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設施裝置租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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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時間的推移,合同的型別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常用設施裝置租賃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常用設施裝置租賃合同

常用設施裝置租賃合同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近友好協商,乙方受甲方委託,提供各項服務事宜如下:

一、租賃裝置:

_________(如所需裝置較多,乙方所列裝置清單為合同的有效附件)。電源、場地等請甲方準備。

二、服務日期: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止。如活動時間為一天,甲方需提供乙方午餐及飲料。

三、服務地點:_________。

四、服務性質:_________。

五、租金支付:

全款總額_________元人民幣。此為不含稅價(如開發票需交4%稅金)。如甲方負責運輸,則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到乙方公司接人員及裝置,並在活動結束後負責運回。在活動當天,服務人員與裝置全部運到並安裝除錯後,甲方需全款結給乙方,作為勞務報酬。如為多天活動,則需另議。

六、違約條款:

1、雙方在簽訂合同之後,如一方無故取消,需賠償違約金,為實際損失。

2、如遇天氣和人為原因使活動不能舉行或中途中斷,責任由甲方負責。

3、如為多天活動,裝置需放置在活動地點,甲方負責裝置的保管,如發生裝置損壞、丟失等情況,甲方需照價賠償給乙方。

七、本合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擬定,如有未盡事宜,雙方需另擬書面協議或依有關法令法規辦理。如發生爭執,雙方不得圓滿解決,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通過有關機構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即時生效。

九、對於此次活動的配音師有何評定:優()良()中()差()原因_________。

十、對於此次活動的音響裝置有何評價:優()良()中()差()原因_________。

十一、補充規定:現金結算。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常用設施裝置租賃合同2

承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合同法》及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則,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下列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租賃計算

租賃設型號及計價統計表

二、租賃期限

租賃時間:多層約為6個月(每臺租賃時間)。自 2016 年 4 月 20 日至 2016 年 (具體時間以實際租用日期為準)合同約定租期屆滿後,雙方均未提出書面解除的,視以甲方繼續租用,其他條款不變。

三、租賃費計算方法

1、根據甲方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同意按以下方法計算租費:按實際租用日期以月計價,租費基價為根據上表各規格型號裝置價格表確定。

2、租賃費計費以檢測之日開始至甲方報停為止。(報停時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開始使用的第一個月和報停前最後一個月不足,租賃費按實際使用天數計算。春節按實際報停、開工時間結算,但不得超過26天。

四、塔機進退場費

塔機電梯進退場費用根據上表各規格型號裝置價格表確定,(含基礎預埋件、安裝、拆卸、維修、保養、及檢測、運輸等費用),進退場費用由乙方包乾。

五、其他費用

塔機的基礎砼澆築費用由甲方承擔。塔機超過雙方合同約定高度,所增費用由甲方承擔。

付款方式

1、進退場費的支付

塔機電梯安裝完畢檢測後付進出場費的 60%,餘款 40%在裝置退場前付清。

2、月租賃費的支付

塔機租金每2個月付一次(即第三個月支付前2個月租賃費)。在到期後一週內,由甲方以轉賬形式及時支付給乙方。塔機退場後三個月內須付清所有租賃費。

3、其他

乙方在每月租金到期前5日向甲方提供租賃結算單,由甲方簽收認可,甲方無正當理由拒絕簽收結算單的,視為對結算單的認可。

六、租賃塔機的維修、保養、執行

1、乙方定期、不定期負責對塔機進行維修、保養。做到“確保安全,優質服務,客戶至上,檢修到位”。

2、塔機如發生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應立即組織人員趕赴現場進行修復。一般故障即時修復,大故障超過2天/單次以上時間未修復,每耽擱一天免收甲方2天租賃費。在這種特定情況下不包括勞務費和任何由此引發的間接損失索賠。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塔機故障的,由甲方支付相關材料費、人工費等費用。

3、乙方應對塔機駕駛員加強安全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提高服務質量,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積極配合甲方完成施工任務。

4、乙方指派塔機駕駛員並實行機長負責制。嚴禁甲方人員擅自操作、修理塔機,如有擅自操作、修理塔機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甲方全部承擔。乙方司機違章操作而發生的事故,由乙方負責。

七、在租賃期內,租賃裝置的所有權屬於乙方,甲方對租賃裝置只有使用權。甲方不得在租賃期內對租賃裝置進行銷售、轉讓、抵押或採取任何侵犯租賃裝置所有權的行為;甲方不得在沒徵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對租賃裝置轉租、技術改造。

八、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⒈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⑴、負責向乙方出具保證塔機基礎地質承載力不小於200KN/m2、基礎砼強度不小於C35,並經甲方技術負責人簽字確認的依據。

⑵、確定塔機進場日期,提前十天書面通知乙方,並於進場日兩天前做場地準備,保證路通、電通、路基實。確保汽車吊、運輸車輛能進入乙方指定的位置。乙方正常安裝時所用汽車吊為25T以下,如因甲方現場環境所致需用25T以上吊車,所增加費用由甲方承擔。

