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婚前財產協議書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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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書,簽訂協議書可以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那麼協議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婚前財產協議書3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實用】婚前財產協議書三篇

婚前財產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20xx年3月16日履行了結婚登記手續,都願共築愛巢,白頭偕老。但為防止今後可能出現的婚前財產糾紛,現雙方理智地協商,就婚前財產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於20xx年3月16日履行了結婚登記手續,都願共築愛巢,白頭偕老。但為防止今後可能出現的婚前財產糾紛,現雙方理智地協商,就婚前財產達成如下協議:

一、婚前財產範圍:甲方的財產有,奧迪A6型轎車一部,木器加工廠一座(資產總價值50元),住房一套(**市**區**路***號**居民小區*號,面積130平方米),傢俱、日常生活用品一套,銀行存款3萬。乙方的財產有,銀行存款兩萬元,新大洲踏板摩托車一輛。為建立家庭,雙方共出資購買了夏華牌40寸液晶彩電一臺,海爾立式冰箱一臺,LG中央空調一套,雙人床一個,其他生活用品一套。

二、婚前財產的權利歸屬:甲方的轎車、工廠歸甲方個人所有;住房歸甲方所有,甲方與乙方共同使用;甲方的其他財產歸甲乙雙方共同共有。乙方的摩托車歸乙方個人所有,存款歸甲乙共同共有。雙方為建立家庭共同出資購置的財產歸甲乙雙方共同共有。

甲乙雙方無其他財產爭議。

協議經公證機關公證後生效

立協議人:***

甲方:**

乙方:**

婚前財產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履行了結婚登記手續,都願共築愛巢,白頭偕老。但為防止今後可能出現的婚前財產糾紛,現雙方理智地協商,就婚前財產達成如下協議:

一、婚前財產範圍:

甲方的財產有,住房一套(**市**區**路***號**居民小區*號,面積100平方米),傢俱、日常生活用品一套,銀行存款30 萬。乙方的財產有,銀行存款兩萬元,新大洲踏板摩托車一輛。為建立家庭,雙方共出資購買了長城牌40寸液晶彩電一臺,海爾冰箱一臺,LG中央空調一套,其 他生活用品一套。

二、婚前財產的權利歸屬:

甲方住房歸甲方所有,甲方與乙方共同使用;甲方的其他財產歸甲乙雙方共同共有。乙方的摩托車歸乙方個人所有,存款歸甲乙共同共有。雙方為建立家庭共同出資購置的財產歸甲乙雙方共同共有。

甲乙雙方無其他財產爭議。

協議經公證機關公證後生效

立協議人:***

甲方:**

乙方:**

婚前財產協議書 篇3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乙方(女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鑑於甲乙雙方自願結婚,並希望以協議的形式就雙方婚前和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財產的所有權等事項進行約定,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等法律法規,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達成如下一致意見

第一條 婚前財產的約定

1. 甲方名下財產:

(1)房產:

(2)存款:

(3)股票、投資基金等有價證券:

(4)債券:

(5)其他財產:

2. 乙方名下財產:

(1)房產:

(2)機動車:

(3)存款:

(4)其他財產:

3. (1)雙方對上述各自名下的財產所有權的約定:

甲方乙方各自名下的上述財產均是婚前財產,該財產的所有權分別歸甲方乙方個人所有 。

(2)雙方對上述各自名下財產所產生的投資收益的約定:

甲方乙方各自名下的上述婚前財產的收益分別歸甲方乙方個人所有 。

(3)其他約定:

第二條 婚後所得財產的約定

1. 甲方乙方各自名下的上述婚前財產,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名下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權,在婚後所取得的一切收益均為夫妻共同財產;

2、 甲方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智慧財產權的收益等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第三條 債務

1. 甲方婚前債務: 房產按揭貸款:總額 萬元;首付 萬元;剩餘貸款: 萬元 。無其他債務。故甲方婚前債務為 萬元 。甲方婚前債務在甲乙雙方結婚後由甲乙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來共同還貸。甲方房屋中,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可依法分割。

乙方無婚前債務。

若婚後發現任何一方在婚前有上述未列明的個人負債的,由負債一方個人承擔償債義務並承擔因此產生的法律責任。

2. 甲乙雙方婚後為滿足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為夫妻共同負債,由雙方共同負擔。

3. 雙方婚後借債應事先協商一致,任何未經雙方協商並書面同意的用於非日常生活所需的債務,均為舉債方一方債務,由其個人承擔償債責任。

4. 一方單獨舉債,事後由夫妻另一方追認的,應視為夫妻共同債務。

5. 其他約定:

第四條 夫妻財產的管理和處分

1. 歸屬夫妻共同財產的管理和處分

(1)因日常生活需要而管理或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決定。

(2)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

2. 歸屬一方的個人財產由財產歸屬一方進行管理和處分。

3. 任何一方不得隱藏和轉移婚後夫妻共同財產,如有隱藏和轉移行為的,另一方發現後有權取得對方所隱藏或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

4. 關於夫妻財產管理和處分的其他約定:

第五條 日常開支

1. 家庭的日常必需開支(糧油、水電、煤氣、固定電話等支出) 承擔。

2. 重要開支約定:

3. 關於日常開支的其他約定:

第六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 應當互相尊重、互相忠實。

2. 雙方不得對對方實施家庭暴力,不得虐待和遺棄對方及其他家庭成員。

3. 雙方有互相撫養的義務。

4. 一方對己方的父母盡贍養義務,對方應當與給支援。

5. 其他約定:

第七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成立,自雙方辦理完畢結婚登記手續後生效。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簽章) 乙 方:(簽章)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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