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入駐協議書

來源:才華庫 2.09W

商家入駐城中成合同書(正式版)

最新入駐協議書

甲方:

乙方: 泰安德勝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決定,簽訂商家入駐寧國城中成合同書,具體內容如下。

名詞解釋

在本協議中,除非另有明確規定,否則下列詞語應具有如下含義:

1.城中成:指乙方開發的網上購物交易技術服務平臺,是乙方的重要專案之一。

2.網上域名使用費:是指甲方使用乙方城中成網上商城二級域名費用2000元,該費用不包括網上支付涉及的銀行交易手續費及配送費用。

3.網上貨款:指買家使用城中成網上支付系統購買甲方銷售的商品所產生的貨款。

第一、合同有效期

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合同條款,履行合同滿一年後,未出現以下違規行為(如:上傳銷售非法偽劣產品,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不能提供有效服務等),合同有效期自動順延,合同繼續有效(乙方不再向甲方收取城中成二級域名使用費)。

第二、甲方的權力和義務

1、甲方有權利要求乙方在合同期內提供穩定的技術服務;要求乙方提供網店技術、產品圖片、價格上傳、經營理念產品特色文化上傳等服務;甲方擁有寧國城中成二級域名和使用網上商城的權力;

2、甲方應於服務開通之前,按照《寧國城中成網上商城入駐協議書》中的規定向乙方支付網上商城域名使用費2000元。

3、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網店管理系統按乙方要求在寧國城中成網上商城建立網上店鋪,經乙方稽核,釋出和管理商品資訊。

4、甲方應保證其在寧國城中成網上商城中的商品資訊合法、真實、準確。如因甲方提供的商品資訊存在問題而引起任何糾紛,甲方應負責解決;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當負責賠償。

5、甲方有義務對所售商品的售後提供服務。

6、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支付網上每筆交易貨款的5%,作為網路管理費用,用作乙方網路系統開發和平臺技術推廣等費用。

7、甲方保證其在寧國城中成的商品零售價格不高於在店鋪銷售的最低價格,否則乙方有權拒絕釋出或刪除該商品資訊。

第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網上商城的建設、維護、執行和管理,為甲方在乙方的網上商城釋出商品資訊及銷售商品提供協議中約定的技術服務。

2、乙方僅負責向甲方提供本協議規定的技術服務,與銷售商品有關的一切事務(發貨、維修、質量保證、退換貨等)均應由甲方負責。

3、乙方為甲方提供一個穩定的二級域名店鋪,負責整體推廣寧國城中成商城,提高商城知名度;免費維護和管理城中成網上商城平臺。

4、乙方有權稽核甲方提供的商品資訊,對甲方提供不符合法律、法規或乙方有理由相信如果釋出將給乙方帶來不利影響的商品資訊,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進行修改,也有權拒絕釋出或刪除該資訊。

5、乙方可協助甲方向買家提供商品配送服務,保證配送時間和服務質量。因配送時間和服務出現問題,甲方與買家產生糾紛,乙方本城分站協助解決;如因甲方產品質量造成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6、所有產生的網上貨款,買家均統一交付於乙方平臺,乙方根據實際交易情況,7天一個週期為甲方進行支付。

第四、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留一份,自雙方簽訂即日起生效,甲方即成為乙方的聯盟商家,享受推廣和銷售帶來的雙項利潤。

2、乙方有權對不遵守無條件退貨的甲方解除合約;甲方在乙方網上商城經營中出現違反國家政策或監管部門的規定,乙方有權提前解約;甲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乙方有權取消甲方的二級域名使用權。

3、為了網站的正常執行,乙方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對網站進行停機維護;如因上述情況影響乙方在本協議的履行,甲方予以諒解。乙方應儘可能將因此造成的不利影響減少到最低程度。

4、如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暫行中止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消除為止,並且無需為此而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盡最大努力克服該事件,減輕其負面影響。

入駐協議範本

甲方:某銀行

乙方:

中心是為科技型企業提供投融資一站式服務的平臺。為了保持中心良好的辦公環境,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願、相互守信的原則簽訂此協議,以期共同遵守。

