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備】學生的實習報告5篇

來源:才華庫 2.41W

我們眼下的社會,我們使用報告的情況越來越多,要注意報告在寫作時具有一定的格式。其實寫報告並沒有想象中那麼難,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生的實習報告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必備】學生的實習報告5篇

學生的實習報告 篇1

實習是每一個大學畢業生必須擁有的一段經歷,它使我們在實踐中瞭解社會、在實踐中鞏固知識;實習又是對每一位大學畢業生專業知識的一種檢驗,它讓我們學到了很多在課堂上根本就學不到的知識,既開闊了視野,又增長了見識,為我們以後進一步走向社會打下堅實的基礎,也是我們走向工作崗位的第一步。

一、第一天經驗指導

華人集團成立於XX年,目前的經營範圍包括第三方物流、以資源為主的物流業務、基於網際網路的物流以及華人諮詢。華人物流最大的競爭優勢在於鐵路資源和服務理念方面。第三方物流的主要客戶包括醫藥、電子和服裝,在這些領域中基本都是以高階客戶為主。在基於網際網路的物流建設方面,華人物流也取得了很不錯的成績,wuliu800目前是中國最大的物流網站,能提供最新的物流供需資訊。

此外蘇志勇董事還講到了成功要素和創業方面的內容,使我受益良多。華人一直堅持認真、快速和堅守承諾的做事風格,這對我也是一種借鑑。創業是很複雜的事情,從市場調研,swot分析一直到財務管理,總共有8個方面都要照顧到。學到了很多東西,但是更重要的是在現實中要堅持做到這些。

二、華人物流網實習

在華人物流網實習時與經理們溝通的機會比較多,能多聽一聽他們經驗對我們來說也有很大的幫助。還了解一些很實用的物流保險方面的內容,主要包括貨運險、物流責任險、承運人責任險、物流貨物險和倉儲險。

其間,我們抽空還很榮幸的學習了茶道,拓寬了自己的視野。還模擬了一下物流沙盤,雖然最後時間不夠,可是對於從沒有參與過物流沙盤的我來說,這次能參與其中也是很不錯的經驗。

三、豐臺火車站實習

豐臺火車站這邊主要負責華人物流的貨物從北京傳送到廣州。這邊可以算是物流第一線,工人、叉車穿梭其中,咋看起來真的有些混亂,可是聽罷師傅們的介紹後,對於這些作業流程有了一定的瞭解之後再看就覺得比較清晰了。

這邊使用的主要是篷車和篷閉車,運輸的貨物主要包括書和化工類原材料,也有少量的成品運輸。對於車廂的貨物安排很重要,大不壓小,方不壓圓等等,還要考慮到貨物的體積,否則都會造成運輸隱患。在這些環節中最重要的還是保證貨物的質量。

四、總結

通過這一週的實習,我對於華人物流的發展和企業文化有了一定的瞭解,對於一些物流基礎作業流程也進行了學習,接下來還要去亦莊那邊的醫藥庫和分揀中心進行學習,在那邊還會有很多內容,我也會一如既往的珍稀這寶貴機會,爭取學到更多的知識和經驗。

實習雖然結束了,再過兩個多月,我們真的就要走上工作崗位了,想想自己大學四年的生活,有許多讓我回味的思緒,在這個春意盎然的季節,伴隨著和煦的春風一起飛揚,飛向遠方,去追逐我的夢!

學生的實習報告 篇2

一、畢業實習概念

經過在學校的理論,使我們對汽車維護有了基本掌握,對於汽車維護有了一個維護的學習掌握,我們將畢業了,要離開學校去找屬於自己的工作,也去學習如何做一名汽車維護技術師,怎樣去做一名汽車維護的技術師,去完成別人給點每一個貴重的任務。

在我實習過程中,我感受到作為一名技術師,每次出去的時候都會在大街上東看看西看看,看別人怎樣維修,如何去評分別人的成功,能看出別人用的方法。

汽車維護在中國已經有了很久的歷史,雙是中國維修行業,走向成熟後必然要出出現新的研究領域,而我們正是應社會發展的需要出現的人才型,不僅對基礎維護理論能夠熟練運用,對計算機方面等,也有了初步的掌握,我要做一名真正的技術師和計算機兩者之間找到最好平衡點。

