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爾斯國際正義的發展現狀詬病及演進論文

來源:才華庫 1.58W

一、研究背景與研究方法

羅爾斯國際正義的發展現狀詬病及演進論文

1.研究背景。相對而言,隨著時代的發展,世界各國、各地區對正義的關切力度也在不斷加強,在這種形式下,羅爾斯的《正義論》無疑成為了學術界所聚焦的熱點話題之一。目前,隨著全球經濟的不斷髮展,在經濟全球化的發展過程中所體現出的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的融合也存在著諸多潛在的危險,特別是一些國家針對其他一些國家的制裁,也使得一些地區局勢變得更加錯綜複雜。因此,如果從全球化背景分析角度,羅爾斯國際正義理論中的相關問題也可以得到相應的應用,並且,從羅爾斯理論的角度還不僅僅具有國際正義這一層次,其還包括團體內部正義理論以及國家內部正義理論兩個層次。顯然,本文從羅爾斯國際正義的溯源角度進行研究,需要將國際正義實際應用到國際法的層面上,只有這樣,才能從更為全面的角度探究羅爾斯國際正義的重要意義與理論價值。

2.研究方法。本文在研究方法上主要運用瞭如下兩種研究方式,第一是文字解讀分析法,這一分析方法主要是通過對羅爾斯國際正義的相關著作,例如《正義論》《萬民法》等相關著作的深入分析與相應的解讀,並對國內外研究羅爾斯國際正義的相關著作尤其是正義理論相關著作進行分析,並對其中相應的理論釋義進行總結與概述,從而得出相應的文獻綜述結論。第二是文獻比較分析法,這一方法主要是通過比較的角度,從羅爾斯學者理論與羅爾斯國際正義理論兩個層面探究羅爾斯理論的實際應用價值,並通過對其現實意義與時代環境的考察方式對其理論未來的延伸價值與方向提出多種切實性參考意見

二、羅爾斯國際正義的發展現狀分析

1.時代背景。國際社會是一個由多個主權形式所構成的一個整體,實際上,從通俗的角度分析而言,國際社會並不具備相應的政府職能與政府狀態,也不具備實際的主權價值,而為了避免國際社會處於一種紛亂複雜的無政府狀態,因而羅爾斯國際正義應運而生。一些學者認為,羅爾斯國際正義具有對國家與國家之間規則執行的重要價值,但也有部分學者認為,羅爾斯國際正義實際上很難應用到具體的實踐中,無法在大範圍內取得國際社會的通用認識,特別是無法通過這一理論獲得實際的分配效益。實際上,羅爾斯國際正義從誕生之初,對全球公平正義環境的建立也具備了一定的參考價值,從萬民法的角度分析而言,國家與國家之間存在著差距,一邊是富裕,而一邊是貧窮,我們生活的世界本身不是正義的,但這並不妨礙我們從正義的角度提出切實的完善措施,這恰恰也是哲學的重要意義所在。

2.理論來源。研究羅爾斯國際正義的理論來源之前,不得不先就羅爾斯《正義論》中的有關哲學問題進行探究,在這一理論架構中,西方哲學家對於正義問題的解釋更多地是從《正義論》的角度出發,可見羅爾斯的理論對哲學界解讀正義問題的重要影響。但是,時至今日,西方哲學界對於羅爾斯的國際正義理論的理論來源仍然存在著較大的分歧,其中一個著重的體現就是羅爾斯在探究國際正義理論的同時,其理論來源是出自哪一個方向。筆者在研究相關文獻後認為,羅爾斯國際正義理論是從正義的相關原則角度出發,因而在其論述正義原則的過程中沒有對相應的原則過程加以分析,並且,其國際正義理論並不是簡單地從國內正義、團體正義以及國際區域性地區正義的角度出發,而是切實以強調國際大環境的公平正義為主體基調。同時,羅爾斯萬民法理論的由來也是國際正義理論的重要組成部分,而這一部分中的有關論證方式、論證標準、論證結構、論證價值等方面也會隨著國際大環境的變化而不斷地產生變化。不過,由於經濟全球化的不斷深入發展,國際正義中的經濟平等問題在當今的經濟大環境中已經沒有進行邏輯論證的必要性,故而對此方面問題可以採取相應的迴避措施。

