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築質量保修承諾書範例

來源:才華庫 1.92W

工程質量保修承諾書1

工程建築質量保修承諾書範例

甲方(建設單位): ————————

乙方(施工單位): ————————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工程質量保修協議。專案名稱:

一、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乙方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保修責任。

質量保修範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廚、衛房間和外牆的防滲漏,供熱與供冷系統,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裝置安裝和裝修工程,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專案。具體保修的內容,雙方約定如下:

乙方負責施工的所有工程專案,如出現施工質量缺陷或施工質量隱患,乙方必須履行保修義務,特別是出現以下情形(不在乙方承包範圍的專案除外)時:

1、樓地面、屋面、牆面滲漏水;

2、煙道、排氣孔道、風道和裝置管道等管道不通或洩露;

3、樓地面沉陷、空鼓、開裂、起沙;

4、內外牆及頂棚抹灰、油漆等裝飾面及結合層開裂、脫落,或牆面起鹼脫皮;

5、門窗變形、門窗五金配件及門鎖損壞、開啟關閉不靈或縫隙超過規範規定及滲漏水等;

6、廚房、衛生間地面泛水倒坡積水;陽臺、露臺、走廊、屋面倒坡積水;

7、廚房、衛生間等有防水要求的部位滲漏水;

8、室內外上下水管道及其他管道滲漏水、堵塞;

9、強弱電系統不能正常使用,電氣裝置及開關、插座故障,線路漏電、短路;

10、鋼筋砼、磚石砌體結構及其他承重結構出現變形裂縫;

11、施工產生的其他質量缺陷。

二、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最低質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檔案規定的該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3、裝修工程為2年;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裝置安裝工程為2年 ;

5、住宅小區內的給排水設施、道路等配套工程為2年;

6、其他專案保修期約定如下:

其他專案的保修期為2年。

質量保修期自如下規定日期起計算:

1、質量保修期限在工程取得竣工驗收備案證明、乙方將竣工檔案、竣工工程全部移交給甲方的次日起算(以雙方的交接記錄為依據);

2、若工程移交給甲方時還存在質量問題且乙方選擇自行進行整改時,則該工程的質量保修期自全部質量問題整改合格的次日起算(以包括甲方在內的有關方簽署的驗收合格書面檔案為依據);若乙方書面委託甲方整改、維修並同意所需費用按市場行情進行結算、從乙方預留於甲方的質量保脩金中支付時,則以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委託並代為整改、維修後,經甲方及監理單位共同簽署驗收合格書面檔案次日起算。

 三、質量保修責任

1、屬於保修範圍、內容的專案,乙方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按本保修書第五條規定立即派人保修,並在本保修書第六條保修時限要求的時間內完成保修。乙方不在約定時限內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託他人維修,維修費用從預留於甲方的質量保脩金中抵扣。

2、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對於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實施保修。

4、在保修期限內,因乙方原因導致的工程質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方

人身、財產損害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與法律責任。如因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人向甲方索賠而使甲方遭受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5、因乙方未按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及時履行保修義務而造成新的人身、財產損害,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6、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質量缺陷,乙方在履行保修義務後,有權就所發生的費用向責任方追償。因設計方面的原因造成的,相關責任由設計單位承擔;因建築材料、構配件和裝置質量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如屬乙方採購的,或由甲方採購而乙方不按規定進行檢驗用於工程的,相關責任由乙方自負;如屬甲方採購,乙方曾提出質量異

議而甲方未經鑑定合格堅持使用的,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

7、在本保修書規定的各分部分項(除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外)保修期限屆滿後,如因乙方未按國家有關規定、標準和設計要求施工或採購、使用不合格材料、構配件和裝置所造成的質量缺陷,導致影響該工程的使用功能或房屋使用年限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8、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缺陷致使甲方遭受房屋消費者退房或換房等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

9、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業主索賠的,甲方同意乙方其指定的工程保修負責人作為代理人,在接到甲方電話通知後配合甲方與業主協商解決。因解決該索賠問題而由該工程保修負責人簽署的檔案、協議對乙方具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若乙方委託的工程保修負責人未按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進行協商處理的,則乙方同意委託甲方全權處理補償事宜,乙方與業主簽訂的補償協議書對乙方具有法律效力,其項下約定的補償金由乙方承擔,並授權甲方直接從乙方預留的質量保脩金中扣付。

 四、質量保脩金的支付與返還

1、本工程雙方約定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總價款 5 % 的工程質量保脩金,質量保脩金在辦理竣工結算時支付,且質量保脩金預留期間不計息。

