攤位租賃合同合集六篇

來源:才華庫 9.68K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攤位租賃合同6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攤位租賃合同合集六篇

攤位租賃合同 篇1

得勝市場攤位租賃協議

出租人: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攤位從事農產品貿易的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得勝農貿市場 號攤位,面積 平方米,用於鹹菜零售。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20xx年10月1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止,共計壹年

第三條 續租

本協議續租適用以下第 種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憑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協議。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視為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協議。

2.租憑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憑期滿前45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為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四條 租金

租金共3000 元,實行一年支付制,以現金為租金支付方式。

第五條 保證金

是否收取保證金由雙方協商約定。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組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第八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協議約定的各項義務。

2.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3.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各項稅費。

4.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場地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不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5.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不得出租、轉讓、轉借營業執照。

6.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7.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的廣告釋出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以任何形式在上述範圍內進行廣告宣傳。

8.租憑期間,乙方不得改變租賃物的用途。

第九條 協議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乙方應按照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第2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2.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2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3.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4.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或水電、管理等費用的。

5.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6.未經甲方同意連續30日未開展經或活動的。

第十條 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有效。

甲方(蓋章):甲方(蓋章):

授權代表人(蓋字):授權代表人(蓋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攤位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下稱甲方): 身份證號: 電話:

承租方(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攤位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攤位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甲方出租位於的攤位給乙方。

(二) 租賃期限:從年月日止(合計年)

(三)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第一年租金為: 元整( /年)。於合同簽訂之日起一次性支付清。

2. 第二年租金根據西門市場物價漲幅行情再行定奪,於日前以現金形式支付清;乙方必須依約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按拖欠額每日收取0.5%的違約金。

(四) 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攤位及其附屬設施,承租期間由乙方維修並承擔維修費用。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五) 承租期內乙方在不改變和影響房屋整體結構的前提下,經甲方同意,可以進行裝修裝飾,其費用由乙方承擔。期滿不續租,其裝修材料由乙方自行處理,若拆除,其費用由乙方自理並恢復原貌。

(六) 在租賃期內,因租賃攤位產生的水、電、衛生費、物業費及乙方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稅收、債務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 攤位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轉租轉借攤位。甲方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相關損失。

(八)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攤位,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租賃權,但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二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雙方結合實際情況重新協商後,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九) 甲、乙雙方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終止合同,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待雙方同意後,方可辦理手續。若甲方違約則支付給乙方未到期限的房屋租金,反之若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不退還租金。

(十)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協議內容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糾紛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攤位租賃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已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就小區房屋(場地)臨時租賃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標的

1、租賃標的:

2、

3、場地用途:

二、 租賃費用

1、租金標準: 元/月。㎡: 進場保證金/戶。

2、支付方式:以現金支付。

三、租賃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四、甲方提供給乙方房屋或場地進行使用。

五、乙方租賃期間,水、電等其他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財物由乙方自行保管。

六、租賃期內造成房屋(場地)破壞或損毀,由乙方負責恢復原狀。

七、乙方只能在協議約定的用途和範圍內使用所租賃房屋(場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或擴大使用範圍,不得擅自在租賃區域以外設定宣傳廣告。

八、乙方不得將所租賃房屋(場地)轉讓給第三方使用。

九、乙方對房屋、場地內外部進行裝修,事先應徵得甲方同意,且不能危及房屋結構安全。

十、乙方在期滿後具有優先續租的權利:如不續租,在結算清相關費用後,甲方無息退還所交押金。

十一、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上述第三條之約定,乙方有權拒絕繳納租金。

2、乙方違反上述五至八條之約定,甲方有權扣除乙方全部押金。

3、其他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協商的原則解決。

十二、本協議壹式貳份,甲已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攤位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簡稱甲方)

承租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承租_____________菜市場攤位____________個,門店_________間,編號:_________。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定為準)。

第二條租賃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條租金:人民幣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簽定合同時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租賃保證金:乙方在簽訂租賃合同時應交付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__元給甲方。期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甲方應於合同期滿之日起七天內退還保證金,不計利息。乙方如有拖欠甲方款項或其它違約行為,甲方可從保證金中扣抵。

第五條其他約定:

(一)甲方應依法建立食品衛生、消防安全、治安安全、環境衛生等制度,並組織實施。乙方應自覺遵守、誠實守信、文明經營。

(二)為確保商品食用安全、健康,乙方在進貨時應當檢驗商品質量,並向供貨方索取原始發票、單證,建立進貨臺帳。商品包裝使用環保塑料袋,執行“限塑”相關規定。

(三)乙方在市場內使用的水、電、照明由甲方提供,發生的水費、電費由乙方承擔。

(四)乙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攤店內經營,不超攤擴攤、佔道堆物或跨門營業。

(五)乙方因特殊情況需要將攤店轉租或轉讓給第三人,必須經甲方同意,並辦妥手續。

(六)乙方在市場內的經營器具及財物應自行妥善保管,發生損壞甲方不予賠償。

(七)甲方應對市場設施進行日常維修。乙方應妥善使用設施,因使用不當造成損壞的,應承擔修復和經濟賠償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合同履行期內,甲方如無故解除合同收回攤店,應退還從解除合同之日起已預收的租金及全額保證金,並按退還租金額的30%支付違約金給乙方。乙方如要求解除合同退還攤店,甲方同意的則解除合同,乙方應按乘餘租期租金總額的30%支付違約金給甲方,保證金不予退還。

(二)乙方如不按期交納租金及水電費,應每天按欠款總額的1%支付甲方違約金,逾期超過一個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攤店,乙方已付租金及保證金不予退還。

(三)乙方如超攤營業、佔道堆物或亂丟垃圾,商品包裝不使用環保袋,甲方可按次收取違約金20元。

(四)乙方擅自轉租、轉讓攤店或改變經營範圍,違反市場建立的制度,經甲方指出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攤店,已收租金不予退還。

(五)乙方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依法取消經營資格的,本合同自行終止,甲方收回攤店,已收租金不予退還。

第七條合同期內,因不可抗力或電網停電,自來水水網停水,造成乙方不能繼續營業或財產損失的,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向市場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行政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依法向市場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合同期滿,乙方需要繼續租賃攤店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前30天內向甲方提出續租申請,經甲方同意,按照新的規定,辦理續租手續,簽訂新的攤店租賃合同。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自甲、乙雙方簽名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菜市場攤位租賃合同範文2

出租人(簡稱甲方):

承租人(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下簡稱《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下簡稱《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以下簡稱《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菜市場攤位租賃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攤位基本情況:本合同所指攤位位於,設施為電錶、開關、插座、磚混瓷磚貼面櫃檯。經營專案為。

第二條租賃期限:攤位租賃期限為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簽訂5日內交付攤位。

第三條租金及交付時間、方式:租金為每年交付(大寫)叄仟元整,(¥)。交付時間及方式為租期開始前5日一次性交付,同時繳納水費、衛生費、垃圾清運費共計元/年。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全面履行《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章有關市場開辦者的規定,制訂有關市場物業、治安、消防、計量、衛生、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制度,承擔相關義務,並監督乙方遵守有關規定。

2.對乙方利用所租攤位銷售偽劣商品和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及時制止,對出現的消費糾紛及時調解,調解不成的報有關部門處理。

3.協助、督促乙方辦理相關證照,為乙方提供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乙方不服從甲方管理,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

5.甲方因市場改造提升對攤位進行調整的,應提前15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受調整的,雙方應按調整後攤位的情況重新訂立租賃合同。乙方不接受調整的,提前解除合同,甲方應於15日內退回乙方已交付的結餘租金及保證金。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依法亮證亮照經營。

2.按照《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履行相關義務,承擔法律責任,服從相關部門的監督管理。

3.乙方必須將經營過程中長生的垃圾放到甲方制定的地點。

4.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稅、費。

5.愛護併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轉租、私自擴建攤位。若有特殊原因,確需中途退租、轉租攤位,需經甲方書面同意。經甲方同意退租的`,甲方應在30日內退回乙方已交付的結餘租金及保證金。

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經營專案。

8.乙方經營的產品價格不得高於縣城農貿市場價格。

9.乙方應如期交納租金,如果房屋租金上調,因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先行賠付保證金:

1.合同簽訂5日之內,乙方需向甲方交納先行賠付保證元整,。

2.甲方在下列情形下可使用保證金:

(1)乙方與消費者就糾紛解決達成一致後卻拒絕履行的;

(2)乙方對消費者提出的退貨、補足商品數量、賠償損失等合法要求,故意拖延或無理拒絕的;

3.因乙方過錯,甲方使用保證金先行賠付的,乙方應於5日內補足保證金。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擅自提前終止合同,甲方應按攤位租金總額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提供場地、用水、用電、用暖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或條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不得收取租金,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相應損失。

3.乙方損害場地設施,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賠償實際損失,乙方亂扔垃圾甲方一經發現將對乙方處罰20-100罰款。

