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室人員人事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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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辦公室人員人事聘用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辦公室人員人事聘用合同

辦公室人員人事聘用合同1

甲方(聘用單位)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被聘用者)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 聘用崗位及職務

甲方因房地產開發專案需要,經考查、考評同意聘用乙方在錦玉佳苑專案崗位工作,並擔任 xx職務。

二、 聘用合同期限

1 本合同自20xx年xx月xx日至錦玉佳苑專案工程竣工驗收為合同有效期。

2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合同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內因本人工作、技術不能滿足甲方工程需要,甲方在試用辭聘前10日內通知乙方。

三、工作職責、內容和工作條件

1.實行節假日累計休假制,年總休節假日65天,實行年薪制考核。

2.乙方在接受甲方聘用(任)後,必須按照甲方對本崗位任務和職責要求,完成規定的安全、質量指標和工程進度計劃。

3.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依據乙方在職崗位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用品,確保乙方的安全與健康。

4.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作業的教育和培訓,乙方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工作規程,執行公司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考核、考績制度,獎罰制度。

四、工資待遇

1.年薪工資實行動態管理,即60%按月支付,40%考核工資按履行合同義務、工程進度計劃、考核等要求,完成工作任務,無重大責任失職的如期支付(6個月)

2.因故未按合同約定期限提前離任時,考核工資40%期內,按總額的50%結算支付。

五、社會保險及福利待遇

1、 甲方為公司聘用(任)員工免費提供食宿。

2、 甲方依據聘用(任)員工不同地域來源,個人基本條件的不同,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應向社會保險部門繳納的社會保險,在年薪工資中含全部專案,應交的保險費等相關社保費用由本人按規定自行繳納。

3 、甲方依據雙方協定的工資待遇標準共同履行義務、責任。乙方因特殊原因需休假時,甲方提供方便,但帶薪休假不得超過4天,不享受40%考核部分,超出時按實際休假日結算扣減相應工資標準。

4、非工程造成的意外傷害,因本人自身身體原因在工作合同期內出現病況時,相關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甲方提供方便和人道援助。乙方親屬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要求和因故造成的工程影響。

5、臨時休假或年休假期間,乙方往返路費自理,期間安全責任自負。除合同約定的工作範圍內,因個人原因外出、休閒造成的意外傷害(亡),均由本人負責承擔其經濟損失、法律責任。

6 、凡甲方招聘本城相關人員,食宿自理,作息時間按當地政府相關部門規定執行。年薪工資不足6萬元的,不按40%進行考核。

7 、節假日執行合同聘用(任)約定。

六、聘任合同的終止、解除、續訂和變更

1 本合同專案期限屆滿,即行終止。

2 本合同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即行終止:

(一)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拖欠工資3個月時,甲方不能按核定工資待遇標準支付時。

(二)乙方不勝任本崗位工作,不能嚴格執行公司管理制度,不按聘用崗位履行職責、義務及其它違規、違紀行為。

3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

4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經考核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瀆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責任的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與乙方解除聘用合同

(1)不能勝任原聘用工作的

(2)因訂立聘用合同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3)乙方不按條件履行聘用合同的

6 有下列情形,甲乙雙方需解除聘用合同

(1)甲方依據本條5(1)(2)(3)解除乙方聘用合同時,應提前書面通知乙方。

(2)乙方因故需解除聘任合同時,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

(3)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報酬或提供工作條件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七、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條款履行義務,乙方有權提出申訴,甲方依法承擔其經濟責任。

(2)乙方不按合同約定條款履行義務,甲方有權提出申訴,乙方依法承擔其經濟責任。

八、此聘用(任)合同雙方平等協商同意,雙方依法信守。

九、此合同一式叄份,雙方各執壹份,財務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辦公室人員人事聘用合同2

甲方:

乙方:

根據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和守法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如下協議條款,達成一致意見,現訂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客觀條件:乙方向甲方提出就業申請,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公司任職。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同意聘用乙方為甲方公司的 崗位職務。試用期 個月,試用期薪金每月 元,轉正後基本薪金每月 元。

二、協議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雙方若無異議,在合同期滿辦理續簽手續。終止或續簽協議應在合同期滿之前提前一個月辦理手續。

三、一般規定

(一)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令和甲方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崗位職務安排和工作調動,積極工作,按照本崗位職責的工作任務和責任要求,保質保量完成甲方下達的.工作任務。

