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網路為話題的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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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數字資訊服務的基礎建構是指開展服務所必須的基本資源條件。長期以來,數字化的資源建設一直被認為是基礎建構的重中之重。下面關於以網路為話題的論文,一起來閱讀下文吧!

以網路為話題的論文

摘要    數字資訊服務基礎建構從資源網路向知識網路轉變是Web2.0泛在知識環境下的趨勢。知識網路是一個基於知識網路基礎設施和Web2.0理念與技術,由體驗網路、具化網路、系統網路和學習網路組成的,強調知識開放、共享與自由流動的結構性網路。參與者、知識內容、產權安排、評價機制等是其關鍵性要素。

關鍵詞    資訊服務知識網路資源構建Web2.0泛在知識環境

1數字資訊服務環境的發展

1.1ACP的網路基礎結構

2003年1月,美國國家科學基金會(NSF)釋出了具有里程碑意義、名為《通過Cyberinfrastructure實現科學和工程革命》的報告[1],它的出臺標誌著美國國家科研基礎設施開始了更新換代的質變發展。在這份由美國數字圖書館的先驅人物之一、美國數字圖書館先導計劃一期工程(DLI1)密歇根大學數字圖書館專案負責人丹尼爾阿金斯所領頭的“藍帶委員會”完成的報告中,提出了“Advanced Cyberinfrastructure Program”(ACP)。NSF的Cyberinfrastructure工作組主席德伯勞克瑞福德在闡述ACP的總體設計思想時把Cyberinfrastructure解釋為一個整合了通訊、資訊、團體、計算、協同與文化等要素的,由資料向知識演化的基礎設施[2]。曾民族先生認為,Cyberinfrastructure一詞結合ACP上下文的表述,有“整合知識的網路平臺”之意,而且為了與國家資訊基礎設施(NII)的提法銜接和對應,他提議將其翻譯為“知識網路基礎設施”[3],因為這個知識基礎設施的建設,明示了從20世紀90年代初開始,以NII為代表的美國國家資訊基礎設施建設的質變性發展,展現了科技已開發國家在構建國家知識基礎上的新方向。可以說NII致力於建設“資訊高速公路”,為開發利用資訊資源提供基礎保障;而ACP則致力於構建以協同平臺、共享資源、虛擬組織為主要特徵的知識環境,為知識的創造、共享與應用提供基礎保障。很明顯,從國家層面建設的基礎設施看,數字資訊服務所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礎結構環境,正面臨著新一輪革命性的發展,美國從NII向ACP的演化昭示了這一發展路徑。

1.2Web2.0的資訊環境

從數字資訊服務的實際執行環境看,正經歷著從Web1.0向Web2.0的演化發展。眾所周知,Web2.0這個概念由Oeilly媒體公司總裁兼CEO提姆奧萊理在2004年提出,用以描述人們以新的方式分享網路資訊的第二代網際網路絡環境。但是這個缺乏準確定義的Web2.0概念,卻可以被具有不同知識背景的人們從不同角度予以理解和詮釋。我們從數字資訊服務的角度來看,Web2.0不僅僅是網路技術性的發展,而更加蘊含著網路環境中基於技術發展帶來的觀念上的變革。這些變革已經或者將要影響到人們在虛擬網路空間中的行為模式,並由此對人類自身及其生存環境(現實的和虛擬的)的未來發展產生至關重要的影響。因為Web2.0的網際網路不再是一堆網頁的簡單集合,而正在轉變成一種全球化的彙集大眾智慧的資訊系統交流、共享平臺,這樣一個平臺所營造的是一種“泛在知識環境”(Ubiquitous Knowledge Environment)。“泛在知識環境”這個概念是NSF在2003年6月召開的“後數字圖書館的未來”研討會中提出的[4]。它從技術上看就是實現以人為本的計算機處理能力,這個能力的基礎是個性化、客戶化、以人為中心的資訊。從效果上看就是實現個人知識無所不在的存取、資訊能夠自然交流的知識社會化模式。我們看到,Web2.0技術上的發展為泛在知識環境的產生提供了保障,Web2.0“大眾智慧”的精髓則為泛在知識環境的生態發展提供了動力。那麼在這樣一種人們參與的觀念變得更加積極、參與的能力得到大大的提升、“大眾智慧”顯示出越來越重要力量的Web2.0泛在知識環境中,數字資訊服務需要怎樣的調整才能適應呢?筆者認為從數字資訊服務基礎建構的轉變入手是一個現實的路徑。

