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用電協議書範本

來源:才華庫 2.17W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我們都跟協議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絡,簽訂協議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一起來參考協議是怎麼寫的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臨時用電協議書範本,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臨時用電協議書範本

臨時用電協議書1

甲方:

專案部:

工程乙方:

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加強施工現場的 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工作,保證施工人員在生產過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落實各項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制度。根據國家、北京市關於建設工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管理的 法律,法規及本公司的 各項管理規章制度,經雙方協商,特制定本協議:

一、專案部責任:

1、專案部建設臨時用電安全領導小組,設立專職電氣工長,明確責任分工,落實到人。

2、建立各項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用電技術措施的編制、審批制度,並建立相應的技術檔案。

3、建立技術交底制度。向專業電工、各類用電人員介紹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用電技術措施的總體意圖、技術內容和注意事項,並在技術交底文字資料上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簽字手續,註明交底日期。

4、建立安全檢測制度。定期隊臨時用電工程的接地電阻值、電氣裝置絕緣電阻值、漏電保護器等進行檢測,發現問題及時解決處理,並做好記錄。

5、建立電氣維修制度。加強日常和定期維修工作,及時發現和消除隱患,並建立維修工作記錄。

6、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訓制度。定期對專業電工和各類用電人員進行用電安全教育和培訓,凡上崗人員必須持有勞動部門核發的上崗證書,並在有效期內。

7、專案部管理人員做到不違章指揮,並及時糾正和制止施工人員違反安全用電的行為。

8、建立電氣火災日常檢查制度,強化安全用電管理,成立預防電氣火災應急搶救隊伍。

二、施工隊及其負責人的職責:

1、施工隊必須認真遵守公司及專案部的各種臨時用電管理制度:服從專案部的管理,建立安全用電領導小組,設立專業電工,明確責任,並與本隊所有專業電工和各類用電人員簽訂安全用電協議書。

2、施工隊負責人負責每月組織本隊全體人員進行安全用電知識教育和培訓,並負責監督檢查本隊人員執行落實情況,發現隱患,及時解決處理。

3、施工隊負責人必須保證專業電工和各類用電人員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並對其進行日常性安全用電培訓和檢查。

4、施工隊長、專業電工班組長必須監督施工人員勞保用品的 正確佩戴和使用,防護用品佩戴不正確的要及時糾正,嚴禁違章作業。

5、班組長每天要在施工中自檢,發現電氣安全隱患要及時解決處理並報告專案部,施工隊負責人必須按照專案部及上級部門在檢查中提出的臨電安全隱患問題及時組織人員、按規定時間和整改要求進行落實。

6、施工隊長及班組長必須按照專案部下達的臨時用電安全交底內容施工,並負責向施工人員傳達和履行簽字手續。

7、施工隊專業電工負責定期和不定期隊臨時用電工程的接地、裝置絕緣和漏電保護開關進行監測、維修,發現隱患及時消除,並建立監測維修記錄。

8、發生觸電事故和電氣火災要保護好現場、搶救傷員和及時向專案部及相關部門彙報。

三、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和履行本協議的規定,出現爭議和責任事故,應協商解決,分清法律責任,各負其責。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簽訂日期之日起生效,工程交付甲方後自行終止。

注: 專案部可依據本協議簽訂相應補充協議

專案負責人簽字:

施工隊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臨時用電協議書2

 總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為貫徹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保障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止人身觸電事故。依據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xx)、“北京市建築工地施工臨時用電標準”明確臨時用電安全責任。甲、乙雙方應按照各自職責,嚴格遵守協議規定的權利、責任、義務,保障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

一、甲方的權力、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北京市建築工程對臨時用電的有關規定,負責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全面監督、管理,並對用電過程安全檢查和指導。

2、按照施工臨時用電組織設計和施工工序,從箱變指定一路為乙方專用,乙方組織人員把電源送至乙方施工區域內,安裝A#、B#配電箱,經驗收後交給乙方使用。

3、甲方依據標準監督乙方用電和用電裝置執行情況,發現存在隱患和不符合標準的乙方無條件執行整改。不服從管理的甲方有權停電整改,必要時實行經濟處罰,直至整改完畢。

4、乙方作業人員的電工操作證影印件及考核記錄存檔備案,未經考核人員不得上崗。

5、甲方臨電安裝完畢後,組織甲、乙方主管領導及安全部門共同驗收後,方可使用。

6、甲方對箱變、水錶定期維護。

7、甲方每月20日查表,甲、乙雙方認可後,乙方七日內交費,否則將押金抵齊後有權停水、停電。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嚴格執行國家、北京市建築工程臨時用電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對自己轄區內的臨電負全面的管理責任。

2、自己區域內增加裝置時,應先向甲方申請,同意後實施。不得私自增加用電容量,造成上一級跳閘的後果乙方負責。

3、保證自己施工區所有配電箱、線路及各種用電裝置、設施完好,加強日常維護和巡視,有問題及時上報,嚴禁裝置設施帶“病”執行。

4、雨、雪等惡劣天氣後,應對用電設施進行絕緣遙測,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5、有專人負責臨電設施,對操作人員要進行用電交底。避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確保安全用電。

