月有權獲得由甲方支付的工資(含甲方為乙方繳付的三金: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金) 元。

(3)乙方接受甲方根據內部崗位、目標責任制要求進行的考核。

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間享受甲方正式教職工一半的節日補貼。

(4)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間,必須由個人向相關機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社會勞動保險基金。乙方患病、因公導致負傷、致殘的醫藥、住院費用,由乙方向社保部門提出申請按照國家相關規定予以報銷,甲方不再承擔與此相關的任何責任。乙方因公負傷、致殘治療期間,享受甲方發給的基本工資。乙方非因公導致負傷、致殘的醫藥、住院費用及其它一切責任,全部由乙方自己承擔。

(5)乙方在招生獎勵等方面享受與甲方教職工同等的待遇。

(6)乙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遵守甲方制定的管理服務各項規章制度;如有違反,甲方可按規定予以處理。

(7)乙方事、病、婚、喪假,必須執行由甲方制定的《山丹培黎學校教職工考勤辦法》。

(7)乙方必須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乙方要忠於職守,服從領導,團結同志,關愛學生,努力做好本職工作,維護甲方聲譽。 (8)、乙方在受聘期間,不得擅自離職、辭職;不得再兼任有報酬性的其它職業。

第四條 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因無法抗拒的非人為因素等特殊情況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可以解除、終止本合同。

(1)在聘用期間考核不合格或有違法違紀行為的。

(2)不能履行工作職責,品行不端正、品德修養差,經甲方教育仍不改正,在甲方師生中造成惡劣影響者。

(3)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的。

(4)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勞動教養的。

(6)患病或者因公、非因公負傷、致殘,醫療期間或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7)連續曠工達3天以上或聘任一年內累計達7天以上的。

(8)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五條 合同解除處理

1、如果甲、乙雙方一方要解除、終止本合同,需提前一月書面通知對方。

2、甲乙雙雙合同解除後,乙方必須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歸還在受聘期間由甲方提供給的裝置和財產,交割手續清楚後方可離校,否則甲方有權依法追究己方相關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任何一方無故擅自解除、終止本合同的,要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未履行合同的時間計算,每少一天,違約金按30元支付。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向所在管轄地的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依法起訴。

第八條 合同效力

1、本合同自甲乙雙雙鑑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雙協商,作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雙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學校教師聘用合同14

被聘教師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所教學科______,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聯絡方式__________。

雙方協議履行職責

一、所聘教師按龍XX育規定,按時完成學生授課任務,讓學生和家長滿意。學校每月定期支付事前約定的工資。

二、教師承擔提高學生成績的職責,要在通盤掌握所教學生必修教材的基礎上,適當拓寬學生的知識面。由於不同的學生,考試題型靈活掌握,不拘泥,目的就是見實效。

三、龍XX育學校為老師建業績檔案,著眼長遠,互利互贏,人性化管理。使教師的付出得到物質和精神的回報,從而使所聘教師名聲大起來,學生多起來。

四、聘任教師要摸透所教學生的特點,搞好因材施教。聘任教師務必要有大局觀念。決不允許在龍XX出名後私拉學生到其他地方,假如有被發現,除追繳扣除應得薪酬外,出現其他社會上的不良後果XX概不負責。龍X相信,每名教師都有高尚的師德,都是為人師表的榜樣。

協議雙方閱讀無異議後簽字備案。注:此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留存,防微杜漸。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學校教師聘用合同15

甲方:xxx學校

法定代表人: 簽名印章:

乙方: 身份證號:簽字印章: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確立

聘用關係。

一、 聘用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從事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此。該工作任務完成。

二、 工作內容和工作條件

1、甲方聘用乙方從事工作,其崗位職責按雙方簽訂的崗位聘任合同書的要求進行。

2、甲方應按照國家規定,根據乙方的崗位特點和工作要求,為乙方提供必須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措施。

三、工作紀律

1、甲方應加強單位內部管理,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

2、乙方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單位內部的規章制度。

3、乙方遵守公民道德,教師職業道德,教書育人,為人師表。

四、工資報酬和福利待遇

元甲方為乙方交納三金每月補助

元,每月一併發放元,由乙方自行交納三金。

五、聘用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經聘用合同雙方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聘用合同,並應當書面告知乙方理由:

(一)乙方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甲方公佈的聘用崗位要求的;

(二)乙方連續曠工超過3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的;

(三)對一學期內因工作紀律領導進行誡勉談話兩次的;

(四)乙方未經單位同意,擅自出行或者出行逾期不歸的;

六、違反聘用合同約定給予對方違約金元。

七、聘請合同的爭議處理

雙方因履行聘用合同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功的,

可以向當地人事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

八、其他約定 工資報酬按實際工作日計算。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單位公章): 乙方(簽名):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名): 乙方代理人(簽名):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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