2從資源網路到知識網路的演變

2.1演變路徑的分析

從前述NII向ACP發展、Web1.0向Web2.0演進的環境變化中,我們可以清晰體察到數字資訊服務的基礎建構從資源網路向知識網路轉變的迫切要求,這是適應環境發展的一個現實路徑(見圖1)。

資訊資源網路的建設一直是開展資訊服務的部門所特別關注的,只不過在網路時代相應地演化為強調數字資訊資源網路的建設。例如,圖書館界就是從建設以館際互借為主要手段的資訊資源共享網路,演化為建設以電子文獻傳遞為主要手段的數字資訊資源共享網路。從以NII為代表的資訊高速公路建設開始,在Web1.0環境下國內外數字資訊服務資源網路構建已經取得了很大的成績,我國CALIS二期數字圖書館系統專案所構建的以數字化圖書期刊為主、覆蓋所有重點學科的學術文獻資源體系,就是在於藉助網路協同合作平臺開展數字資訊服務的資源網路[5]。然而,這種基於“資訊高速公路”、立足於Web1.0環境的資源網路構建理念還停留在傳統的“藏”、“用”觀念上,強調服務提供者必須要有所“藏”才能有所“用”,才能提供服務。在這種觀念順應了“資訊高速公路”建設的要求,高速路上需要有車在跑,也能夠適應Web1.0的網路環境中使用者被動接受資訊的單向服務模式。但是隨著環境的變化,這種資源導向構建資源網路的模式在資訊服務中已經越來越顯現出力不從心的態勢。首先,數字化資源的建設專案必然要以巨大的資金與管理成本為代價,對市場化程度越來越高的生存環境來說,如果巨大的成本投入卻不能帶來相應收益,這種專案的發展前景堪憂就是必然的。其次,在這種資源導向的構建行為中缺少了一個重要的因素,即人的因素。由於我們所構建與管理的都是些非人性的數字化物質物件,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導致我們的數字服務基礎建構中忽略了智慧的來源、知識的創造者這個構成要素。面對以大眾智慧為精髓的Web2.0泛在知識環境,它將愈加顯得不能適應。筆者認為,隨著以ACP為代表的基礎設施建設的啟動以及Web2.0資訊服務環境的日益成熟,數字資訊服務基礎建構由以數字化物質物件資源為核心的資源網路轉向以人為核心的知識網路是必然的趨勢。

2.2知識網路的浮現

所謂知識網路,按照安德瑞斯休弗特等人的觀點,是指為了價值實現的目的,利用知識創造和傳遞過程積累和利用知識資源構建起來的網路,其主要要素是人、資源及其相互的關係。[6]正因為知識網路所強調的是藉助於網路所形成的關聯關係,強調的是以人為導向的知識流動,目的是實現網路中的參與者之間知識的傳遞、共享、創造和應用,所以在本質意義上它可以說是ACP基礎設施和Web2.0環境下順勢而為的產物。在前述阿金斯的報告中提到:“ACP將建立一個從人員、資料、資訊、工具、儀器各個方面,以空前強大的計算、儲存和資料傳輸的技術水平,為研究團體提供一個更加廣泛、綜合的數字環境”[1],而在奧萊理的那篇經典的“什麼是Web2.0?”文章中直接提出“Web 2.0的一個本質就是利用集體智慧,來將網際網路除錯為一種所謂的全球大腦”[7]。很明顯,正是在ACP的專案中,對研究團體的關愛以及Web2.0泛在知識環境中對人的參與所顯現集體智慧的重視,為人及其所創造的知識成為一個知識網路創造了條件,而這個網路的形成也是數字資訊服務在泛在知識環境中可持續深化發展的客觀要求。對數字資訊服務而言,知識網路就是為實現服務價值,對服務活動所涉及到的人、資源及其相互關係進行合理分析與架構,從而有助於實現知識的創造和傳遞的網路。這樣的知識網路順應了ACP和Web2.0以人為中心的理念,有助於數字資訊服務工作重心從資訊服務向知識服務演變。

