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土地租賃合同七篇

來源:才華庫 3.09W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土地租賃合同7篇,歡迎大家分享。

關於土地租賃合同七篇

土地租賃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表示願意將自有的部份土地租賃給乙方作發展藥材使用,具體事項如下:

一、租賃時間:從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至二0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止。

二、租用方式:每畝按陸佰元租用(600.00元)整。

三、付款方式:一年一付。

乙方在使用期間甲方無任何理由拒絕或終止租賃,

四、違約責任:

乙方在使用期內造若造成損失,甲方將按每畝違約金叄萬元付給乙方。成平方地塊界線有損,將及時修復,若造成糾紛或損失,乙方將付給甲方每畝伍仟元的違約金。

五、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六、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租賃合同 篇2

第一條 合同雙方當事人

1、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2、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第二條 法規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為充分合理開發利用土地資源,提高農業生產效益,建設新農村,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土地租賃事項訂立本合同。

第三條 流轉位置、面積、土地用途及流轉期限

1、流轉位置、範圍、面積:甲方同意將在 鄉(鎮)

村 組承包經營的土地 畝的經營權流轉給乙方經營(其中:耕地 畝,林地(山地) 畝、水面 畝)。具體面積和範圍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載明面積為準;如經甲、乙雙方實地測繪,實地測繪與承包經營權證載明面積不符,則以實地測繪面積為準。

2、流轉用途:

3、流轉期限:

第四條 土地流轉方式 價款

一、土地流轉方式:租賃。

二、土地流轉價款:

經雙方協商,採取以下第---- 種價款計算方式執行。

價款計算方式1:合同簽訂後第一年,按每畝 元/年的標準計算,之後每 年遞增一次,遞增率為 %。

價款計算方式2:按每年每畝 公斤 (某種實物)的標準摺合人民幣計算,其價格以當年國家掛牌收購價計算,如無國家掛牌價,則按當年當地市場價折算。

三、土地流轉租金支付方式及支付時間為:

土地流轉租金支付採用人民幣直接支付或摺合人民幣支付的方式,由甲方委託代理人收

取並分配租金,支付時間經過甲乙雙方商定為 。

四、出租土地的交付時間及要求:甲方在簽訂合同並收取第一年土地租金之日起 日內,將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交乙方使用。乙方在流轉土地合同到期之日後 日內,將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無償移交給甲方。

第五條 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和義務:

(1)有權監督乙方按規劃合理利用土地,制止乙方違反合同約定使用土地的行為;

(2)甲方享有按時向乙方收取土地租金的權利;

(3)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若該土地在流轉期間被依法徵用、佔有的,甲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使用補償;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2、乙方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收益權;

(2)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變土地的約定用途,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地力造成永久性損害。保證在合同期屆滿後,土地仍能正常使用;

(3)按期向甲方支付約定的土地租金和相關款項;

(4)土地流轉期間,乙方如將土地再流轉給其他單位或個人,需經甲方同意,並另籤流轉合同;

(5)合同期滿後,乙方應及時辦理交接手續。乙方如需繼續流轉,合同到期前六個月,應及時向甲方協商繼續流轉事項,並重新簽訂土地流轉合同。合同期滿,乙方投資的固定資產和基礎設施除取得合法的產權手續外,應按來修去丟的原則,無償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不需要這些設施,乙方在三個月內清理完畢;如乙方繼續流轉,在與國家政策不相牴觸的前提下,同等條件,乙方享有優先流轉經營權;

(6)乙方生產經營必須符合環保相關規定;

(7)若該土地在流轉期間被依法徵用、佔有的,其徵收範圍內的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附著物及青苗所有者所有;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以非法定原因不得解除為原則。但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2、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國家徵收土地等)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6、甲方個人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或佔用流轉給乙方土地的,乙方有權追究甲方個人責任;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本合同條款。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必須承擔賠償相對方損失的責任;

