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汽車租賃合範本簡單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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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汽車租賃合範本簡單3篇1

出租方(甲方):

最新汽車租賃合範本簡單3篇

承租方(乙方):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交通部有關規章,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汽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車輛,租車期限____月_____日至年月日。

2、車輛資訊:汽車名稱及型號,車牌號:

3、租還車地點均為。

4、租金合計:,預付定金租車款的 ,使用車前支付租車款全款。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證照齊全有效,技術狀況良好的車輛。

2、甲方負責向保險公司對租賃車輛投保財產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等費用。

3、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

4、對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5、協助乙方處理髮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時按規定辦理索賠手續。

6、甲方有按時收取租金的權利、有權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繳租金和車輛損壞缺件,保險理賠不足部分的賠償,押金仍抵壓不足的,有繼續索賠的權利。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資料應保證真實有效(如身份證、戶口簿、駕駛證、單位營業執照副本等)否則就此產生的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認真檢查並掌握租賃車輛的各種效能和操作方法,點清車輛附件(詳見附件),驗收簽字後駛離。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車輛遺失或造成附件損壞,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蓋章簽字起即刻生效,如有異議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附加協議(與車輛租用合同書同等效力)。

甲 方(章): 乙 方(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傳 真: 傳 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汽車租賃合範本簡單3篇2

出租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

出租方與承租方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如下租車條款:

1、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________(車主)的________品牌車(車牌號為____________)租給承租方使用。

2、承租方租用的車輛用於承租方合法營業所用。

3、租用期定為叄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到期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提前停用應在10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出租方有權按合同規定照收租憑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收回。

4、租金為每年________元(即人民幣________元整),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按年結算支付租金,第一年的租金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第二年起為每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

5、租賃期間,承租方要承擔所租車輛使用過程中的全部費用(包括加油費、過路過橋費、交通違規處罰款及車損維修費用等,車輛年檢、交強險等費由出租方承擔),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裝置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

6、與本憑相關的需由出租方承擔的相關稅費等,由承擔方代為扣繳及辦理。

7、雙方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收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賠償承租方;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金額付款。

8、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處理並另訂附件條款。

9、本協議一式兩份,協議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汽車租賃合範本簡單3篇3

出租人(甲方):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營業執照號:

身份證號:

承租人(乙方):

註冊地址:

營業執照號:

負責人:

第一條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本著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汽車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租賃物

本合同中所稱的租賃標的物為 汽車,車牌號碼: 。(以下簡稱租賃物)

第三條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賃期不得超過租賃物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

2、租賃期滿乙方需要續租的,應當在期滿前 日內通知甲方,經協商一致後,雙方辦理續租手續。

3、若甲方在租賃期間轉讓租賃物的,甲方需提前 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租賃物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第四條租金及支付期限

1、乙方每月/每年)支付甲方租金 元整。不足整月的以日平均租金換算應付租金支付。計算方法: 。

2、支付方式:乙方租金按每月/年支付一次,匯入甲方指定的以下賬戶:

收款人:

開戶行:

銀行賬號:

甲方應對上述賬戶資訊的真實性、安全性、準確性負責,否則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3、支付時間:乙方每月 日前/每年 月 日向甲方支付 (上個月/全年)的租金。

4、甲方應按支付時間出具租賃費稅務發票,甲方延遲出具發票時,支付時間順延。

第五條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交付乙方的租賃物效能良好,符合道路運輸要求,並具備相關的運營許可手續。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2、甲方保證租賃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權利或權利瑕疵,負責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3、甲方負責辦理租賃期間租賃物的車身保險、防盜險、第三者責任險(其他險種:)等保險,並承擔相應的保險費及租賃期內的養路費、年檢費。租賃期內發生的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及停車費由乙方承擔。

4、租賃期間,乙方應做好租賃物的日常維護保養,確保租賃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賃物發生故障時,維修費用按照以下 方式承擔:

(1)單次維修費用在 元以下的由乙方承擔,單次維修費在 元及元以上的由甲方承擔。約定由甲方承擔的維修費用乙方預先墊付的,乙方可以在租金中扣除。租賃物維修期間超過 天的,租賃期限相應延長。

(2)租賃期間,相關的汽車維修,保養事宜由出租人負責。

(3)其他方式: 。

5、租賃期間因車輛事故或交通事故所發生的費用,除由保險公司支付外,剩餘部分由乙方承擔,但因甲方隱瞞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證租賃期內按租賃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賃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損除外。

7、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將租賃物轉租、轉借、轉賣。

8、乙方保證及時支付甲方租金,甲方應當同時向乙方出具正式發票。

9、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經甲方同意後,可以對租賃物進行外觀裝飾或裝置添附。租賃期滿後,添附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後會對租賃物造成損害的,由雙方協商處理。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有權將租賃物上一切有關乙方所使用的企業標識及註冊商標標識予以覆蓋或拆除。

10、甲方提供司駕人員的,經乙方同意後,由雙方另行簽訂服務合同。

第六條租賃物的交付

1、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甲方按乙方的要求和指定地點共同辦理車輛的租賃登記手續並移交相關的一切運營證照,共同簽署“租賃物交接確認書”。

2、租賃物交接時,甲方應當向乙方說明當時知道或應當知道的租賃物質量瑕疵,並在“租賃物交接確認書”上標明。

3、租賃期滿後,由甲乙雙方共同約定交接地點,並辦理相關手續進行租賃物交接,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甲方對租賃物的毀損有異議的,應當在雙方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之日起日內提出,否則視為租賃物完整無非正常損害。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內,由於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賃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在租賃期間內,由於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毀損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甲方在租賃期內沒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應返還乙方剩餘租金外,還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4、乙方延期支付租金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應付租金總額的 %作為違約金。

5、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一款約定,延遲交付租賃物或相關證照手續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應付租金總額的 %作為違約金。

6、如甲方怠於履行雙方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各種保險、交通管理、危險品安全管理等費用的義務,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租賃物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應付租金總額的%作為違約金。

第八條不可抗力

1、由於法定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應在十日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按其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簽約一方或雙方有義務採取措施,將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財產損失或無法滿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於履行雙方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各種保險、交通管理、危險品安全管理等費用的義務,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超過 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賃物連續或累計無法正常使用超過 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5、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一款約定,延遲交付租賃物或相關證照手續超過 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6、乙方延期支付租金超過 日,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7、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應當以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1、雙方均可以訴至 方所在地法院依訴訟解決。

2、由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十一條通知

甲方聯絡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聯絡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第十二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字並加蓋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共 頁,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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