3知識網路建構模型設計

3.1知識網路型別

知識可以區分為隱性知識和顯性知識,因此,根據知識在隱性和顯性之間流動過程的不同,知識網路可以區分為4種類型[6]:

●體驗網路(Experiencing Network),主要目的在於促進從某個知識主體的隱性知識向另外一個知識主體的隱性知識的流動。本質上,這就是一個促進知識創造者之間交流和溝通的網路。

●具化網路(Materializing Network),主要目的在於促進隱性知識向顯性知識的流動。這是一個知識內容的生產網路。

●系統網路(Systematizing Network),主要目的在於顯性知識向顯性知識的流動。這是一個知識內容的儲存利用網路。

●學習網路(Learning Network),主要目的在於促進顯性知識向隱性知識的轉換。由於人們學習的過程千差萬別,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學習習慣,不同型別的知識需要採用不同的學習手段,因此這是一個最具動態特色的網路。

3.2知識網路建構

3.2.1建構模型在數字資訊服務中,知識網路建構的核心原則就是促進知識的開放、共享和自由流動,本著這個原則,筆者在上述4種類型的基礎上提出一種的數字資訊服務知識網路建構模型(見圖2)。

3.2.2模型闡述首先,這個模型包含了知識產品和知識流動過程參與者兩大部分,其中知識產品基本上是過去數字資訊服務中所重點建設的數字化資訊資源網路,從知識角度看是由顯性知識構成的網路;知識流動過程參與者作為筆者構建的知識網路中關鍵的人的要素佔據著重要地位,從知識角度看是隱性知識構成的網路,這些參與者既包括過去服務中強調的使用者群落,也包括服務提供者,因為在筆者的知識網路建構中,服務所涉及的領域涵蓋了知識流動從生產、傳遞到利用的所有環節,而涉及這些環節的所有人從知識流動的層面看都處於平等的地位,他們都是這一流動過程的參與者,而且在其中他們的角色並不是固定的,根據不同的知識流向他們可能表現出不同的參與作用。

其次,這個模型的.基礎是以ACP為代表的知識網路基礎設施和Web2.0技術與理念形成的實際網路環境。所有的知識流動均藉助於這個基礎所提供的技術與理念。諸如開放存取、Blog、Wiki、Rss、Tags、Mashup等理念技術的日益成熟和普及為知識網路的形成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第三,這個模型最重要的功能是促進知識的流動。圖中幾條箭頭曲線表現了不同型別的知識流動,在顯性知識部分,有系統網路內的知識流動,這體現在數字資訊服務傳統的數字資訊資源蒐集、整理上,體現在不同服務系統之間的電子文獻傳遞上,體現在各種型別的網路資源(文字、音訊、視訊、多媒體等等)的自由流動上,體現在不同服務系統功能的Mashup(融合)增值上。在隱性知識部分,有體驗網路內的知識流動,這體現在數字資訊服務中服務提供者與使用者的交流上,體現在工作人員間的溝通上,體現在服務參與者間的電子郵件、即時資訊聯絡上,體現在Wiki技術帶來的眾人合作編輯創造上,體現在虛擬社群參與者的交往上。在顯性和隱性知識之間,有具化網路和學習網路內的知識流動,這體現在開放存取帶來的知識生產和利用新模式上,體現在Blog工具在個人知識釋出的運用上,體現在Rss資訊推送技術對個人資訊獲取方式的改變上,體現在網路遠端教育方式的實施上。當然,這裡的體現還遠沒有窮盡,隨著技術的不斷髮展,在數字資訊服務中將會有更多的知識流動體現方式。這裡的眾多體現也並不是孤立的,因為該模型中的體驗網路、具化網路、系統網路和學習網路都不是孤立的,它們相互交織形成的是一個更大的多向知識流動網路。