2、甲、乙雙方簽訂正式合同後,因甲方原因,乙方未能如期進場,造成土地閒置、荒蕪達3個月,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因乙方原因,逾期3個月未進場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承擔未及時繳納租金的違約責任;

3、乙方擅自改變土地用途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4、合同期內,乙方不按時交納土地租金超過兩個月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5、由於第三方(農民)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生產經營的,乙方經兩次請求甲方出面制止,仍無法消除影響的,乙方有權退出。

第八條 其 他

1、合同爭議解決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也可以請求當地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調解協調不成的,可以向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2、在流轉期內,如遇國家政策性徵收流轉範圍內的土地,被徵收部分的合同自行解除,雙方互不追究違約責任;

3、在同等條件下,流出土地的農民具有勞動能力的給予優先安排就業;

4、本合同不得因雙方人事變動和單位名稱變更而影響合同效力;

5、本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做出書面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當地鄉鎮政府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機構一份。

7、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開始生效。

甲 方: 乙 方:

簽訂時間:

土地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XX(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XX(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______市______路______號的______畝土地的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構築物、附著物等(見附件)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須進行合法經營,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三、乙方不得擅自轉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權,如需進行轉租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四、甲方應保證本宗土地上的水、電、暖等基本設施完整,並幫助乙方協調同水、電、暖的提供方的有關事宜,但具體收費事宜由乙與水電暖的提供方協商,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在租用期間,不得隨意改變本宗土地狀況和地上的建築物、構築物、附著物及水、電、暖管網等設施,如確需改動或擴增裝置應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對有關設施進行改動或擴增裝置時如需辦理相關手續,由乙方辦理,甲方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協助,所需費用有乙方承擔,否則,乙方應恢復原狀,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六、乙方租用期間,有關市容環境衛生、門前三包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國家行政收費,按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負擔。

七、乙方在租賃期間因生產經營所發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八、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界滿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後10日內,乙方應向甲方辦理交接手續,交接時乙方應保證工作人員撤離、將屬於自己的裝置騰清,並將租賃範圍內的垃圾雜物等清理乾淨。

九、租賃期限為______年,從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

十、經甲乙雙方商定,租金的交納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後用的方式,年租金為______元,由乙方於每年______月______日交納給甲方。如逾期交納租金30日以內,乙方除應補交所欠租金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千分之二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二十五的違約金。

十一、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十二、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都市計畫建設,致使雙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十三、爭議解決方式:

十四、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XX 乙方(蓋章或簽字)XX

XXXX年XX月XX日 XXXX年XX月XX日

土地租賃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

乙方【轉租方】

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租賃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了農村的經濟發展,丙方由於種植的需要,經甲方同意,租賃乙方原向甲方承租的的土地。為明確雙方的權力和義務達成一致。籤合同如下;

第一條

租賃土地的地名面積

租賃土地的地名叫 面積 畝{以賬本為準}。四址東 西 南 北 共有 塊。

第二條

租賃用途

糧食,蔬菜等等,以及其他種植業,在合同期間,不得隨便更改土地的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合同期滿後,雙方同意,可延續合同。丙方享受同樣價格優先權。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方法。

每年當年租金共 元。在每年到期前付清當年的租金。乙方不得中途違約。丙方如果到一年後不交當年租金,乙方有權收回土地。另有約定的除外。國家對土地的補貼以及待遇,有經營者享受。乙方不得收取租金以外的費用。

第五條

乙方有權監督和維護丙方的合法權益。保證水利的供應,道路暢通。創造條件為租賃方提供生產經營服務。

第六條

合同終止

在合同厲行期間,如果遇到土地被國家徵用或集體規劃使用,租賃方必須服從,租賃方享受合同期間的土地費,地面附著物的賠償費以及青苗補償費等。合同終止。

第七條

合同解除。

到期後合同自然解除。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乙方丙方各持一份。由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土地租賃合同 篇5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更快發展私營企業經濟,擴大“兩個來源”,嚴格遵守土地管理制度,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條款:

一、乙方向甲方租賃位於畝。(祥見附圖)。

二、租賃期限:租賃時間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租賃標準:經雙方協商,乙方一次性付清50年租金費,每畝元。合計元。

四、乙方一次性付清租金後,甲方負責辦理村集體土地使用證,辦理費用由甲方負責。

五、租賃期間乙方必須合法經營,不得超出附圖面積,協調好鄰里關係,企業內部管理等問題與甲方無關。

六、雙方必須遵照協議內容,任何一方違約,按各方實際損失賠償。

七、如乙方企業今後發生搬遷,乙方不再享有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由甲方收回處理。

八、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一份。

十、附平面圖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租賃合同 篇6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

甲方將首輪承包楊靜、楊永成、龍文、王楚平的位於連山境內“炎帝山莊”租賃給乙方經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共同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賃物業

1、飯店概況:

指甲方根據合同條款出租給乙方的是位於209國道旁林城鎮大橋村與連山大坪村相鄰的原“炎帝山莊”。山莊內除“大堂”上的二樓和五樓的三間辦公室以外。賓館、茶樓、大廳、餐飲廚房整體租賃給乙方,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

2、配套設施裝置

甲方提供租賃的物業以原“炎帝山莊”經營相同,可以滿足對方需要的相應配套的水、電、消防安全設施、通訊設施、空調設施、環保設施(排水、排汙、排煙等)等由乙方確認原“山莊”具備正常使用功能的經營裝置。

第二條 期限定義

1、合同期限 租賃共10年,即自20xx年7月1日起至20xx年6月30 日止。

2、物業交付日期

甲方在20xx年7月1日前,將現有的物業交付乙方。如果原山莊飲食用的餐具、冰箱、大園桌、外移,必須及時歸位移交給乙方。如逾期不能交付,本條規定的合同期限根據逾期交付天數相應順延,每逾期一天甲方應補償乙方經濟損失1萬元,逾期超過6個月的,雙倍賠償。

第三條 租金及增幅

1、租賃費用及付款方式:

每年的全年租賃費人民幣陸萬捌仟元整(¥68000.00),款項分一次支付。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付清;甲方收款後應向乙方出具收款憑證。以後每年的七月一日支付當年租費。

第四條、租賃時間: 租賃期10年,即自**年7月1日起至**年6月30 日止。

如遇甲方不按規定時間交付物業或物業不符合乙方經營的要求,致使乙方無法進行正常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按法律規定返還雙倍保證金並承擔相應損失。

第六條 租賃

甲方將第三方所建的“炎帝山莊”整體出租給乙方經營的權力,並特宣告轉租給乙方的一切財產均已取得炎帝山莊原所有權人即全體股東的同意,如甲方因酒店使用權不清,或因甲方原因中止與原出租方股東的首合同。發生有關糾紛,造成乙方損失,概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 設施裝置

甲方提供轉租給乙方的設施、裝置在保修期內由甲方提請原始出租方股東負責與裝置供應商聯絡維修,甲方在接到設施、裝置故障報告應立即組織維修,甲方未及時實施上述行為,乙方有權自行聯絡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保修期過後因設施,乙方負責更換,更換之新設施、裝置應不低於現有設施、裝置的標準;乙方負責所有設施、裝置的年檢和物業內正常的維修、維護。

第八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擁有從第三方承擔給乙方承包所有標的物的的物業使用權,並徵的原始承包股東同意交給乙方經營。

2、甲方需保證所提供的物業完全是原“炎帝山莊”的物業。

3、甲方有權按本合同條款定期向乙方收取租金。因甲方提供的租賃費發票未能達到當地稅務局或政府其它部門的要求致使乙方被要求補交稅款、罰款或遭受其它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實際損失,乙方可以從應付甲方的.租金中直接抵扣上述損失。

