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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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6篇

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1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性質: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

參加工作年月日: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

政治面貌: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省_____地(州、市)_____縣(市、區)____鄉(鎮)____村(街道及派出所)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原在工作單位(崗位):______

擔負工作:_______職務(職稱)

為了確立雙方的聘用關係,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根據《貴州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意見》和國家、省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年。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月

特定工作任務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月。

第二條崗位及職責要求

1.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__崗位,從事_________工作,擔任_________職務。

2.乙方須按照甲方崗位工作要求,按時完成工作任務,包括指令性工作任務、日常性工作任務、臨時性工作任務等。

3.乙方須接受甲方委託代理人的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

第三條工作條件和保護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安全保護、職業衛生規定的完成工作任務所必須的工作條件和工作場所,保障乙方在工作時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第四條工作紀律和保密工作

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2.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單位的保密規定,維護甲方智慧財產權、技術祕密、經濟利益等合法權益。如違反規定造成甲方損失時,要依照甲方的章程、紀律等有關規定,接受甲方的紀律處分和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並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五條工作報酬

甲方以按勞分配和生產要素參與分配的原則,根據國家對事業單位的工資制度和標準,按照工作責任、工作量和工作任務完成情況,付給乙方工作報酬。

在合同簽定時的工作報酬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今後工作報酬和福利待遇按國家規定發生變化時,乙方有權享受變化後的相應的工作報酬、津貼和補貼。

甲方要及時合理地支付給乙方工作報酬,包括規定的各種津貼和補貼。

第六條保險福利待遇

1.甲方要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金。其中應由乙方按規定繳納的個人部分,由甲方按月從乙方工資中扣除。

2.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工作日、公休假日、因公負傷、致殘和死亡,非因公負傷、患病和女職工保護等福利待遇,均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的住房待遇,按照甲方公示的有關規定執行。

4.甲、乙雙方應嚴格執行國家的退(離)休制度,乙方符合退休條件的,即辦理退休手續,並享受相應待遇。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續簽

1.因法律、法規、政策變化及不可抗拒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經雙方協商同意,依照法律、法規、政策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

(1)在聘用期內違反甲方的工作紀律,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2)在試用期內,考核不合格的;

(3)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

(4)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5)未經甲方同意在外兼職,嚴重影響本職工作,或嚴重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

(6)在聘期內被勞動教養或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的;

(7)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8)符合其他法定事由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2)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後考核仍然不合格的;

(3)合同簽訂後,簽訂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因法定的原因被撤消或解散的,甲方應在被撤消或解散前與乙方辦妥解聘手續。

4.在聘用期內乙方被開除或自動離職,合同自行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治療終結後,經勞動能力鑑定機構鑑定為1至4級傷殘、喪失勞動能力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患職業病或患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癒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乙方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進入刑事訴訟程式尚未作出結論期間的;

(6)有國家規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6.乙方因公負傷或患職業病醫療終結,經有關部門確認不同程度喪失工作能力的,按以下辦法辦理:

(1)完全和嚴重喪失工作能力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2)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聘用合同解除與否,由甲方與乙方商定;

(3)國家另有規定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30日向甲方遞交書面報告

(1)在試用期內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需離崗學習的;

(3)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6)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8.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應保證在不損害雙方利益的前提下,對履行合同的善後事宜做出妥善處理。

9.合同解除後,乙方仍負有保守在工作期間得知的國家和單位機密或技術祕密、商業祕密的義務。

1O.合同期滿後,需要續簽的可以續簽。續簽合同在本合同期滿30日前辦理。

第八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違約責任、經濟補償和生活補助

1.任何一方違反聘用合同條款規定,應付對方違約金,主約金數額由雙方在本合同第八條中約定。一方造成對方經濟損鄉的,還應按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出資培訓乙方的,甲乙雙方應根據實際情況在本{同第八條中約定培訓後的服務期限與違約責任。甲乙雙方沒有約定,乙方在培訓後服務期未滿5年提出解8合同的,應向甲方支付培訓違約金。培訓違約金按每服務一年{J去培訓費總額的20%支付。若甲方在培訓後服務期未滿5年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不支付培訓違約金。

3.下列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的實際工作年限,按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個月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月平均工資高於當地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當地月平均工資的3倍計算)給予經濟補償。

工作年限尾數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甲方單方面解除合同的;

(2)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聘期考核仍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調整到新崗位後考核不合格,甲方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3)甲方因分立、合併、撤消,不能安置乙方到相應單位而解除聘用合同的。

4.解除合同的乙方失業救濟,在已開展失業保險的地區,按當地失業保險規定辦理。未開展失業保險的地區,由甲方根據當地政府規定的職工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按月發給生活補助費。甲方對乙方的生活補助費的發放不超過24個月。如乙方在領取生活補助費期間被其他單位聘用,甲方從乙方被其他單位聘用的第2個月起不再發給生活補助費。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被解除合同的,不發給生活補助費:

(1)出境或出國定居的;

(2)受勞動教養或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的;

(3)國家另有規定的。

6.根據本合同第七條第2項解除合同的,不予以經濟補償。

第十條人事爭議處理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必須嚴格遵守。

甲乙雙方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後應協商解決。

經雙方協商或主管部門調解不能解決的,可以按國家人事部《人事爭議處理暫行規定》和《貴州省人事爭議仲裁辦法》規定,向同級政府人事部門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鑑證機構(蓋章):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2

聘用單位(甲方):XXXXXX區總工會

受聘人員(乙方):

聘用單位(甲方):XXXXXX區總工會

法定代表人:xxx

地址:XXXXXX區南城大道199號

受聘人員(乙方):xxx

性別:女

民族:漢族

出生年月:

籍貫:XXX縣

畢業院校:XXX 學歷:大學本科 學位:文學學士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聘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自20xx年8月16日起至20xx年8月16日止。

(二)本合同約定試用期3個月。

二、聘用崗位和職責要求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崗位意向,決定聘用乙方從事新聞宣傳、文祕、綜合管理等工作。乙方同意在該崗位工

作,並按甲方崗位職責要求履行義務,完成工作任務。

因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甲方可以重新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也可選擇其他崗位。

三、工作條件和崗位紀律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XXX有關工作時間、勞動保護、安全衛生等方面的規定。

甲方應當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乙方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保守有關祕密。

四、工資報酬、保險及福利待遇

(一)甲方依據有關規定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資及各種補貼,工資標準為1700元∕月,並按規定調整工資標準。

(二)甲方按規定為乙方辦理各項社會保險,按期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個人應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為扣繳。

(三)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工時制度、公休假日、女職工保護、因工負傷、患病、死亡等待遇均按國家和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或重新簽訂聘用合同。

(二)乙方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甲方可以調整

其工作崗位並相應變更本合同。

(三)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聘用合同期限屆滿的;

2.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甲方被撤銷、解散的;

4.乙方退休、退職;

5.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六、違反聘用合同的責任

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七、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調解,也可向有管轄權的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八、其它事項

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乙方(聘用人員)姓 名:性 別:出生年月:文化程度:

戶籍所在地: 身份證號碼:

現居住地址: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項確定。

1、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

3、本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自 年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及工作要求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聘用 崗位需要,從事 工作,工作地點 。

乙方工作應達到 標準和要求。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能力及表現,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工作地點。

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單位管理制度,忠實履行工

作職責,積極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 工作時間按下列第 項確定:

1、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時。

2、實行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的不定時工作制。

3、實行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第四條 甲方保證乙方在合同期內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權利。

四、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第五條 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勞動報酬為元。

第六條 試用期滿後,甲方根據市編辦、市監察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六編〔20xx〕35號檔案規定,確定乙方的勞動報酬為每月 元。薪酬包括:。

第七條 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日。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實行打卡支付工資,不得拖欠。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

第八條 在本合同期限內,甲、乙雙方必須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應為聘用人員辦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社會保險費按規定比例由甲方和乙方分別承擔,應由乙方承擔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薪酬中代為扣繳。

第九條 甲方按照國務院《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和市住房公積金有關政策規定,建立聘用人員帶薪休假和住房公積金制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按10%執行(繳存基數為基本工資)。

第十條 乙方因工死亡、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有關待遇,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有關待遇,按照國家、省和本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

第十二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相關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三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五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法律、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5、法律、法規規定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條 乙方因考入普通高等院校、被機關事業單位正式錄用、依法服兵役的,可以及時辦理工作交接,解除勞動合同。

乙方因學習、就業、健康等其它方面原因,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八條 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可以解除本合同:

1、聘用人員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或用人單位沒有崗位安排的;

2、聘用人員不能勝任工作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雙方或任何一方不再續簽勞動合同的;

2、聘用人員依法開始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3、聘用人員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本合同及支付經濟補償金相關未盡事宜,按《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七、爭議處理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應及時協商。

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4

一、關於合同內中途解除合同的培訓費承擔,對應《試行辦法》第45條:

1、乙方參加研究生(含博士、碩士生、研修班)學習畢業後必須回甲方單位工作服務十年。若服務不滿十年乙方提出調離、自動離職、辭職等解除合同的,乙方________(注:空格處由乙方本人簽入姓名)研修班向甲方支付人民幣貳-伍萬元的違約金,研究生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壹拾萬元的違約金。

乙方________(注:空格處由乙方本人簽入姓名)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承擔帶薪學習期間內由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全部費用。

甲方支付的費用包括:工資收入(含固定工資、活工資及各項津貼)、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醫療保險費、以及在本合同期間內其他投保的費用、商業保險費以及各項有關福利待遇費用。