二、畢業實習目的

⒈鞏固和加強汽車構造和原理課程的理論知識,為後續課程的學習奠定必要的基礎。

⒉使學生掌握汽車總成、各零部件及其相互間的連線關係、拆裝方法和步驟及注意事項;

⒊學習正確使用拆裝裝置、工具、量具的方法;

⒋瞭解安全操作常識,熟悉零部件拆裝後的正確放置、分類及清洗方法,培養良好的工作和生產習慣。

⒌鍛鍊和培養學生的動手能力。

三、畢業實習時間

20xx年3月15號-20xx年3月15號

四、畢業實習地點

上海市青浦區鳳溪鎮鳳中路488號

五、畢業實習單位

上海大眾汽車修理廠

六、畢業實習內容

掌握汽車的傳動系統、行駛系統、制動系統、轉向系統和制動系統中各主要零部件的工作原理,以及它們的拆卸、裝配和調整方面的操作。

(一)變速器的拆裝

先將外部螺釘旋下,然後拆下變速器外殼,觀察變速器的安裝位置以及與發動機的聯

結關係。瞭解變速器操縱機構的結構特點,觀察各擋位齒輪的傳遞方式,然後拆下齒輪對變速器進行清洗,在清洗完以後,在老師詳細講解完工作原理後把各個零部件重新組裝起來。

(二)離合器的拆卸

在變速箱體中拆下離和器總成:先拆下離合器蓋與飛輪聯接螺栓,然後將離和器從飛輪上去下。仔細觀察各零部件的結構特點,熟悉各零部件的名稱和作用。同樣在瞭解完其工作原理後對其進行清洗並按要求組裝起來。

(三)發動機的拆裝

在老師的安排下,我們五個人一組進行發動機的拆裝,我們小組拆的是一個四缸直列水冷式發動機,先按要求拆下化油器,由於時間原因,對化油器內部零件沒有進行拆裝,不過事先我們已經拆裝過化油器,這裡就沒有特別要求。然後卸下分電器等外部零部件,拆下電動機和發電機等元件。然後拆下進,排氣只管,卸下氣缸罩,然後把兩側的汽油泵以及節溫器,這樣發動機外部元件基本拆卸完畢。

七、畢業實習總結

通過此次實習我收穫了很多東西,瞭解了汽車的基本構造和基本知識,增強了團隊合作精神,真正在工作中體會到了團隊合作的重要性,同時也增強了積極面對和克服困難以及吃苦耐勞的能力,為以後對工作的適應打下了比較好的基礎。

對於整車的拆解我們遵循著嚴格的流程,有著明確的分工,每個班分成三個組——主拆組、分拆組和資料登入組,這都對我們順利的完成拆車實習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正式的拆車之前我們首先對車輛的整車姿態進行了測量,對車輛的各個姿態進行拍照。在此之後有做了些拆車之前的準備工作,例如斷電、放水和放油。之後我們進入了正式的拆解環節,在現場督導的指導下整車的拆解緊張而有序的進行。首先拆的是四門兩蓋,由於大多數同事沒有拆車的經驗,所以在拆的時候都沒有找到技巧導致拆的比較慢。然後開始拆保險槓和翼子板。在拆車之前我一直都認為保險槓都是用金屬等強度比較到的材料製造的,但是拆車的時候發現我們拆的車的保險槓是塑料的,感覺到有些難理解,保險槓是塑料的在汽車發生交通事故的時候又怎麼起到保險的作用呢?通過別人的講解使我走出了保險槓必須是金屬製造的這個誤區,原來採用塑料也有其優點。乘用車上的保險槓的'主要作用是在碰撞的時候可以吸收掉部分能量,從而保證車輛乘員的安全,我們這個車前保險槓後面沒有吸能塊,其他的兩輛車有吸能塊,這樣其吸能效果可能會更好。此外保險槓還可以起到裝飾的作用,同時還可以減輕車輛的重量,我想可能還和行人保護有關係吧。還有原來我對汽車的各個燈的名稱和作用也不是很清楚,通過電器科室的陳工的講解是我瞭解了汽車各個燈的名字和作用,之後我又請教了我們班的宋督導進一不加深了對車燈系統的

