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世界科技中心轉移對中國專利發展的啟示論文

來源:才華庫 2.46W

縱觀近代世界經濟發展格局,世界經濟中心發生多次轉移,從義大利、英國、法國、德國到美國。每一次經濟中心的轉移都有深刻的歷史背景,每次經濟中心轉變的背後,總伴隨著世界科技中心的轉移,而世界科技中心的轉移過程中專利立法及專利保護扮演了不可或缺的角色,一定程度上,專利立法及專利保護制度極大地推進了世界科技的發展。歷史經驗證明,對專利保護比較充分的國家其科技發展水平較高,科技轉換能力較強,經濟發展速度也較快。近代世界科技中心經歷了多次轉移,從義大利、英國、法國、德國到美國,具體的轉移歷程及啟示如下。

探究世界科技中心轉移對中國專利發展的啟示論文

一、科技中心轉移歷程

1. 13 世紀以來義大利成為世界科技中心從13 世紀開始,中國的四大發明陸續傳入歐洲,對歐洲尤其是義大利的資本主義發展產生了很大的影響。在這段時期中,以義大利為代表,新興資產階級掀起文藝復興運動,出現了一批著名的思想家和科學家,近代科技的第一個中心在義大利形成。科技的大發展推動了義大利的經濟發展,當時義大利的商業和航運業都得到了迅速的發展,從1540 年開始,到1610 年為止,義大利成為世界經濟的中心。在義大利成為世界經濟中心之前,世界上第一部《專利法》在威尼斯城邦共和國誕生。專利制度的實施,促進了義大利科技的進步和經濟的發展,是引發義大利成為世界經濟中心的重要因素之一。

2. 世界科技中心自義大利轉移至英國

1660 年至1730 年,世界科技中心轉移到英國。1624 年,英國頒佈第一部具有現代意義的專利法——《壟斷法》,該法很好地保護了發明人的積極性,刺激了人們進行發明創造的熱情。由此帶來的是如飛梭的發明以及蒸汽機的運用,這些技術上的創新,使得生產效率進一步提升,進而引起了第一次工業革命,從而改變了整個生產和社會生活的面貌。第一次工業革命、甚至是英國成為日不落帝國,專利制度的實施是不可或缺的導火索,專利制度對於工業革命的發生起到了更為直接、關鍵的作用。

3. 世界科技中心自英國轉移至法國

1770 年至1830 年,世界經濟中心以及科技中心轉移到法國。1810 年至1920 年,世界科技及經濟中心又轉移到德國,與經濟和科技中心的轉移在時間上發生了驚人的巧合。法國在1791 年實施專利制度,德國的《專利法》也於1872 年正式實施,這都正好發生於經濟中心和科技中心向其進行轉移的過程中,可以說,隨著早期專利制度的實施,專利制度對於一個國家科技的整體發展已經不再起到引發的作用,而是起到進一步的推動作用。此時的專利制度已經不再是導火索,而成為了科技和經濟發展過程中重要的催化劑。

4. 世界科技中心自法國轉移至美國

1920 年開始,世界經濟及科技中心轉移到美國。儘管美國在1790 年通過了其第一部專利法,但是,1952 年對專利法的修改,才奠定了美國現代專利法的基本構架。由此可以看出,美國專利制度實施的時間點,也是和其成為世界科技和經濟中心的時間點相重合的。美國對於專利制度的重視,對於專利的大量投入以及在專利制度層面的進一步創新,有力地促進了美國成為世界科技的中心。美國通過專利制度,還進一步鞏固了其世界科技中心的地位,進而確保了其世界經濟中心的地位在近期難以被撼動。

從上述世界經濟中心和科技中心轉移的歷史可以看出,在科技中心轉移的過程中,都伴隨著先進的專利制度的實施。從歷史的分析可知,專利制度的實施,對於一個國家提升其科技、經濟實力,進而成為世界的中心,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對中國而言,為了實現科教興國、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專利制度的充分實施,應該被放到很重要的地位來對待。近代世界科技中心轉變的過程,對中國專利發展具有重要的啟示。