2、自第二條規定的質量保修期開始計算之日起滿二年時,甲方應將預留保脩金餘額的50%返還乙方;本保修書約定的防水工程保修期滿時,甲方應將預留的保脩金餘額返還乙方。

3、甲方在根據本條第2款規定的各保修期限滿後將預留的保脩金返還承包人前,甲乙雙方應共同對該工程的質量進行全面回訪,在確定無質量缺陷後甲方才將保脩金返還。

4、甲方在返還保脩金時,有權將應由乙方承擔但已由甲方墊付的款項從中直接予以抵扣,如保脩金餘額不足以抵扣,乙方須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10日內償付甲方,否則,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應付款項的萬分之四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5、自本條規定的保脩金返還之日起14日內,乙方應憑相關證明檔案到甲方處辦理保脩金返還手續,因乙方原因逾期辦理的,保脩金在逾期返還期間不計利息。

五、保修程式

1、工程竣工前,乙方應將其指定的工程保修負責人姓名、聯絡電話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在工程竣工時仍未收到乙方的通知,則乙方同意指定該工程專案經理(聯絡電話: )為保修負責人。

2、乙方指定的工程保修負責人的聯絡電話應隨時保持暢通,如保修負責人或聯絡電話發生變動,乙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有關變更在甲方收到乙方的通知之日正式生效。當發生質量投訴時,甲方可按乙方提供的聯絡電話通知乙方指定的工程保修負責人,該保修負責人應於接到電話通知時起,24小時內到甲方處領取《工程保修通知單》,該電話通知以甲方處留存的電話通知記錄為準。逾期未來領取,或電話通知時該保修負責人的聯絡電話無法接通,為了避免各方損失擴大化,乙方同意由甲方另行委託其他施工單位維修,所發生的費用及代辦費按本條第3款規定從乙方預留於甲方處的質量保脩金中扣付。

3、乙方必須從甲方處領取《工程保修通知單》起24小時內(經發包人書面批准可以適當延長)與甲方、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約定現場核查時間,並按時到現場核查、完成維修(在本保修書第六條規定的保修時限內完成);如發生涉及結構安全或嚴重影響使用功能的緊急搶修事故,乙方在接到保修通知後,應立即到達現場搶修。若乙方不遵守上述規定,甲方有權另聘其他施工單位進行維修,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且甲方可按所發生費用總額的'50%向承包人收取代辦費。如乙方拒不承擔上述費用,甲方有權從乙方預留於甲方處的保脩金中直接抵扣。

4、乙方領取《工程保修通知單》後應妥善保管,並在完成保修經住戶簽名確認後作為已履行保修義務的依據立即交回甲方。否則,視為乙方未履行保修義務,甲方有權按照返修內容估算返修費用及代辦費,並按本條第3款規定從乙方預留的質量保脩金中扣付;如乙方履行了保修義務而住戶無正當理由不在《工程保修通知單》上簽名確認,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經甲方簽章確認後,可認定為乙方已履行了保修義務。

5、經甲方組織驗收合格,質量保修問題方視為處理妥當。如經驗收不合格,甲方有權另聘其他施工單位進行維修,有關維修費用的承擔按照本條第3款規定執行。

6、若乙方未按上述規定履行保修義務而發生的維修費用,均由甲方和甲方另行委託的施工單位按市場行情價進行結算,按本條第3款規定從乙方預留於甲方處的質量保脩金中抵扣。

六、保修時限(自乙方領取《工程保修通知單》之日起算)

1、樓地面、屋面、牆體滲漏水為5天;

2、樓地面坪沉陷、空鼓

、開裂、起砂的為5天;

3、內外牆及頂棚抹灰、面磚、牆紙、油漆等飾面及結合層開裂脫落或牆面起鹼、脫皮的為3天;

4、煙道、排氣孔道、風道和裝置管道不通或洩漏的為2天;

5、廁所、廚房陽臺、露臺、走廊、屋面等倒坡積水的為5天;

6、門窗變形、開啟關閉不靈或縫隙超過規範規定滲漏水及門窗五金配件及門鎖損壞的為2天;

7、室內外上下水道及其它管道滲、漏水或堵塞的1天以內必須完成,剩餘的土建修復工作3天內完成;

8、強弱電系統不能正常使用,電氣裝置及開關、插座故障,線路漏電、短路的為1天。

以上時限均以住(用)戶配合為前提。如住(用)戶不予配合,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到場確認,未經甲方確認的,均視為住戶已配合。

 七、其他

1、甲方指定其“物業管理部”負責協調保修具體事宜。

2、本保修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條款進行約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保修協議。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工程質量保修承諾書2

三方就xxxxx工程專案在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市有關質量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等方面,相互協調配合,切實履行工程質量與安全生產的責任和義務,承諾如下:

 一、建設單位:

(一)質量方面:

1、將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單位;不將建築工程肢解發包。

2、依法對工程建設專案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裝置、材料等的採購進行招標。

3、向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供與建設工程有關的原始資料,並確保其真實、準確、齊全。

