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協議書彙總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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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如今,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協議書,簽訂協議書能夠保證雙方合作愉快。那麼協議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安全協議書7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安全協議書彙總七篇

安全協議書 篇1

為了深入推展素質教育,加強學生之間的交流,增進友誼,培養學生的團體協作意識和集體榮譽感,豐富校園文化生活,特舉辦本次“共青杯”賽。為了使比賽順利進行,現就參賽人員的安全問題與參賽人員達成如下協議:

1、參賽人員是具有我校正式學籍且身體健康的在校大學生;且本次活動需參賽人員自願報名。

2、參賽隊開賽前15分鐘到達比賽場地,做好準備活動,並準時參加比賽。

3、在規定的比賽時間開始後遲到10分鐘,視為該隊棄權。

4、運動員要做到服從裁判,尊重對手,尊重觀眾,互相學習,交流經驗。

5、如果雙方發生口角或打架鬥毆事件,按學校有關條例進行處分。

6、因天氣等特殊原因導致比賽不能進行時,由主辦單位通知各參賽球隊。

7、比賽期間,參賽隊員需嚴格遵守比賽規則,服從組織安排。

8、在比賽期間參賽人員應切實保護自身安全,如發生安全事故與主辦方無關,一切相關責任均由學生本人承擔。

9、本協議一式兩份,由排協辦公室和各院系參賽隊伍各持一份。此協議雙方簽字後生效,排球比賽結束後失效如果您對以上協議沒有異議請簽字:

協議人: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安全協議書 篇2

暑假將至,為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最大限度地保證學生的身心安全,特制定以下協議:

1、學生要自覺接受學校的安全教育,假期中要遵紀守法,不得幹一些有損他人、集體、國家利益的事情。嚴禁參與社會上的幫、夥,打架鬥毆。一言一行,體現文明,一舉一動,保持風度。

2、嚴禁爬牆、攀樹或其它高大建築物等,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與他人結伴遊泳;不在無家長教師帶領的情況下游泳;不到無安全設施、無救援人員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學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3、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規則,不駕駛機動車輛,不乘坐拼裝車、報廢車、農用車、三輪車、超員車等,不騎英雄車,不在路上追逐打鬧,靠右行走,注意避讓車輛,按時回家;外出如實告知父母並保證安全,不在夜晚獨自外出;嚴禁返校逗留玩耍。

4、遇高溫、雷雨、大風等惡劣天氣時不到高大建築物、高大樹木下躲避,也不到水溝、橋下避雨。

5、注意防火。不帶火種進入校園和林區,不在野外進行野炊、玩火、燃放煙花炮竹等。不隨意野外用火,不在地頭、堰邊點火。

6、注意勞動安全。在家勞動時,要正確使用勞動工具,嚴禁拿勞動工具戲耍。

7、講究個人衛生和飲食衛生。要勤洗刷,防止病從口入;不吸菸,不喝酒;不吃“三無”食品和變質食物,以防中毒。預防“流感”等各種傳染病。

8、安全用電,不隨意觸控或修理開關、燈具、電線等,不靠近高壓線;不玩或持有危險物品,如刀子、木棍、鞭炮、打火機、火柴等。

9、不進網咖或遊戲廳,不看不健康書籍和碟片,不賭博,不進不健康場所,不從事迷信活動,反對邪教;不參加其它一切有害健康的活動或遊戲。

10、加強防盜防搶意識。警惕盜竊、搶劫等犯罪活動,遇上違法犯罪事件時,應沉著、冷靜、靈活、機智,設法脫險,及時報警,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11、掌握正確的應急方法和自救知識,善於處理一切突發事件,做好其它意外傷害事故的應急處理等。

12、在家中聽從父母教導,樹立高尚情操,保持健康的心態,遇到問題冷靜思考,正確對待,不走極端;根據自己的假期學習計劃,完成假期作業,做好功課的預習。

學生承諾:

xx級xx班 學生簽字:班主任簽字 家長承諾:全面加強學生的假期安全教育和監管,切實履行監護人職責,保證學生的健康平安成長,堅決杜絕一切安全事故的發生。 家長簽字

道託初級中學

xxx年7月

安全協議書 篇3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第一條本合同所指標的為 東昇樓1號樓402室

第二條甲方作為聯絡人,負責和房屋出租方聯絡。乙方向甲方支付房租,享有此套住房內一間臥室的完全獨立使用權,以及公共區域的共同使用權。在合同期內,若一方需增加合租人數,必須經由雙方協商並取得另一方同意,且重新訂立合同後方可實施。

第三條租金支付方式:自合同簽訂時日起,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納房屋使用租金200元以做押金之用,此押金將於合租關係正常中止時退還乙方。租金支付形式: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使用租金/月。

起租日期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條共同使用區域客廳、廚房、衛生間、陽臺及區域內的相關設施。