4.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擅自中途退租、轉租,甲方有權提前終止與乙方的租賃合同,並按攤位租金總額3%向乙方收取違約金,同時取消乙方下一輪優先續租資格。

攤位租賃合同 篇5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為了共同發展,繁榮市場,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特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租賃場地的位置及用途

甲方將位計平方米的攤位,租賃給乙方經營,乙方經營期間更換經營品類,須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執行。

第二條:租賃期限和租賃費交納

1、租賃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夜市營業時間:每日18:00(冬季:17:30)到凌晨1:00;

3、租賃期內乙方共需向甲方繳納場地租賃費為元/月,支付方式:先付後用。一季度一交,每季度結束前____日付清下季度的租金。

4、本協議履行期滿,雙方如有意延長租賃期限,應在本協議期滿前一個月重新簽訂新書面租賃協議,同等條件下,以承租方優先為原則。

第三條:保證金

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必須向甲方交納保證金500元。如遇乙方出現投訴而乙方不及時處理,則由甲方代為處理,費用從該保證金中扣除。協議期間,如該保證金減少,則由乙方及時補足保證金。如乙方退場後無物品器具損壞,則由甲方如數退還保證金。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按本協議第二條之規定向乙方收取場地租賃費。

2、甲方對乙方員工實行統一管理,對於違紀情況的,甲方有權對乙方員工實施處罰。

3、甲方應廣泛蒐集乙方的建議和要求,根據國家政策法規制定各項管理制度並依照這些制度對乙方的經營活動統一管理監督。

4、在租賃期內向乙方有償提供租賃經營場地以外的輔助設施及服務,並負責夜市次日物業清潔工作。

5、按時向乙方提供協議約定的經營場地,保證乙方經營活動的開展。負責夜市公共部分照明用電和用水。

6、若乙方未能在甲方規定的時間開業,或者乙方在租賃期內無故撤場,甲方有權沒收500元保證金。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以自己的名義在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核準經營範圍內獨立從事合法經營活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嚴格遵守稅收、工商等規定,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理。

2、乙方工作人員在工作場合、工作時間內必須配合管理。乙方有權根據自身營業需要招聘或辭退營業人員,乙方不得聘用因違反甲方管理制度而被辭退的人員。

3、乙方必須按本協議第二條及時交納場地租賃費、電費等,如不按時交納,甲方有權終止租賃協議,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4、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不得超範圍經營,乙方必須維護甲方的整體企業形象(商品展示、營業秩序等)。乙方必須文明經商、公平競爭,不得使用不正當的競爭手段。

5、乙方不得將經營場地轉租他人,未經甲方同意轉租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場地。

6、在租賃期內,若遇甲方經營所需市場進行規劃、調整,乙方必須服從。

7、乙方租賃場地必須承擔安全責任,採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嚴禁私拉亂接電線電器。租賃期間因操作不當等引起的火災等事故,其經濟、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負。

8、乙方應自覺愛護公共財物,保證甲方所提供裝置、設施完好無損,如有損壞,乙方應負責修繕或賠償。

第七條: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1、在租賃期間如乙方要求終止協議,必須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並且辦好所有退場手續方可退場。

2、在租賃期間,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決定解除協議,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1)不按時交納場地租賃費的;

(2)違反工商、物價、稅務、治安、衛生、消防、技監等法律法規,經書面警告後仍不糾正的;

(3)因商品質量或服務質量被新聞媒體曝光影響甲方聲譽的;

(4)違反甲方各項管理制度,造成嚴重後果的;

(5)不妥善使用、維護公共設施,或造成甲方嚴重財產損失的;

(6)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產品經營出現質量問題或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經甲方警告,仍不糾正的;

(7)與顧客吵架或打架,或者有其他嚴重侮辱顧客行為影響甲方聲譽的。

第八條:違約責任

簽約雙方應本著誠信合作、實事求是、嚴肅認真的態度簽訂此協議。本協議簽訂後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若有違反,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本協議的約定處理,並由違約方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第九條:不可抗力

租賃期內,如發生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造成損失的,雙方免責條款。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及其他

1、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凡與本合同有關的補充協議檔案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攤位租賃合同 篇6

出租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_________攤位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出租給乙方,用在甲方店內從事商業經營。攤位座落於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共_________年零_________個月,甲方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將出租攤位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收回。

第三條租金每月為_________元(國家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則由雙方協商確定)租金交納期限為_________。

第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收回攤位:

1、擅自將承租攤位轉租、轉讓或轉借他人的;

2、利用所租攤位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嚴重違反有關部門的規定或甲方單位的管理制度;

4、給甲方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

5、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_____個月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