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工程協議書(通用5篇)

來源:才華庫 2.47W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各種協議書頻頻出現,協議書能夠成為雙方當事人的合法依據。一起來參考協議書是怎麼寫的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合夥工程協議書(通用5篇),歡迎大家分享。

合夥工程協議書(通用5篇)

合夥工程協議書1

甲方: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合夥承包河南焦作南水北調工程事宜,達成如下一致,供各方信守。

一、合夥宗旨

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搞好工程建設,進而實現各方利潤最大化。

二、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合夥專案以________公司中標合同確認的專案內容及範圍為準。

甲、乙雙方合夥承包的專案,對外以_______公司名義出現。

三、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至合夥施工的專案完工,雙方結算完畢為止。

四、出資額、方式及比例

1、甲方以現金出資,出資額為人民幣萬元。該款為啟動專案的前期費用,佔全部出資比例%。

2、乙方以裝置出資(含協調專案當地的社會關係),佔_________%。

五、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合夥如產生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六、退夥

合夥期間,一方退夥將嚴重影響合夥專案建設進行的,不得退夥。

退夥需經對方同意,方可實行。

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七、權利與義務

1、甲方為合夥期間的財務負責人,合夥專案的一切財務收入、支出均需經甲方同意方可支出與進帳;同時,甲方參與合夥專案的日常管理。

2、乙方負責專案的工程管理、裝置維護及當地社會關係的協調,並參與日常管理。

3、甲、乙雙方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八、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2、禁止合夥人在對合夥專案不利時退夥。

九、合夥營業的繼續

1、在退夥的情況下,另一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公司名稱繼續經營該專案,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2、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十、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務完成或確定不能完成。

4、專案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指定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十一、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而導致合夥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夥人違反第八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十二、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十三、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4、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以下無正文)

合夥人(簽章):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夥人(簽章):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夥工程協議書2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丁方:

身份證號:

戊方:

身份證號:

一、甲、乙、丙、丁、戊五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五方共同出資籌辦公司,達成如下協議。

二、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共同出資人的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丁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戊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三、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1、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2、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3、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4、若共同投資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四、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行使及履行作為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為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______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方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五方協商經營狀況、財務情況為一季度一次);

3.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共同投資人可以對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共同投資人共同投票決定(小數服從多數)。

5.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所有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五、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六、其他權利和義務

1.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司貨物盤點單、固定財產清點單、員工工資發放清單、雜項支出清單______方在處理對外事務時,如若涉及經濟支出,應問詢共同投資方,徵得多數人一致意見後,由甲方全權處理。

七、運營責任

為保證公司高效運營,______方有權對公司的各個崗位人員的任命及工作安排,組建正規化的財務人員及財務系統,並委任______方為公司運營的全職副總經理,協助______方工作。

八、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丁方(簽字):_________

戊方(簽字):_________

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工程協議書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平等互利、團結協作、共同發展的精神,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雙方共同參與專案施工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第一條總則

本協議為雙方一次性聯合協議。協議的各項條款僅對專案施工具有約束力。

各項條款均應遵守國家頒佈的各項法律、法規。

合作雙方是獨立的平等夥伴,按照雙方的職責分工進行合作範圍內的經濟及生產活動。

第二條工程專案的安排及費用

該工程專案全部由乙方組織施工,並承擔該項工程施工所發生的勞務費用、材料費用、機械費用、試驗費用、缺陷修補費用、保險費用、稅金以及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工程施工合同及往來檔案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風險和法律義務。

甲乙雙方共同組成工程專案部,協調與業主及監理的關係。

甲乙雙方的施工管理費用及人員工資、現場費用、差旅、通訊等費用由乙方負擔。

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有效標價_____%的管理費用(不含稅金、暫定金額按實際發生計取)。管理費用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甲方職責