一、中心地址:某銀行某某支行二樓

二、工作區域:根據中心統籌安排,指定的工作區域。

三、使用期限:201*年*月*日開始入駐,具體要求另行約規定。

四、權利與責任

1、甲方為創造乙方良好的業務受理、工作交流、產品展示及產品推介的環境,共同為科技型企業提供優良的服務,力爭把服務中心打造成國內一流的綜合性金融服務平臺。

2、乙方應遵守中心的各項管理制度,不得改變用途,不得隨意收取企業費用。(必須收取的費用,經甲方認可後進行公示)。

3、乙方必須堅持文明服務公約,按規定時間上下班,按公示的工作流程,細心受理企業的諮詢、業務辦理等工作,與客戶及其他入駐機構不得發生爭吵等不文明行為。

4、乙方應改進工作作風,免費為科技型企業提供諮詢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及孵化、創業融資、中介代理、財稅諮詢等服務,

5、甲方可為乙方提供會議、展示、報告等場地服務,如需使用乙方應提前一天向中心提出申請。

6、乙方不得從事法律法規禁止及經營許可範圍以外的商業活動,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承擔入駐期間發生的經營風險和因企業運營而產生的法律責任;

7、甲乙雙方共同做好安全保衛工作,愛護中心場地、環境及各類設施及辦公服務裝置,不得損壞、帶走所有辦公服務裝置,確保中心的各項工作經營秩序;

8、中心入駐企業違反中心管理辦法或本協議的,經稽核認定以後,甲方可終止入駐協議,企業退出服務中心。

9、乙方如因違法經營行為受到有關部門查處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10、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未盡適宜,由雙方協商共同解決。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11、未盡事宜雙方可在此基礎上籤訂補充協議。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經辦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入駐協議(最新修改)

甲方: (以下稱甲方) 乙方: (以下稱乙方) 為貫徹落實好市中小企業服務大廳平臺的建設,促進入駐中介服務機構抓好服務質量、提高服務效率,切實履行“政府扶持中介,中介服務企業”的原則和宗旨,經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乙方簽訂本協議書時需要提交符合甲方要求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程式碼證、資質證書、稅務登記證、銀行開戶許可證等影印件(提供原件查驗)。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辦公區域、辦公裝置及用品。乙方不需要交納房租費、物業管理費等公共費用,其餘因開展業務產生的辦公等費用按實際發生額交納。

三、乙方須妥善保管和使用甲方提供的物資裝置、一旦發生損壞或滅失,乙方需要向甲方賠償。乙方如需要對電腦等裝置進行日常維護,甲方提供一。

四、乙方入駐服務大廳後,必須遵守甲方制訂的服務大廳各項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統一協調、指導和管理。中餐實行統一就餐制度,就餐費按月按標準從保證金中予以扣除。

五、退出。因乙方自身原因或甲方考核不合格等需要退出服務大廳時,乙方需向甲方辦理相關物資及裝置移交手續後方可退出。屬乙方自身原因的,需提前一個月書面向甲方申請退出。

六、服務收費。乙方的服務價格需要按照國家、省、市等有關規定、結合市場行情執行,並接受中心的監督和引導。

七、乙方需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伍仟元(¥5000.00),且同意甲方按考核制度在該款中扣除罰款,協議期滿,乙方無違約時,甲方全額(無息)退還乙方。

八、考核制度

1.違反考勤規範,出現無人頂崗的服務機構,一次扣除保證金500元,依此類推;發生3次及以上時,取消入駐資格;

2.遲到早退或擅自離崗,導致無人職守視窗影響業務接待的,一次扣除保證金500元,依此類推;發生3次及以上時,取消入駐資格。

3.發生企業抱怨投訴(有效投訴),經核查屬實,一次扣除保證金1000元,並取消入駐資格;

4.工作人員出現不著全套工作裝上崗的,一次扣除保證金500元,依此類推;發生3次及以上時,取消入駐資格;

5.凡違反《大廳視窗工作人員行為規範》及相關補充規定其中任一條款的視窗,每次扣除保證金500元,情節嚴重的每次扣除1000元。

九、附則

1、未盡事宜,雙方簽訂補充合同或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三份。

附件:

1、貴陽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服務大廳辦公用品管理制度(試行)

2、貴陽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服務大廳工作人員行為規範(試行)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電話或手機: 電話或手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服務大廳視窗工作人員行為規範

為貫徹落實好市中小企業服務大廳平臺的建設,促進入駐中介服務機構抓好服務質量、提高服務效率,切實履行“政府扶持中介,中介服務企業”的原則和宗旨,現對入駐中介服務機構的服務內容、服務標準等方面作如下規定。