三、羅爾斯國際正義理論的詬病

1.對不同社會經濟差別的忽視。事實上,自從羅爾斯《正義論》問世至今,學術界對於其理論的探討與研究一直在進行著,無論是支援還是反對,對於正義這一命題研究而言都是一種完善與發展。一些西方學者認為羅爾斯的理論更多地是從空想的角度出發,這種正義理論的闡述竟然可以忽視了國家與國家之間的重大差距,這種經濟形式差距對理論的應用是致命的,因而是其存在的一個重要問題。不過,對於羅爾斯而言,其一直認為自己是一個自由主義者,在民主國家的體制下,無論是以平等的形式還是一種非平等的形式,均不需要從全球化的角度對經濟不平衡問題提出相應的解釋。雖然,《萬民法》中對經濟問題提出了相應的概述,尤其提到了對於不平等的社會經濟架構中,社會可以負擔相應的不利條件,但這一概述相當籠統,經濟不平等問題很多時候不是僅僅依靠從社會的層面就可以得到相應的解決與完善的。

但是,正義理論要想進行闡述,其也是逃脫不利國際經濟平等這一命題,顯然,如果從這一角度而言,無論是經濟差距、歷史差距、文化差距等都是《萬民法》中過於強調社會制度而忽視經濟差距的重要體現問題。不過,經濟理論不是哲學所研究的重點範疇,國家之間存在的種種問題與矛盾可以依靠構建一種合理的正義程式機制加以妥善地解決與完善。並且,在國際經濟差距方面,由於國際正義理論的設計與政治制度之間的關係,羅爾斯理論也存在著經濟差別與相應的正義原則之間的漏洞,其具體表現在如下兩個方面,第一是羅爾斯理論中的政治制度的設計與需要堅持國家內部權力的,對國家之間的分配主義導致的經濟不平等態度是持以反對的立場,但其忽視了世界是一個整體範圍以及經濟全球化的利弊分析問題。第二是羅爾斯國際正義理論對不利條件的社會國家給予了相應的.幫扶,但對於很多國家而言,其作為一個主體,具有其獨特的利益需求,不會也不能因為相應的現實主義理論就做出違背自身利益的幫扶行為,因而這一方面也是存在一定的正義原則與社會主體經濟差別的漏洞問題。

2.理論存在前後劃分的不一致。有學者認為,羅爾斯國際正義理論存在理論前後劃分不一致的問題,具體體現在其理論的前半部分是基於世界的眼界去進行分析,而理論的後半部分是從差別原則的角度,從一定程度上並未涉及到全球範圍內。筆者經過對相關資料的歸納與總結後認為,羅爾斯國際正義理論存在前後不一致問題主要體現在如下三個方面,第一方面是對於個體權益的關注度不夠,特別是其理論闡述的後半部分對於個體權益的保護與關注問題理解得過於狹隘。同時,羅爾斯在其著作中認為對於正義理論而言,個體應當成為一個較為基本的單位特徵,而國家與民族才能成為國際正義所關注的原單位,個體與國家民族之間的差距較大,這也是羅爾斯對個體利益關注度欠缺的一個重要影響因素之一。此外,在這一問題上,羅爾斯還認為應當重視對一些貧窮國家的關注力度,特別是需要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加以幫扶,但其具體的措施應當是當權者而非個體權益者,這也在一定程度上使得部分學者對這一理論產生了質疑。第二方面是羅爾斯國際正義理論中關於原始狀態與國內正義問題的環境闡述問題,原始狀態又被稱作為“原初狀態”,這一狀態的選擇物件與原則需要從合理設計的角度與觀念入手,特別是在大的歷史與社會環境下,這一狀態所代表的模式需要富有極其強烈的邏輯性,這與國內正義的相關理論在邏輯上存在較大的出入。並且,原初狀態的觀念也並不是羅爾斯首創,但羅爾斯將其應用與延伸到萬民社會中,關於自由與正義的論述需要運用到這一觀念中的道德能力問題,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在國內社會這一大環境中形成良好的組織體系架構。不過,國內體系架構在原初狀態中的自由社會設計,僅僅從共同體的角度也會加深地區之間的經濟社會差距。第三方面是羅爾斯國際正義標準與國內正義標準存在標準方面的不一致,這一方面也引發了諸多學者的廣泛批判。但是,筆者認為,國際社會正義原則與國內社會正義原則理應存在一定的標準不一致,這也是由於國際大環境與國內大環境存在較大差距所導致的,因而,不能僅僅從理論的角度對其加以評判,需要進一步結合相應的實踐經驗。

