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商鋪租賃合同大全

來源:才華庫 1.61W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個人商鋪租賃合同大全,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個人商鋪租賃合同大全

個人商鋪租賃合同大全1

出租方:

住址:

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公民身份號碼: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賬號:

電子郵箱:

承租方:

法定住址:

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公民身份號碼: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帳號:

電子郵箱:

出租方願意將產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承租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__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____街____號商鋪,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承租方承租商鋪用途:用於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期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1、每年租金為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月租金每平方米不得超過________元,每米櫃檯不得超過________元。

2、從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________元(即第二年為________元,第三年為________元,第四年為________元)

3、為減輕承租方負擔,經雙方協商,承租方於合同簽訂之日交付押金___元,出租方同意承租方每年租金分_________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額約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為____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期:租金為____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期:租金為____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租金收款賬戶資訊:

戶名: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承租方必須按照約定向出租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給予承租方7天的寬限期,從第8天開始出租方有權向承租方每天按實欠租金1%加收滯納金。押金於合同到期或者終止後無息退還。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後,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門市後,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第五條各項費用繳費辦法

1、管理費:甲方每月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2、水電費、煤氣費:乙方每月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3、電話費:乙方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4、維修費:租賃期間,乙方引致租賃物內與房屋質量有關的設施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租賃物內傢俬、家電裝置因乙方使用不當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在租賃商鋪經營活動中,出租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必須製作租賃商鋪標誌並監督承租方在承租的商鋪或者場地的明顯處懸掛或者張貼。

2、監督承租方遵守經營場所內的各項規章制度,對承租方違反法律法規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要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3、不準將商鋪出售給與商鋪原有經營範圍不符或反向的承租人。

4、違反都市計畫及城市管理規定,擅自在商店門前或佔道設定的商鋪(包括在店內自行設定妨礙顧客出入的櫃檯),禁止出租並予以撤銷。

5、不準為承租方提供銀行帳號、票證和服務員標牌。

6、不準為承租方非法經營提供方便。

7、承諾商鋪可以滿足承租方的經營目的,並輔助承租方辦理相關的營業執照等手續,如因出租方的原因或房屋相關手續的瑕疵,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方賠償損失。

第七條在租賃商鋪的經營活動中,承租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不得超出核准登記的經營範圍。

2、必須在承租商鋪或者場地的明顯處懸掛或者張貼租賃商鋪標誌。

3、不得私自轉租、轉讓承租的商鋪,不得以出租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

4、文明經營,禮貌待客,出售商品時,要明碼標價,出售商品後,要向消費者提供正式的銷售憑證。

5、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和腐爛變質、有損健康的食品,不得銷售無廠名、廠址的商品以及從事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活動。

6、必須按稅務部門的規定,辦理納稅登記,依法納稅。提前停租的,應向原納稅機關辦理登出稅務登記和繳清稅款等有關手續;

7、禁止轉借、出賣、出租和塗改租賃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8、自覺接受工商、稅務、物價、衛生、城市管理等部門的監督檢查,服從出租方的指導與管理,執行營業場所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

第八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符合國家有關房產轉讓規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後,該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承擔原甲方的義務。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乙方的義務。

第九條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沒有違反本協議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協議或租給他人,視為出租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沒有違反本協議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協議,視為承租方違約,承租方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3、承租方違反協議,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十條續租

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賃期滿後繼續租賃該處商鋪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應當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作出書面答覆。如出租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當重新訂立租賃協議。租賃期滿前出租方未作出書面答覆的,視為出租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同本協議。

2、租賃期滿承租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同等條件下對商鋪的優先租賃權。

第十一條協議中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協議,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計達30天的,並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十二條協議的終止

1、本協議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簽協議的;

2、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協議;

3、因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協議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協議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協議目的不能實現的;

7、因商鋪拆遷導致房屋滅失時,雙方約定拆遷的補償由承租方享有;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承租方需立即書面通知出租方。

第十四條爭議處理方式

1、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通知

1、根據本協議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解釋

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第十七條補充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協商解決。