一、禁止性規範

1、禁止在大廳電腦裝置上從事違法行為,禁止安裝、執行與工作無關的軟體和增設音箱等配臵;禁止刪除大廳電腦裝置上的程式軟體及硬體配臵。

2、工作時間禁止大聲喧譁、嬉笑打鬧、串崗聊天、打瞌睡、打撲克、翻越櫃檯。

3、禁止在大廳內吸菸、與客戶交流時吃東西、隨地吐痰、亂丟亂扔。

4、禁止酒後上班。

5、禁止在大廳視窗區域晾、掛和放臵衣物。

6、禁止與服務物件爭吵,出現紛爭時應當及時向大廳主管反映。

7、禁止在服務物件前整理服飾、整理頭髮、掏耳垢、挖鼻孔、剔牙齒、剪指甲等不文明行為。

二、舉止儀表規範

1、舉止文明,辦事公正,體現大廳視窗工作人員良好的修養和素質。

2、姿態文雅、自然大方;坐姿要端正,站姿要挺立。

3、服飾穿戴整潔、樸素大方、儀表端莊。

4、按要求著裝上崗。

5、臨時頂崗人員頂崗期間須著正裝。

6、言行舉止要和善、謙恭、莊重、得體。

7、面對服務物件時應面帶微笑,自然真誠。

8、接待服務物件時要來有迎聲,詢問有答聲,離開有送聲。

三、語言規範

1、與服務物件交談應當口齒清楚、條理清晰、言簡意賅、用語文明,應當使用普通話。

2、接聽服務物件電話應當使用“您好,服務大廳××視窗”,“您有什麼事?”,“我能轉達嗎?”,“請稍等一下”,“請您再說一遍”等文明用語,禁止強行終止或結束通話電話。

3、接待服務物件應當使用“您好,您要辦什麼業務”,“請您到××視窗辦理(指明準確位臵)”等文明用語。

4、為服務物件辦理業務應當使用“請稍等”, “請您聽我詳細解釋好嗎”,“請保管好您的資料”。

5、服務物件離開時應當使用“請慢走”,“再見”等文明用語。

6、遇到服務物件不理解、情緒激動時,要有信心和耐心,應說“請聽我詳細解釋一下好嗎”?等文明用語。

7、接待服務物件或接聽電話時,禁止使用激化矛盾,損害形象的語言。

企業入駐協議書

甲 方:惠州市謨嶺新型產業園開發建設有限公司

乙 方:

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惠東縣有關檔案規定,惠州市謨嶺新型產業園開發建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本著平等自願、誠實信用、互利互惠的宗旨,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在甲方開發建設的謨嶺工業專案(以下簡稱專案一期)用地內投資建廠有關事宜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甲方提供乙方土地面積與用途

甲方根據《惠東謨嶺工業專案一期控制性詳細規劃》,通過掛牌給乙方提供面積約 平方米、使用年限五十年的工業用地(具體位置見附圖所示的座標圖),用於建設工業廠房和配套生活設施(僅限於員工宿舍與食堂)。

第二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1、負責協調縣政府做好專案一期內土地的徵地拆遷。

2、負責供水、供電、排水、排汙、市政道路、場地平整等基礎設施配套完善。即負責在18個月內按專案一期的總體規劃使用地滿足 “六通一平”的標準。

3、有權監督乙方按本協議書第一條約定的用途使用取得的土地,對乙方不按約定的用途使用取得的土地,有權終止本合同。

4、有權監督乙方按照專案一期的規劃要求進行設計建設,對乙方不按規劃要求進行設計建設,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5、負責協助乙方進行施工臨時用水、用電的報裝。

6、負責協調政府保證外部配套設施接通到專案一期用地紅線邊,為乙方工程施工和竣工投產提供供水、供電、排水、排汙和生活配套保證。

7、負責為專案一期入駐企業提供一體化的物業管理服務。

第三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負責按本協議書約定支付土地出讓金和基礎設施配套完善費。

2、負責按本協議書第一條約定的用途和專案一期的規劃要求在取得的土地內進行開發建設和生產經營。

3、有權監督甲方按照本協議書約定的位置、面積、時限和價格提供所需用地,對甲方不按本協議書約定的的位置、面積、時限和價格提供所需用地,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4、有權監督甲方按照本協議書的約定在18個月內使用地滿足 “六通一平”的標準,對甲方不按本協議書的約定使用地滿足標準,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5、負責在惠東縣註冊成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公司,按規定繳納開發建設和生產經營所需的報批報建費及相關稅費。

6、負責按照專案一期內道路和市政管線設施的規劃,建設和安裝所取得土地紅線內與外部聯接部分的設施。

第四條 提供土地應繳納的費用與支付方式

1、應繳納費用的構成:

乙方應繳納的費用包括:土地出讓金和基礎設施配套完善費。其中:

土地出讓金是指國家規定的惠東縣工業用地的最低限價;基礎設施配套完善費是指甲方進行專案一期用地開發建設所發生的前期費用、拆遷費用、工程費用、管理費用及資金利息等。

甲方承諾乙方取得土地應繳納的`費用單價為295元/平方米,總費用為 元。其中:

應繳納的土地出讓金單價為204元/平方米,總費用為 元;應繳納的基礎設施配套完善費單價為 元/平方米,總費用為 元。

2、應繳納費用的支付方式:

①應繳納的土地出讓金按照惠東縣國土資源局的相關規定乙方直接繳交給縣財政專門帳戶。

②應繳納的基礎設施配套完善費乙方分三期支付給甲方。其中:

第一期:自本協議書籤訂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支付定金五萬元(大寫人民幣五萬元整)。

第二期:甲方通過掛牌為乙方取得所需用地並簽定《國有土地使用合同》後五個工作日內,支付基礎設施完善費總額的90%;總計 萬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

第三期:甲方幫助乙方取得《國土使用權證》後五個工作日內,支付基礎設施完善費總額10%的餘款(扣除已交定金);總計 萬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未能按本協議書上述約定給乙方提供所需用地,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每逾期一日支付已收款總額萬分之二的違約金。

如甲方逾期移交超過三個月,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甲方需在協議解除後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退還全部已收款額,並需按每逾期一日支付已收款額萬分之二的處罰金。

若造成乙方其他經濟損失的,甲方應予以賠償。

2、如乙方未能按要求摘牌拿地,未能按上述約定繳交應繳納費用,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每逾期一日支付應繳納費用總額萬分之二的違約金。

如乙方逾期繳交超過三個月,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扣除已交定金,乙方需按每逾期一日支付應繳納費用總額萬分之二的處罰金。

若造成甲方其他經濟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第六條 糾紛處理

雙方在執行本協議書時發生民生爭議或糾紛,應儘量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生效條件

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法人代表或委託人簽字,加蓋公章並經所在地政府鑑證後生效。

第八條 其它

本協議書和附件一式六份,甲、乙方各執兩份,鑑證方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需修改需經雙方協商一致,並需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書。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鑑證方(公章):_________

鑑證人(簽字):_______

簽訂時間:

入駐協議

甲 方:

乙 方:

為促進開放、透明、分享、責任的電子商業文明,保障使用者合法權益,維護創業園正常經營秩序,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協議。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在創業園內主要從事電子商務相關業務。

第二條 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 甲方為乙方提供辦公場地。

2. 及時向乙方傳達國家和市委市政府的有關政策和規定,提供政策指導,給予乙方相關優惠政策。

3. 定期組織入駐企業及個人的聯誼活動,交流企業發展經驗,開展業務合作,傳遞市場資訊。

第三條 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 應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入駐並開展工作。

2. 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必須自覺遵守國家政策及法律、法規,由於經營不當造成的虧損以及由此而帶來的經濟責任均由乙方獨立承擔。

3. 乙方應甲方的要求需及時向甲方提供以下資料,甲方按約定使用,並予以保密:主要管理人員身份證明、個人簡歷等材料;甲方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4. 乙方應與創業園簽訂《協議書》等協議,嚴格履行協議規定,及時交納水、電、暖、空調、物業管理等費用。

5. 乙方應自覺維護創業園的正常工作秩序,愛護桌椅裝置,注意保持園內衛生。

6. 根據政府有關部門要求,配合甲方做好有關工作,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活動。

第四條 甲方有權在下列情況出現後,書面通知乙方糾正或整改。經甲方書面通知乙方,書面通知書送達後仍不糾正或整改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收回出租給乙方的場地,並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對於情節嚴重的,甲方可直接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1. 乙方未按協議規定時間入駐創業園並開展工作;

2. 提供給甲方的材料弄虛作假,造成惡劣影響的;

3. 進行違法活動,嚴重違反創業園的有關規章制度;

4. 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變更租賃場所用途;

5. 未能按有關規定或合同約定及時交納租費及其它費用;

6. 違反本協議書約定的其他行為。

第五條 甲方違反本協議第二條任何一項內容,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第六條 本協議書終止、解除的,甲乙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同時終止或解除。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作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因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產生的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創業園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其他;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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