專案部由甲方委派專案經理及財務人員各一名,參加工程及財務管理,負責工程施工進度、質量、安全及其他管理正常工作。

甲方在工程現場設立雙控銀行賬戶,取款時需經甲方加蓋公章乙方加蓋財務主管印鑑共同確認。工程計量款到位後扣除甲方管理費用,餘款在三日內撥付給乙方用於工程施工。

甲方在______完稅後,甲方根據分包協議,負責向乙方出具代扣代收稅款憑證。

協助乙方整理工程竣工資料。

第四條乙方職責

專案部由乙方委派專案副經理,同時組織滿足工程施工所需的人員及裝置,注入工程施工所需資金,工程質量以現場監理驗收為基準,以確保實施和完成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復,並使人員穩定。如工程施工出現嚴重質量問題,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此協議,拒絕撥付工程進度款,並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乙方所提供的人員,在施工過程中因業務素質低,不能勝任其工作的,甲方有權要求撤換。

乙方對所承擔的工程任務應具有強烈的責任感,維護甲方的企業信譽。因該工程施工所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乙方對承擔的工程任務的工期、盾量、安全等承擔全部經濟及法律責任。

乙方管理人員必須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服從專案部的統一領導。

支付甲方現場人員的工資、食宿、差旅及通訊等費用。

乙方不得以甲方及專案部的名義賒用任何人工、材料及機械裝置。

乙方的財務管理實行財務自主、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夥工程協議書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合夥承包郎溪縣飛鯉鎮張灣點美好鄉村工程建設事宜,達成如下一致,須各方共同遵守。

一、合夥宗旨

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搞好工程建設,進而實現各方利潤最大化。

二、合夥經營工程專案範圍

合夥承包工程專案範圍:以安徽新宇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與郎溪縣飛鯉鎮振興村委會簽定的張灣點美好鄉村工程建設專案施工合同約定的全部內容為準;甲、乙雙方合夥承包的該工程專案,對外以安徽新宇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名義出現。

三、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合夥施工的專案開工至完工、各方結算完畢及相關法律規定的責任與義務結束後為止。

四、出資額、方式及比例

1.甲方出資額為,佔全部出資比例的______%。

2.乙方出資額為,佔全部出資比例的______%。

五、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合夥如產生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依據,共同承擔。

六、權利與義務

1.合夥期間的財務由甲乙雙方共同核算與管理,合夥專案的一切財務收入、支出均需經甲乙雙方同意後方可支出與進帳;

2.甲方負責該工程專案部全部管理工作;

3.甲、乙雙方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4.甲、乙雙方共同承擔由該工程產生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七、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工程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本人承擔,與其他合夥人無關;

2.禁止合夥人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八、合夥期滿

合夥期滿,雙方按合夥協議進行結算,盈虧均按比例承擔、分配並承擔工程完工後由法律規定的責任與義務。

九、糾紛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起訴諸於法院。

十、生效及補充

1.本協議自各方簽字後生效,各方各執一份;

2.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並訂立補充協議。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夥工程協議書5

甲方: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住址:

丙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住址:

丁方: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住址:

戊方: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住址:

以上五方本著平等、自願,充分協商的原則,就合夥經營範大姐修腳之家事項,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一、合夥經營專案

各方共同經營位於______的字號______的店鋪,經營範圍為:______,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___系該店鋪的______。

二、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以本協議簽訂時開始,到各合夥人均同意終止時終止。

三、出資額、出資方式

1、該合夥專案的總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元,各合夥人均以現金的方式出資,每人出款金額相等,______為人民幣______元。各合夥人在合夥專案中所佔份額相等,均為20%。

2、各合夥人的出資必須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完成,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各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該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逾期未出資或者未完全出資的,取消其合夥資格並由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在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任何合夥人不得要求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然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四、盈餘分配與債務的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五、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1、入資新合夥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夥人對入資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資

1).自願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資: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資;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專案的法定事由。合夥人擅自退資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專案造成經濟損失的;

③執行合夥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

合夥人退資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夥專案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3、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專案的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專案的合夥人。

六、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人的權利: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各方共同決定;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合夥人有退資的權利。

2、合夥人的義務: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七、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八、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合夥方共同清算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

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十、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到合同履行地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十一、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伍份,合夥人各執一份,五份合夥協議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4、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並按手印)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並按手印)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簽字並按手印)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丁方:(簽字並按手印)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戊方:(簽字並按手印)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