第十八條協議效力

本協議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協議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聯絡電話: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聯絡電話: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個人商鋪租賃合同大全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聯絡電話:

證件號碼:

地址: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聯絡電話:

證件號碼:

地址: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以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統一制定的《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為樣本,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事項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在履行合同中共同遵守。

一、租賃房屋的地址、範圍及用途

1、甲方將位於的房屋租賃給乙方使用。

2、租賃房屋的建築面積為平方米。租賃房屋的具體範圍見租賃房屋建築平面圖。租賃房屋用途為:

二、租賃房屋的狀況

1、甲方對租賃房屋享有完全的產權。

2、此租賃房屋不涉及債權債務糾紛。

3、此租賃房屋已經通過各部門的驗收,具備交付使用條件。

4、甲方交付租賃房屋應處於空置、可使用狀態,所提供租賃房屋的裝置和設施應處於良好的工作狀態。

三、免租期

1、免租期是指乙方無需交納租金而可使用租賃房屋的期間。

2、自甲方交付該租賃房屋後天為免租期。免租期自xx年x月x日起至xx年x月x日止。

四、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為個月,自xx年x月x日起至xx年x月x日止。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租賃房屋及其設施,乙方應在租賃期滿日或之前,保持租賃房屋裝置完好的狀態下交還甲方。

3、租賃期滿如乙方要求續租,須在本合同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乙雙方協商後,另行簽署租賃合同。

五、租金及支付方式

1、房屋租金為人民幣元/月;[大寫: ],房屋租金為人民幣元/年;[大寫: ]。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為押付,房屋租金每個月支付一次;此後,在每期房屋租金期滿前五日支付下一期房屋租金,如乙方過期未付,須按日加租金0.5%作為滯納金,超過十五日未付視作自動退租並按本合同違約條款規定辦理。

3、在合同有效期內,房屋租金不再調整。

六、押金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應向甲方繳付個月房屋租金作為押金,共計人民幣元;[大寫: ]。

2、本合同期滿乙方如不再續租,在結清所有由乙方消耗的`費用後,甲方應將押金全部退還乙方。

七、其它費用

1、租賃期內,租賃房屋產生的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水費、電費、燃氣費、寬頻費、及其它消耗性費用)按物業管理機構提供的交費通知單繳付。

2、租賃期內,電話、寬頻由乙方自行報裝,費用按電訊局收費單繳付。

3、租賃期內,租賃房屋的物業管理費由支付,取暖費由支付。

八、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為乙方正常使用租賃房屋應協助與物業的協調工作。

2、租賃房屋內各項設施如上下水,暖氣等設施損壞,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與該物業管理部門聯絡,並及時進行維修。如未能及時處理,乙方可自行修復,其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設施在使用過程中由於乙方人為原因造成的損壞其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在對租賃房屋設施進行維修時乙方應予以配合。

4、租賃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有權在提前通知乙方的情況下,在正常的工作時間內帶未來承租方看房,乙方應予以配合。

5、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使用乙方的商標、商號、名稱等乙方的標識。

九、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應愛護租賃房屋及其設施,如因使用不當導致損壞應負責賠償。

2、乙方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租賃房屋進行違法活動,儲藏違法物品或危險品。由此引發的相關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3、在租賃房屋現有的裝飾和設施之外,乙方如要增加裝置或其他裝修須徵得甲方同意其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應按時繳納房屋租金及租賃房屋所產生的各項消耗費用。

5、租賃期內,乙方不得將租賃房屋轉租轉借第三方。

6、租賃期滿後,如乙方在租賃期內未違反本合同約定,且在與其它承租方條件同等的前提下,享有優先承租權。

十、設施提供

甲方交付乙方的租賃房屋須具備必要的公共設施,包括水、電、消防等設施。

十一、房屋門頭及廣告位的使用

甲方同意乙方對該租賃房屋門頭、外牆面、門口等廣告位的免費使用。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進行廣告牌的設立。