瞭解,從而分清了遠光燈、近光燈、位置燈、制動燈、轉向燈和倒車燈。像這樣的事情還有很多,我想如果要不是參加車輛的拆解實習我現在還是一個車盲,連最基本的汽車常識都不知道。再此之後我們又先後拆解了車輛的底盤部分包括離合器—變速器、前橋、後橋、前懸、後懸以及制動和轉向的相關構造,之後移除了發動機。在整車的拆解之中沒有去拆發動機和變速器,只是將發動機和變速器在離合器那裡斷開。在斷開離合器之前也在書上看過離合器的構造,但是看了一段時間還是沒搞明白怎麼回事,在拆解離合器之後我向幾個比較明白的同事請教了相關的問題,在他們的耐心解答之下我基本上搞明白了離合器的工作原理。有時候有些東西並不能通過看書來搞明白,通過觀察事物和別人的講解理解起來就相對容易很多,以後在工作做要學習的東西還有很多,在學習的過程當中必須要注意方法,利用正確的方法可以得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學生的實習報告 篇3

我的實習是由南開大學法律系和四平市中院共同安排的。通過實習,我在我的第二專業法學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並檢驗了自己兩年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實習期間,我瞭解並參與了大量民事訴訟的庭審過程,在一些案件的審理中還擔任了書記員的工作,並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民法及民事訴訟法,對程式問題有了更深的理解,將理論與實踐有機結合起來。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好的評價。

實習期間我主要對關於郭繼魁與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四平市中興建築公司、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及尹傑買賣合同糾紛一案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參加了案件審理的全過程,並被特許參加合議庭評議。

案件具體情況如下:

一、案件的由來和審理經過郭繼魁與中興經貿有限公司、中興建築公司、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及尹傑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由四平市鐵西區人民法院20xx年4月29日作出(2X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號民事判決。宣判後,郭繼魁不服,提出上訴,四平市中院於20X3年7月4日立案,並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上訴人郭繼魁、委託代理人蓋如濤,被上訴人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經貿公司)委託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訴人四平市中興建築公司(以下簡稱建築公司)委託代理人蘇軍,被上訴人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以下簡稱開發公司)委託代理人付佳賓,被上訴人尹傑、委託代理人竇樹法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二、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情況上訴人(原審原告):郭繼魁委託代理人:蓋如濤。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中興經貿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劉連貴委託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中興建築公司法定代表人:劉連貴委託代理人:蘇軍,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法定代表人:吳孝貴委託代理人:付佳賓,被上訴人(原審第三人)尹傑,委託代理人:竇樹法三、原判要點和上訴的主要內容原告郭繼魁訴稱:XXXX年6月7日原告與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築公司簽訂商品房出售協議書,將中興二期工程⑥-⑦,2/0A-B軸約86平方米商網出售給原告,原告按合同約定交房款30萬元,後又於XXX年9月26日、9月30日分兩筆交增面積款13萬元。但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合同,交付房屋。此房於20xx年5月被被告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賣給第三人尹傑,是重複買賣,這種行為是無效的。

現原告訴至法院,要求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並承擔訴訟費。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經貿公司)辯稱:原告所述無異議。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築公司與原告所籤的合同是受經貿公司的委託,是合法有效的,原告是初始買受人,交付了全部房款,應予以保護。第三人與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所籤購房合同是重複買賣行為,開發公司發現重複出售後,已通知第三人解除合同,且第三人的房款未全部支付現金,是用一輛車折抵了20萬元房款,是無效合同,經貿公司可以按照規定賠償第三人損失。

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築公司(以下簡稱建築公司)辯稱:被告建築公司與原告簽訂的購房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按合同約定交納了全部房款,第三人與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簽訂了購房合同屬於重複買賣,是無效合同,不應支援。被告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以下簡稱開發公司)在法定期限內未做答辯。第三人尹傑訴稱:第三人於2X0X年4月6日與被告開發公司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且被告經貿公司已確認了第三人的買賣關係;他們之間是惡意串通,損害了第三人的利益。原審法院認為:與原告籤合同的被告建築公司不具有銷售房屋主體資格,與第三人籤合同的被告開發公司具有銷售房屋的主體資格,雖然原告購房時間早於第三人買房時間,但原告與第三人的各自買受行為不是建立在同等條件之上,故不存在初始買受權問題,原告與被告建築公司簽訂的《購房協議書》無效。但被告建築公司明知不具有預售商品房條件就與原告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且受益人被告經貿公司在同意此房賣給原告之前,就已給第三人換了房款收據,因此二被告的行為對原告是一種欺詐行為。