注:可以考慮學期費用可採用按每服務一年減扣甲方所支付的全部費用的10-20%的方式。

2、乙方參加各類專業技術短期培訓,僅參加單項培訓的必須在甲方單位工作服務三年,多項培訓的必須在甲方單位工作服務六年。若服務年限未滿而乙方提出調離、自動離職、辭職等解除合同的,乙方________(注:空格處由乙方本人簽入姓名)應按每次(培訓專案)實際發生的全部費用的三倍支付違約金。

培訓費用包括:培訓費用、出差補助、車船費等因本次培訓所發生而已支付的全部費用。

注:乙方服務不滿約定期限的,可按每服務一年減扣甲方支付的全部費用的10%向甲方支付的方式。

二、合同當事人雙方關於違約金及有關費用支付的實現,對應《試行辦法》第58條、《聘用合同書》第十三條第1款:

3、乙方對補充條款第1條、第2條、第5條、第6條應當自覺履行,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以及本合同約定應支付的費用。若乙方在違約責任產生後,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履行支付義務的10日內未支付的,甲方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申請強制執行。

注:甲方向人民法院直接申請強制執行的,《聘用合同書》應進行公證

4、甲方與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的糾紛,雙方可以選擇前款規定處理。對於支付經濟補償金、違約金、賠償金、支付費用等給付之訴可直接到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保密條款,對應《聘用合同書》第十一條第(三)款:

5、乙方________(注:空格處由乙方本人簽入姓名)工作崗位與工作性質掌握、知曉和涉及甲方商業祕密,________(注:空格處由乙方本人簽入姓名)保證在終止、或解除本合同的三年內,不到設有同類崗位、或經營同類業務的用人單位受聘任職,________(注:空格處由乙方本人簽入姓名)保證不自己經營或從事、包括變相經營或變相從事同類業務。

乙方違反本條約定的,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萬元賠償金。

本條約定不因本合同的解除、終止而失效。

四、經濟補償金,對應《聘用合同書》第十一條:

6、對本合同第十一條補充如下:除本合同有關條款已作約定的外,乙方________(注:空格處由乙方本人簽入姓名)在本合同期內解除本合同而甲方不同意的,應向甲方支付一定的經濟補償金。

7、本合同當事人支付經濟補償金幅度應當一致。經濟補償金的具體支付金額應按《試行辦法》第47條、第48條、第49條規定執行。

五、合同期屆滿受聘人員拒絕續聘的處理,對應《試行辦法》第五章、第七章:

8、下列受聘人員不得拒絕續聘,本合同約定最長服務期限屆滿,或甲方不再續聘的除外:

(1)、甲方出資引進和培訓的人員;

(2)、《試行辦法》第39條第(1)項、第(2)項、第(3)項的人員;

9、本合同履行期屆滿,凡屬於補充條款第8條之列人員拒絕續聘的,甲方有權不辦理人事關係轉移手續。

六、合同中適用仲裁方式的人事糾紛約定,對應《試行辦法》第九章、《聘用合同書》第十三條:

10、本合同履行中發生下列情形的,可向____________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1)、非工人調令,從事非工人崗位的乙方(編者注:如職員、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教師等)與甲方之間因錄用、調動、工資、辭職、辭退發生的人事爭議;

(2)、依照法律、法規、規定應當仲裁的人才流動爭議和其他爭議。

11、本合同履行中發生下列情形的,應依據《勞動法》及配套法規向___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1)、工人調令,或依據合同約定從事工人崗位的乙方(編者注:如工人、勤雜工、臨時工、編制聘用的工人等)與甲方之間發生的勞動爭議;

(2)、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的乙方與甲方之間發生的勞動爭議;

(3)、依照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的爭議和其他爭議;

(4)、按照本合同約定,除應申請人事仲裁以外的爭議和其他爭議。

12、對人事爭議仲裁裁決不服的,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法釋13號規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聘用合同》的法律適用,對應《試行辦法》第一章、對《聘用合同書》第一部分“聘用合同期限”:

一、聘用合同的法律適用及聘用期限

1、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法釋13號·《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事業單位人事爭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2、本合同的簽訂、因辭職、辭退及履行聘用合同、合同爭議糾紛解決中凡各級政府現行規章、規範性檔案、政策檔案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不符合的或衝突的一律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配套法規、規範性檔案、政策檔案。

3、國家若對《聘用合同》法律適用頒佈新法律的,適用新法律。

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5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 動 合 同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民族:文化程度: 身份證號碼: 住址: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共同簽訂並履行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崗位 從事臨時輔助性工作。甲乙雙方可另行明確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制度,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調休或給予加班費。

2.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等休假。

四、勞動報酬

乙方的月工資為 元,其中試用期間的月工資為 元。 乙方工資的增減、補貼、加班費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五、社會保險及福利