4知識網路建構要素分析

在我們的Web2.0泛在知識環境知識網路建構中涉及到多種要素,這些要素從各個方面確保了這個知識網路在數字資訊服務中能夠發揮最大的功效,下面就4個要素做簡要分析。

4.1參與者

所謂參與者就是指數字資訊服務所涉及到的每個個體或團隊。筆者沒有使用傳統的服務提供者、管理者以及使用者的概念,因為在Web2.0泛在知識環境的知識流動層面上,所有的參與者每個人都是平等的,沒有固定的知識權威、沒有知識的管理者,有的只是知識的創造者、知識流動的促進者。這種新型角色賦予傳統數字資訊服務從業人員的使命是在顯性與隱性知識間、在體驗、具化、系統和學習網路之間提供一個平臺促進知識的流動。他們不再是佔有資源的所謂專家,沒有了傳統的“教育使用者”任務,他們應該致力於促進“在恰當的地點、恰當的時間把恰當的資訊傳遞給恰當的人”這個過程的效率。這種新型角色對傳統以使用者自居的參與者而言則意味著更廣泛、更投入的參與。技術的進步已經降低了資訊獲取的門檻、拓展了資訊擴散的路徑,每個人都既是信源也是信宿,只要你是參與者,你在這個知識網路中就既是貢獻者也是消費者。

4.2知識內容

由於參與者角色的變化,在這個知識網路中,知識內容的內涵也要發生一些改變,畢竟知識內容的生產是與參與者的行為活動直接相關的。這裡的知識內容涵蓋外化於人的顯性客觀知識和內在於人的隱性主觀知識,前者既包括基於傳統同行評審機制產生的內容,也包括基於開放存取實現方式產生的內容[8],特別是現在被當作Web2.0代表性技術的Blog、Wiki等方式所生產出來的大量數字化內容,因為Web2.0“使用者創造內容”的理念,使得Internet不再是一個簡單的通路或者渠道,愈來愈成為使用者內容創造的平臺;後者既包括在知識網路中通過參與者之間的交流溝通表達出來的內容,也包括知識創造者在網路環境中的行為所蘊含的內容。巴特利在《搜》一書中曾說過:“一個連結又一個連結,一次點選又一次點選,搜尋就這樣建立起人類歷史上最持久、最龐大、最具有代表性的文化產物――人類意圖資料庫”[9],這個意圖資料庫就是一種人的隱性知識的表現。例如亞馬遜也是通過個人興趣匹配引擎不停地蒐集客戶的購買資訊,從而將客戶上網過程中流露出來的興趣資訊收集了起來,通過這些真實的資料達到了對所服務物件的瞭解。數字資訊服務知識網路只有 全面涵蓋上述各個方面的知識內容,才能真正適應Web2.0的泛在知識環境。

4.3產權安排

數字資訊服務中對知識產品的產權安排,是一個十分重要的問題,鑑於Web2.0泛在知識環境中對知識開放、自由的強調,除了遵循傳統的相關智慧財產權法律外,還需要採取更加靈活的方式。正如斯坦福大學法律系教授勞倫斯萊斯格所言,版權保護的“目的不是授予作者對其作品的完全控制權,而是依照憲法要求(‘推動進步’)給予作者一種經過平衡後的權利”[10],因此萊斯格等人倡導發起了針對網路環境的“創造共用(Creative Commons)”權利保護機制(勞倫斯萊斯格本人擔任了CC的主席),這是一種網路上的數字作品(文學、美術、音樂等)許可授權機制。它致力於讓任何創造性作品都有機會被更多人分享和再創造,共同促進人類知識作品在其生命週期內產生最大價值。因為在現有的版權體制下,越來越多的人們開始意識到自己並非需要保留所有權利,相反他們更願意選擇“保留部分權利”或“不保留權利”,更多的是希望自己的原創資訊能夠為更多的人所瞭解、認同。在這樣的背景下,“創作共用”協議機制提供了由署名、非商業用途、禁止派生作品、保持一致這4個最常見的授權選擇形成的組合方式,構成了對知識產品從“鬆”到“緊”的授權限制。我們相信,創造共用在給創造者帶來更加靈活便利的選擇的同時,也確保了數字資訊服務知識網路中更加有效的知識流動。