二、啟示

1. 英國成為世界科技中心對我國專利發展的啟示1624 年英國頒佈的《壟斷法》極大地刺激了人們進行發明創造的熱情,從而導致飛梭的發明以及蒸汽機的運用,進而大範圍地促進了英國科技、經濟的發展。在這一過程中,專利制度對於人們進行發明創造熱情的刺激起到了根源性的重要作用。結合英國專利制度實施對科技及經濟發展的推動作用,反思我國的專利制度,我們會發現,儘管我國對於專利保護等有明確、細緻的規定,但落實的效果差,專利權人在行使權利時,常常面對取證難、訴訟難、執行難等實際問題。這些問題的存在,使得專利權這一理論上的壟斷權,在實際中往往難以兌現,從而使得壟斷僅僅成為一紙空文,專利權人無法基於紙面的壟斷權獲得實際的壟斷利潤。為權利人創造公平的環境,使得權利人可以通過合理的'方式來兌現其壟斷利益,壟斷利益的落實,則會切實地促進科技研發的進一步發展,推動我國科技的整體進步。

2. 法國成為世界科技中心對我國專利發展的啟示

18 世紀初,世界科技及經濟中心開始向法國轉移。相對於英國,在該轉移的過程中,法國更具特色的是其科學院所發揮的作用。科學院的設立,使得之前的科研活動由個人行為變為組織行為,從而使得科研活動更加高效、全面。法國的科技發展歷程,對於我國專利發展而言,有以下3 點可供借鑑:一是,可以以企業、大專院校作為專利普及、推廣的突破口,在這些組織中灌輸專利意識;二是,由於企業、大專院校的研發能力較之個人更為強大,因此,在制定專利政策時,有必要針對這些組織,出臺有針對性的激勵政策,從而鼓勵有組織、成規模地研發和創新,促進技術的整體進步;三是,在專利運營領域,即將專利轉變為相應的利益時,我們還顯得十分稚嫩。即使某個企業的某些專利能夠產生一定的利潤,但由於這些企業的專利數量少,運營經驗不足,在面對國外企業時,往往處於下風的境地。而國外企業卻在形成聯盟,組成相應的專利池,以大量的專利作為專利大棒來榨取我國企業的微薄利潤。因此,我國企業應該組成相應的專利聯盟,利用各自的專利形成一個大的專利池,從而利用該專利池與國外企業形成有效的對抗,提升有限專利的專利價值,充分保護自我的專利利益,並適時出擊,利用專利池中的大量專利,獲取相應的利益。

3. 德國成為世界科技中心對我國專利發展的啟示

第一,開拓思路,夾縫中求生存。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德國作為戰敗國被要求不得生產坦克,德國人另闢蹊徑,大規模研究飛彈技術,並取得了相當大的進展。美國和前蘇聯的飛彈技術大多源自德國,印證了德國對飛彈技術的研究在當時是處於世界領先水平的。我國的技術及專利現狀也和德國的上述情況類似。第二,腳踏實地、避免盲目申請專利。相比於德國人的腳踏實地、目光長遠,我國當前的部分專利申請存在流於形式、目光短淺的問題。我國在專利資助以及評定高新技術企業等政策制定的過程中,應該通過政策的引導,使得那些真正在技術上有所突破的企業能夠獲得政策上的傾斜。

4. 美國成為世界科技中心對我國專利發展的啟示

美國的科技發展更多的源自新的技術領域的突破。從早期的原子能、計算機,到後來的微電子、基因,再到當前的網路搜尋、移動互聯,美國在現代科技中始終處於領先地位。而這種領先地位的實現,更多地依賴於對新技術領域的敏感以及在新技術領域上的突破。結合美國技術的發展軌跡,我們當前也應該有意識地進行新領域的創新以及相應的專利佈設。在未知的或者說未投入實際執行的技術領域中,不但要加強預研,還要結合預研結果,佈設相應的專利。有必要在企業中加大宣傳,鼓勵企業在新的技術領域多做創新,多申請專利,國家也有必要針對新技術領域的專利申請,在審查、資助等方面給予特別的幫助,以鼓勵企業多在新的領域佈設基礎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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