十二、營業執照的辦理

乙方獨立向租賃房屋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營業執照。甲方應予提供與租賃房屋經營有關的檔案,以便順利辦理營業執照,租賃期滿後乙方應及時登出或遷址營業執照。

十三、違約及賠償

1、租賃期內甲方不得無故收回租賃房屋,如甲方中途將租賃房屋收回,甲方除退還剩餘房屋租金及押金外,應另補償給乙方二個月的房屋租金作為補償金。

2、甲方延遲交付租賃房屋,同時租期及免租期自動向後順延。如延遲交付超過30天,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3、租賃期內乙方不得無故退租,如乙方中途退租,則剩餘房屋租金及押金不予退還。

十四、租賃房屋的交還

1、合同解除或合同期滿,甲、乙雙方決定不再續簽的,乙方應在合同期滿後或解除日將租賃房屋交還甲方。

2、房屋內的物品須在本合同期滿後或解除日清理完畢,否則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全權處理。

十五、合同的解除

1、本合同簽訂後,經甲、乙雙方同意並簽署書面檔案,本合同可以提前終止或解除。

2、甲方如因租賃房屋的產權、債權債務糾紛或抵押等問題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六、免責條款

1、“不可抗力事件”指不能預見、無法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自然災害、政府行為,或社會異常現象;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該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天內書面通知另一方,雙方應盡其最大可能減少損失;若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無需對因不能履行或損失承擔責任,並且此種履行失敗、遲延,不得視作對本合同的違約,聲稱因不可抗力事件喪失履行能力的一方應採取適當措施最大限度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並在儘可能的時間內嘗試恢復履行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義務。

2、因上述原因而終止本合同的,房屋租金按照實際使用的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計算,多退少補。

十七、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乙雙方均有權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十八、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商定另行補充,本合同及一切補充條款均作為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文字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中介方存檔一份,以茲信守。

十九、補充條款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個人商鋪租賃合同大全3

出租方(甲方):

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身份證號: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職務:

聯絡電話:聯絡微訊號:

電子郵箱:

承租方(乙方):

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身份證號: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職務:

聯絡電話:

聯絡微訊號:

電子郵箱: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等法律法規及相關規章的規定,就乙方租賃甲方商鋪開展小型餐飲服務經營活動,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商鋪情況

(一)商鋪基本情況

1.商鋪坐落:(下稱“該商鋪”)。

2.產權證編號:(見附件一)。

3.權利人:。

4.建築面積:平方米;使用面積平方米;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二。

5.商鋪使用性質:。

6.甲方系該商鋪的【房地產權人/擁有出租權的代管人/轉租出租人】。

(二)該商鋪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和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裝置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分別在本合同附件三、四中加以列明。該附件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商鋪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商鋪的驗收依據。

第二條租賃用途

乙方租賃該商鋪作為使用。

第三條租賃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該商鋪租賃期為年個月,自xx年x月x日起至xx年x月x日。租賃期滿時即終止,乙方需要繼續承租該商鋪的,則應於租賃期屆滿前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四條租金、支付限期和方式

(一)雙方約定,該商鋪租金計算方式為:。

(二)雙方約定,該商鋪租金的支付期限及支付方式為:。

第五條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一)甲、乙雙方約定,簽訂本合同當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商鋪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個月的租金,即人民幣元(大寫:)。甲方收取保證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二)商鋪租賃保證金的保證事項:

1.因乙方過錯造成該商鋪本身及相關甲方所屬設施、物品的損害賠償責任。

2.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時的付款及相關違約責任。

3.乙方承諾在開展經營活動之前依照法律規定取得營業執照、相關許可證及審批手續,並嚴格守法經營。

4.乙方承諾在本租賃合同因租期屆滿而終止的,在合同終止以前辦理完成將相關營業執照、許可證等登出或遷往他處的手續;其他任何原因終止的,則在終止之日起日內辦理完成上述手續。