第五條第五條合租期間,水、電、煤氣應由甲、乙兩方按實際使用人數以及家電數量平均攤付。

第六條合租期間,本著和平、友好相處的原則,雙方應共同維護居住環境的衛生、安全。不得隨意的干擾對方的私人空間。雙方應共同協商並儘量配合解決合同期內所遇實際問題。

第七條如遇朋友來訪,應儘量保持安靜,以不干擾對方學習、生活為宜。

第八條合同期間,雙方應本著節約的原則,不得浪費水、電、煤氣等。並有義務共同維護公共設施。

第九條乙方如需退房,應提前十五天告知甲方。

第十條甲方有義務在與房屋出租方中止合同關係前十五日通知乙方;並應積極配合乙方同房屋出租方簽訂第一承租合同。

第十一條乙方具有續租優先權。

第十二條除不可抗拒因素外,如甲方提前中止合同應向乙方支付200元賠償金。

第十三條在租賃期內,若雙方單方面破壞房屋設施,一切賠償由損壞方支付。若是不可抗拒因素破壞由雙方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本合同於簽訂合同當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終止日。

第十五條雙方交換身份證影印件作為憑證。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安全協議書 篇4

甲方(發包單位):

乙方(分包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以及機場管理制度和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等,為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名稱、分包範圍及作業內容

(一) 工程專案名稱:首都機場T3航站樓國門匯專案封閉區鋼結構工程

(二) 工程地址: 首都機場T3航站樓GTC

(三)本合同分包作業內容:同甲、乙雙方就本工程簽訂的專業分包合同。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二)甲方對乙方的施工安全具有監督、檢查、處罰的權利。

(三)甲方有權監督檢查乙方對進場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考核情況。

(四)甲方管理人員有權制止乙方人員違章作業,並按甲方管理規定給予處罰。

(五)甲方有權對安全意識差、不聽從安全生產指揮的乙方人員責令退場。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熟練掌握事故防範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等。

(二)乙方對其分包範圍內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施工現場和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服從甲方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對甲方在安全檢查過程中提出的問題和隱患,乙方必須按要求按時限整改。

(三)乙方有權對甲方的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改進意見

(四)乙方在日常作業中,對甲方違章指揮、強令乙方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五)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施工作業條件進行認真檢查,對甲方提供、移交的場地、設施、裝置等的完備性、安全性進行認真檢查、驗收,驗收合格後與甲方辦理移交、接收手續,並簽字確認,乙方對簽字負責,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移交、使用。乙方負責管理其分包範圍內的安全防護設施,確保其安全可靠,在施工作業前自行搭建的安全防護設施應按安全技術規範及施工要求搭設合格,並履行驗收手續。乙方對甲方移交的場地、設施、裝置或乙方自行搭設的設施、自行提供的裝置不進行檢查或驗收不合格即投入使用而發生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擔全部事故責任。

(六)乙方須建立健全安全組織機構,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乙方現場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必須經過安全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七)乙方不得違章指揮,不得強令工人違章作業,並按規定做好工人勞動保護工作,向所使用的人員提供合格的個人防護用品,費用由乙方自行解決。

(八)乙方在施工前,必須按規定編制《施工方案》及《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經乙方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後報甲方、監理,經監理審批合格後方可施工作業。無方案或方案未經審批進行施工作業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九)乙方在安排生產任務時,必須向作業人員進行書面技術交底,明確施工方法、操作工藝、質量標準、安全技術措施等,無技術交底不得作業。

(十)乙方在安排生產任務時,必須向作業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並履行簽字手續,安全技術交底報甲方備案。無安全技術交底不得作業,未接受安全技術交底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因無安全技術交底或安全技術交底不到位發生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十一)乙方須根據規定為職工辦理相應的安全生產保險,其費用由乙方自行解決。

(十二)施工過程中需要新進場人員的,乙方必須備齊相關人員資料和手續,在人員進場前以書面形式報甲方,甲方書面批准後方可進場,進場後乙方自行組織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未經批准人員私自進場後發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四條 乙方人員進場後,必須進行安全教育、考核,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乙方須將安全教育考核報甲方安全部門備案。乙方負有對工人進行日常安全教育和每日班前安全教育的責任,並做好教育記錄,履行簽字手續。乙方不得安排未經安全教育培訓和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作業。

第五條 乙方負責向所屬人員配發合格的安全防護用品,並指導其按規定要求正確配戴。甲、乙雙方都應督促施工現場人員自覺配戴好安全防護用品。

第六條 由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機械裝置、腳手架等設施,在搭設、安裝完畢提交使用前,甲方應會同乙方共同按規定驗收,並做好驗收及交付使用手續。嚴禁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情況下投入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後果由擅自使用方承擔。乙方自帶的機械裝置、電氣裝置等必須符合相關安全規定,並負責日常的檢查、維修、保養。