4.4評價機制

不可否認,開放網路環境的自由特色給知識產品帶來比較明顯的負面影響,是由於缺少了傳統的“看門人”把關導致的知識產品質量良莠不齊,這也是開放存取這種新型知識生產交流模式最招人詬病的地方。數字資訊服務中的知識產品質量,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服務本身的質量,因此在Web2.0泛在知識環境下,採用何種質量評價機制是至關重要的問題。在我們的知識網路中,最關鍵的因素是人的參與,無論何種型別的知識產品都是人所參與的產物,因此,在質量評價方面除了合理借鑑傳統同行評審的嚴格學術評價機制外,更應該充分利用知識網路中人的力量,即大眾智慧的測評能力。其實在當下的眾多Web2.0網路服務中,藉助眾人的力量取得成功者不乏其例,搜尋引擎Google成功的基石Pagerank演算法,本質上就是借用了眾人評價的力量,按照網頁連結數進行質量排名。著名的維基百科全書達到今日的規模並被越來越多的人當作首選參考資訊源,其根本原因還是在於其海量的參與編撰者,因為基於絕對信任的人人蔘與編輯模式有一個隱含的假設條件,就是參與人數無窮大才可能發現無意的錯誤或者惡意的修改。2005年美國《自然》雜誌曾比較了維基百科和《大英百科全書》的科學類條目,結果在隨機測試的 42個條目中,維基百科有4條不夠精確,而《大英百科全書》 有3條,就整體而言,大英百科的平均出錯率是每篇文章2.92個錯誤,略低於維基百科的3.86個錯誤[11],可見依靠眾人力量把關的維基百科在質量上並不比權威的大英百科全書差太多。正如埃裡克雷蒙德(Eric Raymond)在源自開放原始碼軟體背景之下的格言所說:“有足夠的眼球,所有的程式缺陷都是膚淺的”[12],我們相信,Web2.0泛在知識環境下的數字資訊服務知識網路要確保其中的知識資訊質量,其評價機制中充分強化眾人力量體現出的集體智慧是一個必然的選擇。

知識網路作為Web2.0泛在知識環境下數字資訊服務的基礎建構,還需要進行更加深入廣泛的研究,而且在飛速發展的網路環境下,重點與方向的把握也很關鍵,這一切都值得引起我們的重視。

參考文獻:

[1]Revolutioning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through cyberinfrastructure.[2007-01-25].

[2]Crawford D. Charting our Cyberinfrastructure Future,2006:5.

[3]曾民族.知識技術及其應用.北京: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2006:5.

[4]Knowledge lost in information.[2007-01-25].

[5]CALIS概況.[2007-01-25]://s.

[6]Seufert A, Back A, von Krogh G. Unleashing the power of networks for knowledge management: putting knowledge networks into action// Beerli A J, Falk S, Diemers ledge Management an Networked Environments: Leveraging Intellectual Capital in Virtual Business Communities. New York:Amacom, 2003:100-134.

[7]什麼是Web2.0.[2007-01-25].

[8]楊帆,詹德優.開放存取及其實現方式分析.圖書館論壇,2006(1):186-189,171.

[9]巴特利.搜.張 巖,魏 平,譯.北京:中信出版社,2006:8.

[10]萊斯格.思想的未來:網路時代公共知識領域的警世喻言.李 旭,譯.北京:中信出版社,2004:93.

[11]Internet encyclopaedias go head to head.[2007-01-25].

[12]Linus' Law according to Eric S. Raymond.[2007-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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