被告經貿公司以持有《商品房出售許可證》為由,願將爭議房屋賣給原告,但《許可證》是在20xx年7月取得的,不能對抗以前的買賣行為。被告開發公司發現該商網重複出售後,於20xx年9月6日向第三人發出通知,因無權出售此房,要求解除合同。但被告經貿公司於20xx年5月17日給第三人更換了交付房款的收據,換收據的行為就是被告中興經貿公司同意將此房出售給第三人的意思表示,解除合同是單方行為,是無效的。因此,第三人與被告開發公司所籤購房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九條之規定,判決:被告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與第三人尹傑簽訂的合同合法有效,其買賣關係成立;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築公司與原告郭繼魁簽訂的合同無效,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築公司於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返還原告郭繼魁購房款43萬元,並給予房款43萬元一倍的賠償損失,兩項合計86萬元。

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上訴人郭繼魁請求撤銷原審法院判決,依法重新判決郭繼魁與建築公司買賣商品房合同合法有效,保護上訴人的初始買受權。其理由概括為:建築公司是該房屋的施工單位,出賣此房是該樓房投資人經貿公司委託同意的,賣房款由經貿公司用於支付工程款。此後經貿公司於20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後,又對建築公司買房行為再次予以確認。郭繼魁買房是XXX年6月7日,尹傑重複買該房合同是二年後的XX年5月,同尹傑算帳“換據”是XXX年6月,均在經貿公司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之前。但尹傑的購房合同,此前賣房人已宣告廢止,而對上訴人購房協議,賣房人在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後又予確認。據此應認定初始購房合同有效,此後重複購房合同無效。

被上訴人經貿公司、建築公司、開發公司對上訴人的上訴請求及理由無異議,經貿公司同意按照規定賠償第三人的損失。被上訴人尹傑辯稱:原審判決正確,應予維持。上訴人郭繼魁與經貿公司、建築公司、開發公司之間惡意串通損害第三人的利益。尹傑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購房款已按合同約定全部交齊。且被經貿公司以開具購房款收據的形式予以確認,因而尹傑的合法權益應受到保護。

四、對事實和證據的分析及認定XX年9月四平市計劃委員會批准開發建設座落於四平市鐵西區英雄大街20號:0204-39的站前批發市場專案。專案開發人是開發公司,投資並組織建築施工管理人是經貿公司,建築施工是建築公司。工程於XX年6月開工。XX年6月7日郭繼魁與建築公司簽訂了《購房協議書》(建築公司對外銷售商品房是由經貿公司委託),郭繼魁購買中興在建二期工程一層商網⑥-⑦,2/0A-B軸,建築面積約86平方米,交付房款30萬元,同年9月26日、9月30日又交增面積款13萬元,因該商網內部裝璜工程未完工,未能交付使用。X年4月25日尹傑與開發公司簽訂了《商品房銷(預)售合同》,尹傑購買中興在建二期工程一層商網⑥-⑦,2/0A-B,軸建築面積89.5平方米,按合同約定交付房款34.5萬元,建築公司開據了收據,經貿公司又自自己名義予以換據。該建築面積與郭繼魁購買的建築面積均為商網一層同一處房屋。起訴前,尹傑在未取得進戶手續,未經賣方同意的情況下,對該房屋自裝防盜門上鎖,予以佔有和控制。

2XXX年9月25日,在吉林揚信律師事務所律師(經貿公司法律顧問)胡振儒的見證下,由中興企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經貿公司、開發公司三家相互關聯、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法人代表,對站前批發市場新建樓房(中興二期工程建築樓房)的所有權進行了確認。三方協商一致,確認該新建批發市場樓房為經貿公司所有,該公司對此批發市場樓房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XX年7月29日經貿公司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後,對過去委託建築公司出售的商品房,及建築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購房協議再一次進行確認。XX年9月6日開發公司以無權出售商網房屋為由,向尹傑送達瞭解除商品房銷售合同通知,並要求解決善後事宜。後因尹傑強行佔有了合同約定房屋,XX年10月23日郭繼魁向鐵西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取得協議約定商品房。