5.乙方應遵守的本合同約定的消防安全責任。

6.乙方存在違反本合同任何約定的其它行為,導致應由乙方承擔的違約或賠償責任或其他費用。

7.本合同約定的由乙方承擔的其他費用。

乙方違反以上第3、4、5之承諾的,甲方有權全額沒收保證金;違反其他保證事項的,甲方有權直接將應由乙方承擔的金額在保證金中扣除。保證金沒收或扣除後不足以抵扣乙方應承擔的金額或甲方受到的損失的,乙方應承擔進一步的支付或賠償責任。

甲方應在沒收或扣除保證金後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日內補足保證金。

本合同終止後,甲方收取的商鋪租賃保證金扣除應由乙方承擔的金額外,剩餘部分應於乙方充分履行完畢全部義務後日內無息歸還乙方。

(三)租賃期間,物業管理費由方承擔。

(四)租賃期間,乙方使用該商鋪所發生的水、電、燃氣、停車、通訊、網路、有線電視、餐廚垃圾及廢油處置,及其他與乙方經營活動直接相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為辦理營業執照、許可證及相關審批手續而進行的裝修、設定附屬設施及裝置的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其他費用承擔約定:

甲方承擔:。

乙方承擔:。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有權知曉乙方對該商鋪的裝修施工情況及使用該商鋪的實際用途。

(二)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該商鋪的房地產權證。如果該商鋪屬兩個及兩個以上權利人共有的,則須出示共有人同意出租的書面證明或由全體共有人作為出租方簽訂本合同。

(三)甲方必須配合向乙方提供辦理營業執照、許可證及相關審批所需的材料,並確保其真實有效。

(四)如甲方是該商鋪的擁有出租權的代管人,應向乙方出示證明其有權出租該商鋪的相關權利人的書面授權材料;如甲方是該商鋪的轉租出租人,應向乙方出示證明甲方的出租方同意轉租的書面授權材料,或由甲方的出租方在本合同上書面確認同意。

(五)甲方應於租賃期起始日前按附件三、四的標準向乙方交付該商鋪,交房時雙方應書面簽署《商鋪交付確認書》。

(六)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商鋪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應盡力減少對乙方使用該商鋪的影響。

(七)因甲方提供的商鋪及其附屬設施不符合安全要求而導致乙方或乙方的消費者受到人身或財產損害,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乙方的消費者向乙方主張賠償的,乙方在賠償後有權向甲方追償。

(八)甲方承諾該商鋪【已/未】設定抵押。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乙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使用該商鋪,並根據約定的用途對該商鋪進行裝修,但不得破壞商鋪主體結構。乙方對該商鋪的裝修必須遵守裝修工程安全管理規定和相關消防規定。租賃期限內,附件三、四所列的交房時已有裝修、附屬設施和裝置的維修、保養由甲方負責,交房後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的設施裝置由乙方自行負責維修和保養,本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二)租賃期限屆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的權利。

(三)除本合同附件四外,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裝置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需向有關部門審批的,應經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

(四)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致使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不得將該商鋪供任何人進行居住。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備案)而未核准前,不得改變約定的商鋪使用用途。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該商鋪,不得將該商鋪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商鋪進行交換。

(六)乙方應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物業管理和與餐飲服務經營相關的規定,經營內容與許可專案範圍一致,不得超越許可專案經營。同時經營過程中,積極按照T/SRCA-01-20xx《小餐飲店管理規範》(該標準進行修訂的,以最新版本為準)推動標準化建設與管理。

(七)乙方不得將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帶入該商鋪,不得擅自移動或更改消防設施裝置。

(八)本合同期限屆滿或者合同解除符合本合同約定的,乙方應當及時將註冊於該商鋪的所有證照登出或遷移。

第八條合同終止後的商鋪返還

(一)本合同終止後,甲方有權收回該商鋪。其中,因租賃期限屆滿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而終止的,乙方應在租賃期限屆滿之日或協商約定之日返還該商鋪;因其他任何原因終止的,乙方應在合同終止之日起日內返還該商鋪。

