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禁止辦班承諾書

來源:才華庫 3.18W

根據市教育局“關於制止亂辦班、亂補課整治活動方案”的具體要求,為維護我校教師的`良好師德形象,我向學校、社會及家長鄭重承諾,在假期或其它課餘時間(含寒暑假、雙休日、法定節假日)均不從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亂辦班亂補課行為:

教師禁止辦班承諾書

1、組織學生在家或到學生家中進行有償補課、有償輔導、有償辦班。

2、單獨或與他人合夥租借場地或佔用其它場地進行有償補課、有償輔導、有償辦班。

3、放學後(包括中午和下午)以輔導學生為名在校內進行有償補課、有償輔導、有償辦班。

4、以父母、子女、親友等關係的名義組織學生進行有償補課、有償輔導、有償辦班。

5、以指導親友子女學習或照看親友子女生活為名進行有償補課、有償輔導、有償辦班。

6、在社會力量培訓機構中兼課或參與組織管理。

7、利用職務之便組織或介紹學生到個人或社會力量培訓機構有償補課、有償輔導、有償辦班並從中獲利。

8、以贏利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補課、輔導、辦班。

9、違反檔案規定及學校要求在家中有償託管本校學生。

10、擅自舉辦各類有償培訓班或興趣班。

我要恪守以上10條承諾,如有違反,願意接受區教育局關於對“亂辦班 亂補課”的相關處理辦法。自願接受以下處罰:向學校寫出書面檢查。取消本年度內評優樹先資格,師德考核為不合格,停發校內待遇,直至取消其教師資格。

承諾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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