第七條 甲乙雙方的人員,對施工現場的腳手架、各類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標誌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改動。如確定需要拆除改動的,必須經甲方工地施工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並採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員,擅自拆除安全防護設施所造成的後果,均由該方人員及其單位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條 乙方人員施工前,必須對所處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裝置、工具用具等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隱患排除後方可進行作業。乙方沒有履行作業前安全檢查職責,造成發生安全事故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乙方使用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執行國家制定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經省、市、地區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核站培訓考核後持證上崗,並按規定定期審證;中、小型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持證操作;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十不弔”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氣、機械裝置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氣、機械裝置。

第十條 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電氣裝置,在使用前應先進行檢測,如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積極整改,整改合格方準使用,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擅自亂拉亂接電氣線路造成的後果均由肇事者單位負責。

第十二條 甲方對在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各類隱患,有權發出隱患通知書,乙方應在限期內進行整改,對於重大隱患,甲方有權停止乙方作業,乙方必須無條件遵從。

第十三條 甲方有權對乙方在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進行罰款處罰,罰款處罰在甲方專案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簽字確認後即生效,乙方在接到罰款通知後一週內要向主罰單位繳納罰款,逾期不交的加倍處罰,並從當月工程款中扣除。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要不斷總結分析安全生產形勢,對乙方和乙方作業人員重視安全生產、安全工作成績顯著的,甲方應予表揚和獎勵。

第十五條 乙方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遵守北京北京欣東園建築有限公司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在施工現場必須做到:

(一)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禁止吸菸,禁止酒後作業。

(二)必須執行交底規定的安全技術措施,未經交底禁止作業。

(三)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無證人員禁止作業。

(四)必須服從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和管理。

(五)禁止攀爬各類腳手架、跨越防護欄杆、穿行有禁行標誌的出入口。

(六)高處作業必須正確使用安全帶。

(七)樓層上施工人員禁止向下投擲物品、拋撒材料和垃圾。

(八)明火作業必須開具動火證,按規定清理周圍易燃物,有防火措施及看火人。

(九)禁止挪移、拆改安全防護設施和警告、警示等安全標牌。

(十)非電工禁止進行電氣作業。

(十一)禁止私自拉設電線、電纜、使用電爐等電熱器。

(十二)禁止私自在建築結構中居住和儲存物品。

(十三)禁止容留外部人員留宿。

第十六條 事故處理

(一)屬於甲方的責任造成傷亡事故,由甲方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傷亡職工或家屬進行一次性經濟補償。但具體善後工作由乙方負責安排和處理,甲方不直接對乙方職工及家屬。

(二)屬於乙方責任或乙方人員不服從管理、違章作業發生的事故,由乙方自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傷亡職工或家屬進行補償,甲方不負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同時乙方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及不良社會影響,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處罰標準:重傷事故每人次處以五萬元罰款;亡人事故每死亡一人處罰三十萬元。

第十七條 當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法院進行判決、裁定。

第十八條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協議自乙方完成全部分包作業內容及乙方全部人員撤離施工現場、且甲乙雙方均履行完分包合同及本協議約定的全部義務即終止。

第十九條 其它事宜:

第二十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協議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協議書 篇5

施工方(甲方):

安裝方(乙方):

裝置租賃(使用)安全協議書是甲乙雙方簽訂《裝置租賃合同》後的補充協議,甲乙雙方應按協議的內容各負其責,履行職責和義務,保證機械裝置安全正常執行。

一、甲方安全職責

1、甲方提供的機械裝置應各種安全設施齊全、有效,符合技術要求。

2、塔吊使用期間的所有權屬甲方,但乙方在安裝及拆卸期間負一切安全責任。

3、甲方隨機配備二名專業塔吊司機持證上崗,塔吊操作人員應按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4、所派操作人員服從乙方管理,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及違章作業。

5、在使用過程中存在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的,有權隨時收回塔機的使用權。

6、甲方負責裝置自身質量問題維修工作。

二、乙方安全職責

1、 乙方必須配備專業的指揮人員持證上崗。否則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

2、 乙方應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技術規範JGJ46—20xx》要求為塔機單獨設定迴路及專用配電箱並作重複接地。因未按規範要求執行所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

3、 乙方有責任保證裝置及一切附件在安裝及拆卸期間不得丟失和受到人為損壞,否則應照價賠償損失。

4、 凡在施工中因乙方作業人員違章作業及違章指揮造成的安全事故,乙方承擔一切事故責任。對甲方造成的損失及影響一律由乙方承擔。

5、 乙方在安裝及拆卸過程中負責對塔機巡檢、維修、保養及安全保護裝置校驗工作保證裝置的安全操作和良好的技術性能。

6、 乙方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安全管理制度,負責塔機的安全管理,保證使用安全。