證據:1、郭繼魁與建築公司簽訂的購房協議書及建築公司出具的購房款收據

2、尹傑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及建築公司出具的購房款收據和經貿公司換據收據。

3、批發市場新建樓所有權確認書。

4、商品房預售申報表和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

5、開發公司給尹傑送達的通知。

6、經貿公司確認書。

7、國有土地使用證。

8、產權確認書及移交收據。

9、施巍證言材料。

10、王金榮的證言材料。

11、其它相關證據材料。

五、解決糾紛的意見和理由根據原審判決,上訴人上訴請求及理由,被上訴人的答辯,本案爭議的焦點問題是:郭繼魁與建築公司簽訂的房屋買賣協議書和尹傑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哪一個合同有效,買賣關係應受法律保護。經二審開庭審理合議庭評議認為:

1、郭繼魁與建築公司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協議有效,其買賣關係應受到法律保護。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又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後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依據上述法律規定,當時建築公司作為施工方,受投資人經貿公司的委託與買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協議,以及經貿公司作為投資方、開發公司作為專案開發方與買方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均處於未生效或效力待定狀態。它需要這一專案明確產權所有人,並由產權所有人申領《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後,對這些合同進行確認,才能生效。因而郭繼魁與建築公司當時簽訂協議時,其效力並未確定。但後來專案投資人經貿公司成為產權所有人,並取得了《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他對建築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協議再次進行了確認,使該協議由效力待定狀態,轉變成了發生法律效力的協議,協議雙方當事人的買賣關係受法律保護,因而,商品房理應由郭繼魁所有。

2、尹傑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無效,尹傑受到的損失按規定應得到賠償。尹傑與開發公司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時,由於產權所有人沒有確定,《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尚未取得,因而其合同效力也處於待定狀態。但專案投資人經貿公司成為產權所有人,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後,沒有對開發公司與尹傑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予以確認,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的規定,這一合同的性質就發生了質的變化,由效力待定狀態,成為無效合同。雖然當時籤合同時的收款人是建築公司,後來還由經貿公司予以換據,但由於經貿公司當時既不是產權所有人,也不是《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持有人,其換據行為只能是屬於收款行為。

所以,經貿公司成為所有權人,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後,開發公司向尹傑下發瞭解除合同通知。而且,開發公司與尹傑簽訂的合同,發生在建築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協議兩年之後,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也屬侵害了初始買受人郭繼魁的合法權益,郭繼魁的初始買受權也理應受到法律的保護。合議庭評議時還認為,造成尹傑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無效,其責任完全在於具開發公司、經貿公司和建築公司。

開發公司與尹傑簽訂合同時,購房款由建築公司收取並出發票,後來又由經貿公司換髮了購房款收據,因而這三家企業對房屋重複出售是明知的。而尹傑對開發公司的重複出售行為當時是不知道的,買受行為是善意的,所以,其所受到的損失理應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賠償。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第一款三項規定:“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賣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並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三)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依據這一規定,開發公司應返還尹傑購房款345,220.78元,並給予購房款一倍的賠償損失。

經貿公司、建築公司承擔連帶給付責任。由於案件牽涉關係複雜合議庭將該案提交審判委員會,其中包括我個人的意見在內的合議庭意見一併提交。審判委員會對合議庭意見大部分予以支援,但由於對於法律條文理解不同以及考慮多方客觀因素,對第三人獲賠問題經激烈討論採取了其他觀點,即由於尹傑在本案中沒有向法院請求返還和賠償,應另求法律途徑予以解決。綜上,二審法院認為,原審判決有誤,適用法律不當,上訴人郭繼魁上訴有理,應予支援。經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20xx年第39次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二、三項的規定,判決:

一、撤銷四平市鐵西區人民法院(20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號民事判決;

二、中興建築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協議有效,買賣關係成立;

三、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與尹傑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無效。一、二審案件受理費22,220.00元,由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中興經貿公司、中興建築公司負擔。

