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誠信考試承諾書合集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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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我們可以使用承諾書的機會越來越多,承諾書由標題、啟語、正文、結語、署名、日期六部分組成。為了讓您在寫承諾書時更加簡單方便,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誠信考試承諾書5篇,歡迎大家分享。

精選誠信考試承諾書合集五篇

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1

我是一名參加20xx年**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考生,我已瞭解我省招生相關政策、規定及招生程序會考生必須履行的義務和責任,並閱讀了《考生須知》《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等有關法規,經認真考慮,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1.保證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考時提供的所有資訊及證件資料準確、真實、有效,不弄虛作假。如有任何虛假資訊,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

2.在考試招生過程中,自覺服從招生考試部門的安排與管理,主動接受考試入場安全檢查,不參與任何形式的考試舞弊,誠信考試,自覺遵守考試紀律和考生守則。如有違反,願意接受有關部門做出的相應處罰。

3.保證在規定時間內填報所有志願,並對自己填報的志願負責。承擔因志願填報錯誤和按志願錄取後未報到造成的後果。

  承 諾 人: (簽名)

  考 生 號:

  20xx年 月 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2

一、學習誠信:態度端正,嚴謹求實

努力學習,刻苦鑽研;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不抄襲他人作業,不剽竊他人學習成果,學習上不弄虛作假,遵守考試紀律,自覺抵制各種考試違紀行為。

二、經濟誠信:以信立人,履約踐諾借用他人財物及時歸還,不欺騙家長,不惡意拖欠他人費用,不弄虛作假騙取各類困難補助;不強行索要、偷竊、詐騙他人財物。

三、生活誠信:遵紀守法,弘揚正氣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不欺騙他人;不惡意損壞學校公共財物,愛護公共環境;遵守學校各項管理制度,不打架、不賭博、不酗酒,不參與其它擾亂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校名譽的行為。

四、上網誠信:自省自律,知行統一不通過簡訊、網際網路編造與傳播帶有迷信、色情、反動內容的各類非法資訊;不在網際網路上詆譭謾罵他人;不盜用他人賬號與密碼、竊取和洩露他人隱私。

五、遵規誠信:嚴守規則,表裡如一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與管理規定,養成良好的'文明行為習慣;按時起床,按時就寢,不晚歸、不無故夜不歸宿;不染(燙)發、不吸菸、不酗酒、不打架鬥毆;不損壞公物;不浪費糧食;不乘坐非法營運的車輛;不在宿舍使用違章電器。知錯及時改正,有無監督都嚴守規則。做到自覺規範,自覺行為,達到表裡如一。

為將自已塑造成誠實守信的新時代青少年,我將按照以上承諾嚴格要求自己。

  承諾人:

  班級:

  日期:

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3

大學聯考監考是一項嚴肅的工作,考點工作人員是國家教育考試保障人員,是大學聯考工作的重要崗位,為了確保今年我縣普通高招工作能平穩順利進行,根據《湖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工作實施細則》規定,本人在今年的大學聯考工作中作如下承諾:

(一)在考點主考領導下,認真做好所分配的工作任務,維護考場秩序,嚴格執行實施細則,如實記錄考點有關情況,

保證考試正常進行。

(二)具有三嚴作風:嚴密組織、嚴格要求、嚴肅紀律。

(三)遵守以下“四項紀律”:

(1)不擅離職守;

(2)不徇私作弊。

(3)不違反規章操作;

(4)不縱容、包庇、夥同他人違紀作弊。

案件教訓,不參與任何形式的違紀作弊行為, (四) 保證在大學聯考監考工作中,要接受歷年的大學聯考舞弊

以上是我的承諾,本人一定要嚴格遵照執行,凡因工作失職而造成考場秩序混亂、考生嚴重違紀舞弊或發生試卷洩密、答卷丟失等問題,接受大學聯考規定的一切處理。

  承諾人(簽字):

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4

我申請參加20____年______職業技術學院高職提前招生考試,已閱讀和了解了如下的《______職業技術學院高職提前招生考生守則》、《______職業技術學院高職提前招生筆試考場規則》、《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______職業技術學院20xx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等有關規定。根據這些規定,本人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1.保證報名時所提交的報考材料和證件真實、準確。如有虛假資訊和作假行為,本人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

2.在招生考試過程中,自覺服從招生考試管理部門的安排,接受招生考試管理部門的檢查、監督和管理。

3.保證在考試中誠實守信,自覺遵守國家有關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的管理規定、考試紀律、考生守則。如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自願接受有關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所作出的處罰決定。

  考生簽名:____________

  20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5

1、考生應將有效證件放置在桌面備查。

2、考試期間嚴禁使用手機和其它具有通訊、儲存功能的電子裝置。如已攜帶進入考場的,請務必關機並關閉鬧鐘後放置指定位置,不得隨身攜帶,違者一經發現,不論物品是否屬於考生本人的,一律以違紀論處。

3、開考前應清空課桌抽屜,抽屜內不準留有任何書籍、紙條和其他寫有文字的物品,違者一經發現,不論物品是否屬於考生本人的,一律以違紀論處。

4、考生只准攜帶必要的文具入座,未經允許不得自帶草稿紙,不得以備用為由在課桌上放置多餘的文具。書包、筆袋、紙巾和書籍等與考試無關的物品務必放置在監考教師指定位置。

5、《暨南大學本科學生學分制學籍管理規定》第十三章第五十五條規定:本科總平均學分績點達到180的畢業生,無考試作弊行為,經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稽核確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者,授予學士學位。

我已認真學習並將嚴格遵守學校關於考試的有關規定,保證按規定的程式和要求參加考試,遵守考場紀律,維護考試秩序,考試絕不違紀,做一名誠實守信的大學生。

承諾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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