7、甲方負責對裝置進行日常維護等工作,由專人維修,如發生機械故障,應及時修理必須隨叫隨到,嚴禁裝置帶病執行。為裝置提供良好的工作條件,確保裝置安全正常執行。

8、乙方負責對塔機操作指揮人員的安全監督,制止違章作業。嚴格遵守塔吊安全操作規程和“十不弔”(1>被吊物重量超出機械承載範圍不弔2>訊號不清不弔3>重量不明不弔4>吊物下方站人不弔5>吊物上方站人不弔6>立式構件不弔7>散物捆綁不牢不弔8>零碎物無容器不弔9>大模板無卡環不弔10>埋在地下物不弔)。

9、乙方應定期對塔機操作、指揮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確保安全生產。

10、乙方有權隨時檢查塔吊作業人員的作息時間,有權對違規的`操作人員進行處罰,對於甲方塔吊司機消極怠工,影響正常施工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操作人員。

11、針對六級以上強風、暴雨等惡劣天氣下乙方應停止塔機作業,並採取相對防護措施。

12、乙方應當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周圍環境以及不同季節、氣象條件變化的情況,在施工現場對起重機械採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13、施工現場暫時停工時,應當做好起重機械的現場防護工作,應當在起重機械工作的活動範圍內(裝置移動、起重機臂架、吊鉤活動、覆蓋範圍)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

三、上述條款中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四、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留存一份,乙方留存一份。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代 表(簽字): 代 表(簽字):

電 話: 電 話:

日 期: 日 期:

安全協議書 篇6

為貫徹落實黨的安全生產方針,保障外來人員人身安全及礦井長治久安,經胡底煤業和外來人員共同協商,簽定如下下井安全管理協議:

一、外來人員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生產法律、法律和行業技術規範、嚴格遵守晉煤集團公司和胡底煤業有關規章制度。

二、外來人員下井過程中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人身事故或其它損失,全部自負。

三、外來人員下井,需有接待部門安排專人陪同、嚴禁單獨下井,以保證外來人員人身安全,外來人員必須服從陪同人員的指揮。

四、外來人員入井,嚴禁攜帶菸草和點火物品,嚴禁穿化纖衣服,入井前嚴禁喝酒,井下嚴禁照相和攝像。

五、本協議適用於外來人員下井全過程、外來人員依照本規定離開胡底煤業時,本協議自動廢止。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安監部存檔一份、外來人員,陪同單位各持一份。

對口業務部室陪同人員(簽字)

外來單位負責人(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協議書 篇7

為了進一步增強學生、家長和學校的安全意識,明確安全責任,保障學生安全,根據《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民法通則》、國家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特與學生家長簽訂本責任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家長委託的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應依法對學生進行監護和教育,其監護關係和責任不因學生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學生父母或其監護人應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遵紀守法教育、和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及紀律的教育。

2、學生在自行上學、放學、離校、返校途中發生的安全事故;在學生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學生請假、無故逃課、曠課期間所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3、學校堅決杜絕學生乘坐非法營運車輛、車況不好的車輛、“三無”車輛、農用車輛、超載車輛及電動車、摩托車。家長要教育孩子不乘坐非法營運車輛,更不能帶孩子乘坐非法營運車輛,學生不遵守交通規則,乘坐非法營運車輛或車況不好的車輛及“三無車輛”、農用車輛。騎自行車等外出,不遵守交通規則,說笑打鬧,飈車拐彎、搶行、帶人;騎電動車、摩托車和不安全車輛外出,由此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由家長負責。

4、在放學後、節假日、寒暑假、雙休日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學校,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5、學生私自玩火、電、水、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私帶銳刀鈍器物造成的人身傷害;在與他人發生矛盾和糾紛時,沒有向老師、班主任、學校領導或其他相關部門反映,用暴力解決問題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6、學生違反法律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紀律,實施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7、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8、家長或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患有特殊疾病,隱瞞和未告知學校,發生的安全事故或人身傷害及病狀等學校概不負責。

9、未成年學生的身體、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已被學校告知,但監護人未10、學生在校外商店、攤點等購買食品,發生的飲食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11、學生翻越或推拉圍牆、欄杆、門窗,私自進入施工區,私自下河(塘)游泳,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12、因學生吸菸、酗酒、賭博、參與封建迷信活動、迷戀網路遊戲、網上聊天、進入網咖和經營性歌舞廳及與有不良行為的人交往而造成的損害,學校概不負責。

13、學生因違反學校明文規定禁止的有關條款,造成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此責任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學校與家長簽字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學期。本協議中沒有涉及到的問題,依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規定為準。

甲方(學校蓋章):

乙方:(學生家長或其監護人)(簽字):

校長(簽字):

學生(簽字):

二0年月日

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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