4、不迫使承包方以低於成本的價格競標,不任意壓縮合理工期;不明示或暗示設計單位或施工單位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降低建築工程質量。

5、將施工圖設計檔案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審查。施工圖設計檔案未經審查批准的不使用,重大變更按規定重新報審。

6、在領取施工許可證或者開工報告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

7、按照合同約定,由建設單位採購的建築材料、構配件和裝置,保證其質量符合設計檔案和合同要求。不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構配件和裝置。

8、按照規定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未經竣工驗收合格和備案不交付使用。

 (二)安全方面

1、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相鄰建築物和構築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並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

2、不對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3、按規定向施工單位及時撥付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措施費。寫作模板

4、不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裝置、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5、在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時,提供建設工程有關安全施工措施的資料。

 二、施工單位

(一)質量方面:

1、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並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範圍內承攬工程。不轉包或者違法分包工程。

2、建立質量責任制,對建築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依法將建築工程分發給其他單位的,對其分包工程的質量承擔連帶責任。

3、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施工,不擅自修改工程設計,不偷工減料。在施工過程中發現設計檔案和圖紙有差錯的,及時提出意見和建議。

4、按照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約定,對建築材料、構配件、裝置和商品混凝土進行檢驗;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不使用。

5、建立、健全施工質量的檢驗制度,嚴格工序管理,作好隱蔽工程的質量檢查和記錄。

6、對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在建設單位或者工程監理單位見證下現場取樣,並送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質量檢測單位進行檢測。

7、建立、健全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職工的教育培訓;未經教育培訓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上崗作業。

8、 依法履行建築工程質量保修義務。

(二)安全方面

1、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並在資質等級許可的範圍內承攬工程。

2、主要負責人依法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對所承擔的建築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並做好安全檢查記錄。專案負責人由取得相應執業資格的人員擔任,對建築工程專案的安全施工負責,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並根據工程的特點組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3、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發現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向專案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立即制止。

4、垂直運輸機械作業人員、安裝拆卸工、爆破作業人員、起重訊號工、登高架設作業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上崗作業。

5、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於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章進行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查和專家論證,符合要求後組織實施。

6、 建設工程施工前,負責專案管理的技術人員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進行詳細說明,並由雙方簽字確認。

7、在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樑口、隧道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在施工現場採取相應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現場暫時停止施工的,做好現場防護。

8、將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與作業區分開設定,並保持安全距離;辦公、生活區的選址符合安全性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休息場所等符合衛生標準。不在尚未竣工的建築物內設定員工集體宿舍。

9、對因建築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築物、構築物和地下管線等,採取專項防護措施。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施工現場採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噪聲、振動和施工照明對人和環境的危害和汙染。在城市市區內的建設工程,對施工現場實行封閉圍擋。

10、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定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並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定明顯標誌。

11、向作業人員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並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

12、作業人員遵守安全施工的強制性標準、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裝置等。

13、採購、租賃具有生產(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裝置、施工機具及配件,並在進入施工現場前進行查驗。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裝置、施工機具及配件安排專人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建立相應的資料檔案,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報廢。

14、在使用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前,組織有關單位進行驗收,或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驗收;使用承租的機械裝置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驗收合格後使用。

15、主要負責人、專案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考核合格後任職。對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其教育培訓情況記入個人工作檔案。

16、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三、監理單位:

(一)質量方面:

1、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並在資質等級許可的範圍內承擔工程監理業務。

2、依照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檔案和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設單位對施工質量實施監理,並對施工質量承擔監理責任。

3、選派具有相應資格的總監理工程師進駐施工現場。

4、未經監理工程師簽字,建築材料、構配件、裝置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裝前,施工單位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監理工程師將嚴格進行進場驗收,不合格的不允許

進入下道工序施工。

5、按照工程監理規範的要求,採取旁站、巡視和平檢驗等到形式,對建設工程實施監理。

 (二)安全方面:

1、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施工方案。

2、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並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3、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並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4、法定代表人對本企業監理的工程專案落實安全生產監理責任全面負責。

5、技術負責人負責審批專案監理機構的安全監理方案,指導總監理工程師審查施工工藝複雜、技術難度大的專項施工方案。

6、配置專職安全監理人員。配備必要的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及安全技術檔案,工作防護裝置、設施和常用檢測工具。

7、建立以下安全監理工作制度,並督促檢查專案監理機構落實情況:

①審查核驗制度;

②檢查驗收制度;

③督促整改制度;

④工地例會制度;

⑤報告制度;

⑥教育培訓制度;

⑦資料管理與歸檔制度;

⑧其他為落實安全監理責任,做好安全監理工作必需的制度。

建設單位(蓋章) 施工單位(蓋章) 監理單位(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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