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備】店面租賃合同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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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店面租賃合同3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必備】店面租賃合同3篇

店面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證號: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門面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門面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出租的門面坐落地址平度市新河鎮鎮海社群大門東3號,建築面積102m2。

第二條

租期自20x年10月1日至20××年9月30日。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及條件:

1。20x年租金為人民幣7500元,乙方每年繳納一次租金。

第四條

水電費、管理費、電話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的繳費辦法:

1。管理費:甲方每月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2。水電費、煤氣費:乙方每月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3。電話費:乙方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4。在租賃期內,因租賃門面所產生的衛生費、物業管理費、債務等,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

1。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房屋需繼續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親戚也不例外)。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徵得甲方的同意,付清所有費用,並辦理有關手續後,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方可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

3。租賃期間,乙方違法行為導致的法律責任及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4。租賃期間若有變動,應提前至少一個月告知對方,做好準備。

第六條

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當地工商管理部門或人民法院裁決。

本合同經過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蓋章:法定代表人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店面租賃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將 租給乙方使用,按每平方 年 月 日止。

二、每月租金人民幣 元整。乙方應在每月 日前交清租金樂得拖欠,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不退押金。

三、乙方須在協議生效之日起交押金人民幣 元整。不包括當月租金乙方如中途退出,或者轉讓,願將押金全額付給甲方作為賠償。甲方如中途終止合同應賠償乙方押金及損失一切。

四、乙方在經營期內有權轉讓場地,乙方需甲方協商後方可轉讓,但甲方不退還乙方押金,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不退押金。

五、乙方須遵守國家法定的規章制度,不得從事經營一切與國家法律相違背的活動,否則後果自負。

六、乙方一切經營活動所具備的手續等到各種條件,由乙方自行辦理與甲方無關,乙方不得隨意改建房屋結構。確實需要需徵求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乙方裝修、水電、吊頂、地磚、門、牆等不得破壞帶走。

七、乙方水、電費自理,並由甲方按徵收部門實際價格代收,乙方不得拖欠,否則甲方不權停止供應。

八、合同期滿後,如乙方不在繼續租賃,甲方須全額退回押金給乙方,人民幣 元整,中途戰爭、地震、拆遷,甲方退還押金給乙方。

九、乙方在租賃期間,如損壞甲方財物,須自行修復,期滿時須完好歸還,否則甲方有權利扣除乙方押金及乙方財物。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據。自簽字後立即生效,並具有法律效益。

以上協議雙方須共同遵守,不得違約否則須承擔法律責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店面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

法人代表:

承租方(乙方):

法人代表: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承租甲方位於________________店面之事宜,訂立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賃店面位於______________,該店面建築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乙方同意租賃店面只作為____________使用。

第三條 租賃期限

3.1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正式租賃期限為____年,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3.2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租賃期限屆滿,個人店面租賃合同自動終止。乙方如要求續租,應在個人店面租賃合同期滿前60天發出書面申請,雙方重新簽訂個人店面租賃合同,否則視為乙方在個人店面租賃合同期滿後不再續租(甲方未作書面答覆,視為個人店面租賃合同期滿後不同意乙方續租),甲方有權在個人店面租賃合同期滿後將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租賃店面出租給他人。

3.3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期限屆滿,如該店面繼續對外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第四條 店面租金

4.1甲乙雙方約定的租金為人民幣每平方米______元/月,即________元/月(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後按每年______遞增。

4.2租金和支付方式

甲乙雙方約定租金按先交費後使用的原則進行如下約定:乙方租金每六個月支付一次。

4.3乙方經營中涉及的費稅(包括但不限於流轉稅所得稅,物業管理費、治安費、垃圾清運費)及其它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用水、用電、通訊網路)均不包括在店面租金當中,由乙方自行承擔。

4.4 甲乙雙方約定由乙方提供方案,甲方負責店面裝修。

第五條 乙方如需在經營過程中對店面進行裝修,其方案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改變或損害所在建築主體結構,施工方案不得堵塞人行通道或影響相鄰店面經營。

第六條 甲方的權力及義務

6.1 甲方有權按照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店面租金以及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約定應由乙方承擔支付的各項費用。

6.2甲方有權在事先通知的情況下指派工作人員進入該營業店面對設施、裝置進行檢查,抄表、維修和改建,緊急狀況下,甲方對店面的設施、裝置的檢修不受事先通知的限制。

6.3乙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個人店面租賃合同,履約保證金歸甲方所有。拖欠按個人店面租賃合同約定繳納租金達7天以上的,拖欠應承擔的用水、用電及其它費用達30天以上的。

6.4對於在個人店面租賃合同履約期間,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租金或各項費用,即使甲方接受了乙方應交租金或費用的部份款項,不得視為甲方同意免減乙方應付款項,也不影響甲方追索不足部份的應付款及單方解除個人店面租賃合同權力。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7.1乙方有權使用租賃店面進行獨立經營幼兒園,其經營活動不受甲方干預,但須依法經營。

7.2乙方在租賃店面的`一切物品,由乙方自行保管,安全由乙方自行負責。

7.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停止營業。停止營業或變相不營業超過30天,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單方進入乙方租賃店面,清空店面並對外出租。

7.4乙方租賃店面前後的公共區域部份的清潔衛生,城管、城建、物管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7.5乙方應自行購買承租店面內的財產一一切保險。

第八條 個人店面租賃合同的終止或解除

8.1個人店面租賃合同期滿之日,個人店面租賃合同自行終止

8.2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協議,可提前終止個人店面租賃合同。

8.3如甲乙雙方其中的任何一方因故需提前終止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應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並經對方書面同意,未經對方書面同意,提前終止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的視為根本違約。

8.4無論任何原因終止或解除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時,乙方應於10日內將租賃店面內物品自行搬離,逾期未搬,甲方有權在乙方不到場的情況下,將物品搬離,且不承擔物品缺失責任。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甲乙雙方按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約定全面合理地履行義務,任何一方未按個人店面租賃合同履行義務的,按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約定條款執行。在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履行期間,除法律和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規定的情況外,雙方均不得提前終止個人店面租賃合同,任何一方違反個人店面租賃合同,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經濟損失。

9.2甲方違反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約定單方解除個人店面租賃合同的,屬甲方違約,甲方除應退還乙方未使用的租金外,還應向乙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計算為乙方已繳未使用的租金額的50%。

9.3乙方違反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約定單方解除個人店面租賃合同的,屬乙方違約,乙方繳納的未使用的租金甲方不予退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計算為壹年的租金。

第十條 法律適用的爭議的解決

10.1有關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的內容,效力,解釋和爭議的解決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受其保護和管轄。

10.2凡因執行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發生的包括與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向個人店面租賃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十一條 其它條款

11.1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1.2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甲乙雙方均表示,在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簽訂時,認真讀過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中所有條款,理解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條款的精神與含義,均認為對雙方公平合理。

11.4甲方對乙方的所有通知、信函、文書等送達乙方租賃店面,乙方負責人或工作人員須簽收,乙方負責人或工作人員拒絕簽收的,甲方註明情況並請鄰近第三人簽字作證,即表示已送達乙方;或甲方將書面通知、信函、文書以掛號信方式郵寄至乙方在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留下的具體地址聯絡方式時(乙方變更該地址或聯絡方式的,須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甲自交郵之日起三天後視為已送達乙方。

11.5甲乙雙方約定有關個人店面租賃合同的一切通知、信函、文書,一方按另一方如下的具體地址或聯絡方式送出時,即視為合法送出,一方變更該地址或聯絡方式的,須以書面的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一方按此預留地址或聯絡方式送出時,即視為已合法送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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