4、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其房產稅、土地使用費、租賃登記管理費、如增加建築面積需補交的地價和應當支付訴其它費用,當地有關部門規定收取涉及房產的相關費用概由乙方負責。

5、甲方確保設施、裝置完好移交給乙方,雙方當場驗收清點後簽字確認。如原山莊移交的物資被2甲方,遺失或轉移的或被他人佔用的,由甲方負責追回交給乙方。否則視甲方違約。

6、甲方應從第三方獲取並提供出租房屋有效、合法的土建、消防、食品衛生、營業執照等影印件給乙方備案或到按要求提交給有關行政部門,否則造成乙方損失概由甲方負責。

7、甲乙雙方所用的水、電費由各自負責。乙方承包前,因甲方原因導致的外樓電源所使用的電費由甲方負責收取。

第九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策、法律、法規,照章納稅,按雙方商定的場地使用用途在工商行政管理和稅務部門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以及辦理其它經營所需的繳交稅收及各種費用。

2、乙方按照當地規定領取營業執照,並按照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承擔相應責任。如因違反有關法律法規或發生勞資糾紛而造成的後果及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3、乙方須合理科學的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承擔財物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須按時向甲方交納房屋租金。向有關部門交納水電、衛生等費用及政府規定的各種稅費。

5、乙方可以根據經營上的需要,進行適當、必須的改造。甲方及甲方的上線出租方不得干涉,合同終止後乙方有權拆除自己投入的設施或協商折舊後作價給乙方。如協商無果,乙方可以折除或轉移屬乙方承包經營添置的一切財物(包括所栽樹木、水、電、餐飲裝置等)。

第十條 不可抗力及維修責任

1、房屋租賃期內,房屋及裝置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損毀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乙方原因而致使房產、設施損壞或不可正常使用的,其修繕、更換的責任由甲方負責使其恢復正常使用的功能。如因上款原因致使乙方停業或不能正常營業,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已付租賃費,並要求賠償損失。

2、酒店經營屬於主體結構本身造成的原因需要維修的,由甲方負責維修;若引起乙方財產損壞,甲方負責其損壞財產部分的直接經濟損失。乙方造成甲方房屋結構損壞的,乙方必須負責賠償。

3、如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導致該物業任何部分被損壞之後7天內甲方不進行重建復原工程,乙方有權進行以下行為:

A、乙方可進行所有必須的重建復原工程,而甲方應補償乙方由此而引起的所有花費及開支,或由乙方在租金中扣除。

B、如因甲方原因重建復原工程在發生損失之後30天仍未動工,嚴重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的,乙方可選擇終止本合同,並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抵押

簽訂本合同時,甲方保證如實提供場地和建築物有無任何的抵押情況及有無被執法部門採取查封等強制措施。在租期或任何延期內,如甲方將其土地使用權或其建築物的所有權抵押予其他人,甲方應保證乙方在本合同中享有的權利不因甲方的抵押行為而受影響和改變。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賠償,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影響正常營運,否則視為違約。

2、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由於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或違反國家有關法規及相關規定或造成合同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即為違約。違約方須向對方支付50萬元的違約金及補償對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3、乙方如不能按時向甲方繳交場地租金,時間超過10天,經甲方催討,自第11天起,每延遲一天按拖欠的總金額的0.2‰每天向甲方繳交滯納金,超過60天則屬違約,並承擔違約責任。

4、如因甲方對租賃物的權利出現暇疵或因甲方提供的物業出現質量問題,給乙方帶來損失,甲方須賠償乙方實際損失,乙方有權選擇終止合同。

5、如因甲方與其它單位的糾紛致使乙方正常營運受到影響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實際損失。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仲裁委員會裁決,裁決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 通知

一方發給另一方的通知或信件必須是書面的,上述通知或信件必須由專人傳遞。如郵局傳遞或專人傳遞,必須答覆好的,檔案要在7天之內以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五條 保密