1.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2.甲方可根據其實際情況為乙方提供其他保險和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並嚴格遵守政府的有關規定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

八、勞動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甲乙雙方就勞動合同變更、解除另有約定的,可在本合同書第十項中約定。

2.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時,甲方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等手續。

3.乙方按照雙方約定,及時辦理工作交接等有關手續。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等有關手續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約定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1.甲、乙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或所在鎮(街)勞動社會保障和社會求助服務所及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或不願調解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簽字或蓋章):

簽字日期:年月日簽字日期:年月日

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6

甲方(聘請方):

乙方(應聘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由甲方董事會決議、且經甲方股東會批准,聘請乙方擔任甲方總經理一職,雙方形成勞動關係,在本協議約定期限內由乙方行使甲方公司經營權。特此約定,以茲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聘用期限:

聘用期限五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聘用協議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協議。本協議期限屆滿後,任何一方不再續訂聘用協議的,應在協議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經營管理模式

1、乙方在甲方公司擔任總經理職務期間,全面組織公司管理、生產經營、市場開拓工及財務管理工作;

2、甲方承諾:自本協議簽字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甲方即注入資金人民幣20xx萬元,作為乙方組織公司生產經營的啟動資金;

3、甲方為保證啟動資金的順利到位,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在 銀行開立公司生產經營專用賬戶,並按照前述約定將啟動資金以 (轉賬、電匯、現金)方式注入該專用賬戶;

4、乙方有權使用前述啟動資金,但僅限於公司生產經營和管理;

5、甲方承諾:將公司每年利潤的25%以及公司當年總產值的3%作為績效獎金髮放給乙方;乙方可自本協議簽訂當月起,每月從甲方處領取固定工資人民幣 月,待年終結算績效獎金時,再將已領取的工資從績效獎金中進行抵扣。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對公司資產擁有所有權;

2、對乙方在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公司財產的使用、保護等方面進行監督檢查;

3、甲方有權指派一人擔任公司監事,直接負責監督乙方在職期間的工作,監督乙方對啟動資金的使用情況等;

4、甲方不得以不正當形式干涉乙方的經營管理權;

5、甲方不得以不正當形式干預乙方對公司財務的管理。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自主安排並組織指揮公司的日常採購、生產和銷售等工作,審批年度投資、財務計劃內各項經費的開支;

2、全面負責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行使董事會授予的生產經營管理職權;

3、本協議簽訂後乙方對公司現有人員全部接收,但乙方在總經理任職期間有人事管理的自主權,有權聘任、解聘公司內部任何崗位的人員,但應將相關人事材料報甲方董事會備案;

4、由乙方指派人員負責保管公司財務章、公章、合同章等印鑑;

5、公司財務負責人亦由乙方指派:財務負責人全面管理公司的財務工作,簽署重要的財務檔案和報表,管理公司賬目,對乙方負責並報告工作;

6、乙方必須在甲方公司的法定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以甲方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為準);

7、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可以對甲方擁有所有權的財產進行處分,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轉移、抵押、質押、出租、贈與等;但乙方按照前述規定處分甲方財產時,應將相關的材料(包括但不限於合同、協議等)報甲方董事會備案;

8、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對外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如需以甲方的名義貸款,須經甲方董事會同意;

9、乙方應於每月_日前據實向甲方董事會報送乙方的財務報表;

10、乙方應依法納稅,按時清償銀行借款和其他債務,及時收回應收款;

11、乙方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甲方公司章程,忠實履行職務,維護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職權,為自己謀取私利;

12、在本協議履行期間,乙方個人不得從事與甲方相競爭或損害甲方利益的活動;

13、乙方不得將甲方的祕密(包括但不限於技術祕密、商業祕密)擅自公開或出讓;

14、本協議期限屆滿三十日以前,乙方應接受甲方派出的審計機構對其經營情況進行稽核,確定無誤後,雙方在審計意見書上簽字,乙方方可離職。

第五條 協議解除

發生下述情況之一,履約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1、乙方如濫用職權侵吞公司財物、侵佔公司資產的;

2、甲方未按照本協議第二條第5款之承諾向乙方交納發放績效獎金,逾期2個月以上;

3、乙方未經甲方許可擅自以本企業名義向銀行以外的機構或公民借款融資的;

4、甲方以不正當形式干預乙方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權的。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未全面實際履行協議致使聘用協議解除,違約方應向守約方償付違約金人民幣20萬元;如果守約方的實際損失超出該違約金的,則違約方按守約方的實際損失計算;

第七條 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其它

1、雙方在協議期內形成的債權債務關係,不因本協議期限屆滿或解除而消滅;

2、本協議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附件、補充規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時生效。

甲方: (蓋章) 乙方: (蓋章)

____年_____月___日____年__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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