(二)本合同終止後,乙方逾期返還商鋪的,甲方有權依照合同終止時租金的倍按乙方實際佔用該商鋪的天數計收佔用費。

(三)本合同終止後,乙方逾期天未返還該商鋪的,甲方有權進入該商鋪,對乙方未搬離的物品可放置他處保管,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乙方返還該商鋪應當符合起租時甲方向乙方交付商鋪時的狀態標準。乙方自行設定的設施應在返還前負責移除並恢復原狀;乙方不便於移除或恢復原狀的,且經甲方同意而設定的,其所有權無償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而設定的,乙方應承擔由甲方恢復原狀的費用,但雙方另行約定的除外。

(五)乙方返還該商鋪應經甲方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第九條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一)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

(二)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租金按乙方實際佔用商鋪的時間計算:

1.該商鋪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2.該商鋪因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徵用的。

3.該商鋪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範圍的。

4.該商鋪非因甲乙任何一方過錯而導致的毀損、滅失或者被鑑定為危險房屋的。

5.甲方已告知乙方該商鋪出租前已設定抵押,現被處分的。

6.在雙方均已積極配合向政府審批部門申請辦理營業執照、許可證及相關審批手續的情況下,最終未能取得審批部門同意的。但乙方此時不得擅自開展經營活動。

(三)一方嚴重違約,非違約方依據法律規定或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可行使解除權。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逾期交付該商鋪的,逾期期間不計租金,租賃期從實際交房時起計,同時租期屆滿期限相應順延。

(二)該商鋪交付時存在缺陷,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的日內進行修復。

(三)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該商鋪出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四)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商鋪損壞,或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五)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商鋪的,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大寫:)。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六)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大寫:)。若違約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甲方可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保證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則由乙方另行支付。

(七)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範圍和要求裝修商鋪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限期恢復原狀。乙方逾期未予恢復原狀的,甲方有權代為恢復,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八)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或應由乙方承擔的各項費用,應每逾期一日,按逾期未付金額的%承擔違約金。其中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天的,甲方除主張違約金外,還有權解除本合同。

(九)乙方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許可證及相關審批手續即開展經營活動,或因乙方違法行為收到政府執法部門責令停止經營通知或被吊銷許可證照的,甲方除可全額沒收保證金外,還有權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十)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違約方可書面通知違約方解除本合同。同時違約方應向非違約方按合同解除當時月租金的倍支付違約金,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一方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1.甲方未按時交付該商鋪,經乙方催告後三十日內仍未交付的。

2.甲方交付的該商鋪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或甲方交付的商鋪存在缺陷,導致乙方無法正常經營或危及乙方安全的。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關於該商鋪相關情況的證明材料及承諾存在虛假,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

4.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改變商鋪用途的。

5.因乙方原因造成商鋪主體結構損壞的。

6.乙方擅自轉租該商鋪、轉讓該商鋪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商鋪的。

7.乙方在收到甲方補足保證金通知後逾期日未補足的。

第十一條通知與送達

(一)本合同相關的通知或資訊傳達均應採用書面形式(包括電子郵件、手機簡訊等)。甲乙雙方之間的通知或資訊傳達,只要依照本合同首部註明的地址及聯絡方式傳送快遞或電子郵件或簡訊、微信,即為有效送達。

(二)甲乙任何一方變更聯絡方式的,需提前日通過原送達方式通知對方。未及時通知的,另一方按原方式傳送通知或資訊傳達的,視為有效送達,所導致的損害由該變更方自行承擔。

(三)除了以上約定的送達方式外,甲方對乙方的通知與資訊傳達,亦可將書面通知張貼在該商鋪的門上或該商鋪內牆上,即視為有效送達。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選擇下列方式:

□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其他

(一)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首部註明的委託代理人,有權代表合同簽訂方簽署本合同,並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代表該方與對方就合同履行中的一切事務進行聯絡與溝通、接收與傳送通知及相關資訊。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或需要變更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四)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簽名或蓋章:

簽名或蓋章:

xx年x月x日

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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