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互換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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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人們運用到協議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簽訂協議可以使事務的結果更加完美化。寫協議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媒體互換協議書,歡迎閱讀與收藏。

媒體互換協議書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滿足甲乙雙方媒體自身宣傳的需要,實現雙方資源互補,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在重慶市渝中區達成廣告互換協議,具體事項如下:

1、合作內容:乙方在甲方媒體《XXXX》刊登乙方自身形象宣傳或主辦活動的'宣傳廣告,甲方及其旗下所屬媒體在乙方媒體《XXXX》刊登自身形象宣傳或主辦活動的宣傳廣告。

2、在不影響甲乙雙方正常廣告經營的基礎上,雙方利用空餘的廣告版面釋出。

3、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20 年 月 日,甲方為乙方提供 兩個彩色半版普通版廣告版面,乙方為甲方提供 三個彩色半版的普通版廣告版面釋出。

4、甲乙雙方在對方媒體僅限於播放、刊登自身宣傳廣告,不得將該權利以任何形式轉讓、授權給第三方或在自身廣告中替第三方進行宣傳。甲乙雙方在播出時間或版面允許的情況下,協調播出(刊登),具體播出(刊登)細節等未盡事宜以確認書為準。

5、甲乙雙方在播(刊)廣告時需遵守雙方有關廣告截稿時間,以及廣告內容及規格等相關規定。雙方應提前10天確認對方廣告播(刊)時間,如有變動,應及時通知對方。如出現漏播(刊)現象,以補播(刊)的方式予以補償。

6、甲乙雙方在對方播出或刊登的廣告應遵守廣告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保證其提供的廣告稿件真實、有效,不違反法律或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包括但不限於著作權、肖像權、商標權、姓名權、名譽權),如因違反本項引起的糾紛以及給釋出方造成損失的,由廣告提供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全部責任。釋出方有權審查廣告提供方的廣告內容和表現形式,對於不符合法律或合同約定的內容或表現形式,釋出方有權要求廣告提供方做出修改,在修改前,廣告發布方有權拒絕釋出。

7、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經辦人:

經辦人:

負責人:

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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