四、羅爾斯國際正義理論的演變與發展

1.演變路徑。筆者認為,隨著國際環境的不斷變化,羅爾斯國際正義理論也會發生一系列的變化,其演變路徑著重體現在如下三個方面:第一方面是國際正義理論空間維度的變化,首先,在公民平等的角度,公民所具有的自由原則是政治權益保障的基礎,也是其利益保障的基礎。但是,在市場經濟時代,社會結構是一種具有良性迴圈性質的特點,個體會根據自身所受到的自然資源、偶然性分佈等相對去尋求對自身利益的保護力度。與此同時,羅爾斯國際正義中針對最小受惠者的最大利益保障問題也是具有一定的原則基礎條件的,例如:在 A 決定以工業化發展路線後,B 決定安於現狀,顯然,當若干年後 A 具備了比 B 更多的社會價值後,不應當僅僅通過對 A 徵稅的形式去補償 B.但是,國內社會是一個整體,如果羅爾斯不同意通過這一方式達到社會正義,但其也沒有具體提出相應的解釋或完善路徑。第二方面是國際正義理論研究的方向發生了一定的變化,在羅爾斯的國際正義理論中對於差別原則的適用是提出相應的解釋與說明的,但其差別原則的適用物件問題卻沒有提出相應的範圍,這就可能會導致了在國際環境中,某些社會主體會因為這一差別而產生一些過激行為。因此,從這一角度分析而言,羅爾斯國際正義理論需要進一步將正義的原則適用到個體範疇中,這樣才能達到正義權益的最大化。第三方面是論證羅爾斯國際正義的邏輯起點問題可能會發生相應的變化,顯然,過於強調從原初狀態進行論證會對正義的原則產生一定的偏差,特別是在正義原則不再適用原初狀態後,社會的功利主義、道德主義等相繼湧現,這就會導致各項正義標準與原則受到極大的衝擊,這對構建世界範圍內的正義制度會產生重要的影響。

2.發展方向。首先,羅爾斯國際正義可以在國家與國家之間的主權與社會個體之間的自由觀念之間進行深入的發展,這也顯示出其主權與個體權利之間的不同定義與差距。一般意義而言,對於世界主義者,國際範圍是存在廣泛的不平等問題的,但完善與解決這一問題不僅僅需要從正義的發展方向入手,還需要從分配正義的原則入手,進一步實現個體之間的自由與價值。其次,羅爾斯國際正義的原初狀態理論可以進一步延伸與發展,但是,需要注意將全球化的縱深發展角度以及地區之間的發展不平等問題加以關注。客觀而言,具體的原初狀態發展方向可以分為如下幾個方面,第一是從解釋其基本定義入手。第二是從對不同社會主體之間構建正義世界的角度入手。第三是從將正義原則的標準進行重新界定與選擇的角度入手,進一步分析其原初狀態的一致性與社會性。最後,筆者認為,羅爾斯國際正義還可以從國際平等的發展方向進一步進行擴充套件,需要在強調世界範圍內的貧富差距的基礎上,對財富分配的範圍、差異原則進行平等的界定,特別是需要對負重社會問題進行關注。此外,在一個國家已經制定好相應的社會制度的基礎上,世界秩序必然會發生一系列的社會結構變遷,無論是哪種變遷,均會存在不平等的現象,國際正義是一個長期的過程,應當從制度、現象、存在問題、經濟、社會等多種角度加以分析與完善,其不僅僅是一個一蹴而就的過程,這也是羅爾斯國際正義發展方向探討的一項重要價值體現。

五、小結

羅爾斯國際正義為理想的國際環境構建了一種架構形成,要想真正的實現國際公平正義,需要從各種角度實現社會個體最小受惠者利益的最大化問題,並不斷對國際社會存在的政治、經濟、文化等問題進行妥善的解決與融合,從而為形成國際正義環境奠定良好的基礎性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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