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飾裝修施工單位承諾書
很榮幸為 小區 號樓 單元 室業主裝飾裝修房屋,為維護小區整潔、優美、有序的生活環境,本公司在小區裝修期間,願遵守以下規定:
1、至小區管理處為每位進小區裝修的工作人員(以下簡稱員工)辦理《裝修出入證》,並在進出小區時佩帶好《裝修出入證》;施工完畢,將《裝修出入證》退還於管理處;如有遺失,及時至管理處辦理相關手續。
2、禁止員工在施工區域吸菸。
3、禁止員工在地下車庫等公共區域隨地大小便。
4、禁止員工進入非裝修施工區域及指定通道以外的區域。
5、禁止員工赤足、赤身及穿著不體面的衣服在小區內走動。
6、禁止員工在公共區域晾晒衣物,有礙小區形象。
7、遵守小區裝修施工時間規定,晚間18:00至次日上午8:00和節假日,不得從事敲、鑿、鋸、鑽等產生嚴重噪聲的施工,以免影響他人的'休息。
8、施工時,不得將廢棄物丟棄至排水管道內,以免影響業主以後的使用。
9、每日施工完畢,將裝修垃圾袋裝,放置於指定區域(裝修垃圾不得放置於生活垃圾箱內)。
10、保證不將裝修材料、裝修垃圾堆放於樓道、單元門口、車庫公共走廊等公共區域。
11、運送裝修材料時,將材料袋裝化(如黃沙等)。
12、施工期間,加強消防管理,嚴格遵守《裝飾裝修消防安全協議書》上的條款,杜絕火災隱患及火災事故的發生。
13、指派有上崗證的員工進行水、電、動火等工作的操作。
14、服從管理處保安人員的安排,將車輛停放在指定區域。
15、對於管理處的裝修巡查,予以積極配合。
16、有義務勸阻業主破壞承重牆、安裝太陽能、安裝防盜窗等違規行為,並及時告知管理處。
17、施工期間,不在裝修業主家中張貼任何廣告,以免影響小區的形象。
18、裝置、材料等貨物出運,須填寫《物品出入審批單》,並經業主稽核簽署後方可帶出小區。
19、愛護小區公共裝置設施(如樓道燈、按鈕、消防設施等),不得拆卸帶離小區。
20、施工前,詳細瞭解施工區域水、電施工圖,以免施工時打穿房屋原有管線。
21、遵守管理處其他管理規定。
22、如因違反小區管理規定,願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注:如業主、裝飾裝修施工單位有任何不詳之處,請至物業管理處詢問。
承諾人(裝飾裝修施工單位):
施工單位負責人:
聯絡方式: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