通過對本案的深入研究,我認為四平市中院,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判決公正。但是,其中對於第三人尹傑的賠償問題我仍堅持在合議庭中我提出的意見:1第二審案件的審理應當圍繞當事人上訴請求的範圍進行,當事人沒有提出請求的,不予審查,但判決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侵害社會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的除外。2中興建築公司與第三人尹傑簽訂的合同屬於無效合同,對於無效合同依法律規定應恢復原狀、返還原物、賠償損失。基於以上兩點原因,我認為,法院應對第三人利益予以保護,即開發公司應返還尹傑購房款345,220.78元,並給予購房款一倍的賠償損失,經貿公司、建築公司承擔連帶給付責任,而不應該使第三人另求法律途徑解決。這樣,對善意第三人利益沒有有效保護,而且增加訴累,浪費司法資源。

本次實習是我大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經歷,其收穫和意義可見一斑。首先,我可以將自己所學的知識應用於實際的工作中,理論和實際是不可分的,在實踐中我的知識得到了鞏固,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受到了鍛鍊;其次,本次實習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所瞭解,也對法言法語也有了進一步的掌握;此外,我還結交了許多法官和律師朋友,我們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進。作為一個南開學生,我竭力成為一名南開文化的使者,向社會各界的朋友們介紹南開,使他們走近南開,瞭解南開。首先,我想向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和我的指導老師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助和努力。

學生的實習報告 篇4

第一次踏進廣東電視臺《生存大挑戰》辦公室的門時,我的心情是忐忑的,因為我不知道我會遇到什麼樣的突發狀況。出乎我意料的是,我在這裡不僅生活得很快樂,而且還拿到了社會必備的四把金鑰匙。

第一:真誠

真誠,是人與人之間交往的基石。 第一天去電視臺實習,我懷著惴惴不安的心情,之前聽過很多關於實習生的傳 聞,說他們在單位要麼被當成透明人,要麼就淨幹些雜活,於是有點擔心自己會和他 們一樣。 踏進辦公室,只見幾個陌生的臉孔。我微笑著和他們打招呼。從那天起,我養成 了一個習慣,每天早上見到他們都要微笑的說聲“早晨”或“早上好”,那是我心底 真誠的問候。我總覺得,經常有一些細微的東西容易被我們忽略,比如輕輕的一聲問 候,但它卻表達了對同事對朋友的關懷,也讓他人感覺到被重視與被關心。 僅僅幾天的時間,我就和同事們打成一片,我擔心變成“透明人”的事情根本沒 有發生。我想,應該是我的真誠,換取了同事的信任。他們把我當朋友,也願意把工 作分配給我。 其實,不僅待人要“真誠”,對事也要“真誠”。 節目組的攝像師在製作《生存大挑戰》主題曲的mtv時,有幾個鏡頭總覺得不滿 意,但又想不出好的修改方法。我於是把自己的意見誠心誠意的提出來。沒想到,他 竟欣然的接受了。從那以後,每次編輯剪片,都會找我去看片子提意見,她曾告訴我,我提的意見和建議很中肯,非常有用,把我心裡美的啊,因為我看到了自己的價值。真誠,讓我走出了顯示自身價值的第一步。

第二:溝通

有溝有通社會才會和諧,有溝有通,人際關係才能和諧,有溝有通,判斷才能客觀。這是我從《生存大挑戰》導演身上學到的。“你知道他,但你記住他的名字嗎?你認識他,但你瞭解他嗎? ”“你能將人和名字對上號嗎了”導演從我手中接過《生存大挑戰》集訓人圍選手的名單,劈頭一問。我被問了個啞口無言。天啊,30多名來報到的選手,怎麼可能一一 記住他們的名字?而且導演讓我負責的是選手的簽到,又沒我熟悉選手,我心裡嘟膿 著。 導演沒再說什麼,只見他把名單和選手熟練的對上號,還和他們天南地北的侃。 後來我瞭解到,其實導演和各位選手之前也只見過一次面而已。 之後,我們帶選手上陽春集訓。每晚我們都要開工作會議,對各個選手進行評 價,討論誰更適合進入決賽。有時,對某個選手的看法,我和導演會有很大不同,但 我總堅持自己是對的。回廣州後,導演寫了一份對選手的性格囊括和總體評價,我總 覺得其中一兩人的性格並非他們說的那樣。 再後來,首發陣容踏上絲綢之路的征程,在比賽中,各人真面目顯露,我這才發 現,導演看人真是看準了,每個人的表現正如他評價中所說的那樣。我不得不佩服 他。我和他與選手的接觸時間是一樣多的,為什麼他比我更瞭解選手呢?答案很簡 單,他對選手進行了大量的採訪,平常一有機會就與選手聊天。 我終於明白了:溝通是一種重要的技巧和能力,時時都要巧妙運用。認識一個 人,首先要記住對方的名字。瞭解一個人,則需要深入的交流。而這些,都要自己主 動去做。