6、乙方有權對甲方提供電源不符合標準時,提出整改申請,對上級提出有關臨電存在的問題,必須認真落實整改。

7、甲方電纜乙方不得隨意挪動,不得堆積易燃物。違章操作和未通過甲方擅自拆、改造成的惡果,由乙方負全責,造成的甲方損失由乙方承擔。

8、乙方在使用中造成的箱變的跳閘,乙方先查清自己的原因,故障排除後書面向甲方說明確認,方可合閘。由於乙方頻繁跳閘造成的閘具(箱變)損壞由乙方負責。

9、乙方用水不得出現跑、冒、漏情況。

收費標準:先將押金 元交與甲方。1、水費單價為 元/噸,用電單價為 元/度(包含銅損);2、水、電費每月月底由甲、乙雙方簽字確認,乙方每月27日前交足水電費;3、甲方每月出示用水、用電量憑據,並在乙方交費後提供加蓋財務公章的交費收據。

本協議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乙方工程竣工日止。雙方蓋章後生效。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責任人: 責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臨時用電協議書3

甲方:(總承包單位)

乙方:(分包單位)

為加強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管理,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保護職工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確保國家財產安全和本工程的順利實施,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工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11)和JGJ59—2011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建設需要,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安全管理協議:

一、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分包內容:勞務分包

二、安全生產管理:

1、總包方權利與義務:

(1)總包方應貫徹、執行國家及地方政府有關臨時用電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標準,建立健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保證體系,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用電負總責。

(2)負責制定施工現場的安全用電定理制度,定期佈置、實施、檢查、評價、總結工程的安全用電工作,對總包範圍內的施工用電活動進行檢查和管理。

(3)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安全用電承擔連帶責任。

(4)總包方負責分包方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的安全用電教育,培訓考核、負責建立特種作業人員備案登記。

(5)總包方負責對與建設單位簽訂分包合同的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的臨時用電情況進行日常監督和管理。

(6)負責建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有權要求分包單位方建立應急救援體系,落實救援措施,建立救援隊伍。

(7)總包方應按規定對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安全警示標識情況負責監督檢查。

(8)參與臨時用電工程的`“四方”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9)施工現場臨電器材應由總承包方負責提供,在合同或承包協議中另有約定的除外。

(10)總包單位應該確保本工程臨時用電工程所需資金的有效投入,並確保臨電設施採購質量合格,對所承建的建設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並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2、分包方權利與義務:

(1)分包單位應當服從總承包單位的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對其承包工程的安全用電負責。分包單位不服從管理導致臨時用電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2)乙方必須是具有勞務承包資質的獨立法人單位,能夠對所屬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用電行為進行管理和監督。

(3)分包方必須熟悉並能嚴格執行國家的臨時用電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各項規定,能夠積極參加有關促進用電安全的各項活動。

(4)分包方必須學習、掌握、並認真執行總包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用電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模式,積極參加總包單位組織的各項安全生產組織和活動。

(5)分包方必須建立自身的安全用電保證體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制定用電安全技術措施並認真組織落實。

(6)分包方有教育職工安全用電的義務,並提供合格的臨時用電操作人員,持證上崗率要求100% 。

(7)分包方自有的施工機械和電氣裝置設施,必須符合國家、部門、地方的標準和規範。做到效能良好,各種用電安全防護裝置齊全有效。分包方應對這些裝置設施進行過程控制,保持其始終處於良好的工作狀態,並按照建設主管部門的要求進行備案,並做好日常維護保養工作,並做好相關記錄。

(8)分包方使用機械裝置和電氣裝置,要定人、定機、定崗,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交底,不得擅自離崗,嚴禁酒後作業。

(9)分包方應嚴格按照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做好電氣火災的預防工作。

(10)分包單位的電大作業人員必須配戴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並懂得正確的佩戴和使用。

(11)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因工傷亡報告制度”,發現事故及時向總承包方及相關部門報告,並積極組協調開展救護和工程搶險工作,不得破壞事故現場,隱瞞不報或者延遲報告。

(12)分包方有權拒絕總包方的違章指揮。

(13)分包方必須堅持每天班前安全教育制度,並嚴格按照安全技術交底施工。班組長對本班施工人員的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

(14)分包方要加強宿舍、倉庫的臨時用電管理,確保用電安全。

(15)分包方發生人員傷亡時,不管事故的責任在何方,分包方必須先做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當然總包方對事故的發生負有相關責任時,總包方應積極協助分包方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三、違約:

1、分包方在施工過程中違反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及總包方的有關安全管理規定,總包方一經發現可下達整改通知書要求分包方立即進行整改,分包方應按總包方要求進行整改,如分包方不按總包方要求進行整改,總包方有權強制停工和經濟處罰等措施。

2、因分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由分包方承擔違約責任,造成經濟損失的由分包方經濟支出。

3、因總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由總包方承擔違約責任,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總包方經濟支出。

4、分包方在施工現場都要服從和接受各級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凡違反安全操作規程、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公司各項管理制度的班組和個人均自覺接受按規定給予的經濟處罰,問題嚴重及屢教不改的可解除分包合同。

5、分包方因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被處罰的罰金,應按時交付現金或從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四、補充條款:

五、協議說明:

1、本協議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勞務分包、工程專業分包合同截止時自然終止。

2、本協議共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專案經理: 分包負責人:

時間: 時間:

蓋章: 蓋章 :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