(三)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崗位工種和勞動態度、勞動成果和貢獻大小確定乙方的勞動報酬待遇標準,按月支付其勞動報酬。

四、雙方責、權、利

(一)甲方:

1、根據公司章程和相應的管理制度行使經營管理權。

2、協議期間按本公司辦公內務人員工資標準核定乙方薪金,按月發放乙方薪金。

3、甲方確保乙方在企業內待崗基本生活保障標準,每月元(乙方違約導致被甲方辭退除外)。

4、甲方有權根據公司經營狀況決定調整公司員工的津貼、年終獎金等待遇,並依法規承擔各自稅賦。

(二)乙方:

1、對企業誠實守信、勤奮工作,不做有損企業利益和人格的行為;

2、遵紀守法,遵守企業規章制度,如有發生違章違紀應接受公司的處分;因個人原因發生崗位責任過失等造成公司名譽和經濟損失的,個人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遵守職業道德,保守企業商業機密,不得以職謀私損害企業利益;

4、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有關勞動安全規定。

五、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一)遇有下列情況之一,雙方應提前一個月告知對方,協商變更本協議或解除本協議。

1、因患有嚴重疾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應准予解除協議;

2、因公司經營發生變化或者被優化組合下崗,暫在企業內待崗的;

3、經公司批准,脫產上學或參加業務培訓的;

4、其他原因足以影響本協議繼續全面履行的。

(二)具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可以解除或終止本協議。

1、乙方違法亂紀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乙方利用職務之便,與業主或施工單位串通作假,為不合格材料、建築構配件在工程的使用提供方便的;造成質量安全事故和不良影響的;情節嚴重被依法查處的;

3、乙方洩露甲方商業機密,並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

4、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

5、試用期間乙方經考核,不符合甲方崗位技術要求的。

(三)、協議期滿終止或解除時,乙方應及時按規定辦理工作移交手續。

六、違約

甲方無故辭退乙方或者乙方無故離職或者有其他違反本協議的違約行為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2000元(貳仟元),並且乙方違約不得享受當年年終獎。

七、其他約定: 無 。

八、本協議履行期間,若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甲方有權依法終止雙方協議。

九、本協議一式叄份,乙方壹份,甲方貳份。

十、本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補充。

十一、本協議解釋權歸甲方。

十二、本協議經雙方確認無誤並簽名、蓋章後,於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碼: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辦公室人員人事聘用合同3

甲方:xxx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聘用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作崗位和工作

根據工作需要,甲方聘用乙方於____部門從事____工作。

二、合同期限

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性質,採用固定合同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為期____年。其中試用期為____個月。

三、工作時間

以公司銷售人員工作時間制度為準

四、工資

(一)甲乙雙方根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製度,約定乙方轉正後,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不低於____元;乙方試用期工資為____。甲方以此作為受聘人每月薪酬發放薪資,在公司工作不滿3個月的不給予餘下工資

(二)聘方每月____日為發薪日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二)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規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六、工作紀律

乙方在合同期內應努力做到:

(一)遵守聘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乙方所接觸的各種檔案、資料等資訊,均屬聘方商業經營祕密,乙方有義務對其保密,不對外擴散。

(三)不得以個人名義在甲方以外的任何單位擔任要職或兼職,或從事與甲方利益有衝突的業務。

(四)按時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務。

(五)積極服從上級主管的工作調動。

(六)愛護甲方的財產。

(七)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計劃生育政策。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重新訂立和終止

(一)甲方可以根據工作要求,結合乙方的能力,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以達到人和崗位合理配置與利用。調整後雙方應就崗位調動事宜變更勞動合同因合同其他因素的變化,經聘用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依法變更勞動合同。變更後的合同或合同條款經雙方蓋章或簽字後生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聘方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聘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經聘方管理當局決定確需裁減人員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聘方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3、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正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依法宣告破產;

2、甲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消;

(六)除本條第五款規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七)重新訂立勞動合同:合同期滿,雙方同意延續聘用關係的,在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內雙方重新訂立聘用合同。

(九)合同終止: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合同自行終止。

八、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法律責任

甲方剋扣或者拖欠乙方工資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5%的經濟補償金。

(二)乙方的法律責任

乙方違反合同約定解除聘用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付的費用;

2、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三)雙方另外約定以下違約責任

九、爭議處理

聘用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後,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雙方認為對原訂立條款需要變更重新約定的事項: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定有出入的,按現行勞動法律法規執行。

十一、本合同自聘用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三、下列檔案規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甲方代表:

日期____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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