第三:講究條理

生活中講究條理只為有一個好心情,學習中講究條理只為有一個高效率,工作中有條理卻關乎到方方面面。 “做什麼事情都要有條理,”這是編輯給我的忠告。 這絕不是一句空話。 做《生存大挑戰》的宣傳工作,如果不講究條理,一定會讓你忙得手忙腳亂卻效 率低下。記者來了,就要為其準備資料,有時他們會再要多一些資料,就要著手再準 備;播放宣傳片和節目,就要和其它部門協調,還要把帶子錄給他們,每個部門都要 送帶子,有時還有錄不同的版本;每星期還要挑選精彩的照片發給網路部,還要寫上 文字資料;電視臺某部門要去香港宣傳《生存大挑戰》,我們又不得不準備必要的資 料給他們;做節目的宣傳畫,又少不了一陣忙乎的了…… 文稿、圖片、照片、宣傳冊、帶子……一大堆資料,試想一下,如果把它們隨便 往櫃子裡一放,若急著找某個具體時間拍攝的帶子,或某個鏡頭,或某個選手某天的 照片,你會怎麼辦?可能只是翻箱倒櫃地亂找一通吧。但如果之前就按照一定順序一 定條理把各種資料整理好,一切就容易多了。 其實,其它的工作也一樣,講究條理能讓你事半功倍。一位在美國電視領域頗有成就的中大師兄講過這麼一個故事:他當部門經理時,總裁驚訝於他每天都能把如山 的信件處理完畢,而其他經理桌上總是亂糟糟堆滿信件。師兄說,“雖然每天信件很 多,但我都按緊急性和重要性排序,再逐一處理。”總裁於是把這種做法推廣到全公 司,整個公司的運作變得有序,效率也提高了。 養成講究條理的好習慣,能讓我們在工作中受益匪淺。

第四:激情與耐心

激情似火,耐心似冰,火與冰貌似不可相容,實際卻不然。 節目組一位讀新聞出身的導演說,假設你從事報業投入的是100%的精力,那麼,若你從事電視業,就必須投入150%的精力。 我見證了這種150%的精力的投入。 電視節目製作不是一件輕鬆的工作。就拿製作一集20分鐘的《生存大挑戰》為 例,首先要看前方拍攝的20盒帶子合計600分鐘;然後把鏡

頭採集進電腦;繼而進行剪片的重大工作,這是創意的活,費腦力,鏡頭需要不停的修改:繼而還要編輯音樂、配音、上字幕,做完這一集至少需要幾天的時間,為了完成進度,節目組的同事們有時每天就睡3小時,工作起來不知外面是白天還是黑夜,也忘了到底是星期幾。 如果沒有激情,他們不可能心甘情願的付出如此巨大的精力,而且這種日夜顛倒 的日子要持續幾個月;如果沒有耐心,他們不可能在電腦前一坐就是一天,就為了讓幾個鏡頭更精彩,也不可能每一集都精心修改,一遍又一遍。 我佩服他們。我私下問過幾個電視人,他們坦言工作很辛苦很累,但感覺很快樂,心裡很滿足。 其實,不管在哪個行業,激情和耐心都是不可或缺的。激情讓我們對工作充滿熱情,願意為共同的目標奮鬥;耐心又讓我們細緻的對待工作,力求做好每個細節,精 益求精。激情與耐心互補促進,才能碰撞出最美麗的火花,工作才一能做到最好

電視臺的實習使我受益匪淺,作為一名新聞人我要學習的東西還是很多的,前進的道路上我會集各家之長補己之短,把更多的精彩節目帶給受眾。

學生的實習報告 篇5

尊敬的領導:

首先,非常高興能向公司領導彙報我三個月來在工作中的實習心得。

能進入國家電網這個企業盡我所能為廣大的電力使用者服務,並把我在學校中學習到的法律知識運用到工作中來體現我的人生價值,使我感到非常的榮幸和自豪。

進入公司之後,我被安排到了華家供電所進行實習。時光荏苒,歲月入梭,幾個月的實習生活很快就過去了。這些個日子裡我也完成了一個學生向一個企業的員工的角色轉變、也學到了一些學校書本里沒有的知識。

進入華家供電所後,我進行了營業廳收費、值班、報修、寫記錄、生產等工作,通過工作發現基層的工作是很艱辛的。農民合同工是咱們公司最辛勤的勞動者,他們夏天頂著烈日,冬天頂著嚴寒騎著摩托車忙碌在服務客戶的工作中。要是遇到電力故障更是不論颳風下雨,總是時間趕到事故現場,用最快的速度進行搶修,以免給客戶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

在體會到農民合同工工作艱辛的同時,通過我三個月來的實習也意識到電力工作中常常遇到的問題很多都需要該用法律途徑來解決。這對於保障使用者用電安全和維繫電力系統工作都是十分重要和必要的。這樣就使我一個學法的電力員工有了點專業比較對口的平衡心。

據瞭解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是1995年12月28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1996年4月1日施行。它的頒佈對於保障和促進電力事業的發展,維護電力投資者、經營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保障電力安全執行,起到了保駕護航的作用。

我就結合我所瞭解的法律知識和實習體會談以下問題

竊電問題

在基層的實際工作中,遇見竊電犯罪是時常發生的事,尤其秋冬季是農村竊電的高峰季節,這時就需要我們供電企業,加強監管力度經常巡查,查到後運用法律武器來保護電能的合法使用,維護我公司的利益。

我國現行的電力法律法規對竊電規定有:《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禁止竊電行為,竊電行為包括:在供電企業得供電設施上,擅自接線用電;繞越供電企業的用電計量裝置用電;偽造或者開啟法定的或者授權的計量檢定機構加封的用電計量裝置封印用電;(四)故意損壞供電企業用電計量裝置;(五)故意使供電企業的用電計量裝置計量不準或者失效;採用其他方法竊電。”

《電力法》第七十一條盜竊電能的,由電力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追繳電費並處應交電費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百五十一條或者百五十二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盜竊公私財務,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得,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得,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有了以上針對竊電問題的法律法規,我們在工作中再遇到損害我公司利益的竊電者就可以根據法律法規來追究其法律責任了,維護我公司的利益。

客戶拖欠電費

我們供電企業按照傳統的供用電及電費結算模式是先用電後交錢,這就決定了供電企業在經營中必然要面臨的經營風險——電力客戶拖欠電費。客戶拖欠電費不光是基層供電所最棘手的問題也是整個供電企業最棘手的問題。這樣我們供電企業如何維權就是至關重要的問題了。

根據規定,供電企業在給客戶供電之前都要簽訂供電合同,客戶與供電企業建立供電關係後,享有用電的權利,應承擔交納電費的義務。《電力法》第三十三條第三款明確規定:“使用者應當按照國家核准的電價和用電計量裝置記錄,按時交納電費。”但是,在實際工作中,因為我們是農電,客戶距離營業廳較遠,交費不方便,再加上有些客戶交費意識淡薄,不履行交費義務,造成很多農民合同工給一些客戶先行墊付電費,其工資拿不回家去,之後難以收回墊付電費的後果。希望這次新上的充值卡業務能使這個現象得到緩解,為農民合同工減輕負擔。

有時候客戶長時間陳欠電費,我們需要依法進行停電時,由於自身法律思想淡薄忽略應前三日至七日將停電通知書送達使用者這一法規,冒然停電給客戶造成損失,這樣很容易使我們停電追費不成,反被客戶狀告的情況,適得其反。所以我們要加強法律法規的學習,正確合法的保護我們的利益。

除在三個月的實習工作中看出以上兩個關於電力的法律問題外,在領導的教育和培養下,同事們的關心和幫助下,我感覺自己在工作、學習、思想等各方面都有了很大提高。使我學到了什麼是電力生產和電力營銷,遵守企業規章制度的重要性。

在今後的工作中,我會更加虛心學習,經常吸取教訓、總結經驗,不斷提高自己的業務水平,做一名優秀的農電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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