⑶、按要求設定配電箱,並保證一機一閘一保,乙方塔機進場時,甲方需將安全可靠的電源接至塔機底部的額定電容配電箱內,電源線需符合國家標準三相五芯,規格為3×252+2×162電壓達到380伏35-95千瓦要求,做好重複接地,排除塔機安裝或拆卸過程中的一切障礙及腳手架,並按國家規定做好周邊環境的防護措施。

⑷、負責按乙方提供的圖紙完成塔機基礎及各種預埋件的施工,並保證尺寸的準確性。處置妨礙塔機安全執行的障礙物。

⑸、塔機進場安裝時,甲方應積極配合,負責安拆塔機所需的'輔助人員。如因塔機基礎的預埋錨柱、螺栓尺寸位置產生偏移,而導致塔機無法安裝,在可補救的情況下甲方應對乙方採取的補救措施提供相應的輔助工作(如需氧氣乙炔、焊工等)。由此類情況而產生的一切費用用由甲方承擔。

⑹、安裝塔機附牆時,甲方要搭設平臺。塔機拆除時,甲方要搭設附牆杆拆除平臺並清除塔機基礎附近建築垃圾、積水等有礙拆除時的物件。

⑺、為乙方派駐塔機司機提供住宿和就餐方便。

⑻、乙方塔機司機必須服從甲方統一管理,如有無理取鬧,故意刁難現象,甲方有權向乙方領導進行反映,情節嚴重者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調換塔機司機。

⑼、甲方應及時將塔機在執行中出現的故障通知乙方。

⑽、甲方應配備持證、熟練的指揮人員進行現場指揮,以免發生事故。在安排工作時,留出一定的裝置保養時間。

⑾、甲方負責向當地安監站進行申報裝、拆、頂升告知。

⑿、塔機進入施工現場後,因甲方現場施工碰壞塔機及造成乙方人員傷亡的,由甲方負責賠償。如在現場發現塔機電纜及零部件等丟失均由甲方負責賠償。

⒀、按時向乙方支付租賃費。

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⑴、合同簽訂生效後,負責按期給甲方提供基礎圖紙、預埋件及附件齊全、效能合格的塔機,並能保證正常使用。

⑵、認真安排塔機進場計劃,按時完成塔機的安裝拆卸工作,讓甲方能按時使用。 ⑶、向甲方提供塔機裝、拆資質等相關技術資料。

⑷、配備操作熟練持證塔機司機上崗操作,並指定現場負責人聯絡日常工等具體事務。 ⑸、負責對出租裝置進行日常維修保養。租賃期間非甲方責任發生的一切維修保養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⑹、機組人員應遵守工地的消防、衛生、安全等規定。聽從現場指揮人員的正確指揮,積極配合甲方完成生產任務,但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⑺、工作中途停工及如因乙方不能控制的因素(如暴風雨雪等其它不可拒的地質惡劣天氣)所造成停工的,裝置租金照計。租用期間因甲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裝置損壞或違章指揮造成的損失均由甲方承擔。注:雷電天氣及風力達到六級以上(含六級)的,塔機必須停止使用,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⑻,甲方超過約定支付租金時間一週後未支付租金的,乙方有權將所租塔機就地封存或拆回,甲方不得干涉。

⑼、乙方負責進行申報檢測,檢測費用由乙方承擔。

九、塔機安裝、拆卸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⑴、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佈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

⑵、甲、乙雙方的有關領導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製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教育,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紀律、制度、法規。

⑶、施工前,甲方應保證作業區域道路暢通、平整,夜間施工提供照明裝置,負責設定作業區域安全警戒線,有明顯標誌,並派專人監護,嚴禁無關人員進入現場,造成後果,由甲方負責。

⑷、乙方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按安裝、拆卸工藝規程和施工技術方案進行,如違反而引發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負責。

⑸、施工前,甲方派 顧春華 同志負責有關安全工作並予以協助乙方,乙方派 王未 同志負責機械裝置的有關安全工作,雙方應經常聯絡、合作,預防事故發生。

⑹、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按《建築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的規定進行作業,對任何一方人員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等情況,雙方都有權拒絕執行。

⑺、裝置安裝除錯完畢後,雙方一起參加驗收,向有關部門申報,合格後方能投入使用。

十、違反合同處理

⑴、甲方出現違章指揮,嚴重影響安全生產,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可以提前終止合同。

⑵、塔機司機不服從甲方現場人員的正確指揮,甲方有權提出更換司機。乙方接到通知後,三日內解決。如因乙方沒有按期解決,所造成的損失,經雙方協商確定後,由乙方負責。

⑶、因甲方的責任,塔機進場後未能及時安裝使用,從進場之日起,乙方按月租金50%收取甲方停機臺班費。因乙方的責任,不能如期提供塔機,由乙方給甲方月租金的50%的賠償。

十一、甲方派 顧春華 同志為現場負責人,乙方委派郭會文、王未同志為現場負責人聯絡日常工作等具體事務。

十二、其它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果,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本合同一式叄份。簽字蓋章且乙方收到進、場費後合同方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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