甲乙雙方不得向傳播媒介或他人透露本合同以及雙方在具體接觸過程中,所瞭解的對方關於經營、決策等方面的非公開的內容。

第十六條 其他

1、如因與甲方有關的其他特殊約定,導致停水、停電、停業;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2、由於乙方經營所產生的矛盾,由乙方解決,但乙方未能解決的,甲方必須向“炎帝山莊”董事會捉出申請,提請出面解決。

3、該飯店出租前發生的一切債務和其它一切糾紛由甲方負責和承擔。

第十八條 附則

1、合同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的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本租賃合同不能生效,甲乙雙方各自承擔在此間產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並互不追究責任。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期滿終止。

5、本合同一式十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四份,房屋租賃管理部門存檔一份,工商部門存檔一份。

簽署: 簽署: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土地租賃合同 篇7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土地租賃給乙方使用的有關事宜,雙方達成協議並簽定租賃合同如下:

一、租賃土地情況

甲方將位於 的一塊土地以有償的方式租賃給乙方作 用途使用(經營專案要列明細),該土地總面積為 平方米(具體以測量圖為準),土地的性質為 ,土地證號為 .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交付時間

在本租賃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將土地按現狀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土地的現狀承租。

四、租金計算、付款方式及保證金:

1、租金計算:甲、乙雙方約定,該土地租賃第一年每月每平方米租金為人民幣 元(大寫: )月租金總額為人民幣 元(大寫: ),年租金總額為人民幣 元(大寫: )從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礎上遞增 %(建議年增幅應不低於3%,或每三年遞增一次,每次遞增應不低於10%)各年租金詳見下表:

年度 租賃單價(元/平方) 月租金(元) 年租金(元)

2、租金支付:乙方須在每月 號前繳交當月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時開付村的收款收據。

3、簽訂合同時,乙方須付保證金人民幣 元(大寫: )給甲方,該保證金在本合同履行期滿且乙方無違約情況下由甲方無息歸還給乙方。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不得中途退租且必須按時繳交租金。如逾期繳交租金的,每逾期一天按所欠租金的 %計罰。經甲方追收,超過當月 日乙方仍未全額繳納當月租金的,則視乙方單方違約,因此所產生的經濟損失及糾紛由乙方自負,乙方對此不得有異議。

2、在租賃期內乙方不得將土地出賣、抵押給第三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轉租。否則,即屬乙方違約。

3、租賃期內乙方如需建設的,必須徵得甲方及有關部門的同意並辦理一切審批手續,建設相關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如乙方符合法律及政策的有關要求及條件的,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有關該地塊的相關手續(包括報建、水電、消防、開戶、營業執照等),但所需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必須依法經營,租賃期內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各項法律法規。在該土地內所產生的任何稅費(包括國家或地方政府徵收的土地使用稅及房產稅等)由乙方負責支付。同時,乙方應嚴格按照政府有關管理要求做好安全、環保、消防、防噪音等工作,因工作措施不到位而產生責任事故的,該事故責任及經濟損失(包括第三方的經濟責任)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5、租賃期內如政府規劃需要徵用該土地的,不屬甲方違約,甲方需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做好搬遷工作,同時甲方無息退還保證金給乙方。乙方應積極配合,並無條件做好清拆、搬遷工作。合同終止時間為乙方配合政府徵收(徵用)之日。

六、合同期滿及終止的處理

1、合同期滿,乙方在該地塊上所建的所有建築物及配套固定設施、固定裝修等(包括房屋、門窗、水電、排汙、各種線路及管道等電源線路等)均無償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有異議。

2、租賃期滿,如乙方要求續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續租,並重新簽訂土地租賃合同書。

七、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保證金雙倍退還給乙方,本合同終止。

2、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沒收保證金,同時乙方在該地塊上所建的所有建築物及配套固定設施、固定裝修等(不包括生產裝置)全部無償歸甲方所有。

八、爭議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首先應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中山市人民法院起訴,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九、合同生效

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一份,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名:

乙方(蓋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名: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