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離校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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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書是社會生活中,協作的雙方或數方,為保障各自的合法權益,經雙方或數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簽定的書面材料。下面是小編為你帶來的安全離校協議書 ,歡迎閱讀。

安全離校協議書

安全離校協議書範文篇1

為明確學校和學生在假期間的安全責任與義務,保障學生的安全,維護學校的穩定,根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12號)及其他有關規定,特擬訂如下安全責任書。經學校授權,本安全責任書由各二級學院與學生簽訂。

一、學生在假期離校期間,學生回家必須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學生家長和所在學院同意並簽訂安全責任書,辦理相關手續後,方視為學生在假期間正式回家。未經學校同意,學生不得自行離開學校。學生假期間發生人身、財產損害事件,且學校行為並無不當的,後果由學生本人承擔;

二、學生在假期離校期間,應嚴格遵守《黃山學院學生手冊》及學校其他各項外出離校的安全管理規定,增強安全防範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並向學校做出安全承諾;

三、學生在假期離校期間,違反相關規定並給學校及他人造成人身財產損失或其他後果的,由學生本人承擔責任;

四、學生在假期離校期間,學生要遵守交通法規,因違反規定發生交通事故或出現其他意外事件,造成人身傷亡或經濟損失的,由學生本人負責;

五、學生在假期離校期間,在校外發生違法犯罪、擾亂社會治安行為的,責任自負;

六、學生在假期離校期間,不得私自到水塘、河流、水庫、湖泊等地遊玩,由此造成人身傷亡的,由學生本人負責;

八、學生在假期離校期間,要愛護公共設施和裝置。損壞或故意損壞公物的,責任自負;

九、學生在假期離校期間,應妥善保管好個人財物,如因個人保管不善的原因造成損失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十、學生在假期離校期間,由於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外,因學生本人或他人行為造成的安全事故或人身傷害、財產損失事故的,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一、此安全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十二、此安全責任書一式兩份,學生本人、學院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學院(蓋章):

班級:

學生簽字

年 月 日

安全離校協議書範文篇2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家庭的幸福所在。在關注孩子健康成長的同時,我校要求家長要加強對子女的安全教育,增強安全無小事的意識,培養和提高子女自救自護的能力,並擔負起法定監護人的監護職責。

對於孩子的安全,學校、教師的責任時間為師生在校期間,責任空間為校園內,放學後是家長的責任時間。為了保障學生安全,做到家校分工合作,責任明確,學校與家長簽訂以下安全責任書:

一、家長要教育孩子按時到校上課,放學及時回家,注意道路交通安全、瞻前顧後,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來左去右不得在公路上追逐、打鬧、嬉戲,提倡家長親自接送,中低年級的孩子家長必須親自接送,以防意外。

二、如果家長因故不能親自接送,要與所委託的接送孩子的人員有書面安全責任書,做到責任明確,保證學生安全。

三、家長要明確孩子上放學的時間,做到按時接送。

早晨到校時間:7:40以後

中午放學時間:11:40,到校時間:12:50以後

下午放學時間:4:25

四、建立學生請假報告制度,如果孩子有事或因病不能按時上學,家長鬚親自及時向班主任老師請假;如果學生上學期間,家長因故須中途接孩子回家,家長要親自提前向班主任老師請假,並告知班主任老師是誰來接孩子。

五、為了保障家校的聯絡通道,班主任老師已建立了本班的飛信群,請家長要保障手機資訊的通暢,換手機號碼要及時通知老師。

為了您子女的安全、家庭幸福,學校特擬定此責任書,以示責任。

班級:

學生:

班主任簽字:

家長簽字:

安全離校協議書範文篇3

為了加強學生的教育管理工作,保證週末回家學生在離校、返校期間的安全,結合目前形式的具體情況,特簽訂以下安全協議。

1、學生在離校之前,老師負責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督促學生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國家法規。

2、學生週末在校外的安全由學生家長負責。學生在離校期間,應當嚴格遵守國家法規、學校規定的政治安全和自身的'人身安全,不得參加任何破壞國家安全和損壞國家利益的活動,不得參與、參加任何形式的非法、迷信及宗教活動,如有發生,班主任將對當事人嚴肅處理,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學生自己承擔,校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學生在離校後的居住期間,應當確保自身的安全,在離校、返校途中、或在家裡出入娛樂場所、社會及社交活動等所造成的一切身體傷害和經濟損失,校方不承擔責任,由學生自己承擔。

4、學生在校外造成的意外傷害(如交通事故等),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由學生本人和肇事者負責。

5、因不可抗拒因素(如自然災害、地震等)造成學生的人身傷害,由學生負責。

6、學生必須按時返校、上課及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類活動,如學生未能按時返校,不僅學校將根據《xx市xx實驗學校學生違紀懲處條例》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而且由於未按時返校而造成的任何損失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7、學生每週一至週四晚必須上晚自習並住校,於週五14:50離校,每週五晚學生到家後須由家長給班主任打電話報平安,並與週日下午17:00之前返校。否則取消週末自行回家申請。

8、本校是封閉式管理學校,學生在未經政教處和班主任簽字允許的情況下私自外出,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學生本人承擔,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9、本協議一式兩份,由學生家長持一份,學校政教處持一份。

10、本協議自學生家長仔細閱讀並同意相關條款後並在家長簽字、學校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20**年3月1日至20**年7月6日。

學生家長(監護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家長詳細地址:

家長聯絡電話:

學校(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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