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高校科技中介機構的資訊化建設論文

來源:才華庫 2.51W

本文闡釋了技術資訊、科技中介、資訊保安等基本概念及其特徵,介紹了高校科技中介機構的主要型別與功能,並對如何推進高校中介機構的資訊化建設提出了積極參與和建設具有公信力的科技資訊平臺,培養資訊化技術經紀人人才隊伍,建立高校科技資訊保安保障體系的建議。

淺析高校科技中介機構的資訊化建設論文

隨著全球化發展程度逐漸加深,世界各國之間在政治、經濟、文化、安全等領域的交流與合作也變得越來越密切,資訊化技術的普及程度也在經濟社會變革的過程中日益加深。從我國的基本國情出發,大力推動資訊產業的發展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建設創新型國家,貫徹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必然選擇。現階段,資訊資源已然成為一個國家、地區和組織的無形資產。與此同時,更是由於資訊化技術的參與,世界範圍內的產業分工細化和經濟結構調整的現象愈發普遍。

一、技術資訊與科技中介的相關概念

從狹義上說,科技資訊資源是指具有潛在利用價值,但未進入技術轉移環節的各類科技資訊和與之相關的服務資訊。在資訊時代,通過各種現代通訊手段獲得的即時市場資訊能夠反映技術市場的變化及特點,並具有很強的時效性。面對競爭,獲取和利用資訊的速度越快,其價值就越高,時間的延誤則可能導致資訊價值的降低或消失。然而科技成果向生產力轉化的過程中需要遵守嚴格的保密流程,保密原則的硬性要求使得科技成果的轉化無法及時迎合市場經濟的發展趨勢,交易雙方之間的資訊不對稱對科技創新有一定的負面影響。

技術資訊的時效性與技術供需雙方的資訊不對稱性是催生科技中介服務業的重要因素之一。作為科技創新活動與市場的橋樑和紐帶,科技中介的主要功能在於通過知識、資訊、資金以及技術為科技創新營造良好的氛圍,提供專業化的服務,進而加快創新成果向生產力轉化的過程。科技中介在調和供需雙方矛盾,推動技術創新,促進技術市場化、產業化等方面都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二、高校科技中介機構的型別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是我國科研力量最集中的地方,具有較強的科研實力,瞭解國際科技發展趨勢,聚集了國家財政重點支援的科技資源,承擔了大量國家科研專案,每年都有大量的科技成果產生。因此,高校、科研院所是科技市場中最重要的資訊源。

我國的高等院校的建立與發展主要依靠國家和地方的政策扶持與財政撥款,相比於企業而言,高校不具備自主融資的主體資格。即便如此,高校相比於企業也有自己的優勢:高校不僅能夠憑藉自身科研力量的`優勢成為企業股東,還可以通過股權分配的方式從企業手中吸引更多的優秀人才。這是依託高校建設現代企業機制的科技中介機構的最大優勢。由於高校自身發展的侷限性,使得其內部的理論成果、專利、裝備以及技術的成熟度不盡相同,因此對於高校而言,將科技成果轉化為生產力的方式也會有所不同。當下,我國高校內部設有的科技中介主要有國家技術轉移中心、國家大學科技園、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生產力促進中心等等。

三、推進高校科技中介機構資訊化建設的建議

(一)參與和建設具有公信力的科技資訊平臺——以浙江省為例:浙江省科技創新雲服務平臺

資訊資源的潛在價值以及自身特性決定了技術供需方在任何個人或單一組織機構建立的網路資訊交換平臺、網上技術市場等進行交易都將承擔巨大風險。為打破科技資訊孤島的局面,解決科技資源分散化、碎片化的問題,亟需建立由國家職能部門牽頭的具有社會公信力的科技資訊資源共享平臺。以浙江省為例,浙江省科技創新雲服務平臺是浙江省級政府部門第一個雲服務平臺。該平臺主要基於雲端計算、大資料等技術,實現科技資源、科技資料、科技服務和科技管理的互聯互通和開放共享。截至2015年3月,浙江省152家省重點企業研究院、335家省級企業研究院、282家省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中心)、2217家省高企研發中心、82個平臺及79家科研院所等創新載體;2.1萬餘家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和創新型企業;省級全部12類科技計劃專案等已全部整合進同一個平臺,即“科技雲平臺”。據不完全統計,科技雲平臺已整合了近7.8萬條對外服務資訊。截至目前,科技雲平臺的註冊使用者已達10萬餘名。

浙江省科技創新雲服務平臺的建立與發展,不僅對其他省、市、地區建立科技資訊雲平臺提供了有益借鑑,也為高校科技中介機構的資訊化發展提供了優良的範例。首先,依託高校建設的主要科技中介機構可以作為主體參與到已有的平臺中去,充分利用平臺所帶來的便利。其次,可以參考已有平臺建立高校科研中介機構內部的子平臺、分平臺,打通機構內部的資訊壁壘,推進體制機制改革,提高辦事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二)培養資訊化技術經紀人人才隊伍

隨著資訊科技的快速發展,網際網路時代已進入雲端計算、大資料、移動互聯等廣泛應用的新階段,這也對作為中介服務最重要資源的技術經紀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就技術經紀人所需要具備的素質而言,既要求專業知識,也要求綜合能力。推進高校科技中介機構資訊化建設,技術經紀人還應具備對資訊的及時、全面、準確的甄別、篩選、收集、掌握、分析和運用等能力。這種複合型人才很難通過短期的培養或培訓形成,更大的促進因素是中介活動中的利益驅使與創新樂趣。因此應尊重資訊化人才成長規律,發揮市場機制在人才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建立完善的保障與激勵體系。

雖然技術經紀人的綜合素質難以在培訓中達到質的改變,但是科技中介活動中的基礎理論知識、業務知識等必須通過正規的培訓與學習才能掌握。目前世界上其他國家和地區並沒有專門的技術經紀人證照制,我國已開啟先例。技術經紀人證照制的必要性在於規範技術經紀人從業隊伍,然而沒有正規學制,證照也形同虛設。因此必須由國家相關職能部門建立一系列培訓與稽核認定機制,目前高校技術中介機構中的技術經紀人同樣亟待正規培訓與認定。

(三)建立高校科技資訊保安保障體系

國際資訊系統安全認證組織(International Information Systems Security Consortium)將資訊保安劃分為十大領域,包括物理安全、商務連續和災害重建計劃、安全結構和模式、應用和系統開發、通訊和網路安全、訪問控制領域、密碼學領域、安全管理實踐、操作安全、法律偵察和道德規劃。由此可見,資訊保安涉及的範圍很廣。這裡所討論的高校科技資訊保安指的是保障其資訊空間、資訊載體和資訊資源不受來自內外各種形式的危險、威脅、侵害和誤導。

保障資訊保安的必要性。從最高層次來講,資訊保安關係到國家主權、安全;就個人而言,資訊保安是保護個人利益的必然要求。對高校科技中介機構來說,作為組織機構的一種型別,資訊保安關係到智慧財產權的保護,關係到組織機構的正常運作和持續發展。只有意識到保障關鍵的資訊資產安全的重要性,才能在科技中介活動中主動規避資訊洩露的風險。因此,應開展充分的資訊保安教育,普及資訊保安相關法律法規,強化資訊保安意識,從組織內部減少威脅資訊保安的行為。建立資訊保安等級保護制度,必須始終確保關於國家安全以及經濟命脈資訊的安全。

綜上所述,在高校科技中介機構中實施資訊保安保障是一個複雜的系統工程,必須通過組織管理、過程管理、人員管理、技術支撐等方面的協同運作,才能形成較為完善的高校科技資訊保安保障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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