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返利協議書精選範文

來源:才華庫 1.3W

篇一:返利協議

藥品返利協議書精選範文

返 利 協 議

甲方:東北製藥集團瀋陽第一製藥有限公司 乙方:國藥控股赤峰有限公司

由於原料上漲,現將返利調整如下:

每支卡運栓返4.30元,執行日期2015年11月1日。

東北製藥集團瀋陽第一製藥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日

篇二:協議書--返利

協 議 書

甲方:成都快樂瑪麗貿易有限公司

乙方:身份證: 電話: 甲方為保障乙方既得利益,本著精誠合作、互惠共贏的目的簽訂本補充協議,本協議為甲乙雙方加盟合同附件,不做單獨使用。

1.在合同存續期內,甲方為扶持乙方開店計劃,保證乙方更大利潤空間,將針對乙方現有及未來新開店鋪的數量和年度出貨業績達成給予年度出貨總金額1 %(1.5%)的返點。

2.甲方給予乙方年度返點將在年度出貨稽核完成後,根據乙方出貨業績達成標準核定,年度出貨量100萬以下不返點;年度出貨量100-120萬以內按照實際出貨量的1%進行返點,年度出貨量120萬以上按照實際出貨量的1.5%返點。返點金額計入乙方預付貨款中或抵扣未到賬貨款。

3.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之初衷為刺激乙方做出更佳業績量,協議內容僅限甲乙雙方知曉,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本協議內容,否則協議內容將自動終止。

4.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有效期為甲乙雙方加盟經營合同存續期內有效,在主體合同終止後,協議自動作廢。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成都快樂瑪麗貿易有限公司乙方: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署日期:年 月 日

篇三:藥品經銷協議書

藥品經銷協議書

供貨方:上海長征富民金山製藥有限公司(以下稱甲方)

地址:上海市金山區朱行鎮亭朱路376號

經銷方:廣西英特康藥業有限公司(以下稱乙方)

地址:廣西省南寧市中堯路48號

甲乙雙方基於本互利合作原則,經過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市簽訂本藥品經銷協議:

一、

經銷區域:

甲方同意乙方作為其在廣西省經銷本合同第三條所列產品的經銷商,乙方同意按約經銷甲方產品。

在簽署本協議時,乙方應提供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藥品經銷企業許可證》和《企業法人程式碼證書》的影印件(均加蓋紅章),並在甲方要求時,提供該等證件的原件以供核對。

二、經銷期限及返利:

1、 本協議有效期自2010年07月01日至2011年06月30日止。協議期限屆滿前一個月,根據乙方的市場經營等情況,甲乙雙方協商續延事宜。

2、 若乙方完成下述產品年經銷總量10萬瓶,並在2010年05月31日之前對甲方的還款達100%後,返利協議見補充協議,

3、 返利方式:乙方選擇以實物形式進行返利。在貨款到達甲方指定銀行賬號後,扣除17%增值稅後,按本協議年度一次性結清。

三、購貨合同簽訂:

甲乙雙方在本協議的基礎上,需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託代表(須有授權委託

書原件、有效身份證影印件)與甲方指定地區代表另行簽訂《上海長征富民金山製藥有限公司藥品售貨合同書》(簡稱《售貨合同書》,見附件),《售貨合同書》適用本協議所有條款。

四、貨款結算:

1、 現款:具體品種為以上品種。

2、 結算要求:

現款銷售貨物:乙方應該將貨款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號後,甲方予以發貨。 乙方不得向甲方個人帳戶匯款,如發生意外損失,甲方不承擔相關責任。

3、 根據銀行結算制度規定,乙方應選擇電匯、銀行匯款的形式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號(以發票標準示為準)。

※ 協議約定現款交易方式者甲方不接受銀行承兌匯票。

五、合同執行:

甲方負責按照《售貨合同書》約定的'運輸方式,並承擔到達上述地點前的運輸費和保險費,運達地點僅指乙方所在地。中轉及自提費用均由乙方自行負擔。乙方倉庫收貨需蓋章收貨專用章或公章或有授權證明的倉庫工作人員簽收。

六、售後服務:

1、 甲方保證其產品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質量標準:符合鐵道部、交通部、民航總局和郵局有關貨物運輸的有關規定要求。

2、 在產品有效期內,凡屬產品質量問題(不含由於乙方保管不善而造成的),經甲方檢驗部門鑑定後,由甲方換貨或退貨,數量以甲方實收數量為準。

七、貨物短少、破損責任劃分及處理:

1、 乙方在貨物到達後,對產品名稱、數量、批號、包裝形式等在現場驗收並做好記錄,如發現破損、丟失、錯發等問題,應向承運單位提出分析責任,並取得貨運記

錄或承運部門的證明。同時應在24小時內以傳真形式並加蓋乙方業務章後通知甲方。如果屬於承運單位的責任,而乙方不履行本條職責的,其損失由乙方承擔。

2、 乙方發現庫存商品原籍短少,應及時做出現場記錄,查明到貨日期及批號等資料,出具加蓋乙方公章的貨物短少證明並附原裝箱單,於30日內寄至甲方,由甲方補足短少部分,超過期限,損失由乙方承擔。

十、藥品投標:

乙方承諾只參加本協議上述獨家經銷的藥品集中招標採購,甲方對此予以積極配合。乙方在經銷上述藥品的集中招標採購中應維護甲方利益,並取得甲方對投標價格的認可或在甲方許可的投標價格區間內。

九、爭議解決:

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發生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的,於合同簽約所在地法院提出訴訟。

十、其他:

本協議及所有條款及其履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並依其進行解釋。

非經雙方授權代表同意,本書面協議不得修改。

本協議所附《附頁》、《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本協議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含騎縫章]後生效,由雙方分執。

甲方:上海長征富民金山製藥有限公司(章)乙方:廣西英特康藥業有限公司(章) 代表: 代表:

簽約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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