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安全承諾書
一、本單位鄭重承諾遵守本承諾書的有關條款,如有違反本承諾書有關條款的
行為,由本單位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民事、行政和刑事責任。
二、本單位承諾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保護條例》和《計
算機資訊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等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制度。
三、本單位開設的網站,在開通聯網的三十天內到市公安局網監分局履行備案手續,並將接受市公安局網監分局的監督和檢查,如實主動提供有關安全保護的資訊、資料及資料檔案,積極協助查處通過國際聯網的計算機資訊網路違法犯罪行為。
四、本單位保證不利用國際網際網路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祕密,不侵犯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權益,不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五、本單位承諾嚴格按照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做好本單位網站的資訊保安管理
工作,設立資訊保安責任人和資訊保安審查員,資訊保安責任人和資訊保安審查員在參加市公安局網監分局認可的安全技術培訓後,持證上崗。
六、本單位承諾健全各項網際網路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實各項安全保護技術措施。
七、本單位承諾不製作、複製、查閱和傳播下列資訊:
1.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2.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祕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3.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4.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5.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7.散佈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凶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八、本單位承諾不從事下列危害計算機資訊網路安全的活動:
1.未經允許,進入計算機資訊網路或者使用計算機資訊網路資源的;
2.未經允許,對計算機資訊網路功能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未經允許,對計算機資訊網路中儲存或者傳輸的資料和應用程式進行刪除、
修改或者增加的;
4、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式的;
5、其他危害計算機資訊網路安全的。
九、本單位承諾當計算機資訊系統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時,立即採取應急措施,
保留有關原始記錄,並在24小時內向市公安局網監分局報告。
十、若違反本承諾書有關條款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本單位直接承擔相應法
律責任,造成第三方財產損失的,由本單位直接賠償。
十一、本承諾書自簽署之日起施行。
責任單位(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